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ZLWCL 重庆荣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物资计划管理规定
物资计划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材料计划管理,确定材料管理的控制目标,提高材料管理工作效率,指导材料的采购、供应、储备、使用等活动,特制定本规定。
1. 材料计划成本
1.1 项目承接前公司商务部门必须投标报价书,计算各种材料预算数量和投标单价,确定材料成本收入。
1.2 项目承接后项目预算员必须根据施工图和施工方案,计算材料预算数量,并与投标阶段对比分
析,确定项目的材料计划消耗数量,公司器材部根据计划采购单价确定计划成本。
1.3 项目预算员根据每月计划形象进度,计算每月材料消耗计划数量,项目材料员根据计划采购单
价确定月度材料计划成本。
1.4 项目材料员会同项目相关人员,根据项目特点,编制项目材料管理策划,确定主要材料控制目
标和控制方法。
2. 材料采购计划
2.1 材料总体需用计划
2.1.1 项目各专业工长根据项目进度,在开工前编制总体需用计划,经项目预算员审核后项目经理
批准,项目材料员汇总后提交公司器材部审核,公司器材部提交分管领导批准,作为项目材料提供的总体控制依据。
2.1.2 总体计划必须明确物资名称(统一名称)、规格型号、质量(技术要求)、数量及进场时间等。
2.2 月度物资需用计划
2.2.1 项目部各专业工长每月20日前根据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方案、施工图预算、技术措施
等编制月度材料需用计划,提交项目预算员审核,报项目经理审批,项目物资部门汇总后报公司器材部,公司器材部提交分管领导批准后作为项目月度控制依据。
2.2.2 月度需用计划必须在总体计划范围,如有变更或超出总体计划范围,必须进行说明并附相关
单据。
2.3 月度采购计划
2.3.1 项目材料员根据项目部提交的月需用计划,根据库存和进场时间,进行平衡后,编制材料采
购计划,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报公司器材部,公司物资报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公司经理批准实施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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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已经确定供应商的采购计划,由公司器材部根据月度采购计划组织材料进场。
2.4 计划调整
2.4.1 由于施工生产变化和设计变更或其他原因,引起工程量增加投入或新增加物资,项目工长必
须及时报“物资调整计划” 并说明原因报送项目材料员,项目材料员严格核实,及时编报“追加物资需用计划表”并说明超量和增补原因,项目经理签字批准后,报送公司器材部,公司器材部门报分管领导批准。
2.4.2公司器材部必须随时掌握材料计划、进场和使用情况,做好计划台帐、计划与供应台帐,建
立计划与供应预警机制,尽量避免供大于求或供不应求的现象。当计划供应量已完成而项目还有需求,或项目计划完成工程量有所减少时,应立即联络项目材料员进行原因分析,督促项目补报“材料需用追加计划”或“材料需用减少计划”,并根据追加、减少计划调整供应节奏和数量。
2.5 紧急计划
项目紧急情况下需要的物资,由使用工长提出申请,经项目经理批准后,由项目材料员组织采购;紧急情况下采购的物资可以不签署合同,不组织招标,相关人员必须保存相关记录,口头或电话批准的必须在事后补充手续。
2.6 甲供材计划
如工程所需材料由甲方提供,各专业工长根据月度工程进度编制需用计划经项目预算员审核后报项目经理批准,由项目材料员汇总报公司器材部门和甲方供应部门,作为物资进场依据。向业主提供的物资进场计划不得超过业主结算的数量。
3. 采购资金计划
3.1 项目材料员根据总体需用计划,编制月度采购资金需用计划。
3.2 项目材料员根据月度采购计划,编制月度采购资金需用计划。
第二篇:煤矿材料计划管理规定
煤矿物资计划管理规定
为规范物流程序,节约资金降低生产成本,不断提高我矿的经济效益,根据公司的《经营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 计划申报
1. 各单位主管技术员为计划第一责任人,依据矿月度作业计划,编写
月度物资计划。材料、劳保类计划于20日前提交到企管科;配件、设备及10平方以上电缆提交到设备动力科,经设备动力科汇总、审核后于22日前提交到企管科。物资计划必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同时上报电子版。
2. 企管科汇总使用单位计划后,召集审计部、设备动力科、仓储科共
同核对库存,并由企管科制定本月购置计划。每月25日前将核库情况和购置计划报矿长办公会会审。
3.
4. 企管科将矿长审批的月度购置计划于25日报经营管理部。 各单位提交的计划必须明确物料编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
量等详细信息,否则企管科不予接收,因其产生后果自负。因计划打提报错误,出现采购采购损失,由计划单位承担损失并处罚编制人。
5. 新产品需要新增编码,由计划单位提供物资的详细基础信息(物资
名称、规格型号、设备型号和图号、单位、数量等)交企管科统一进行增码,否则不予办理。
6. 各单位原则上不准出现应急计划。如确实急需,计划单位写出书面
情况会同计划,报分管矿长签批后交企管科,经企管科、审计部、设备动力科、仓储科共同核对库存后,企管科制定应急购置计划,报矿长签批后报经营管理部。
二、 物资领用
1. 使用单位领取自负费用的材料、配件,先到企管科按照会审后的购置计划签批,再到分管矿长处审核签字(或盖章)后到仓储科领取。严禁少报多领,无计划领料,杜绝报而不领。
2. 矿投资的设备、配件及10平方以上电缆要先到设备动力科签批、备案,更换领料单后经分管机电的副矿长审批签字后,再由企管科按计划核发。
3. 劳动防护用品及工具,必须由劳资科出具领料单,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签批后方可领用。
4. 生产急用而无计划的物料,经分管矿长签批后,按审批程序办理。
5. 用料单位月度计划物资要当月领用。因生产作业计划调整需要变更物资计划的,由计划单位凭作业计划调整科室出具证明,附变更物资明细,经分管矿长签批同意后,报企管科办理,企管科要及时变更物资计划,同时通知供应科调整购置方案,以减少采购损失。
三、 考核及责任追究
1. 各单位因提报计划不详、有误造成的采购损失,由计划单位负
责,并罚该单位计划编制人100元/次。
2. 因单位月度计划考虑不周,且工程没有变更,出现应急计划的
罚款单位计划编制人100元/次。
3. 各单位所报物资要当月领,工程专项计划物资须工程结束后领
用95%以上,急用计划物资须即时领用,月度物资领用率要达到98%以上,否则对单位处以剩余物资5000元以内全值及超出5000元以上的50%罚款,并罚该单位计划编制人100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