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面积测绘委托(协议)书
工程名称:盈龙广场
委 托 方:
受托方:云南润勋测绘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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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 日 月
房屋建筑面积测绘委托(协议)书
委托测量方(简称甲方):
受托测量方(简称乙方):云南润勋测绘有限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原则,委托乙方对甲方开发的“盈龙广场”项目进行面积测量,并计算、绘图;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面积测量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对下列项目进行房屋面积测绘:
1、 测量项目名称:
2、 测量地点:德宏州盈江县平原镇南部新区
二、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保证对上述建筑物按国家现行的《房产测量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进得客观、公正、准确的测量计算并绘图;
1、在甲方提供建筑施工图阶段,在甲方提供建筑施工图和设计修改图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把初步测绘报告提交甲方验收,甲方无异议出具书面验收证书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正式的《房屋预测面积计算报告》〖以上阶段在后文中简称“预测绘阶段”〗。
2、在甲方房屋竣工后,乙方进入现场进行实测,并在甲方将竣工资料交付乙方后8日内,乙方把初步测绘报告提交甲方验收,甲方无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正式的《房屋建筑面积测量计算报告》〖以上阶段在后文中简称“实测阶段”〗。
三、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应妥善保管并尽保密责任,非经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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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不得擅自公开或泄露给他人,否则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及经济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四、甲方应付给乙方的费用依双方认同的下列收费办法计算:
1、 按一次性包干单价(含税费):0.8元/㎡计算(包干单价0.8元/㎡含预销售面积测绘及房屋实际测绘二次测绘单价)。
2、该项目预计总建筑面积为 ㎡;则预计合同总测绘费用 元(大写: ),最终测绘费用结算以实测总建筑面积x 0.8元/㎡进行计算。
五、 付款方式:
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乙方为甲方计算房屋预销售面积,《房屋预销售面积测绘报告》交付甲方后7日内,并获得工程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核准后7日内,甲方支付预计合同总测绘费用的50%,剩余款待乙方将实测完成向甲方,交付合格的《房屋建筑面积测量计算报告》,并获得工程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核准后并经业主确认后,双方对测绘费用进行结算,结算后7日内一次付清。
六、 乙方出具测绘报告标准及时间:
1、乙方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房产测量规范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对甲方委托的项目进行准确及时的测绘,依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提供符合现行房产测量规范和相关规定的测绘成果,并对其完成的测绘成果质量负责。
2、 甲方接到乙方提交的初步测绘报告,如对测量计算结果有异议,可向乙方申请重新测量计算,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重新测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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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的次日起3日内重新测量计算完毕。重新测量计算不另行收费。
3、 乙方所出具的报告一律接受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核准,未经过核准的测绘结果,乙方无偿为委托单位复测直到通过产权部门核准为止,复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4、 乙方对所提供的房屋面积测量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房屋面积测量报告按国家和《德宏州商品房预售监督各项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每户测量面积误差比绝对值不超过±3%。
5、乙方在收到预测绘资料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根据图测提交《房屋预销售面积测绘报告》一式 叁 份及电子文档一份。由于甲方原因,逾期交付报告,协商提供报告时间,交付报告的时间可以顺延。
6、在实测时(现场应满足实测条件),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依据现场实测数据核定计算结果,从通知之日起提交竣工《房屋建筑面积测量计算报告》一式 叁 份及电子文档一份。测绘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逾期交付报告,乙方与甲方协商提供报告时间。
7、甲方如设计变更或施工修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以便调整测绘报告,若甲方设计变更或施工修改未书面通知乙方造成的面积误差,乙方不承担责任。
七、其它约定:
1、甲方如设计变更或施工修改,乙方免费为甲方重新计算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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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并调整报告。
2、甲方在销售中若有购房者对房屋面积有重大疑问,乙方将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解答。
3、乙方需要到现场堪察时,甲方有义务陪同并予以配合。
4、乙方对所出具的测绘面积报告内容及格式满足办理产权证的相关各项要求。
5 邮编:679300
指定联系人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可根据如上联系方式,采用特快专递、挂号信、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相关业务文件、信息和/或通知送达,均之视为有效送达。
八、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双方如有未尽事宜另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 如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十、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履行完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后自然失效。
十一、 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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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委托测量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时间:20xx年 月 日
受托测量方(乙方):云南润勋测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时间:2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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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房屋面积测绘委托协议样本(1)
房屋面积测绘
合
同
商品房预售面积测算委托协议
甲 方:
乙 方:
在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1—2000、《南京市房产面积测算规则》以及房产测绘管理部门规定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就房屋面积测算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对 南京通济门外大街7号 项目房屋的建筑面积按下列 1 图纸进行测算。
1、规划部门核准图,核准图号建字第 号,共 / 张,设计日期为 / 年 / 月 / 日。
2、建筑设计施工图,施工图号 / 字 第 / 号,共 / 张,设计日期为 / 年 / 月 / 日。
二、本次委托房屋面积测算费用按 1.0 元/平方米 × 房屋总建筑面积 48481 平方米。(房屋总建筑面积以乙方交付的《商品房预售面积测算成果报告》为准)。共收取测算劳务费约计 48481 元整(大写:肆万捌仟肆佰捌拾壹元正) (乙方负责房产局测管科报审费用)。
三、本协议签订之日,甲方支付给乙方预付款 14000.0 元(大写:壹万肆仟元正),余款在甲方领取《商品房预售面积测算成果报告》时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四、甲方在签订协议 十 日内向乙方提供完成委托任务所需要的图纸(平、立、剖图纸)、必建人防工程面积核定单、房屋顶层2.2米高度位置说明、共有共用部位使用说明及电子图等测算资料。甲方提供的测算资料经双方确认后由乙方保留。
五、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测算资料,在 15 天内向甲方交付《商品房
预售面积测算成果报告》,若因乙方责任未按期交付,每超过1天,应向甲方支付未完成测算房屋所需测算费用 1 %的违约金。
六、甲方提供的资料中如有不明确的信息,乙方将通过确认函进行认证。确认函的原件将上报房产局,影印件作为合同附件。
七、乙方交付成果报告之前,若甲方提供补充或修改资料,乙方应结合补充或修改资料进行测算。甲方应将委托测算的时间顺延。
八、甲方领取成果报告后,因甲方房屋设计变更或资料修改等原因需乙方重新测算的,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
九、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商品房竣工后的各项修改进行预测面积成果的实时修正。
十、甲乙双方约定委托房屋的预售面积测算成果和竣工后实地测量成果中相对应的户室建筑面积差不得超出±3%。若因乙方责任超出面积差约定的范围,超出部分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按照直接经济损失向甲方赔偿,最高赔偿额不超过该幢房屋测算费用的2倍。
十一、甲方房屋设计或施工变更等原因导致房屋竣工后测算成果与本次委托测算成果不一致的,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十二、本协议双方签订后,若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的,应向另一方支付本次委托测算费用 1 %的违约金。
十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四、本协议一式 壹拾壹 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 捌 份,乙方执两份,房产测绘管理部门备案壹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 盖 章 ) ( 盖 章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南京巨鑫房地产测绘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京五台山1号(丰汇大厦)24楼A座 电话:025-84680287
传真:025-84680287-8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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