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评级基本信息表
客户经理:________
填表说明:
此表应由初评部门客户经理填写,作为信用评级评分指标及评级结果的重要依据。主要填写项目说明如下:
1、“新/老客户”,应根据是否与我行发生过业务往来,分别填写新客户或老客户。
2、“授信政策”应根据客户所在行业和客户实际情况分别填写积极增长类、选择性增长类、维持份额类和压缩类。
3、“准入退出政策”应根据初评结果等实际情况,新客户分别填写准入/不准入,老客户分别填写退出/不退出。
4、“授信十三级分类”,应根据客户截止评级时点,在我行授信资产风险分类最低等级填写。
5、客户“营业范围”应填写客户营业执照上的信息,若营业执照信息无法判断客户的行业属性,应填写客户实际的主营业务。
6、“客户主管部门或主要股东结构/关联企业信息”:若客户为事业单位或非法人企业,应填写客户的上级主管部门;若客户为企业法人客户,应详细填列客户的股权结构及关联企业情况,包括股东、母公司、子公司、法人兼职企业、法人重要关系人任职企业等。必要时,应辅以图示。
7、“客户经营管理及发展能力、发展潜力”中各项信息是支持评级指标体系,尤其是打分卡评级指标体系中各项主观指标的重要依据,应详细说明。
8、客户与中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授信往来情况,包括目前授信往来及本年度的授信营销目标情况,应详细填列授信品种、金额和履约情况。
9、“客户发生重大事项”:“增资转制”应说明客户在评级报表年度及本年度发生的增资转制的情况;“重大或有事项”应填写客户报表中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以及可在企业征信系统查询但未在报表中披露的对外担保情况;“会计政策变动情况”,应填写会计政策是否有所变动、上年末与本年初报表是否一致;纳入合并范围企业范围及核算方法等;“重大损失情况”应填写三年以上未计提坏帐准备的应收款项、存货损失情况、长期股权投资损失情况、无形资产贬值情况、潜亏挂帐情况等;“其它重大事项”包括客户发生的诉讼、经济纠纷、涉案、行业和市场冲击等可能影响客户资信的其它情况。
第二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内机构公司客户信用评级动态评级更新指引(20xx年版)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内机构公司客户信用评级动态评级更新指引
(20xx年版)
一、动态评级更新释义
动态评级更新,是指客户在年度评级更新后的有效期内,客户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评级发起部门及时进行的评级。
二、动态评级更新的原则
(一)及时性原则:各级部门一旦发现动态评级更新触发因素,核实情况后,应及时按流程发起客户评级更新,一般应在发现触发因素后两周内发起。
(二)主动性原则:动态评级更新可由总行或一级分行风险管理部门直接向业务发起单位提出更新意见,但更重要的是,各级业务部门、基层行风险部门应根据本指引,主动发现动态评级更新触发因素、主动按规定发起评级更新。
(三)审慎性原则:动态评级更新必须基于客观事实,应严格控制短期内对同一客户缺乏依据的频繁评级,特别是评级后等级上升的情况。评级更新后等级下降的客户,如客户情况发生实质性好转,可再次发起评级更新,但两次评级更新间隔时间应不少于六个月,且上升后的等级不得高于因同一因素下降前的信用级别。
三、触发因素
本指引所指的触发因素,指内外部经济、金融环境发生重大改变或客户发生重大经营、财务变化等将影响客户违约预测和评级结果的各种情况。当触发因素出现后,我行应根据触发因素的影响程度和相应的评级规定,实施评级更新。
触发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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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宏观经济和行业因素
指国内外经济环境、经济周期或经济增长模式、关键要素供求关系、国家经济政策、我行授信政策等发生重大变化,导致相关行业或客户经营风险增大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 国际经济、金融形势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突发事件,对部分行业、客户产生直接或间接重大影响。
2. 具有亲经济周期特性的行业,受经济周期处于明显下行阶段的影响,整体经营风险增大。
3. 受国家产业布局、财政、金融、税收、环保等宏观政策调整影响,出现经营成本上升等明显风险特征。
4. 因汇率、利率变动影响,导致行业整体风险凸显。
5. 受市场供求关系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行业竞争加剧或产品迅速更新换代。
6. 受成本(包括原材料、劳动力、环保、能源等)波动影响,行业风险凸显。
7. 区域经济发展中具有共性特征的客户群(例如:生产同类产品或互补品的企业,关联程度紧密或特征相似的投资或消费群体),由于地方经济政策变化或产业、行业规划调整,导致整体经营风险明显增加。
8. 我行授信政策调整,压缩类行业中的所有客户,维持份额类行业中的经营财务状况一般或较差的客户,增补进入非不良公司客户退出清单的客户,应重新审视并视情下调信用评级。
(二)经营管理因素
指客户出现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事件,或客户出现重大风险事项,对客户违约预测产生负面影响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 出现兼并、收购、分立、重组等重大体制改革,股东结构发生实质性不利变化,可能影响到贷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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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管理层发生重大人员变动,将对贷款偿还产生不利影响。
3. 股东或主要管理人员涉嫌重大贪污、受贿、舞弊、违法经营案件或其他重大负面信息。
4. 股东间发生重大纠纷且不能在短期内妥善解决。
5. 出现重大劳资纠纷且不能在短期内妥善解决。
6. 两头在外企业,经营和资金出现重大风险。
7. 涉及大量股市、期市、汇市等投机交易业务的。
8. 客户订立重要合同,经营政策或经营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将对贷款偿还产生不利影响。
9、项目贷款(主要指大型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电力项目等)未获立项批复。
10. 客户注册资本金未按期足额到位。
11. 项目建设进度严重滞后,或项目建设费用超出贷款人认可的预算比例,或自有资金到位比例与计划到位比例严重不符。
12. 产品市场占有率出现显著下降。
13. 与上下游客户等合作方合同项下发生重大违约事件。
14. 客户发生或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15. 终止营业或者发生解散、撤销或破产。
16. 客户发生虚假注资、虚假交易、虚假账务等不诚信行为。
17. 项目、产品、服务质量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在公众中引起不良反响。
18. 未按合同约定将获得的贷款资金用于约定用途。
19. 未及时缴纳国家或地方政府各项税款,或者海关纳税申报记录不佳。
20. 出现环境保护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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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监管或审计机构反映的重大违规经营问题。
(三)财务因素
指对客户履约情况产生影响的关键财务指标、财务信息质量等出现重大变化,导致客户财务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况。以下列出的财务因素除非特别说明,均指客户最新财务报表反映信息。财务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1. 客户关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包括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债务风险、经营增长状况等指标恶化,大部分低于行业平均值(详见国务院国资委统计评价局《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
2. 现金流的稳定性。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同比大幅减少,降幅在50%以上(剔除季节因素的影响),且预计年末不会有较大改观。
3. 资产负债率的稳定性:
(1)资产负债率大幅增加至超过100%(含),且预计年末难以改观。
(2)若资产负债率向上波动幅度超过50%且恶化后处于行业较高水平(高于行业均值),预计年末不会有改观。
4. 客户存在过度交易或盲目扩张行为,表现在长期投资(含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与投资收益相比增长过快,营运资金(应收帐款+存货-应付帐款)与EBITDA(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所得税+利息+折旧+摊销)相比金额较大等。
5. 或有负债大幅增长,或有负债金额超过资产总额,且预计年末不会有改观(专业担保公司除外)。
6. 后续发现存量客户年度评级或新客户正常评级使用的财务信息质量存在明显问题,包括财务报表数据勾稽关系不正确、数据不真实等,且金额较大。
7. 因财务信息质量等向下推翻因素不复存在,可发起评级更新向上恢复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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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客户实施了重大增资转制,经营管理发生实质性变化,反映在财务报表中,可采用月报评级更新,原则上只有增加的实际到位资本金超过原资本金50%(即增资后实收资本超过原实收资本的150%)时,才允许使用月报,且月报需经审计并同时提供验资报告。
(四)履约因素
客户在我行授信履约情况和他行授信履约情况恶化或好转,并将影响客户信用等级。包括但不限于:
1. 我行授信履约情况
(1)对于符合我行违约定义的客户,直接评级更新为D级。
(2)客户在我行授信被认定为关注类三级(十三级分类)及以下或高风险关注(五级分类)及以下。
(3)减值贷款客户。
(4)对于授信出现逾期、但尚未达到上述程度的客户,以及固定资产贷款未按计划还款的客户,应酌情下调信用等级。
2. 他行授信履约情况
客户在他行授信出现逾期时间较长、五级分类下降至不良类等情况,应视情发起评级更新。
(五)关联企业负面因素
指与客户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发生经营管理、财务、关联交易复杂、在银行存在违约行为等负面因素,可能对我行授信客户产生影响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 关联企业,特别是集团客户母公司或拥有核心资产的公司,在任何金融机构出现不良授信,或者发生重大经营、财务困难,或其所在国家或地区发生政治危机、经济危机等风险因素,可能对客户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 集团客户内部关联交易复杂、关联企业间往来资金占用金额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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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利用与关联方之间的虚假合同,以无实际贸易背景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等债权到银行贴现或质押,套取银行资金。
4. 通过关联交易,恶意逃废银行债务。
(六)其他因素
全球上市公司的EDF(预期违约频率,通过Moody’s KMV CreditEdge 在线查询)大幅增长,向上波动率超过50%且波动后达到较高水平(例如,低于对应标普评级B-级或穆迪评级B3级)。
有必要进行动态评级更新的其他情况。
四、信息获取渠道
为有效实施客户评级更新,需要建立动态信息获取渠道,及时发现客户重大情况变化。信息获取渠道包括内部渠道和外部渠道。
(一)内部渠道
“内部渠道”指通过建立内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获取银行内部关于客户的管理信息。内部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 总分行发布的各项授信政策、宏观/行业分析报告、客户准入退出清单等。
2. 业务部门获取的客户审计财务报告。
3. 尽责审查报告、授信审批信息。
4. 风险分类信息、信贷系统中客户授信逾期信息。
5. 风险监控信息。
6. 贷后管理信息。
7. 内部审计报告。
8. 授信核批信息。
9. 我行购买的各类外部信息资源,例如MKMV EDF、Bloomberg、信息专网等。
(二)外部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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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渠道”指通过各外部机构获取授信客户的相关信息。外部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 国内外权威媒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公开发布的经济政策、经济信息数据、经济研究报告等。
2. 人行企业征信系统信用报告。
3. 银行监管部门监管检查报告、信贷风险监测系统信息。
4. 国家审计机构审计检查信息。
5. 各类行业协会披露信息。
6. 具有公信力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信息。
7. 上市公司公告或披露信息。
五、附则
(一)本指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二)本指引适用于总行及国内分行。
(三)本指引由总行风险管理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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