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结路下穿青兰高速
交通安全评价报告
批准:
审核:
编制:
***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部总承包部
20##年10月
第一章 工程综述
1.1 工程概况
********是中德政府间合作建设的具有可持续发展示范意义的生态园区、青岛西海岸新区重点功能区之一。园区目标定位为立足东北亚、面向全世界,以国际视野、世界标准,打造集聚国际国内资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际交流合作区。本次拟建项目团结路中段全长2.6公里,属于园区城市主干道,道路宽度红线宽度50m,东西向布置。
团结路中段道路西起青兰高速公路,东至生态园24号线,根据道路总体规划,团结路实施下穿青兰高速公路,在青兰高速公路桩号为K62+755处(团结路桩号K1+637.125)设置1座跨线桥。为确保该跨线桥的施工,根据道路总体规划,需要在青兰高速以西设置1条调流路,确保青兰高速公路的正常通行。待青兰高速跨线桥施工完毕后,需要进行跨线桥与青兰高速公路的顺接,确保青兰高速公路的正常通行。
青兰高速调流路全长为0.82km,双向四车道,加上路肩总宽度19.5m,设计速度60km/h,按照二级公路标准设计。两侧设置雨水边沟、防护隔离带、高速公路围网、波形防撞护栏、排水沟、过路管涵等附属设施,以满足高速公路正常通行功能需求。待跨线桥与青兰高速公路顺接完成后,需要将青兰高速公路附属设施恢复原状。
1.2 施工组织原则
⑴ 不中断交通的原则:要求施工期间不中断交通,确保青兰高速公路各个时段内的正常通行。
⑵ 少影响原则:要求对青兰高速交通影响减小到最小。
⑶ 标志标牌设置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设置标志牌。
⑷ 广泛征求山东省当地高速交警、路政等部门的意见,服从相关部门的安排、指挥,并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1.3 编制依据
⑴ 《青兰高速跨线桥道路及三水工程》及《青兰高速调流路道路工程》施工蓝图。
⑵ 对青兰高速现有交通状况的调查。
⑶ 确保青兰高速公路各机动车辆及行人的安全。
⑷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T D81-2006)。
第二章 施工交通组织方案
2.1 交通布控原因
⑴ 青兰高速公路→调流路的改道
由我公司承建的青兰高速调流路(桩号为K0+000~K0+820)路基工程即接近尾声,即将进入路面施工阶段,根据设计图纸要求,为确保青兰高速调流路起点、终点及与青兰高速公路顺接,需要拆除部分现状硬路肩、路缘石、排水暗渠及隔离栅,拆除部分绿化带及中央隔离栏,在施工过程中,将影响青兰高速公路车辆通行,需要进行导行,以确保青兰高速公路正常通行及路面安全施工。
⑵ 调流路→青兰高速公路的改道
待青兰高速跨线桥施工完毕后,需要拆除调流路与青兰高速公路交叉段的护栏及相应附属设施,并将青兰高速公路恢复原状,顺利完成调流路向青兰高速公路的改道。在施工过程中,影响青兰高速调流路及青兰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需要进行导行,以确保青兰高速公路正常通行及相应附属设施的安全施工。
2.2 施工准备
⑴ 交通标志的材料准备
按照《青兰高速调流路施工交通组织方案》确定的标志、标牌、隔离设施(水马、防撞桶、锥形桶)等交通标识,按要求采购存储至指定位置经相关单位检查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交通安全设施布控将严格按照“交通组织设施”及高速交警和高速公路路政科人员的指导下安放,杜绝乱安乱放。
⑵ 交通维护
在交通转换后施工期间,项目部将设置现场执勤人员4人。24小时3班轮流对施工路段进行执勤和交通设施维护。
⑶ 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在青兰高速调流路顺接前,由项目总工及安全总监共同对所有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及安全交底,对专职安全员和交通协管员进行专门培训及安全教育。
⑷ 隔离栏的拆除
在青兰高速调流路顺接前,需要按照设计要求的范围线,将青兰高速公路与调流路交叉范围的原高速公路隔离栏予以拆除。在调流路两侧范围按照设计要求安装新的隔离栅,与高速公路隔离栅连接。
2.3 交通组织方案
在交通组织方案实施及交叉口顺接之前,已经完成调流路除交叉口外的路基、路面、路肩、护坡、隔离墩、护栏以及标志、标线等其它附属设施的施工及安装。调流路与青兰高速交叉段顺接完成之后,需提前完成交叉段的标志标线及标牌的安装,及时制作LED电子屏幕并在高速公路入口及收费站处安装。
根据道路规划要求,需要完成四次交通组织,第一次:调流路与青兰高速搭接贯通之后,封闭青兰高速北侧车道,将济南方向行驶车辆引流至调流路北侧车道,以完成青兰高速中央隔离带的硬化处理;第二次:中央隔离带硬化处理完成之后,封闭青兰高速南侧车道,将青岛方向行驶车辆引流至调流路南侧车道;第三次:跨线桥施工完成之后,封闭调流路南侧车道,将青岛方向行驶车辆引流至青兰高速南侧车道,以实现青兰高速中央隔离带的原状回复;第四次:封闭调流路,实现青兰高速的正常通行。
2.3.1 组织方案
⑴ 调流路与青兰高速路面搭接及护栏顺接
为实现调流路与青兰高速路面的搭接及护栏的顺接,需封闭青兰高速济南方向车道的第三车道及应急车道。
施工内容:调流路与青兰高速公路搭接、青兰高速护栏及路肩拆除前,通知高速公路交警及相关部门,在相关单位指挥下,我单位配备4名交通协管员及10名普通工人进行反光锥形桶的摆放及施工标志、标牌的摆放,完成青兰高速北侧济南方向车道的第三车道及应急车道的封闭。
完成调流路与青兰高速公路的路面结构层搭接及护栏顺接。施工范围前500m、100m的位置分别设置“前方施工、减速慢行”及车道变窄标识。施工范围前渐变段及车道封闭采用反光锥形桶,渐变段长度为300m,每2m摆放一个锥形桶。
⑵ 标志、标线及标牌的施工及安装
①首先进行调流路与青兰高速交叉段的标线施工
标线施工前提前开启“标线施工电子提示牌”并在标线施工前方2km、1km、500m、100m处设置限速标志、施工警示牌及电子车道变窄提示牌。标线施工车辆及测量、施工作业人员通过施工便道及青兰高速调流路进入青兰高速北侧济南方向车道,并以反光、电子闪光锥形桶封闭济南方向车道的一半车道,进行半幅施工半幅通车以完成交叉口段减速震荡型标线、转向标线等图纸设计标线的施工。
②其次进行标志、标牌及灯光照明的安装
严格按照图纸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交叉口段的标志、标牌的安装,并在提示牌及车道转弯处增设灯光照明设备,灯光照明设备设置于调流路两处交叉段,沿道路两侧每隔50m对称布置。(照明设施的安装,按照业主单位提供的设计图施工。)
⑶ 青兰高速公路中央隔离带硬化
调流路与青兰高速交叉段共有两段,需要完成青兰高速公路中央隔离带硬化的部位分别为桩号K0+080~K0+160、K0+640~K0+680,中央隔离带硬化宽度为3.0m。
施工内容:为完成青兰高速中央隔离带的硬化处理,确保调流路与高速公路的顺接,需要拆除原青兰高速公路中央隔离带内绿化,按照设计要求需依照调流路的路面结构层方式铺设水稳及沥青路面进行硬化处理,满足通车需求。中央隔离带的硬化,需要侵占内侧车道,为确保通行安全及满足施工空间,需要临时封闭青兰高速公路北侧济南方向车道,做好变道、限速及交通安全措施,完成第一次交通组织调流,详见图2.3-1。交通组织调流过程中,调流路与青兰高速交叉段的中央隔离墩安装、封闭材料采用水马隔离栏,以实现尽快施工、少影响交通的原则,交通组织调流完成之后,在水马隔离栏外围采用8t汽车吊及叉车按照图纸设计要求安装预制钢筋混凝土隔离墩并撤掉水马隔离栏。水马及预制隔离墩详见图2.3-2。施工范围前方2km、1km、500m、100m的位置分别设置“前方施工”施工标志、限速标志,调流路流入、流出口,即交叉段隔离墩的布置按照图纸设计及规范要求正确安装摆放。
交通组织:封闭济南方向车道,变道至调流路北侧车道,青兰高速南侧青岛方向车道正常通行,交通组织在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的指挥下,安排4名交通协管员,配备10名普通工人协助作业。第一次交通组织调流布置如图2.3-3。
图2.3-1 青兰高速公路施工段车道封闭示意图
图2.3-2 隔离墩示意图
图2.3-3 第一次交通组织调流及中央隔离带硬化示意图
⑷ 青兰高速→调流路的调流改道
青兰高速与调流路交叉口段中央隔离带拆除完毕并硬化完成之后,在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的指挥下,安排4名交通协管员并配备16名普通工人协助作业,撤掉两端交叉口处施工标志牌及反光锥形桶,完成交叉口处调流用反光锥形桶、交叉段变道水马隔离墩,以及交通变道标志、标牌的摆放,交通组织调流变道完成之后采用汽车吊及叉车按照设计要求摆放预制钢筋混凝土隔离墩并撤掉水马隔离栏。标志标牌的摆放方法及原则与第一次交通组织调流时相同,详见附图1-3,施工区域前方及转弯处同样设置移动式照明及闪光设备。第二次交通组织调流如图2.3-4。
图2.3-4 第二次交通组织调流
⑸ 调流路→青兰高速的调流改道
青兰高速跨线桥施工完毕后,需要阻断调流路并原状恢复青兰高速中央隔离带,完成青兰高速公路的接通,使得青兰高速公路全线正常通行。因此,接通时需要采用导行措施,道路布置详见附图1-1、附图1-2。
施工内容:调流路改道至青兰高速公路,青兰高速全线贯通正常通行,需要将青兰高速中央隔离带原状恢复,需要拆除交叉段调流路的栏杆及水马隔离墩并恢复青兰高速两侧波形护栏。
在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的指挥下,首先进行第三次交通组织调流,封闭调流路南侧青岛方向车道以及青兰高速北侧车道的第一车道,实现调流路北侧济南方向车道及青兰高速南侧青岛方向车道通行,以完成青兰高速中央隔离带的硬化路面拆除及绿化、护栏的原状恢复。最后进行第四次交通组织调流,组织调流方法及原则与第一次相同,以实现调流路行驶车辆至青兰高速的最终变道并完成青兰高速北侧护栏的恢复工作。做好限速及交通安全措施,该部位施工、交通组织及标志标牌的摆放原则与第一次、第二次交通组织调流相同,不做阐述。
⑹ 青兰高速跨线桥基础开挖及原青兰高速桥的拆除
根据现场勘查,青兰高速公路与团结路中段交叉段,岩石坚硬,反铲不能直接开挖。按照山东省青兰高速公路管理站要求,青兰高速公路两侧50m范围不允许采用爆破施工,因此为确保安全,青兰高速公路与团结路中段交叉段桩号K1+600~K1+800m范围的石方开挖采用“破碎锤”施工。另外,原青兰高速天桥是混凝土箱梁结构,也采用“破碎锤”法进行拆除。
⑺ 夜间交通组织
在青兰高速调流路与青兰高速公路顺接施工,临时封闭车道期间,本项目不安排夜间施工。尽量安排在6:00~18:00之间施工。待调流路施工完毕通车后,恢复正常施工。在车道变窄及转弯处500m范围内增设夜间警示灯及照明设备,并安排夜间值班人员。
2.3.2 改道期间的应急措施及标志标牌的设置
⑴ 节假日车流量增加采取的交通组织措施
① 端午节、中秋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高速公路免费通行期间。高速公路免费通行造成车流量突增,在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的指挥下,安排专人在调流路入口处提示过往车辆安全有序通行。
② 在济南方向调流路出口位置安排清障车辆,红石崖西高速路入口及王台高速路入口处各布置1台清障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车辆无法行驶的情况能够及时排除,快速恢复通行能力。
③ 在胶州湾高速与疏港高速立交及收费站处设电子提示牌,提醒黄岛、青岛出行车辆避开青兰高速调流路。在胶州湾高速与青兰高速立交处设电子提示牌,提醒过往车辆避开调流路。同时在各处电子提示牌处设立绕行路线图。青岛通过海湾大桥的出行车辆可以经“黄岛枢纽立交”、“崖逄立交”及“王台立交”绕行至沈海高速并通过“胶南枢纽立交”再次进入青兰高速,从而避开青兰高速调流路;黄岛区通过“黄岛立交”的出行车辆可以通过“黄岛立交”绕行至疏港高速经“徐村立交”再次进入青兰高速,从而避开青兰高速调流路。绕行路线详见图2.3-5。
图2.3-5 青兰高速调流期间绕行路线图
④ 安排4名交通协管员,进行交通疏导。
⑵ 非节假日期间的交通组织措施
非节假日期间,青兰高速调流路调流施工前,提前一天在黄山/灵珠山收费站入口处设置告示牌,提醒去黄岛方向车辆绕行以避开施工区域。告示牌尺寸大小为3m×2m,便携式反光型样式,蓝底白字,告示牌内容为“青兰高速62公里处施工,去黄岛方向车辆请绕行灵珠山”。
⑶ 交通疏导人员的设置
① 导行埠处设置2名疏导人员24小时负责摆动红色警示旗指引车辆行驶。
② 导行段内设置1名清扫人员,负责路面清扫。
③ 导行段内设置1名巡视人员,负责巡视、调整交通疏导设施的复位。
④ 设置安全照明灯和爆闪灯;安排2名夜间巡视人员,对夜间的交通情况以及导行设施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汇报。
⑤ 所有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都必须着穿反光背心并正确佩戴安全帽。
⑷ 雾霾天气交通措施
① 在距离青兰高速调流路进口及出口端100m及进出口处设置移动式爆闪灯。恶劣天气发生后,在调流入口处增设发光设备,提示驾驶员减速变道,协管员提示车辆时应在护栏外侧等安全区域。
② 调流路进出口处设置反光指示牌,引导交通。
③ 保持与气象部门和高速公路相关部门的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现发生雾霾恶劣天气影响正常通行的情况发生,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根据雾霾实际情况采取交通提示、低速通行或交通管制等措施。
④ 如在雾区发生交通事故,除通知交警部门、抢救伤员外,安排专人在来车方向雾区以外提醒驾驶员减速慢行,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⑤ 交通协管员应配备手持式扩音设备、发光或反光背心、安全帽等,并加强协管员的安全意识教育。
⑸ 冰雪天气交通措施
① 调流路进出口处设置移动式爆闪灯。
② 在调流路转弯处及调流路与青兰高速交叉口处设置移动式防滑标志牌。
③ 冰雪天气来临前,备足防滑、融雪物资,如:防滑沙、融雪剂、编织袋及铁锨等,并在调流入口及道路两侧每隔50m间隔放置,方便应急处置。
④ 发现路面出现霜冻、结冰等现象,安排专人在入口来车方向的安全区域提示过往车辆减速慢行。
⑤ 及时联系高速公路相关部门,根据路面情况采取融雪、清雪或者调流等措施。
⑹ 青兰高速公路标志牌的设置
①在青兰高速公路距施工路段前方2000m处路肩位置设置1个“前方施工2000m”提示牌。(济南方向,根据高速现场实际情况,经与高速交警沟通,在前方1500m处设置,取消2000m位置的提示牌)
②在青兰高速公路距施工路段前方1200m处路肩位置设置1个“限速80公里”禁令标志。
③在青兰高速公路距施工路段前方1000m处路肩位置设置1个“前方施工1000m”提示牌。
④在青兰高速公路距施工路段前方500m处路肩位置设置1个“前方施工500m”提示牌。
⑤在青兰高速公路距施工路段前方100m处路肩位置设置1个“前方施工100m”提示牌。
⑥在调流路桩号K0+000道路东侧设置限速60码标志牌,大小为直径1.0m的圆形结构,采用单柱式。
⑦在调流路桩号K0+000道路西侧设置解除60码标志牌,大小为直径1.0m的圆形结构,采用单柱式。
⑧在调流路桩号K0+010道路东侧设置团结路临时路简介标志牌,大小为4.5*4.23m,采用双柱式。
⑨在调流路桩号K0+020道路东侧设置左转弯标志牌,大小为1.1*1.1m三角形结构,采用单柱式。
⑩在调流路桩号K0+070道路东侧设置向左导向标志牌,大小为0.6*0.4m,采用单柱式。
?在调流路桩号K0+470道路西侧设置向右导向标志牌,大小为0.6*0.4m,采用单柱式。
?在调流路桩号K0+800道路西侧设置右转弯标志牌,大小为0.6*0.4m,采用单柱式。
?在调流路桩号K0+810道路西侧设置团结路临时路简介标志牌,大小为4.5*4.23m,采用双柱式。
?在调流路桩号K0+880道路西侧设置限速60码标志牌,大小为直径1.0m的圆形结构,采用单柱式。
?在调流路桩号K0+880道路东侧设置解除60码标志牌,大小为直径1.0m的圆形结构,采用单柱式。
?施工导行埠处设置高功率防眩目照明灯和黄闪指路箭头灯,同时按照渐变红色警告墩方向设置“蛇管灯管”,以上灯夜间开启。
2.3.3 高速公路施工安全保障措施
⑴ 人员安全保障措施
①施工操作人员进入现场时必须佩戴安全帽,且穿反光背心,没有佩戴者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
②施工人员不得横跨、穿行高速公路,严禁在路上拦截、搭乘其它过往车辆。
③夜间巡视人员不得靠在指示标示牌、隔离护栏上瞌睡,不得在导行埠处搭设帐篷休息。
④遇到交通堵塞时,交通指挥人员不得与来往司机发生争吵,出现意外情况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
⑤巡视人员发现交通导行设施损坏、移位时,及时进行恢复,恢复过程中,必须有人在旁边观察交通。
⑥对现场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标明,在施工现场明显处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⑵ 机械设备安全保障措施
①每台机具使用前,必须进行进场安全性能检验,并填写进场设备检验记录,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②在每台机具旁,设置明显的操作规程,施工人员在使用前,进行操作技术交底,并留下文字记录。
③对于特殊机器的使用,必须由专门的专业人员进行,如电焊机、等离子切割机等。
④对各种施工机具要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以保证使用安全。
2.4 安全设施
2.4.1 主要安全设施及技术要求
⑴ 施工作业使用的所有交通标志颜色规定及色样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相关要求。
⑵ 移动使用的交通标志:应由钢性材料制成,有稳固的折叠支架,边框外缘应有衬底色。衬底色规定为:警告标志黄色,禁令标志白色,指示标志兰色。
⑶ 锥形交通路标:宜由橡胶材料制成,底部应有一定的摩阻性能,外观为红白警告色,用于夜间作业时应贴有反光膜,并在顶部配置发光警告设备。
⑷ 路栏:应由钢性材料制成,有稳固的折叠支架,用于夜间作业的须有反光功能。
⑸ 施工隔离墩:宜为由现行低密度聚乙烯等高强合成材料制成的空心半刚性装置,其上有黄、黑相间色,使用时应充入适量水或砂提高稳定性。
⑹ 夜间照明设施:一般情况下,本项目不安排夜间施工。
2.4.2 安全设施管理
⑴ 安全设施材料进场审查:开工前按项目需要配置相应数量的安全设施,经监理、高速公路交警、路政及相关单位核验后方可投入使用。
⑵ 安全设施的日常管理:施工单位每日检查安全设施的完好程度,监理及相关单位定时抽查,发现设施外观模糊、反光膜脱落等情况应及时维修翻新,发现设施主体破损、老化等情况应及时更换。
⑶ 应定期批量更新易损安全设施和部件,同时按照下表要求,及时更新安全设施材料。
2.4.3 安全设施牌图样
备注:青兰高速公路各种标识牌的尺寸、内容均以高速公路交警、路政等相关部门要求为准,本图仅为示意。
2.5 交通组织管理体系
2.5.1 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为确保青兰高速公路与调流路顺利对接,******青岛中德生态园项目总承包部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2.5.2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总承包部副总经理***担任,全面负责青兰高速调流路、跨线桥的安全生产和防护措施的督促落实;副组长由总承包部副总经理***、工区主任***及工区安全总监***承担,负责承担范围内各项安全生产和防护措施的督促落实;组员由工区副经理及各部门主任担任,负责落实防护措施,组织协调现场安全生产活动,保证各种防护标志按照要求设置,负责现场维护人员上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明确维护人员职责。
2.5.3 实行现场轮流值班制度
现场维护人员要根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实行现场值班制度,负责安全防护措施的有效落实和交通安全标志、标牌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标志、标牌信息提示的有效性。为确保调流路施工及交通安全,工区安排姜华、侯振鹏专人负责。
2.5.4 配备交通执勤人员
调流路顺接期间,配备专门的现场执勤人员,配合高速交警做好交通指挥工作。与高速公路两个接头处,各设置1名现场交通执勤人员,负责调流期间交通指挥、标志牌维护等工作。人员名单暂未确定,待人员确定后再单独上报相应高速交警大队及路政大队备案。
2.5.5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中水电路桥青岛中德生态园项目总承包部各工区建立安全环保部,建立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各级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逐级鉴定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2.6 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在整个施工过程中随着施工项目的变化,交通管制形式也在变化,为防止与现有交通干扰,减少安全隐患,确保青兰高速公路、调流路的行车安全和跨线施工顺利进行,采取以下安全保证措施。
2.6.1 交通组织方案实施的保证措施
⑴ 交通组织方案的审批:在中德公司及总承包部领导的协调和青兰高速公路交警、路政支队指导下制定切实可行的交通组织方案,通过审核后进行实施。
⑵ 交通组织实施时间的确定:根据施工实际进展情况,项目部提前7天向青兰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及路政大队提出交通组织申请,确定交通组织形式和具体实施时间。
⑶ 在青兰高速交警、路政支队的指导下,设置交通管制设施(即施工信息提示牌、限速牌、转向标志牌、安全网等各种安全标识设施的设置),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实行交通分流。
⑷ 按青兰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及路政支队的要求及规定设置相应的标志标牌,在调流路前2000m和1000m处设置前方施工的提示牌、限速标志牌,在变换车道前500m设置车道变窄标志牌,变道200m处设置转向提示牌,在通过施工管制区域后设置解禁限速标志等。(备注,按照高速公路实际情况,经与高速交警大队沟通,济南方向在施工前方1600m位置设置“前方施工1600m”警示牌,2000m处不设置警示牌。)
⑸ 安排交通维护人员不间断执勤,查看各种标志牌、隔离设施的工作状态,出现异常及时维修或更换,同时维护疏导交通,保证高速公路的行车安全。
⑹ 当启动应急预案后现场所有人员服从交警、路政支队的指挥,协助交管部门做好交通安全疏导工作。
2.6.2 施工、执勤人员安全保证措施
⑴ 工程施工前,由项目安全总监组织对参加施工的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同时重点对交通执勤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合格后才能进行上路施工和执勤。
⑵ 项目工程部和安监部对参与施工的所有人员进场前进行详细的技术、安全交底,明确工作职责及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⑶ 严禁施工人员随意在高速公路封闭区外进行逗留、穿越公路,否则立即进行清退或调整岗位。
⑷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全部佩戴反光背心和安全帽,施工现场严禁嬉戏、打闹,严格遵守施工纪律。
⑸ 交通值勤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穿戴反光背心,在进行交通标志维护时必须专人监护观察过往行驶车辆及标志标牌的维护,出现异常及时提醒,确保操作安全。
⑹ 交通值勤交接班履行交接手续,主要说明执勤期间的高速公路的行车、标志标牌的维护、施工人员的违纪等情况。
2.6.3 施工设施、机械的安全保证措施
⑴ 防恶劣天气:施工现场配备扩音设备,遇到事故或恶劣天气提醒司乘人员注意安全。另外在施工现场设置防雾灯,变频警示灯,保证有雾天气的行车安全。
⑵ 设置在高速公路上的所有施工信息提示牌、限速牌、转向标志牌等安全标志牌用膨胀螺丝或使用砂袋挤压等措施牢固的固定在路面上,防止倾倒、倾斜、错位等现象的发生。
⑶ 施工现场的材料堆放有序,施工过程不得对路面造成损坏。
⑷ 施工车辆和机械均从施工道口进入施工封闭区,严禁驶出施工封闭区以外路段,机械停放有序。现场不再使用的机械、施工机具及时调配在封闭区以外。
⑸ 施工车辆在运送施工材料时不得超载,做到不抛、洒、漏、滴,不得污染路面,否则及时进行清理、清洗。
⑹ 在施工结束清除现场所有施工机具、材料,恢复交通并对路面进行清洗,保证开放交通前路面整洁原有标志标线完整清晰。
2.6.4 文明施工、加强环保措施
在施工现场管理中,采取各种措施,按现代化施工的客观要求组织工作,使施工现场保持良好的施工环境秩序,施工现场环境保护:
⑴ 施工人员要求严格垃圾的堆置、废水排放、杂物不得随意抛掷、排放。车辆、废机油要及时回收。
⑵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反光背心、现场合理布设电线、电路,设置配电箱。
⑶ 施工便道经常洒水处理以减轻扬尘污染。
第三章 处置施工险情及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3.1 应急救援的任务和目标
⑴ 给施工和高速公路交通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
⑵ 保证各种应急反应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
⑶ 指导应急反应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反应行动组织不及时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
⑷ 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⑸ 帮助实现应急反应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
⑹ 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3.2 应急预案
3.2.1应急救援程序启动
⑴ 发生轻伤以上事故后,现场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立即向项目负责人或安全部报告,同时组织自救,采取一切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
⑵ 项目部接到报告后,迅速通知各相关人员参加现场救援,以尽可能缩小事故影响及损失为原则。同时在整个抢救过程中,负责现场通讯和对外联系。
⑶ 项目部根据事故性质及发展趋势,向有关部门汇报,寻求社会紧急救援,同时报公司领导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⑷ 应急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首先查明现场有无伤亡人员,并以最快速度将他们救离现场,交由急救中心的医务人员或立即送医院救治。
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响应程序
⑸ 积极配合政府的事故调查工作,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⑹ 公司成立事故调查组,查清事故原因,按“四不放过”原则及有关处理规定,对事故有关人员进行必要的处理;
⑺ 事故处理结束后,项目部应当组织力量进行抢救,及早恢复施工,减少损失。
3.2.2应急救援的启动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应急救援小组组长批准启动本预案:
⑴ 施工过程、交通调流过程及调流路通车之后发生重伤、死亡等重大施工或交通安全事故。
⑵ 虽无人员伤亡,但经济损失较大或影响特别恶劣的生产安全事故。
⑶ 经与气象部门沟通取得信息结果,预计将发生雾、霾、冰雪等恶劣天气时。
⑷ 平时、周末及节假日期间,青兰高速及调流路出现交通拥堵情况时。
3.2.3处置突发事件的要求
⑴ 一旦发生各类紧急事故,各部门应本着在第一时间救人原则,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⑵ 各部门应将应急物资、设备、材料、车辆等相关紧急用品及设备提前准备到位,以备急用。
⑶ 救援车辆应具备牌照等证件,机械设备等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操作资质,救援人员应接受安全意识及与救援相关知识教育。
⑷ 保证联络畅通。一旦发生各类紧急事件,在组织抢救的同时向有关职能部门、相应的机关、组织报告。
⑸ 提前制作足够的警示牌、标志牌、电子提示牌、闪光及扩音设备,提前制作LED电子屏幕并安置于高速公路入口以及收费站处。
3.2.4应急预案实施
3.2.4.1 施工安全事故处置
施工作业现场发生意外施工安全事故,尽现有手段采取以下措施:
⑴ 第一时间拨打120,救伤员。
⑵ 保护现场并控制现场势态防止事故扩大。
⑶ 报告上级管理部门。
事故情况第一时间上报项目负责人,负责人立即上报至总包部、监理办、指挥部,并在1小时内上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若在高速公路范围施工时,出现施工安全事故,还需要通知高速公路交警等相关单位。
3.2.4.2 交通安全事故处置
施工作业现场或附近发生与作业有关或无关的交通事故,现场人员配合交管部门就地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⑴ 立即拨打120,并尽现有手段抢救伤员,保护现场。
⑵ 控制现场势态,加设明显标志标牌,在标志标牌处增设爆闪灯进行提示,防止新的事故发生。
⑶ 通知当地交通部门及高速公路管理部门。
⑷ 有重大伤亡或维修人员有伤亡时要报告上级管理部门及领导。
⑸ 开启高速入口及收费站处的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提示标语,待交通事故处理完毕,车道具备正常通车条件后再更换提示标语或关闭显示屏。
3.2.4.3 施工区附近发生堵车
当施工区附近发生堵车,应立即报告高速公路交警,并加强施工预警(预警车与可能出现的堵车流,保持约300米距离;开启警灯、警报;堵车区域前方2km范围作为警告区、上游过渡区,每隔500m设置警示牌、标志牌,并安排专人手持扩音器进行语音提示);开启高速入口及收费站处的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提示标语。增派安全巡逻人员和交通疏通人员,安全巡逻人员和交通疏通人员应穿戴并正确佩戴齐全配套的安全防护装备,所有参与人员均应接受安全教育。
3.2.4.4 施工区以外发生交通事故产生堵车
⑴ 如果交通事故较小,无人员伤亡,事故车辆能正常行驶,则立即汇报高速公路交警,并要求相关责任人将事故车移至无车辆通行的安全区域,保证车流正常通行,待交警到现场后,我方指派专人配合、协助作好各项工作。
⑵ 如果事故较重,有人员伤亡,或车辆不能移动。立即抢救伤员,同时将现场情况汇报高速公路交警,并请交警安排拖车等施救设备到现场,同时启动我方配备的清障车辆及时赶到现场配合交警排除受损车辆等障碍。现场安全人员保护好现场,保证相关物证不被破坏,并采用相机记录现场实际情况,待交警到现场后再配合交警做好相关工作。
①如果事故车停在路边,旁边车道可以开通,则立即将事故车用锥形交通标封闭,开通旁边车道,保证车流正常通行。
②事故发生区域及前方1km、500m、300m、100m处设置电子发光提示牌及事故警示牌,白天开启爆闪灯,并安排专人手持发光及扩音设备在事故发生区域前方持续进行喊话提示。
③如果事故涉及范围较广,车辆不能通行,视施工情况,尽可能临时开通施工区的车道;在济南方向调流路出口位置安排清障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其它车辆无法行驶的情况能够及时排除,快速恢复,并及时开启高速入口及收费站处的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提示标语。
④在高速路入口及收费站处原电子提示标牌及绕行路线图提示牌的基础上,每处1km范围多增设2处电子提示标牌及绕行路线图提示牌。绕行路线如图3.2-1。
图3.2-1 青兰高速调流期间绕行路线图
3.2.4.5 雾、霾、冰雪天气的处置
⑴ 在距离青兰高速调流路进口及出口端前方2km、1km、500m、300m、100m及进出口处设置移动式电子交通警示灯、限速牌、电子转向标志牌等,在调流路中段同样每隔100m设置一处移动式电子交通警示灯,警示灯沿车行道两侧对称布置。恶劣天气发生后,在调流入口处及前方标志牌处增设发光、发声设备,以及电子自动摆臂假人,挥舞发光电子标志,提示驾驶员减速变道;配备4名协管员手持发光设备及扩音设备人工指挥并喊话,协管员提示车辆时应在护栏外侧等安全区域并正确穿戴齐全安全防护装备。
⑵ 保持与气象部门和高速公路相关部门的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现发生雾霾恶劣天气影响正常通行的情况发生,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根据雾霾实际情况采取交通提示、低速通行或交通管制等措施。
⑶ 如在雾区发生交通事故,除通知交警部门、抢救伤员外,安排专人在来车方向雾区以外提醒驾驶员减速慢行,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⑷ 交通协管员应配备手持式扩音设备、发光或反光背心、安全帽等,并加强协管员的安全意识教育。
⑸ 冰雪天气在调流路转弯处及调流路与青兰高速交叉口处设置移动式电子防滑标志牌。
⑹ 冰雪天气来临前,备足防滑、融雪物资,如:防滑沙、融雪剂、编织袋及铁锨等,并在调流入口及道路两侧每隔50m间隔放置,方便应急处置。
⑺ 发现路面出现霜冻、结冰等现象,安排专人在入口前方1km、500m、100m处来车方向的安全区域提示过往车辆减速慢行。
⑻ 冰雪天气及时联系高速公路相关部门,根据路面情况采取融雪、清雪或者调流等措施。
3.2.4.6 意外事故的处置
如果有意外事故发生,立即启用救援预案,保证事故发生后将损失降至最小。意外事故的处置,配合当地交管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⑴ 做好充分的物资准备。
⑵ 制订切实可行的抢修预防及快速反应机制。
⑶ 灾害发生时,施工人员能够迅速到达现场,有人员伤亡的先抢救伤员及组织人员抢修、控制灾害的发展,尽快恢复交通。
⑷ 控制现场势态,加设明显标志,防止新的事故发生。
⑸ 通知当地交通部门及高速公路管理部门。
⑹ 有重大伤亡时要报告上级管理部门及领导。
⑺ 组织抢修的同时要注意观察,防患于未然。
3.3 组织机构
3.3.1成立应急救援小组
为确保青兰高速公路与调流路顺利对接,中电建路桥青岛中德生态园项目总承包部成立了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在安全部设立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发生重大事故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负责通知所有成员参加事故应急救援处理工作。
⑵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通讯录
⑶ 应急救援小组领导职责
①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修订。
②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并开展专业培训和演练。
③配备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种物资、装备。
④检查、督促、落实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⑤发生事故,根据事故的发生情况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现场应急救援。
⑥组织有关力量,全力支援现场抢救。
⑦必要时组织疏散人员,尽可能控制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3.3.2成立应急救援小分队
为了应急救援快速、有秩序的展开,成立了应急救援队、现场治安队、医疗救护队、物资供应队。
⑴ 应急救援队
由项目安全部负责编成三个分别由各施工队主要施工人员组成的救援队,应急救援队队长由李勇担任,配备安全员吴超、侯振鹏,救援分队队长由各施工队队长担任。另成立一个机动救援分队,由各施工班组抽调一至二名施工人员组成,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直接调配指挥,负责各项接应工作。
⑵ 现场治安队
由项目部其他部门人员(各抽调一至二名)分别组成现场治安队, 现场治安队队长由薛长年担任,成员有姜华、郭青江。负责事故现场治安,按事故的发展态势有计划的疏散人员,控制事故区域边界人员车辆的进出。
⑶ 医疗救护队
医疗救护队:负责寻找、营救、保护、转移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医疗救治队队长由仵海强担任,成员有郑爱国、柯娟。
⑷ 物资供应队
物质供应队:负责为救援行动提供物质保证。物资供应队队长由物资科主管李永波担任,成员有张建民、郭伟伟。
⑸ 事故应急报警
项目部报警电话: ;黄岛区报警电话:119、110、120。
3.4 应急资源配置
⑴ 救援力量:项目部及所属的各施工班组、职工,都是应急救援力量;根据事故的类型及程度,需要社会力量支持时,及时联系社会救援力量。
⑵ 救援设备、物质:项目部配备的各种机械设备、生产生活物质、材料等,当应急救援方案启动,根据需要都将成为应急救援的设备和物质,需要社会设备、物质时,再及时联系社会救援力量提供必须的设备、物质。
⑶ 应急资源的检查、维护与更新:由应急救援领导办公室负责。
应急物资清单
周边医院情况资料
第四章 时间计划安排
4.1 交通组织时间计划
根据进度计划安排,青兰高速调流路、跨线桥交通组织计划安排如下:
⑴ 20##年10月25日~20##年11月25日,完成青兰高速→调流路改道的交通组织;
⑵ 20##年11月25日~20##年8月7日,调流路正常通车;
⑶ 20##年8月8日~20##年8月16日,完成调流路→青兰高速改道的交通组织,8月16日青兰高速正常通车。
4.2 施工期间遇到的节假日需增加警力支持
⑴ 20##年10月25日~11月25日:青兰高速→调流路改道的交通组织
期间有10天周六、周日;
⑵ 20##年11月26日~20##年8月7日:调流路通行期间有元旦1天、
春节7天、清明3天、劳动节3天、端午节3天及48天周六周日;
⑶ 20##年8月8日~20##年8月16日:调流路→青兰高速改道的交通组织
期间4天周六周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