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结算审计实施方案
成都市XX局XX项目工程结算审计方案
为高效保质保量的完成成都市XX局XX项目工程结算审计业务,我公司从时效保障和质量保障方面制定了相应组织和技术措施。
一.项目的组织方案
1.1 机构设置
一个科学、合理的组织结构,一组具有丰富造价咨询知识和经验的工作人员,将为本项目工作提供最可信赖的组织和人员保证。根据该项目的特点,我公司拟对本项目实行公司监控下的项目制的管理模式,以便业务人员能更好、全面的为业主提供满意的服务。
公司组织结构如下:
1.2 人员配备
有了科学、合理的组织结构,如果没有优秀的人力资源作为保证,那么再好的组织结构也不能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因此,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公司准备派出骨干人员,以便充分、及时为该项目提供最优的服务。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如下。
项目负责人:刘智(公司技术负责人、高级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评标专家)负责该项目的项目团队建设,全面对项目进行目标管理。
项目经理:负责所承担项目的具体实施,代表所承担项目的各个专业与业主沟通,组织项目成员按照工作目标开展等工作。
专业负责人:对本专业工作成果向项目负责人负责;负责本专业组工作计划拟定;专业工程师工作分配,协调专业工程师之间的关系;与其它专业组之间信息沟通;审核专业工程师的工作成果;对各专业工程师的咨询成果进行审核,对咨询成果的质量把关,向项目负责人提交本专业组的工作成果报告。
二.审计的步骤
(1)做好审计前准备工作。
①熟悉竣工图、施工图和各种合同文件;②了解审计范围和采用标准;
(2)选择合适审计方法,按相应资料计算工程量。
(3)核对工程量,并提出在核对工程量时存在的争议。
(4)三方共同协商,解决争议问题。
(3)综合整理审计资料,征求各方意见,立案后编制竣工结算书。
三.审计的内容
1.审核竣工结算编制依据
编制依据主要包括:工程竣工报告、竣工图及竣工验收单;工程施工合同或施工协议书;施工图预算或招标投标工程的合同标价;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记录资料;设计变更通知单及现场施工变更记录;经建设单位签证认可的施工技术组织措施;预算外各种施工签证或施工记录;合同中规定的定额,材料预算价格,构件、成品价格;国家或地区新颁发的有关规定。
2.审核工程量
(1)工程量是决定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核定施工工程量是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的关键。
(2)审核材料用量及价差 (3)审查隐蔽验收记录。
(4)审查工程定额的套用。(5)审核工程类别。
(6)审查各项费用的计取。(7)审查附属工程。
3.审核工程合同
工程合同审计是投资审计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仔细查阅相关文件资料是否齐全、合法合规。
四.审计时间安排
五. 质量控制措施
一、项目参与人员的质量控制
1、保证项目组成员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专业胜任能力,并在执业过程中遵守独立、客观、公正、保密的工作原则。
2、保证项目组成员能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编制。
二、项目组的质量控制
1、项目组建立健全全面质量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基建工程结(决)算编制标准,实行严格的岗位分工制度。
2、发现与企业及其负责人有利害关系的工作人员,要回避。
3、建立承诺制度。
三、工作质量控制
1、通过随时检查工作完成进度,确保工作按计划进行。
2、评审每天工作成果,及时提醒评审人员紧紧围绕具体目标开展工作。
3、就重要事项提出统一衡量标准,以便各小组按统一口径取得相关资料、避免就同一事项重复劳动。
4、在报告阶段对比各组工作成果,查缺补漏,逐级复核计算底稿,每级复核人员应书面写出复核意见,并负责检查执行结果,复核人员的成果归复核人员,使此制度不流于形式,以避免评审人员的主观误区。
5、三级复核
工程项目审核实行三级复核制。审核组为一级复核;造价审核部为二级复核;质量监控部为三级复核。
(1)、复核程序
工程技术人员在完成初步审核,进入复核程序时,须填写《咨询成果三级复核流程表》
(A)审核组一级复核。工程技术人员完成初步审核结果在与委托单位交换意见之前,审核组成员对项目审核内容进行全面复核,并出具全面复核意见书,经修正后,在一个工作日内将全部项目审核资料提交造价审核部复核。
(B) 造价审核部二级复核。在审核组复核的基础上,造价审核部对项目执行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等法律文书中的相关条款;计价方法;工程量计算规则;定额的套用;费用的取定等重点环节进行复核,并与审核小组沟通,提出复核意见,经修正后提交质量监控部复核。
(C) 质量监控部三级复核。在造价审核部二级审核的基础上,质量监控部依据技术指标对工程量及费用进行测定,并可召开沟通会,了解情况,提出复核意见,最后提交总工审批,出具征求意见稿。
(2)、复核方法
(A)项目在实务操作完毕并经审核组一级复核后,向造价审核部提出进入二级复核程序。造价审核部应当及时安排审核人员实施复核。
(B)二级复核人员在复核过程中,对工程项目规范程序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对相应证明性资料不能支持主体的真实性问题,对相关资料手续不全或有疑问等问题应当作好复核记录。
(C)审核组在收到二级复核意见后,对复核人员提出的具体复核意见予以采纳,如有分歧意见应当通过总工确定。
(D)造价审核部完成二级复核后,交质量监控部进行三级复核。
(E)复核按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步,分析性复核。分析性复核是获取审核证据的一种基本方法,对工程造价审核来说,就是对工程立项、招投标、合同签订等影响工程造价的诸因素及工程造价文件中的重要比率进行分析,确定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工程造价准确性的异常情况,以确定重点审核领域。分析性复核的主要内容如下:(1)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审批人、审批时间、审批文件)是否符合规定;(2)项目招投标情况是否符合国家法规;(3)施工合同、补充合同的签订是否符合规定;(4)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单位、编制人是否有相应资质,是否已签章。(5)工程结算是否与预算存在重大差异;(6)单位造价与同类工程平均单价是否存在重大差异;(7)主要材料、设备用量与定额含量或设计含量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第二步,工程量复核。计算工程量耗用时间长、工作量大,是确定工程造价的重要环节。对工程量的复核,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工程内容是否与图纸、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相符;(2)工程量计算是否符合定额及工程量计算规则;(3)工程量单位是否与定额单位一致;(4)工程量计算公式是否清晰明了,是否注明了工程部位(层次、轴线、标高);(5)工程量计算精确度是否符合规定。
第三步,定额选套复核。套项是确定工程造价的另一重要环节,主要应对下列几项进行复核:(1)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工序、材料耗用与所选定额子目一致的,复核其单价、人工、材料用量是否正确;(2)不能完全套用定额子目的,定额调整换算是否符合规定;(3)项目工程内容与定额规定工程内容完全不一致的,补充定额编制是否合理;(4)人工、材料、机械单价是否按合同约定或市场价格;(5)材料采购发票、构配件购销合同是否真实。
第四步,工程取费复核。不同地区、不同类别的工程取费标准都有所不同,对项目费率的复核主要是检查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具体内容如下:(1)工程类别确定是否与工程实际相符;(2)工程费用项目组成是否符合规定,没有发生的费用项目是否已剔除;(3)取费基数是否正确;(4)各项费率是否符合规定或协议;(5)计价程序是否符合规定;(6)甲供材料、设备是否在税后扣除。
第五步,机械准确性复核。机械准确性是指工程造价文件中有关数字、计算、加总及勾稽关系的正确性,其主要复核内容如下:(1)各分部分项工程量计算是否正确;(2)各分部分项工程量与相应单价乘积计算是否正确;(3)各分部分项直接费、人工费竖向加总是否正确;(4)计算程序中直接费、人工费是否与各分部分项工程直接费、人工费合计数一致;(5)计算程序中各费用项目计算是否正确;(6)工程总造价计算是否正确。
五步复核之间除存在着一定先后次序外,还存在着有机的联系。分析性复核是为后四项复核确定审核重点,以提高审核效率;工程量、套项、取费是计算工程造价的三要素,对三者的复核是为了确定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是否符合定额的有关规定;而机械准确性复核主要是确定工程造价文件中的数据是否准确。
造价文件经过上述五步复核后,既符合有关规定,数据计算又准确无误,则达到了真实性、公允性要求,可以作为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第二篇: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计委托合同
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计委托合同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青岛市市南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甲方将政府投资项目的结算审计业务委托给乙方,现双方就委托事项,经协商一致,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结算审计的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位置: 海岸路2号
工程涉及范围和内容: 提报审计结算值: 元 审计的范围和内容: (审计重点包括但不限于立项情况、公开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情况、合同实施情况、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结算值超合同比例、规划、设计、监理等情况,提报资料真实性、工程结算审计或竣工决算审计内容等,具体参见本合同附件中《青岛市市南区审计局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计操作规程》)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第二条 第三条 审计费用
审 计 费 用 标 准
金额单位:万元
序
号
1
2
3 支付 标准 A B C 工程造价 (万元) ≤1000 ≤5000 >5000 按送审工程造价计取,以山东省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为基础打折 8折 7折 6.5折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在收到乙方提报的审计报告、全部审计资料和审计日记后日内对审计报告、全部审计资料和审计日记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
2、甲方应在收到建设单位审计费及乙方合格的审计档案后,按照《青岛市市南区审计局政府投资项目参审费用支付暂行办法》向乙方支付审计费用并一次结清。
3、甲方因情况需要,要求乙方全部或部分暂停本业务或终止合同,则应当在5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安排停止本业务。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须按照《青岛市市南区审计局政府投资项目参审中介机构审计质量控制办法》及《青岛市市南区审计局政府投资项目参审中介机构考核细则》的规定,接受甲方的监督。
2、在委托合同约定的审计范围内履行义务,超出委托合同约定的审计范围所发生的审计费用,甲方将不予认可。
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工程造价审计的专业人员名单(资格),审计实施方案,乙方每周以书面形式将审计日记向甲方报告。专业人员名单(资格)作为合同附件。
4、乙方应按照《青岛市市南区审计局政府投资审计项目档案整理归档操作规程》完成项目审计资料档案整理工作。
5、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严格按照《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及有关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有关规定,并运用科学技能,客观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保证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6、乙方在审计过程中,对可能存在的重大舞弊以及违纪违法行为应当予以高度关注,并在发现之日起 3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按有关规定处理。
7、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派出人员的监督,在合同约定的审计期限内完成全部审计工作,同时将审计报告、全部审计资料和审计日记送交甲方,由甲方有关人员进行复核。按照《青岛市市南区审计局政府投资项目参审中介机构考核细则》的规定,接受甲方的监督。
8、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项目有关的造价服务。
9、乙方对本业务的审定值与甲方抽查审定值误差须根据《青岛市市南区审计局政府投资项目参审中介机构审计质量控制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10、乙方应接受建设单位从廉政纪律、工作纪律、工作效率、工作质量、服务态度等方面对其工作的监督。
11、乙方办理审计业务所发生的差旅、通讯、食宿、打印复印等与审计有关的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2、在本合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乙方在任何时候不得泄露与本业务有关的任何内容和信息。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
1、甲方按照《青岛市市南区审计局政府投资项目参审中介机构审计质量控制办法》及《青岛市市南区审计局政府投资项目参审中介机构考核细则》对乙方实施监督。
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就委托事项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职责的专业人员,乙方应当接受,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在审计过程中,甲方如果发现乙方有违规行为,甲方有权提出整改建议,乙方应当接受,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
1、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有权提出与本业务的第三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或施工单位)进行核对或查询,有到工程现场进行勘察的权利。
2、乙方有要求甲方支付审计费用的权利。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如果迟延支付审计费用,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见《青岛市市南区审计局政府投资项目参审中介机构审计质量控制办法》
第九条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或调解解决,从以下两种方式中选择其中一种(在所选项下打“√”,如选择仲裁方式,请注明具体仲裁委员会):
1、提交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附加协议条款:乙方对甲方委托事项的真实性、正确性、客观性负责。如因乙方审计结果不真实、不正确而给甲方或建设单位(包括项目法人以及与投资项目直接有关的单位)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负 如因乙方审计质量问题出现司法诉讼,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乙方应对此事负责到底,并且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
果。
以他未约定义务,应以附件中的规定为
准。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
1、青岛市市南区审计局政府投资项目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质量控制办法
2、青岛市市南区审计局政府投资项目参审中介机构考核细则
3、青岛市市南区审计局政府投资项目参审费用支付暂行办法
4、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报
5、青岛市市南区审计局政府投资项目档案整理归档操作规程
6、青岛市市南区审计局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计操作规程
7、青岛市市南区审计局政府投资项目参审中介机构审计质量控制办法
委托人(盖章): 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