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编号: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送 审 单 位: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送 审 时 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制
I 方案报告表简要说明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基本情况
1.1.1 项目名称
四川省江油市柏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1.1.2 建设地点
江油市东安乡
1.1.3 项目业主
江油市柏林水库恢复重建指挥部
1.1.4 项目建设目的
1.1.5 项目建设内容
1.1.6 项目投资
1.1.7 工程进度安排
1.2 编制依据
1.2.1 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29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7 年第 88 号令)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 年 12 月)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国务院 1993 年第 120 号令)
(5)《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四川省人大常委, 1993 年 12 月)
(6) “关于颁发《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和定额》的通知”(水利部总[2003]67号)
(7) 关于印发“四川省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价字非[1995]118号文)
(8)《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四川省人民政府,1998年12月)
(9)“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中有关技术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四川省水利厅,川水发[2004]16号)
(10)水利部“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意见”(水保[2009]187号)
1.2.2 技术文件
1.2.3规范标准
(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GB50433-2008);
(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
(3)《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
(4)《水土保持设施监测通用技术条件》(SL 342-2006);
(5)《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
(6)《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和定额》(水利部水总 2003[67]号文);
2 项目区概况
2.1 自然环境概况
2.1.1 地理位置、地质地貌及地质岩性
2.1.2 气象特征
2.1.3 土壤、植被
2.2 土地利用现状
2.3 水土流失现状
3 主体工程设计水土保持功能分析评价
4 项目建设过程水土流失预测
4.1 水土流失成因
4.2 水土流失类型
4.3 工程建设水土流失特点
4.4 建设过程新增水土流失量预测
4.5 预测结论和综合分析
5 水土流失防治方案
5.1 方案编制的原则和目标方案编制的原则
5.1.1 方案编制的原则
(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因地制宜,生态优先的原则。
(2)水土保持措施设计与主体工程的保障设计相结合的原则。对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进行分析和评价, 充分利用主体工程自身具备的水土保持功能,避免重复设计。
(3)突出预防为主、防治并重、因害设防、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及土地等措施相结合,形成有效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
(4)水土保持设计与自然环境协调一致的原则。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在保证工程特定的前提下,尽可能使用与自然亲和力强的设计措施与材料。
(5)节省投资、增强可操作性的原则。工程实施过程中使用的土料、砂、石料、苗木等可就地就近取用,以便节省投资。所提出的工程措施、植物措施要因地制宜,并考虑现有技术水平等因素的影响,真正具有可操作性。
5.1.2 方案编制的目标
5.2 防治责任范围
5.3 设计深度及设计水平年
5.4 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
5.5 施工进度计划
6 水保投资概算
6.1 编制依据
水土保持投资估算是整个工程总估算的组成部份,本方案估算根据《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和《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结合主体工程估算相关标准进行编制,主要编制依据有:
(1)《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利部水总(2003)67 号
(2)《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水利部水总(2003)67号
(3)《四川省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征收管理办法(试行)》(川价字非[1995]118号文)
(4)江油市财政局 江油市水利电力局文件 “江财综(1995)第35号。
6.2 编制说明
(1)人工预算单价
根据《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结合主体工程人工预算单价,本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的人工基础工资为 21.26 元/工日。
(2)材料预算单价
根据实际调查并参照江油市建筑材料价格信息确定,树种、草籽根据市场调查价格计算。
(3)相关费率
工程措施: 其他直接费率 2.0%, 现场经费 5.0%, 间接费 4.0%, 计划利润 7%,税金 3.35%。
植物措施: 其他直接费率 1.5%, 现场经费 4.0%, 间接费 3.0%, 计划利润 5%,税金 3.35%。
(4)临时工程
临时防护工程按实际工作量计列、其他临时工程费用按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投资之和的 2%计列。
(5)独立费用
⑴水土保持建设管理费按水土流失防治费(一至三部分费用之和)的 2.0%进行计算。
⑵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监理费
根据发改办价格[2007]670号文,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监理由业主负责组织,本报告按0.5万元计算。
⑶ 水土流失防治费
①水土保持费按照“江油市财政局 江油市水利电力局江财综(1995)第 35 号文件规定计算,本报告根据业主要求按0.5万元计算。
⑷ 水土保持科研勘测设计费
参照水保监[2005]22号文,水土保持科研勘测设计费,计列 1.34 万元。
⑸ 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费
参照水保监[2005]22号文,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费,暂列0.5万元。
⑹ 水土保持工程质量监督费
根据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08]78 号)文件,自20##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工程质量监督费,本方案不再计列。
(7)预备费用
预备费由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组成。
基本预备费率按3%计算,价差预备费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投资 [1999]1340号文件按零计算。
(8)建设期融资利息
工程投资资金为业主自筹的自在资金,不计建设期利息。
(9)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按《四川省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征收管理办法(试行)》(川价字非[1995]118 号文)并结合,“江财综(1995)35号征收。第(1.2 元/m2)
6.3 水土保持总投资
水土保持投资总概算表
表6-1 单位:万元
7 实施意见
II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续上表
说明:
1、本方案表格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50433-2008 执行。
2、本表一式三份,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一份留水行政主管部门作为监督检查依据,一份送项目审批部门作为审批项目依据,一份留本单位(或个人)作为实施依据。
3、本方案表作为审报单位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基础依据。在实施时,应按照工程施工系列规范根据本方案细化各项水土保持措施设计,并严格实施,以有效做好项目建设/生产中的水土保持工作。
4、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施工过程中,应积极主动、配合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同时,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规定,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同时验收项目水土保持设施,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并签署意见。水土保持设施经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投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