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关于船员任 解职报备管理整改报告
******海事局船员处:
贵处领导就我司为船员***申请的非正常任解职资历维护一事提出批评,就此次错误原因做以下说明:
船员***(身份证号为:**************)于20xx年12月13日至20xx年2月27日期间在“***”轮工作。我司申办员在为其报备时,由于该船员已经换发出三管轮证书,所以在报备职务一栏时自动生成了对应其适任证书的职务,申办员未仔细核对其配员协议信息就直接进行了资历报备,导致该段电子资历与服务薄上签注的真实资历不符,尤其是我司相关人员为了隐瞒个人的失误,在后来递交资历维护报告中推脱为船员个人原因造成的报备错误,为此我司对船员部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罚,并做出了深刻检查。
船舶船员协同管理信息化推广应用初期,我司未能引起高度重视,相关制度也不够完善,导致我公司在船员外派任解职报备管理上存在纰漏:在任解职时间、在船任职职务等方面频频出错。有鉴于此,我司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海事部门船员任解职报备办法的相关文件,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
况出台了《******管理办法》(附件1)以及《******注意事
项》(附件2)。我司已按办法认真执行,同时将相关注意事
项以邮件形式发往派遣船舶,并在船员任职前培训中作重点
培训,保障此项工作的正常进行。
前期给贵处领导工作上造成的不便,再次表示深深的歉
意,同时也万分感谢领导为我司外派工作正常进行提出的宝
贵意见,今后我司一定会以此为戒,严格把关、加强船员的
教育及我司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严格按照海事局规定做好/
船员外派报备工作,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公司
20xx年3月10日
第二篇:关于长江海事局监管工作码头报告
关于长江海事局监管工作码头(40m趸船)四期工程—高镇巡航救助点水工码头工程 增加回填开山石工程量的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海事局基建装备处、
武汉长航科达工程监理有公司长江海事局
监管工作码头(40m趸船)四期工程项目监理部:
由我隆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长江海事局监管工作码头(40m趸船)四期工程—高镇巡航救助点水工码头工程,因建设方要求将原设计斜坡道变更为钢筋砼梯踏步步道,并且设计单位出具了施工设计图纸的变更,施工时由于变更后,需要提高斜坡道高程,故而回填开山石工程量较原设计量有所增加,且增加量较大,当时我公司招投标时回填开山石这一项综合单价我公司存在重大遗漏,报价偏低,合同内电气电缆工程、中杆灯工程及钢链桥工程报价高,但是电气电缆工程由于建设方认为原安装的电缆并没有老化,要求使用原来布置的电气电缆;合同内中杆灯工程应建设方要求更改为景观灯而取消;合同内钢链桥工程也按建设方要求而取消,导致此三项报价高的项目实际未能实施。
如果按照合同施工,后期施工由于回填开山块石材料及远距离运输实际费用远远超出原招投标报价,导致后期施工过程无法继续,但我公司同意合同内工程量自己承担,但增加的回
填开山石工程量请求贵局、贵监理方给予综合单价调整进入结算,并附回填开山块石161.58元/m3的单价综合分析表。
特此报告!
重庆隆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长江海事局监管工作码头(40m趸船)
四期工程—高镇巡航救助点水工码头
工程项目部
20xx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