办案说情报告制度:杜绝“人情案”的一剂良方 “只要涉及说情情形的,必须在3日内填报《办案说情报告登记表》,按规定程序报告。”为抵制“说情风”,促进公正执法,石家庄市检察机关开始试行执法办案说情报告制度,对于为案件当事人说情的单位、组织、个人,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披露,从而对办案人员形成有力的约束。(据 人民日报 7月8日)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代表国家行使法律监督权,它的基本职能是保证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合法性、法院审判活动的合法性、刑罚执行活动的合法性;通过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察究,保证公务活动的合法性,实现对行政权的制约。人民检察院依法保障公民对于违法的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控告的权利,追究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人的法律责任。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但如今,许多地方的检察机关的独立执法权受到了多方面的干扰,特别是来自“人情”、“权力”等方面的压力,严重影响了检察机关执法的公正性、合法性,这一次。石家庄检察机关开始试行执法办案说情报告制度,可以说是为杜绝“人情案”“权力案”等作出了一次有效尝试,算是开出了一剂良方,该制度规定了应当报告的说情情形有9种,包括有关单位、组织或个人向执法办案人员或其他检察人员打听案件事实、证据认定及案件讨论情况,以及其他尚未公开的案件情况和拟办意见的;有关单位、组织或个人通过非正当途径和方式
为案件当事人开脱、减轻责任而向执法办案人员或其他检察人员说情、打招呼的,或施加压力,干扰办案,影响案件依法公正办理的;检察人员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或者利用工作职务之便,向执法办案人员施加压力,干扰办案,影响案件依法公正办理的,等等。
人民检察院在工作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贯彻执行群众路线,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调查研究,重证据不轻信口供。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必须忠实于事实真象,忠实于法律。各级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对于任何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有任何特权。为防止检察人员隐瞒说情行为,说情报告制度规定,对于检察人员涉及“说情”情况应当报告而未报告的,经查实后,责令其作出检查或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依法依纪从重处理。对检察机关人员“说情”的案件,将进行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情况存入检察人员廉政档案,在其评先评优、年度考核和晋级升职时备查。通过有效的制度建设,保证人民检察院在工作中的独立性,唯有多多作出这种有益的尝试,才能真正有效推进我国的司法建设公正。(文/尹麟君)
第二篇:工作计划制度实施方案报告
奥柔拉工作计划制度实施方案 制作部门:
实施部门: 文档作者: 综合部 创建日期: 2011-10-11 确认日期: 当前版本:
为激发部门与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工作完成的计划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科学客观评估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计划目标的完成绩效,促进部门管理水平和员工素养的提升,实现企业战略目标,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路
通过月周工作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将各部门工作划分为事务性计划和项目性计划两部分,运用计划管理的方法,建立各部门、岗位工作标准体系,确定部门改进项目,并适当引入激励机制,促使各部门在完成部门目标的基础上,实现持续改进,提升基础管理水平,最终实现企业目标。
计划:是对企业未来一段时间内的目标和实现目标途径的策划和安排;途径分为两阶段: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二、目的
(一)通过计划的有效执行,进一步落实目标责任,合理调度配置资源,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部门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
(二)完善岗位标准体系,强化岗位责任,推进岗位管理标准化、制度化、专业化;
(三)科学客观评价部门工作绩效,激发部门和员工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基层团队建设;
(四)优化业务流程,丰富管理方法,推动管理创新,建立事前有计划,事中有跟进,事后有评估,有汇报的管理系统,提升企业基础管理水平。
三、组织机构
成立计划管理部门,由总经理领导。管理办公室设于综合部,并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本方案的修订与实施;企业计划管理体系的建立;项目计划的审核、数据的统计汇总以及配套激励考评机制的建立等工作。
四、适用范围
奥柔拉珠宝有限公司各部门、各岗位
五、计划分类
企业年度计划与部门工作计划
部门工作计划分为事务性计划和项目性计划。
(一) 事务性计划
按照部门与岗位的日常性工作、任务等所列的计划。该项计划涵盖部门与岗位的主要工作内容和职责。事务性计划具有一定的周期性和重复性,是经常性、基础性工作的主要体现。
阶段性工作计划周期:月、周、日工作计划
(二)项目性计划
在企业原有管理基础上,为提升基础管理水平,优化工作流程与工作方法,提升个人素养与工作技能,从而制定的管理或技术项目改进计划。项目性计划具有一定的时限性和阶段性,是工作创新与进步的主要体现。
六、计划、目标设定原则
(一)原则
1、具体性,计划目标要切中特定的具体工作目标,不是笼统的而是应该适度细化,并应是持续改进的目标;
2、可度量性,计划目标能够数量化、行为化或具体化,同时各部门应当提供验证计划目标完成的相关数据和信息;
3、可实现性,计划目标应是在付出努力的情况下可实现的,应避免设立过高或过低的目标;
4、现实性,计划目标是实实在在的,是可以证明和观察得到的,同时也应是企业、部门现实工作中所需要重点去做的;
5、时限性,计划目标要使用一定的时间单位,即设定完成该计划的期限,应注重完成计划的效率。
(二)双向沟通原则
1、部门月、周、日工作计划的制定、申报,应与主管领导、部门员工进行充分沟通,设定部门工作计划、目标等;
2、计划的执行需部门中层与相关部门、所属员工进行双向沟通,共同解决,并能够科学有效的指导部门员工更好、更快的完成计划;
3、考核管理的过程是双向沟通的过程,目标的设定,计划的完成、数据信息的收集需要计划管理部门与各部门充分沟通,共同促进计划的完成。
(三)激励原则
本方案推行的重要目的之一是激励各部门和员工提升工作水平,改善工作绩效。各部门应按照这一原则,建立内部激励机
制,旨在激励、锻炼各部门员工,打造一支一流的基层团队,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升。
(四)持续改进原则
1、部门各月所确定的月度计划可相同、也可不同,但下一月度应优于上一月度的预定目标或实际实现目标;
2、各部门应不断改进部门工作计划,以保证工作计划制定实施的系统性和可持续性。
七、推行步骤
(一)导入阶段(20xx年10月)
1、下发本实施方案,各部门可采取集中学习的方式对方案进行学习贯彻,使部门成员充分了解计划管理的内涵、意义及企业推行计划管理的工作思路和方法。
2、以各部门试点推行本方案,试点部门根据部门职能划分情况和工作实际,参照《部门工作计划表》,制定本部门月周日度工作计划。
3、计划管理部门采取座谈或集中培训的方式,与试点部门进行双向沟通,深入了解各部门计划制定、目标设置等情况,根据各部门计划的实际情况提出相关修改意见。
4、试点部门根据修改意见对部门计划进行再修订,填写《部门工作计划表》。
(二)试推行阶段(20xx年10月起)
1、试点部门根据方案有关要求填写《部门工作计划表》,每
月工作计划于30日前报计划管理办公室;
2、计划管理部门汇总审核各部门所填报计划表,经双向沟通无意见后,提交总经理审核;
3、总经理审核同意后,计划管理部门于每月初三个工作日内将部门计划管理表反馈至部门执行;
4、为确保部门计划的顺利完成,试点部门须建立部门内计划完成的支撑体系,具体内容为:
(1)以部门计划为依据,制定部门内各岗位及相应人员的工作计划表。该表为部门进行绩效管理、二次分配的主要依据,计划管理部门对该表的填写、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2)以员工职业化为导向,以“四定”工作为基础,逐步建立各岗位的工作目标、标准和部门内的员工评价制度。部门员工评价制度是部门进行二次分配的主要制度依据,是部门计划顺利完成的保证。部门员工评价制度须经考核管理办公室审核同意,并进行备案后方可实施。
5、各部门在计划执行过程中如遇企业政策调整、领导临时交办任务等因素,需临时性变更、调整、增加计划的,须与考核管理办公室进行双向沟通,填写部门工作计划表,并经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计划调整。
6、试点部门每月度末根据月初制定的月度《部门工作计划表》对部门月度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填写月度《部门计划完成表》,并于月初三个工作日内报计划管理办公室。
7、考核管理办公室依据《工作计划管理考核标准》,对各部门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定期公布各部门月度考核分数。
八、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