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实施情况
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发改委、财政局、农委局、水利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局)下发的《关于开展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联合督查的通知》(发改办西部〔2014〕1947号)的精神和要求,为配合国家相关部门做好督查,现将我省开展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我省要做好自查工作
1、总体安排
根据国家要求,全国的督查工作共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9月底前各省组织安排自查工作并上报自查报告;第二阶段:10月8日至11月底国家组织督查组对部分省进行督查。我省从9月份开展自查工作。省直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口安排各市、县做好自查工作,准备相关材料,编写自查报告。此项工作按照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作政府负总责的有关规定,由各级政府负责,发改委负责总体部署和安排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省发改委负责全省自查报告的汇总工作。
各部门负责对全省各县对口行业部署相关工作,并汇总本行业的报告,以备国家相关部门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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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查组织和自查时间
自查组织。本次自查由省发改委牵头组织,省农业厅、林业厅、水利厅等部门安排相应市、县(市、区)对口部门按照国家督查内容完成自查工作。各市发改委组织协调项目建设相关部门进行指导和抽查,各县(市、区)由政府组织,发改委牵头协调,各项目建设相关部门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
自查时间。县级项目建设相关部门全面自查要在9月15日前完成并形成自查报告,报告要按照国家督查内容提报,并反映进展情况、成功经验、存在问题、政策建议等。县级各部门自查报告由各部门分别上报市级对口部门,县级自查报告由县级政府负责组织汇总,以备国家督查组检查。市级相关部门及时审核汇总对口部门自查报告后,于9月20日前报省级相关部门,市级自查报告由市级政府负责组织汇总,备国家督查组检查。省级相关部门经审核汇总各市对口部门自查报告后,于9月25日前报省发改委汇总。全省自查报告于9月30日前报国家有关部门。各部门将本行业自查报告汇总整理,备国家相关部门督查。
3、分部门自查的主要内容
①农业部门负责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项目中基本口粮田建设、农村能源建设(除薪炭林)、后续产业(除干果经济林)和农户技能培训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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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林业部门负责补植补造、农村能源建设中的薪炭林、后续产业中的干果经济林和生态移民建设项目。
③水利部门负责本部门所承担的基本口粮田建设任务自查。
④财政部门负责完成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补助金额、直接补助退耕农户情况,并核实各部门统计上报的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规划项目中地方配套资金落实情况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⑤国土资源部门配合提供2008-20xx年全省耕地面积、基本口粮田及人均耕地等有关情况。
二、有关要求
1.认真负责。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本次自查和国家督查对顺利完成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最后阶段建设任务的重要意义,认真负责、不走过场,做好相关工作,并积极配合督查组开展工作。
2.掌握政策。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中的有关政策精神和规定要求组织实施好建设项目,并做好本地区的自查验收工作。
3.积极整改。各地方要通过此次国家督查和自查,认真查找问题,并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切实做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收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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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省发改委:阎健民 3119117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xx年9月2日 4
第二篇:关于做好退耕还林工程灾后重建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 林业局文件
桂林营发〔2008〕23号
关于做好退耕还林工程灾后重建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林业局:
今年1-2月份,我区遭受了历史罕见的雨雪冰冻灾害,给受灾地区工农业生产尤其是林业生产造成巨大损失。我区退耕还林工程也遭受严重破坏,据初步统计,受灾县(市、区)达76个,受灾面积142万多亩,其中退耕地造林48.7万亩,荒山造林93.4万亩,直接经济损失9亿多元。当前,各地正在积极开展灾后重建工作,为了使各地把握政策、切实地做好退耕还林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和规定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做好灾害损失的调查核实和登记工作。各有关市、县(市、区)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本县(市、区)退耕还林工程的受灾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核实,按要求认真填写退耕还林工程雨雪冰冻灾害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于20xx年4月15日前报 1
自治区退耕办。同时,各工程县退耕办要切实做好灾害林木照片或录像等资料的整理和保存。
二、简化退耕地造林受灾林木采伐审批程序。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造林受灾林木的采伐,原规定是由县级林业部门逐级上报自治区退耕办审批,鉴于今年灾情严重,受灾面积广,为了及时清理灾害林木,避免更大损失和发生次生灾害,对这次雪灾林木的采伐可由县级林业部门上报市林业局审批,报自治区退耕办备案。今后仍按桂林营发[2007]44号《关于进一步明确采伐退耕还林林木的通知》规定执行。各市要加强对退耕地造林受灾林木采伐管理,要以《国家林业局雨雪冰冻灾害受害林木清理指南》(林资发[2008]37号)受灾林分、林木等级的标准(见附件2)和具有调查人员签名的查验报告、采伐后恢复重造方案为审批依据,严格把关,切实防止以采伐受灾材为名,乱砍滥伐退耕地造林林木。各级林业部门在安排灾材采伐指标时要优先安排退耕还林工程,要加强对采伐及采伐后重造的监督检查。县级林业部门要建立退耕还林工程受灾林木采伐台帐交退耕办存档。对未成林的受灾林分县林业部门可根据林木受害程度和恢复技术要求制定林木清理和恢复措施方案,指导农户做好受灾林木清理和重新造林或补植,确保今年验收达标。
三、按照规定及时兑现政策补助。凡验收不合格的退耕地造林要坚持补植合格才能兑现各项补助,但灾前验收合格未兑现20xx年度的粮食补助和生活补助的,要及时足额兑现,并督促退2
耕农户做好补植补造。补植补造后检查验收合格的可继续兑现各项政策补助。
四、切实抓好补植补造。各地林业部门要根据灾情调查,认真做好补植补造规划,切实抓好种苗的组织和供应,要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原则上不准改变原设计的林种、树种,确需改变树种的重新造林小班,必须有简易的补充作业设计,并经县林业部门同意方可调整树种。原经济林改种生态林的,政策补助年限仍按经济林不变。
附件:1、退耕还林雨雪冰冻灾害情况调查表
2、国家林业局雨雪冰冻灾害受害林木清理指南
二〇〇八年三月七日
主题词:林业 退耕还林 灾后重建 通知 抄送:本局营林处、林政处、计财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办公室 20xx年3月10日印发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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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雨雪冰冻灾害受害林木清理指南
一、总则
㈠目的
为切实做好雨雪冰冻灾害受害林木清理工作,减少森林火灾、病虫害发生隐患和森林经营者的经济损失,防止乱砍
滥伐,促进森林恢复,特制定本指南。
㈡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及时清理、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和尽快恢复森林生态系统功能和生产力为目标,指导灾区林木清理。 ㈢基本原则
——清理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
——清理与森林经营相结合。
——清理与森林恢复相结合。
——清理与次生灾害防治相结合。
——清理与木材生产相结合。
㈣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新疆、青海等19省、自治区、直辖市自20xx年1月以来由于低温、雨雪、冰冻天气而造成的受害林木的清理。不适用自然4
保护区的受害林木和自然保护区外国家重点保护树木的清理。
二、灾害等级划分
㈠受害林木
因雨雪冰冻灾害而发生弯斜、断梢、断枝、断冠、冻梢、冻裂、劈裂、折干、倒伏、翻蔸、冻死等情况的林木称为受害林木。受害林木按受害程度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三级。
㈡林木受害等级
轻度受害林木:指主干弯斜、冻梢、断枝等,但仍能正常生长的受害林木。
中度受害林木:指主干冻裂、断梢(有枝)、树冠严重受损等,但仍能存活的受害林木。
重度受害林木:指主干劈裂、冻死、翻蔸、倒伏、折干、无树冠等没有存活希望的受害林木。
㈢受灾林分
因雨雪冰冻灾害,有受害林木的林分均称为受灾林分。受灾林分依林木受害程度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三级。
㈣林分受灾等级
轻度受灾林分:指重度受害林木占林木总株数10%以下或者中、重度受害林木合计占林木总株数30%以下的受灾林分。 中度受灾林分:指重度受害林木占林木总株数11%-59%或者中度受害林木占林木总株数30%以上的受灾林分。
重度受灾林分:指重度受害林木占林木总株数60%以上的受 5
灾林分。
三、清理技术要点
㈠公益林
轻度受灾林分:原则上只对道路两侧、村屯周围、农林交错地带等容易发生森林火灾地段林缘30米以内的重度受害林木进行清理,其他地段不予清理,采取自然恢复措施。
中度受灾林分:只清理重度受害林木,主要采用人工促进恢复的措施。
重度受灾林分:松类林分,若受害林木占林木总株数80%以上的,可采用全林清理,主要采用人工恢复措施。其他林分,只清理重度受害林木,主要采用人工恢复或人工促进恢复措施。 ㈡商品林
⒈松类
轻度受灾林分:清理中度和重度受害林木,主要采用天然恢复措施。
中度受灾林分:清理中度和重度受害林木,采用人工恢 复或人工促进恢复措施。
重度受灾林分:采取全林清理、人工恢复措施。 ⒉杉类
轻度受灾林分:清理重度受害林木,主要采用天然恢复措施。 中度受灾林分:清理重度受害林木,采用人工恢复或人工促进恢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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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受灾林分:可采取全林清理、人工恢复措施。 ⒊阔叶类
⑴人工阔叶林
桉树:轻度受灾林分清理重度受害林木,并进行补植造林;中、重度受灾林分采取全林清理,重新造林。
杨树:轻、中度受灾林分清理重度受害林木,进行补植造林;重度受灾林分可采取全林清理方式,重新造林。
其他阔叶树:重点清理重度受害林木,主要采用天然恢复措施或补植。
⑵天然阔叶林
清理重度受害林木,采用天然恢复或人工促进恢复措施。 ⒊经济林
根据林木冻害程度和相关技术要求进行清理。
⒋竹林
⑴重度弯曲的:采取断梢处理。
⑵破裂、倒伏的:采取整株清理方式,大年竹年清理应在笋期以后进行。
⑶翻蔸的:采取整株清理方式。
㈢遗传资源
实施全林清理的,对抗灾能力明显优于同林分其他林木的,应当作为优良遗传资源予以保留,并尽可能留有一定数量的伴生林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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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组织管理
㈠清理方案
各受灾县(市、区)要制定县级受灾林木清理工作方案,方案重点要说明清理对象、任务、方法、顺序、时间、人员组织、保障措施等要求。
清理要按照“先急后缓、先重后轻、先近后远、先松后杉、先人工林后天然林、先中龄林后成熟林”的顺序进行。对道路两旁、村屯周围、农林用地交错地段,以及其他易发生森林火灾的地段,应在3月底以前完成清理;对松类中度、重度受灾林分及其他易发生严重病虫害的林分清理工作应在6月底以前完成。 ㈡清理调查和审批
1、一般程序:公益林,天然阔叶商品林和其他可以正常调查设计的,按照规定程序审批。
2、简易程序:对灾情严重,无法进行调查设计的,可采取现场调绘,确定对象、面积、受害程度,现场发证,山下检尺,核准蓄积量和出材量的程序。适用于简易程序的标准,由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确定。
现场调绘:实施全林清理的,采取地形图勾绘的方法确定范围、测算面积。实施部分清理的,利用最新的“二类调查”小班数据(图)确定范围、测算其面积。
受害程度:按照林木和林分受害等级划分标准确定。
现场发证:按照事权划分,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组织现场8
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林木采伐许可证的蓄积量和出材量栏待核准后填写,其他项目按要求填写,还必须注明清理的方式和对象。 山下检尺、核准蓄积量和出材量:清理的木材应合理制材,充分利用。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木材检尺,确定出材量,折算蓄积量;并将核准后蓄积量和出材量填入采伐证。 ㈢清理作业管理
清理作用应注意保护健康林木和幼苗、幼树,防止水土流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清理作业的管理,要组织由资源林政管理、森林公安、森林防火、林业工作站、林业调查设计队等管理和技术人员,组成工作组,明确责任,分片包干,现场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防止乱砍滥伐和违规用火现象的发生。 ㈣检查验收
清理结束后,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的部门和森林防火部门,要组织力量,对清理小班(地块)进行验收,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国家林业局驻各地森林资源监督机构应组织清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㈤木材运输
所有清理木材的运输都必须纳入依法管理范围,严禁无证运输和从疫区运出未经检疫的木材。办理木材运输证的部门和木材检查站,应当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
㈥工作总结
清理工作结束后,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对清理工作进行 9
总结和评估,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将清理工作总结上报国家林业局。
五、附则
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根据本指南的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受灾地区可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分别林种、林型在国有林场或其他适宜区位保留一定面积的受灾林分,以便开展科学研究之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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