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报告书

时间:2024.4.7

仁寿县规划和建设局

仁寿县沙南大道建设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建设单位:仁寿县规划和建设局

主持单位:西南交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协助单位: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二○##年三月


1.   总论

1.1. 项目背景

本项目新建一条长1150米、宽21米的市政道路,建成后将仁寿南区与沙子湾连接起来。仁寿县沙南大道为连接仁寿县沙子湾和仁寿县南区的主干道工程,南区以安置街、国道213线、南坛路为主形成主干道基本骨架。目前仁寿南区和沙子湾城区处在起步阶段,除现有道路G213线、南坛路和安置街以外,其余道路都在规划和建设中,新区大部分区域均为通大路,仁寿县沙南大道建设工程的实施将与规划建设的其他几条主干道一起激活城南的基本交通,引导城中心房地产发展,提升城市品位,美化城市环境,提高仁寿的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拉动各项产业均衡发展,为城南的后续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因此仁寿县决定投资4112万元进行仁寿县沙南大道工程建设。仁寿县规划和建设局作为项目承办单位委托西南交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开展此项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院接受委托后,在与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共同合作的条件下,在进行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依据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环评技术导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完成了报告书的编制工作。

1.2  评价目的

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务院253号令规定,为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新的污染,保护环境,一切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必须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凡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开展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目的在于:

(1)通过对本项目评价范围的社会环境、城市生态、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质量等进行调查、监测与评价,全面了解工程沿线的环境质量现状;

(2)通过对本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可能带来的各种环境影响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评述、预测和分析其影响程度和范围;

(3)根据拟建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从环境保护角度明确项目建设可行与否,并确定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及环境监控计划,提出切实可行的环保措施和建议,并反馈设计单位,将工程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达到开发建设和环境保护两者协调发展的目的;

(4)结合公众参与,弥补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可能出现的疏忽和遗漏,进而使拟议项目的规划、设计和环境管理更趋于完善与合理,力求使项目的建设及营运在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最优化的统一。

1.3  环境影响要素识别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并结合项目地区的环境特征,对本工程的主要环境问题进行识别,识别结果见表1-1。

表1-1                  主要环境问题识别结果

1.4 评价工作等级划分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1993、HJ/T2.2-20##、HJ/T2.3-1993、HJ/T2.4-1995)的要求,对本项目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如下。

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中有关规定,确定本项目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分析。

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T2.2-2008)中相关要求,本项目道路线路较短,车辆尾气影响范围有限,因此,确定本项目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本项目为适用《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和4类a声环境功能区的大中型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车流量较小,噪声声级增加较小,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学环境》(HJ/T2.4-1995)中的有关规定,确定本项目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1997)中相关规定,本项目施工影响范围小于20km2、区域生物群落生物量减少(<50%),区域环境绿地数量减少(<1/2)、地处非敏感生态区域,因此确定本次生态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环境风险评价》(HJ/T169—2004)中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

1.5  评价范围

(1)地表水环境:与项目有关的地表水体为金马河,评价段为仁寿县污水处理厂上游50m至仁寿县污水处理厂排口下游2000m全长约2.05km河段。

(2)环境空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T2.2-2008)中相关要求,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确定本项目环境空气评价范围为道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范围内。

(3)声环境:根据《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试行)》(JTG-2006)中相关要求,确定本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道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范围。在该范围内第一排居民建筑及学校、幼儿园、医院病房等噪声敏感点作为重点评价对象。

(4)生态环境:道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及环境整治施工点周围200范围内植被、土地利用、水土流失等。

(5)环境风险  本项目所涉及的道路沿线。

第二章  工程概况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仁寿县沙南大道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仁寿县规划和建设局;

建设地点:仁寿县城区;

项目投资来源、分配情况:估算总投资约4112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2112万元和申请银行贷款2000万元;

建设性质:新建仁寿县沙南大道道路及管网工程;

建设年限:20##年4月。

2.2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2.2.1  工程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道路及管网工程,建设内容为:仁寿县沙南大道建设工程起点于南坛路三段与213国道交汇处(同时在终点处建设直径100m,建筑面积7850㎡的城南交通岛),道路终点与沙湾路相接。道路路线长度1150m,道路红线宽度21m,其中主车道宽12m。

2.2.2  工程组成

本项目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见表2-1:

表2-1               项目组成表

2.3  工程方案

2.3.1  新建道路及配套管网工程

技术标准

(1)本项目道路横断面设计

道路红线宽度为21m,断面划分如下:

21m=4.5m(人行道)+6.0m(车行道)+ 6.0m ((车行道)+4.5m(人行道)

路拱形式采用折线形路拱,为向外双面坡,横坡度为1%;人行道为向内单向坡,横坡度为2.0%。

(2)设计速度:40km/h

(3)路面设计双轮组单轴标准轴载:BZZ-100KN

(4)最大纵坡:0.62%;最小纵坡:0.56%

(5)路面类型:沥青混凝土路面。

新建道路路面结构及主要技术指标见表2-2:

表2-2       凯旋东路主要技术指标

2.3.2  道路拆迁补偿工程

(1)拆迁范围

本项目拆迁范围包括新建道路及管网工程所涉及的仁寿县文林镇火箭村的几户农户以及道路起点处的三栋2F高的房屋。

(2)拆迁工程量统计

本项目搬迁户数为7户,28人。

(3)拆迁安置方案

本项目房屋拆迁工作严格按照仁寿县人民政府关于《仁寿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县城区征地拆迁统建(小区)安置试点工作的请示》的批复,仁府函【2008】79号执行。

2.4  工程建设进度安排

2.4.1  建设期

本项目建设期12个月,即20##年05月至20##年04月。

2.4.2  实施进度安排

(1)前期工作阶段

20##年5~6月完成项目前期的可研报告编制、初设、施工图设计工作及审批,同时完成各项报批手续,取得开工报告。

(2)工程施工进度安排

新建道路及管网工程(11个月):20##年7月至20##年04月;竣工验收(1个月):20##年04月。

表2-9          项目实施进度表


第三章   工程分析

3.1  工艺流程

本项目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具体包括新建道路及管网工程和征地拆迁补偿工程等内容,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集中在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位置见图3-1和图3-2。

 


图3-1  道路及配套设施工艺流程及产污位置图

3.2  主要污染工序和污染物识别

本工程属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对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生态环境影响、声环境、环境空气、社会环境、地表水环境等的影响,基础设施建设不同的工程行为对各环境因素有不同的影响。

由于工程范围位于现有城镇边界,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土方的挖掘、运输、堆积等,原材料运输产生的粉尘及复杂的施工作业都带来扬尘、噪声等环境污染。挖方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在不利气象条件下易造成水土流失。

工程竣工后,道路沿线将产生汽车尾气污染、噪声污染。

3.3   工程“三废”及噪声统计

本项目“三废”排放量统计表见下表3-7

表3-7             工程污染物产生及排放统计表


第四章  建设项目周围区域环境概况

第五章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5.1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及评价

本项目所在区域的地表水评价段水体水质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域标准要求,其超标原因主要是由于河道上游接纳了大量的生活污水造成的,评价要求当地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河道上游污染源的整治工作,使地表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域标准要求。

5.2  大气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

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基本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评价认为项目拟建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良好。

5.3  声学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本项目评价区域声学环境质量良好,完全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和4类标准限值要求。

第六章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6.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为仁寿县城区道路建设项目,主要内容为仁寿县沙南大道建设工程包括道路及管网工程和道路拆迁补偿工程等内容,项目实施对仁寿县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施工期间也会对区域环境带来不利影响,主要表现为对环境空气、声环境、地表水环境、社会环境、生态环境等的影响,基础设施建设不同的工程行为对各环境要素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6.1.1  施工期空气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场地车辆、机械设备燃油废气

本项目道路建设过程中将使用如大型卡车、装载机、推土机和压路机等大型设备,燃油废气排放量相对较大,燃油废气中主要污染因子以CO、HC、NOx为主,为非连续间歇式排放。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道路、管网工程施沿线场地较空旷,空气流通性较好,评价认为施工场地车辆、燃油机械尾气排放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不大,不会改变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和级别。

(2)施工扬尘

施工过程中扬尘污染的危害性是不容忽视的,浮于空气中的粉尘被施工人员和周围居民吸入,不但会引起各种呼吸道疾病,而且粉尘夹带大量的病原菌,传染各种疾病,严重影响施工人员及周围居民的身体健康。此外,粉尘飘落在建筑物和树木枝叶上,将影响城市景观。

本项目道路工程建设中土方开挖回填、灰土拌和、弃土堆放及运输、材料运输及填筑、建筑拆迁、建渣运输和道路绿化整治施工等环节均有施工扬尘产生,如果防护不当,特别是在风力较大时扬尘对城区环境空气将产生不利影响。

道路及管网施工过程基础开挖、回填、物料填筑、平整土地等作业中扬尘对环境产生的一些不良影响是难于避免的,施工现场扬尘尤其是在风力较大和干燥气候条件下较为严重,根据类比调查,施工场地上风向50m范围内TSP浓度约0.3mg/m3,施工工地内TSP浓度约为0.6~0.8mg/m3。下风向50m距离TSP浓度约为0.45~0.5mg/m3,100m距离TSP浓度约为0.35~0.38mg/m3,150m距离TSP浓度约为0.25~0.28mg/m3,一般至150m处能够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为此,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应督促各施工单位加强作业现场扬尘控制,工地不准裸露野蛮施工,做好洒水降尘措施,同时在风速四级以上易产生扬尘时,应暂停土方开挖、回填,采取覆盖堆料、湿润等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减轻扬尘对环境空气的不利影响。

为加强工程车辆、工程机械行驶路面扬尘控制,施工道路及场地拟采取洒水抑尘措施,每天洒水4~5次,可使扬尘量减少70%;施工车辆物料运输采取篷布加盖防尘,运输路线选择尽量避绕人口密集区、学校、医院等敏感点,同时协调仁寿县环卫生部门加强运输道路沿线洒落物料清扫,采取必要洒水降尘措施。可有效减轻道路运输扬尘对城区环境空气的不良影响。

本项目房屋拆迁较少,为减轻拆迁扬尘对该部分群众的不利影响,施工中拟采取洒水降尘、设置防尘网、禁止高空抛撒建渣和密闭施工等防尘措施,同时及时清运拆迁建筑垃圾,避免长时间堆存,做好运输过程管理,可有效减轻拆迁作业过程对区域环境空气带来的不利影响。

(3)沥青烟

本项目涉及道路均为沥青砼路面,施工过程使用的沥青采用厂拌运输解决,由专门的公司提供,沥青砼铺设过程沥青烟产生影响对环境影响时间较短,挥发量较小,通过空气扩散稀释,对区域环境空气无明显影响。

为了尽可能减小项目施工期对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形成的扬尘污染影响,本报告书提出以下补充要求:

①加强施工现场及其周边环境卫生管理,防止建筑垃圾扩散污染周边环境卫生,施工道路及作业场地应坚实平整,保证无浮土、无积水。

②本项目所使用的建筑材料、构件、料具都数量较多,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划定的区域堆放,堆放要整齐,要挂定型化的标牌。水泥、石灰粉必须严密遮盖,沙、石等散体建筑材料和土方要采取表面固化、覆盖等防扬尘措施。

③运输沙、石、水泥、土方、垃圾等易产生扬尘物质的车辆,必须封盖严密,转运6m以上建筑垃圾必须采取袋装密封吊运;出入现场各种车辆应保持车况良好,车体整洁,并在场地进出口设置临时车辆清洗设施,防止车辆将泥沙带出场外。

④施工道路应保持平整,设立施工道路养护、维修、清扫专职人员,保持道路清洁、运行状态良好。在无雨干燥天气、运输高峰时段,应对施工道路适时洒水降尘。

⑤施工过程全面督查建设工地现场管理“六必须”、“六不准”执行情况,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

综上所述,工程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具有随时间变化程度大,漂移距离近、影响距离和范围小等特点,其影响只限于施工期,随建设期的结束而停止,不会产生累积的污染影响,在加强对扬尘排放源的管理,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情况下,可以将工程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减至最小程度,评价认为工程各施工活动对评价区域大气环境无明显影响。

6.1.2  施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废水

本项目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道路及管网工程施工中基坑渗水(含雨季积水)、作业面冲洗养护废水、机修含油污水、设备及车辆临时冲洗水等。

道路基础开挖、路基和路面等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基坑渗水和养护废水,废水中悬浮物浓度较高,PH值呈弱碱性,并带有少量的油污,类比同类工程,其浓度SS约20+00~4000mg/l,石油类<10mg/l,同时废水产生点较为分散,难以集中处理,环评要求各施工场地应结合施工作业区实际情况修建临时沉淀池,临时沉淀池10~20m3不等。施工废水经过12小时以上沉淀处理后,废水中主要污染物SS可降至200mg/l以下,可循环使用,如用作道路、设备冲洗、环境绿化、防尘增湿等,禁止施工废水直接排入地表水体。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本项目不考虑专门设置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机修和冲洗点,主要利用仁寿县城区周边现有修理厂和洗车场进行设备维护、修理、冲洗,施工现场设备修理、冲洗频率较小,污水产生量较少,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应督促各施工单位做好该类废水的收集利用工作,作业点应设置临时的废水收集池,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可用作施工作业面洒水降尘综合利用,禁止未经处理直接外排水体或下水道。

根据本次评价现场踏勘,新建道路工程沿线总体距离当地地表水体较远,无跨河流施工等,各类施工废水妥善处理、综合利用后对水环境无明显影响;由于本项目在起点处的施工活动中土方开挖和地表扰动较小,施工工期较短,同时无明显无污(废水)产生,因此在做好沿线建筑垃圾管理、及时清运、加强雨季施工管理,杜绝弃渣等固体废物下河的前提下,本项目对金马河评价段水体水质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2)施工人员产生生活污水

本项目位于仁寿县城区内,沿途人口密集,结合工程施工特点,各子项工程施工中均不设专门的施工场地和施工营地,施工中所需办公、住宿等设施原则上不再新建,就近租用民房解决。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生活废水,主要污染物浓度:CODcr350mg/l、BOD5200mg/l、NH3-N150mg/l、SS250mg/l。经类比分析,本项目施工人员高峰期可达100人左右,产生的生活污水量约10m3/d,经就近的污水处理设施(公厕、小区化粪池等)收集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分析,在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施工期生产、生活废水不会对水环境

产生明显影响,不改变金马河评价段水体功能和级别。

6.1.3  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1)噪声源

从本工程特点分析,施工期噪声影响主要集中在道路及管网工程施工沿线,主要施工设备声频特性及作业期间所产生的噪声值见表6-1。

表6-1                施工设备噪声源强表

(2)施工期噪声影响预测

施工噪声源可视为点声源。根据点声源噪声衰减模式,可估算出施工期间距声源不同距离处的噪声值。预测模式如下:

Lp=Lpo-20lg(r/r0)-ΔL

式中:Lp—距声源r(m)处声压级,dB(A);

          Lpo—距声源r0(m)处的声压级,dB(A);

          r—距声源的距离,m;

   r0—距声源1m;

    ΔL—各种衰减量(除发散衰减外),dB(A)。室外噪声源ΔL取零。

根据上述预测公式,计算出各类施工机械在满负荷运行时的噪声随距离衰减情况统计见表6-2。

由表6-2预测结果,各施工机械所产生的噪声在60m处约为54.42~69.42dB(A)之间,基本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GB12523-90)昼间标准的要求;在300m处约为40.44~55.44dB(A)之间,设备噪声基本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GB12523-90)夜间标准的要求。工程施工期距离噪声源150m和500m以外方可以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昼间60dB(A)和夜间50dB(A)标准限值要求,由此可见,施工期设备噪声对区域声环境有一定影响,其中夜间影响范围最大。

表6-3               各类施工机械在不同距离处的噪声预测值       dB(A)

      

(3)施工期噪声影响评价及采取的措施

施工期噪声的影响随着工程进度即不同的施工设施投入而有所不同。道路工程施工初期,路基未见雏形,运输车辆的行驶和施工设备的运转是分散的,噪声影响具有流动性和不稳定性。随着挖掘机、平地机、压路机等固定声源增多,功率大,运行时间长,对周围居民的影响明显,但影响的程度主要取决于施工机械与敏感点的距离。

根据现场踏查,本项目新建道路沿线附近200m范围内建筑物主要以居民住宅、企事业单位为主,其他主要为荒山。为尽量避免施工作业对区域现有居民等生活、工作产生干扰,防止噪声扰民,建设单位必须督促各施工单位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以控制,为此评价提出如下噪声防治完善措施:

设备选型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做到定期保养和维护,严格规范操作;施工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人、物、材料等,并有专人指挥施工,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完工,尽量缩短施工噪声对民众的影响时间段;合理进行施工平面布置,高噪固定声源采取远离居民点和学校等布置,并采取必要的隔声、降噪措施;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高噪设备严禁夜间22:00~06:00在居民集中区进行机械施工,如因施工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强噪声施工,应首先征得当地环保、城管等主管部门同意,同时做好周边群众解释工作,避免发生扰民纠纷;作业时间应避开中考、高考时间段,同时在午休时间减少施工,最大限度减轻施工活动对群众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

综上分析,项目施工活动噪声对周围环境存在一定得影响,通过采取上述合理的噪声控制措施后,评价认为施工噪声不利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施工结束其影响即可消除。

6.1.4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弃土石方、建渣、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其产生量及处置情况如下:

(1)土石方、建渣

通过初步统计,项目道路及管网工程建设挖方量约158286m3,回填利用19657m3,弃方138629m3,按照“临时弃土少占地,就近回填”的原则,开挖过程产生的土石方在施工红线内短时间临时堆放,未利用部分由专业运输单位及时清运处理;占道房屋拆除过程产生建筑垃圾约15352m3,其中主要有废砖块、废钢筋、泥块等,砖块和钢筋、木材均可回收利用,泥块作为一般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后,由专业运输单位及时清运至建渣堆场处理。

根据20##年6月1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9号《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相关要求,评价要求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从事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经营业务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资质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方可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纳入统一管理。从事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应到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按一车一证办理《建筑垃圾准运证》,并签订防止车辆运输洒漏责任书。对从事建筑渣土运输的车辆进行规范管理,严格实行密闭运输。对从事建筑渣土运输的车辆集中进行改装,达到密闭运输要求,符合标准的予以换发《机动车行驶证》和《渣土准运证》。对建筑工地周边道路洒漏的渣土及时进行湿法清扫。项目建设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将建筑垃圾全部清除,并报经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验收。

环评要求,施工中的各类废弃土方、建渣应及时回填和清运,避免长时间堆存,并做好暂存、转运过程中的防尘管理工作,尤其加强金马河沿线施工中的建渣管理,杜绝弃渣下河,严防地表水体造成污染影响。根据建设单位提供,本项目废弃土方和各类建渣由专业单位外运至仁寿县指定的建渣堆场处理。

(2)生活垃圾

本项目施工高峰期施工人员约100人,按每人每天产生生活垃圾0.5kg计,工程日生活垃圾最大产生量约50kg。环评要求施工期间,对生活垃圾采取分类化管理,并在施工沿线周围建立小型的垃圾临时堆放点,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置,运送途中要避免垃圾的溢洒。同时应该特别注意对临时垃圾堆放点的维护管理,避免垃圾的随意堆放造成垃圾四处散落,并应定期对堆放点喷杀菌、杀虫药水,减少蚊虫和病菌的滋生。

综上分析,评价认为采取上述行之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本工程施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都得到了合理有效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6.1.5  生态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1)施工营地、料场、弃渣堆场环境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仁寿县城区内,沿途人口密集,结合工程施工特点,工程施工中不设专门的施工场地和施工营地,施工中所需办公、住宿等设施原则上不再新建,就近租用民房解决;不设土料场、石料场和砂石料场,所需沥青砼、砂、卵石、条块石、片石等材料均外购,采用汽车运输,项目所在地公路运输较方便,料场大多有道路直达工地,运输条件好。上述布置可减少工程临时占地,减少对沿线植被的破坏,降低水土流失量,便于施工期作业人员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污染物收集处理,减轻对城市景观程度,评价认为该方案合理可行。

项目道路及管网工程弃方138629m3、占道房屋拆除过程产生建筑垃圾约31352m3,工程合计需外运处理土石方及建渣总量169981m3,采取施工红线内短时间临时堆放,不再单独设施临时弃渣堆场。根据建设单位提供,本项目废弃土方和各类建渣由专业单位外运至仁寿县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进行堆放处理。

(2)工程占地的影响分析

工程占地为永久性占地和施工临时占地两部分。工程永久占地主要是新建道路占地,施工临时占地主要是施工场地临时占地。

本项目新建道路及管网工程总新增占地78亩,占地均为城镇规划建设用地。工程建成以后,土地利用类型为城市交通用地,不改变土地性质。但总体来说,工程占地面积较小、不占用基本农田,且符合城市规划总体土地利用格局,工程建成后,有利于城市功能完善。

施工期临时占地主要为道路施工沿线各施工点周边一定范围内的土地临时占用,占地类型为荒坡地、城市绿地、城市道路为主,施工临时占地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期占地对道路通行、市容有一定影响,并在雨天可能产生水土流失等。评价要求施工期间做好工程沿线的建渣管理工作,及时回填或外运妥善处置,可有效减轻区域水土流失量;结合工程进度情况,施工单位应及时进行临时占地场地清理及地表植被恢复工作。另外,应加强对临时占地表土的保护,施工前应先将表层30cm厚种植熟土推置一旁,集中堆置,表面铺盖防护网,施工期结束后将表层熟土重新铺回临时占地表面,并进行地表植被恢复的工作,有效缩短工程建设对城市景观影响的时间段。

综上分析,评价认为本项目实施工程占地面积较小,在采取有效地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恢复措施后,工程永久及临时占地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3)工程建设对植被影响分析

根据本次评价现场踏勘,本项目沿线及周边主要为人工栽种植被和部分自身林,无风景名胜区分布,项目实施过程中,道路及管网工程永久占地将会破坏原有植被,临时占地将在施工期间一定程度上扰动、破坏地表植被,但其影响程度和影响范围有限,临时占地通过采取场地清理、平整和植被恢复等措施,可以将其影响降至最低。项目建设完成后,将根据需要选择植物种植在道路两侧绿化带,植被覆盖率较建设前有所提高和优化,对于吸附道路扬尘、美化景观有着积极改善的作用。

评价认为本项目工程建设前后,对区域植被类型有一定的改变,但结合区域环境具体情况和城市生态建设要求,因地制宜地选择合适的物种进行种植,在植物措施实施过程中采用当地树种、灌草种,将工程施工对当地植被和景观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总体来说,项目的实施对植被影响不大,同时有利于仁寿县城市绿地生态系统的改善。

(4)对物种生态安全影响分析

项目区地处四川盆地西南部浅丘地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多年平均气温16.6℃,降水充沛,年均降水量1037.37mm,非常适宜植物生长,因此有大量的植物物种可供选择,但仍要坚持“适地适树”的绿化原则,在植物的选择与配置上应注意其对当地环境的适应性、种间关系的协调性和互补性,以乡土植物为主,适当应用经过试验的适应当地条件的引种植物。

项目绿化的总体目标是道路植被优化,以绿化为主、兼以景观。对工程用地界内受征地影响的树木,将长势良好、无病虫害的树木进行移栽。绿化公共的物种的选择中,优先选用适合当地气候、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根据道路沿线苗木调查,结合工程区的立地条件,本评价推荐植物物种:乔木,当地生长迅速,易成活的杉木、柏树等;灌木:黄荆、马桑、杜鹃、乌泡等;草本类:狗芽根、芭茅、丝茅、马胡草及蕨类等。该地区植被覆盖较好,树木规格不宜过高也不宜过低。低规格小苗虽然成活率较高,但生长速度较慢,高规格大苗成活率较低,因此根据苗圃供应情况,灌木可选用1年生的苗木,乔木选择2—3年生苗木。

根据区域现场调查,本项目区域内生态环境较稳定,本项目绿化植物物种优先选用适合当地气候、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对区域生态安全影响不大。为防止外来物种入侵,引发生态安全问题,应制定严格的绿地施工和生态安全管理制度。

①合理配置植物群落,提高绿地的生物多样性。在对城市绿地进行规划设计种植时,应充分考虑物种的配置,既充分利用环境资源生长良好,又能形成完美的植物景观。使之成为具有观赏型、环保型、保健型、科普知识型、文化环境型的植物群落。

②适地适树,多选择本地树种。城市绿化应因地制宜,结合当地资源,体现地方风格,才能提高园林绿化品位,本地树种对当地土壤、气候条件比较适应,病虫害较少而易于管理,应得到重视。

③本环评要求严禁引入外来物种。

④要加强有关部门的联合,在做好外来入侵物种情况调查的基础上,制定外来入侵物种防治计划,有目的、有组织地开展清除治理工作。要定期对辖区内外来物种引进和应用情况进行检查。当发现引进的外来物种是入侵物种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控制和清除,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6.1.6  施工期对社会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对施工期社会环境影响较为突出。道路施工将使交通受到干扰,给居民的出行、工作及涉及的企业运输带来影响与不便。施工中会使城区其余路段交通压力增加,同时房屋拆迁、道路施工将对沿线企事业单位和居民造成一定的影响。其具体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移民搬迁影响分析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本项目拆迁户数7户,主要为火箭村农民住房。具体拆迁工作由本项目建设单位仁寿县规划和建设局负责实施,移民安置主要以就近安置为主,并给予一定的货币补偿,该方案可以保持移民原有的生产生活方式、习惯及社会关系的稳定,有利于移民征地拆迁后恢复或提高生产生活水平。在涉及到移民搬迁补偿问题上,评价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拆迁与移民安置的政策法规和仁寿县人民政府关于《仁寿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县城区征地拆迁统建(小区)安置试点工作的请示》的批复,仁府函【2008】79号,保证因工程发生的移民能从工程中受益,并在提高或至少恢复他们的生活标准、收入能力和生产方面得到扶持,并应特别注意移民中特别贫困人口的需要,同时应制定合理的补偿原则和标准。

(2)对交通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的建设对仁寿县城区交通将造成有一定的影响,短期内交通压力增加,工程施工过程中拟采取间断推进施工方式,快速推进整个项目的施工进度,以减少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及环境问题。

施工期间,要动用少量运输车辆,一定程度会增加沿线地区的车流量,对城镇交通产生干扰。因此,部分路段高峰小时可能造成交通拥挤、堵塞,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应协调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对此加以管理,利用相邻路网组织交通,合理分流,保证居民正常生活不受较大干扰。

(3)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分析

工程施工期间,可能使城镇交通受到干扰,造成部分城镇道路交通堵塞、拥挤,这将给居民的出行、工作、生活以及对涉及的沿线企业正常生产带来影响及不便,同时施工时引起的噪声、扬尘等对沿线环境的影响。故拟采取分流、绕行等临时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加大环保治理措施,可减缓对沿线居民生活及企业正常生产的影响。

(4)施工活动对社会经济环境影响的正负效益分析

项目施工时对外交通产生一定的影响,对沿线经济的发展有一定负面影响,但随竣工运营后,使仁寿县城区交通更为通达,顺畅,行旅合一,最终对亮化、美化城市,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城市总体服务功能起到积极作用,对该地区的经济的发展正效应明显。项目实施后城市交通路网结构更加合理、优化,将有利于优化招商引资条件,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本项目的实施

对社会经济有较大正效益。

(5)城市景观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范围位于城市郊区,施工活动使局部地区土地裸露、开挖土方和拆迁建渣施工红线内临时堆存等均会对城市景观产生一定影响。为此,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应加强建设过程中的文明施工管理,禁止野蛮施工,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以最高效率保证最优的工程质量,缩短施工时间段;加强施工现场废弃物收集、处置,及时回填和外运开挖土方及拆迁建筑,做好施工现场的防尘和水土保持措施,减轻施工活动对区域环境的影响程度。并做好施工沿线生活垃圾、施工废弃物(如废弃包装物等)收集工作,禁止焚烧和随意丢弃,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加强施工沿线绿地、植被保护工作,尽量减少临时占地面积,减小其破坏影响范围,并根据工程建设进度情况及时恢复受影响和破坏的绿地和植被;对建筑工地及周边道路洒漏的渣土及时进行湿法清扫,项目建设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将建筑垃圾全部清除,并报经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验收;施工片区设置约2m高的挡板围堰,该挡板对施工扬尘有一定的阻碍作用,同时也遮挡施工现场。综上分析,评价认为在采取上述合理有效的预防、处置措施后,项目施工活动对城市景观影响程度较小。

6.2  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

6.2.1  营运期空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于交通道路扬尘和汽车尾气。

(1)扬尘

根据本次评价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分析可知,项目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较好,监测因子TSP符合大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本项目道路路面均沥青路面,在同等条件下,沥青路面产生的扬尘较水泥路面扬尘小,并且本项目为市政道路,车速较低,产生的路面扬尘较小,因此,只要加强管理,保持路面清洁,评价认为道路扬尘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2)汽车尾气

车尾气污染物主要集中在交通道路沿线,随着距道路边线距离的增加,环境空气中污染物的扩散预测浓度逐渐降低。根据类比得到在距离道路路面中心线200m处CO浓度约为0.27~1.21mg/m3、THC的浓度约为0.0275~0.3687mg/m3、NOX浓度为0.032~0.078mg/m3,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限值。

项目建成以后,随着道路交通量的不断增大,汽车尾气排放量也呈增加趋势。因此,建议有关部门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减少汽车尾气污染物的排放量;并加强交通管理,限制汽车尾气超标车辆上路;同时在道路两侧边沟外种植绿化带,达到净化空气的目的。评价认为,在加强管理的基础上,项目在营运期汽车尾气不会对当地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6.2.2  营运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来源于降水和路面冲洗产生的路面径流可能对水环境产生影响。

本项目建成后,各条道路路面为不透水的沥青路面,在运输过程中洒落路面的少量尘土、油污及垃圾等污物,降水时被冲刷随路面径流进入地表水,对地表水造成一定污染,尤以降雨初期时的污染最为严重。

为减轻路面径流对地表水体的影响,路面径流在工程设计中需根据不同的地质条件采用相应的工程措施,如排水沟等,路面径流通过排水沟,水中的悬浮物、泥沙等经过降解或沉积,其浓度对河流的影响降低;加强营运期道路的管理,及时清除运输车辆抛洒在路面的污染物,保持路面清洁;同时可采用植被控制措施,即:在道路沿线两侧密植植物,通过吸附、沉淀、过滤和生物吸收等作用,能将污染物从径流中有效分离出来,达到改善径流水质和保护地表水体的目的。

综上分析,评价认为采取上述合理有效的预防、治理措施后,本项目道路建设营运对评价区域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6.2.3  营运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为基础设施城市道路建设项目,营运期新建道路沿线噪声声级显著提高,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将造成一定的影响;完善路段畅通能力提升,减少车辆堵车、鸣笛等频率,交通噪声可得到减缓。

6.2.4  营运期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营运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自于道路清扫垃圾、道路维修过程产生的垃圾,产生量不大,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理,其环境影响很小。

6.2.5  景观影响分析

本项目建设后,使仁寿县城区市容市貌有很大的改变,基础设施随之完善,造型独特优美的路灯,清晰整洁的交通标志,整洁宽敞的路面将给人们带来一种感官上的享受;本项目道路绿化将采用草木结合的方式,花草相间,非常的美丽。总之,本工程的实施对景观环境是一个很大的改善。

6.2.6  对社会环境的影响分析

(1)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通过实施本项目后,仁寿县交通基础设施更为完善,路网结构更加合理,进一步改善城市面貌,可大大提升仁寿县的投资形象,同时加快仁寿县城市化建设进程,积极有效地扩大城市规模,提高城市化水平,促进对外交流合作,吸引更多的资金、人才及先进的技术进入仁寿县,为仁寿的发展注入更多的活力。

(2)对土地资源利用的影响

本项目占地区土地类型为城市建设用地,项目实施后,道路及其他基础设施的完善,项目永久占地成为道路和景观绿地等,将使土地的应用价值和环境质量得到提升。

(3)对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

项目的运营会使沿线人群扩大了活动空间,沿线人群是本项目实施的直接受益者,他们生活质量并因此有所提高。随着城市化的发展,本项目的运营将使更多的城市居民生活受益,将极大地方便沿线居民生活、学习、工作、交通出行,并使他们得到相应的较为舒适的服务。分析认为,尽管道路运营存在噪声和尾气污染,但采取相应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及范围均很小。总体而言,项目的运营对区域市民的生活质量正效应明显。

第七章  环境保护措施及技术、经济论证

7.1  环保投资估算

项目环保措施及投资见表7-1。

表7-1            环保设施(措施)及投资估算一览表

第八章  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

8.1  环境管理计划

营运和施工阶段具体环境保护管理内容见表8-1和8-2。

表8-1                  营运期环境管理计划

表8-2                   施工期环境管理计划

8.2 环境监测计划

营运和施工阶段具体环境监测计划内容见表8-3和8-4。

表8-3                     施工期环境监测计划

备注:原则上按此进行,但要注重现场施工情况,灵活掌握,捕捉最大污染时间进行监测。

(2)营运期环境监测计划

根据工程的特点,营运期主要对环境空气、声环境等进行监测,具体的监测计划见表8-4。

表8-4                     运营期环境监测计划

备注:频率和时间可进行适当调整,并对与工程相关的突发性环境事件进行跟踪监测和调查。

第九章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略)

第十章  公众参与

(略)

第十二章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与建议

12.1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仁寿县规划和建设局仁寿县沙南大道建设工程符合当地规划和相关产业政策,项目建设对改善当地的生活环境,加速当地经济发展,促进和谐社会的构造,加快城镇建设的步伐,是十分有益的。项目施工期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噪声和对生态的破坏,运营期主要为交通噪声和汽车尾气的污染。建设单位只要完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所产生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减缓或消除。故本次评价认为,拟建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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