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
作为传统的老牌国企,中国电信在新形势下如何拒腐防变,保持强大的生机与活力,从而实现其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断做大做强,跻身世界一流电信企业的历史使命?本文试就此问题进行了相关调研。
当前电信企业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问题
在当前,电信企业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问题,大致可归纳为如下几个方面:
一、不容回避的“大企业病”
被誉为“全球第一CEO”的杰克〃韦尔奇先生曾经十分鲜明地指出:机构臃肿、官僚主义、执行不畅、效率拖沓等“大企业病”,是大型、特大型企业集团的“通病”,即使如通用电气这样的世界级优秀企业也不能避免。勿庸讳言,中国电信集团也存在这方面的问题,而这些问题的存在,势必也影响到反腐倡廉这项战略性工作的执行效率和实际效果。
企业中的腐败现象日益严重。我国拥有庞大的国有企业群,由于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存在着深刻弊端,发生在国有企业中的贪污腐败事件近年来呈上生趋势,并且已构成了当前腐败现象的多发区和高发区。近年来,企业中发生的领导利用职权贪污受贿、挥霍浪费、挪用公款等现象日益突出,部分国有企业陷入亏损的原因之一,就是某些企业领导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对国有资产实施猖狂掠夺和恣意浪费而造成的。
二、中国电信具有自身特色的问题
中国电信在反腐倡廉这项工作上,除去共通性问题外,还有着具有自身特色
的问题,可从三个方面考察:
首先,中国电信是国有企业。“国有国有,大家都有”,反正谁都有企业的一份子,企业不归哪个老板私人所有,因而员工觉得“我去监督谁呢”?——即“反谁的腐败”。
其次,中国电信近三五年来在各级公司推行薪酬制度和岗位聘用制度改革,岗位等级和薪酬等级直接关系到员工个人价值实现,甚至是全家人的幸福生活。这种现实形势决定了员工在更多的时候即使面对腐败现象,也只好听之任之——即“不敢反腐败”。
第三,中国电信企业内部各项工作都是“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各项事权的分配也是“向上集中”。这就使员工即使敢于反腐败,也缺乏必要的监督权限和制约利器,而且现实情况中的其他反腐渠道也是非常有限且效率低下——即“不能反腐败”。
三、电信企业现有的反腐治理架构及其主要缺陷
中国电信现有的反腐治理架构可描述如下:从集团公司到省公司,再到市公司,这三级公司均设有纪检监察部门,一般都设有相应的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县公司只配备兼职纪检监察人员,而无专职纪检监察部门;各级公司重大事宜一般由总经理办公会决策,纪检监察干部一般不参与总经理办公会;公司各项预算费用的使用情况向职工代表大会作总体性报告;各级公司总经理一般均兼任党委书记;各级公司总经理一般都是国家干部,同时受到地方纪委和上级公司纪委的监督。
由此可知,中国电信现有的反腐治理架构存在如下明显缺陷:一是纪检监
察不独立,缺乏足够权能;二是纪检监察机构对重大决策参与不够,缺乏事先预防性监督;三是党政不分家,权力过分集中,缺乏足够制约;四是职代会等企业民主管理机构监督不到位;五是地方纪委的监督,因不了解企业相应资讯,往往流于形式,效能低下。
提升电信企业反腐倡廉工作效能的途径和方法
针对上述问题,对于提升电信企业反腐倡廉工作效能,我们提出如下解决途径和方法:
一、全面落实《公司法》相关规定,创新工作机制
如前文所述,要使员工“监督谁、敢监督、能监督”,必须强化企业员工主人翁意识,创新工作机制,具体可采取如下措施:
1、树立“责权利相结合”意识,明确重点监督对象
在企业内部大力开展岗位责任识别与重申活动,宣扬“责权利相结合”意识,按照“干部权限越大,腐败机会越多,发案危险越高,事后危害越大”的基本理念,将涉及人、财、物事宜的关键岗位人员纳入全体员工视野,列为重点监督对象。
2、全面落实《公司法》相关规定,尝试建立企业职工监督委员会、开展重大事项质询活动。
《公司法》第十八条规定:“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类似这样的条款在《公司法》中不止一处,
在此仅举一例。由此可见,员工监督企业管理层是一项法定权利。
实践中,职代会的监督作用并未能充分发挥,一般还处于“举举手、画画圈、鼓鼓掌、喝喝酒”的状态。中国电信可尝试在企业内部建立“职工监督委员会”,成员由生产一线的职工为主体组成。改革职代会预算执行报告形式,对重大支出由职工监督委员会进行专项质询。通过对重大经费使用情况的质询活动,让各层级公司的全体员工更加清楚企业运营情况,更好地形成“大家都来监督”的良好氛围。
3、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实行“公推公选”
如前所述,员工不敢监督的原因更多地是由现实形势决定的。员工个人荣辱很大程度上系于领导个人好恶,因而一般对腐败现象都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或是“有心无力,徒叹奈何”。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要进一步优化各级公司涉及人、财、物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机制。
实践中,要切实改革计划体制下的“由少数人来选,在少数人中选”的过时作法,实行公推公选,让各级各层管理人员的选拔聘用从“小会议室”走向“大演讲台”,让企业员工参与评判与决定。江苏省的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创造了数项“全国第一”,可谓开风气之先。政界的作法对中国电信这样的传统国企当有很强的借鉴意义。通过进一步扩大管理层选拔任用的透明度,进一步扩大企业职工的有序参与,进一步健全任前公示,群众评议等程序,进一步强化岗位责、权、利平衡,必将能进一步提升企业管理层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激励他们率领广大电信员工披荆斩棘,攻艰克难,实现企业的蒸蒸日上。
二、纪检监察实行统一垂直领导,并实行定期巡视制度
要使纪检监察干部真正对所在层级公司管理层起到有效监督作用,首要前提是让各级公司的纪检监察干部独立于他所在层级的公司,对其岗位、待遇等事项实行中国电信企业内部统一垂直领导,使纪检监察干部摆脱“领导附庸”的地位,从而具备足够的监督权能,并确保政令畅通。与此同时,在全集团开展定期纪检巡视活动(如一年两次),对腐败动向保持严密关注,从而真正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的效用。
三、充分利用电信企业专业优势,用科技手段强化监督
电信公司是经营网络与信息产品的技术型企业,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可充分发挥这一专业优势,有效挖掘网络监督潜力。可考虑在企业内部建立“反腐倡廉网络论坛”,以强化舆论监督。网络环境有利于员工更真实地表达关切,更清楚地反映意愿,更有力地抒发心声。纪检监察干部可定期对论坛所反映的问题进行搜集,并在企业内部予以公布,必要时可召开相关会议,以提前发现问题,有效扼制腐败案件的发生。
四、进一步强化集体领导
“以集体领导的形式掩盖个人专断的实质”,“集体负责最终导致无人负责”,这是我国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在集体领导方面的两大顽疾。对此,可分别课以对策如下:在强化集体决策、防止个人专断方面,可推行重大决策“无记名票决制”,以集休意志制约个人意志;在防止以集体名义回避责任方面,可推行“领导问责制”,对于造成损失或影响的案件,视案件具体情况,对于“一把手”和直接责任领导进行严厉问责,要求相应领导作出公开说明情况、自我批评、深刻检讨、停职反省、引咎辞职等程度不等的负责行为,触犯刑律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发扬党内民主,不断与时俱进
中国电信各级公司总经理一般都兼任党委书记,个人集权的问题十分突出。依照党章规定,党内权力结构应该是“党员代表大会-全委会-常委会”,但在实际运行中,很多时候却变成了“书记-书记办公会-常委会-全委会-代表大会”,使党内权力关系模糊。
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在各级企业的党内权力运行中,应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充分发挥企业内部每一位党员的监督作用,涉及企业全局的重大决策应征求党员意见,在十分必要的时候可召开党员代表大会予以民主讨论,经充分酝酿后再行决策。
“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揽明月。”让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成为治理完善、运营高效、品质卓越、名副其实的“世界级通信大鳄”,这是中国电信全体企业员工的共同理想。做好反腐倡廉这项事关全局的专项工作,将为这一理想的早日实现形成有力助推。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日
第二篇:南岸区征地方面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
南岸区征地方面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
南岸国土分局按照市局的工作部署和全区纪检监察工作要求,通过完善机制,加强教育,切实抓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了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但仍会接到群众反映的征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的甚至导致信访案件,这是不容忽视的。为了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提高征地工作效率以及服务水平。按照区纪检监察室要求,展开纪检监察工作调研。尤其是征地方面的纪检监察工作显得至关重要,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征地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1、反映征地政策程序类:一是认为征地程序不合法,没进行“两征地一公告”及召开听证会等。二是认为存在“少批多征”“以租代征”“征而不用”的现象,对征地批文的范围、时间、效力等不了解。
2、反映征地安臵补偿类:一是新旧政策的对接问题,特别是征地项目在旧政策执行期间开始,新政策执行后还未安臵补偿完毕的人员,要求按新政策执行。二是对家庭成员是否属于安臵对象有异议,特别是家庭成员中存在城镇户口的家庭及存在轮换 1
工的家庭。
(二)征地现行政策存在盲区
征地现行政策仍然执行的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3号、55号,渝府发[2008]45号文件,对位于主城区的南岸区来说,大部分的征地拆迁能按现行补偿标准执行,但在某些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就显得力不从心,政策漏洞就出现了,例如经营性农房(指临街农房改门面)、小产权农房(农民集资建房)的补偿标准问题、水产养殖业、花木种养殖业的搬迁补偿标准问题等,是现行征地政策还没有涵盖的,这些问题容易引发持续上访、集访。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政策层面上进行原则性界定,同时新征地补偿安臵标准方面加以明确或出台补充办法加以补充完善。我局针对上述薄弱环节,多次召集有关部门和人员开会研究,分析问题的症结,研究处理措施。目前拟印发“南岸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就全区征地拆迁工作的具体操作进行统一和规范。各征地拆迁实施部门加强廉政风险点排查,并到重庆监狱接受了专题警示教育,提高工作人员奉公守法的意识。
(三)纪检监督工作不完善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没有在第一时间跟进介入征地过程,也导致了监管措施的缺失,有监管不到位的情况。如纪检、监察部门的全过程介入力度、入户调查登记时图片影像资料的配套建立、丈量工具的使用以及入户调查资料的登记 2
等环节,都需要在征地程序或工作纪律中加以明确和完善。
二、针对存在的问题的解决对策、思路
上述监管漏洞归根到底都是由征地现行政策的不完善导致的。为避免这些问题的出现,应把握征地环节建立系统性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一)充分做好征地前的准备工作
1、征地前组织好对征地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 明确征地政策界限、严格遵守征地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补偿标准。同时进行专题法制警示教育,提高政策水平和工作技能。
2、征地工作启动后组织召开好“四会”(即区级政府部门会、镇村社干部工作会、社员代表大会、社员大会)。
召开“区级政府部门会”传达区政府对征地工作的要求和征地公告有关内容,明确各部门职责和分工;召开“镇村社干部工作会”主要传达征地公告有关内容,确定镇村社参加征地工作的干部,布臵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了解被征地村社群众的基本情况及诉求;召开“社员代表大会”主要宣传、解释征地政策,布臵征地工作总体安排,明确社员代表的权利和义务,达到相互沟通、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相互配合的目的;召开“社员大会”宣传征地政策、调查登记程序、补偿安臵方法,告知被征地群众维护权益的主体、方式和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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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布征地拆迁监督、举报电话和联系人,并加强相关政策宣传力度。
实施征地前,区征地办应公布监督、举报和投诉电话以及参与现场巡视或介入全过程的击剑监察人员名单。确保拆迁中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督察。同时,加强相关政策宣传力度,保障信息畅通,最大限度避免征地矛盾。
(二)在征地工作实施过程中要加强规范化管理
1、在征地工作实施过程中,要严格贯彻落实“两公告一方案”制度,公开“征地拆迁补偿方案”,组织召开听证会。
对特殊事项的补偿,区征地办务必会同区政府相关的部门召开专题会讨论决定,对集体资产的兑付,必须有相关镇、村、村民小组及社员代表参加确认,并成立村民小组集体资产清算、分配小组,依据相关规定制定出集体资产分配预案,召开社员大会进行讨论,听取社员意见,并对分配预案进行修改、补充,再经三分之二以上社员通过后,报镇政府审批后形成正式分配方案,组织人员对集体资产实施分配。
2、强化实测阶段的监管。
⑴实施实测时每个入户调查登记小组不少于三个工作人员和一个村社干部或社员代表。调查登记时,确保公开测量、公开登记,不重不漏。表格填写要清晰,杜绝涂改,登 4
记小组成员按全名签字方可有效。在登记表上将房屋现状的尺寸、形状等制作平面示意图,形成现状图像片(大型企业还应制作光谍资料)。
⑵入户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家庭人员户口登记(与派出所调出的户籍资料进行核对);房屋、建构筑物产权主体、结构、面积、数量。并以适当方式公示部分征地拆迁相关内容以供监督。
⑶对企业的调查登记还应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对房屋、构(附)着物、机械设备等的登记除了按正常项目登记外,还要进行照相或者录相,形成配套的影像资料存档查验。
3、强化对企业、村民小组集体资产的补偿监管。 ⑴对企业补偿的监管。依据具体情况,组织由区征地办为主导、相关镇政府人员参加的3-4人谈判组,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55号、45号令的规定进行补偿谈判;对特殊事项的补偿,区征地办要会同区国土分局及区政府相关的部门召开专题研究会,集体决策,一会一事,避免违规、违法事件发生。
⑵对集体资产的补偿监管。以区征地办为主导,依据实测登记的数据和补偿标准,与相关镇、村、村民小组及社员代表进行集体资产谈判,达成最终的集体资产综合补偿费,并及时将补偿费划拨到相关镇政府帐户上,再由相关镇政府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成立集体资产清算分配小组,提 5
出分配方案,经批准后实施分配。
(三)完善纪检监督约束机制
1、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从近年来区征地办在征地拆迁补偿中出现的违纪违法案件的特征来看,主要问题出在入户调查、企业搬迁补偿、集体资产估算等环节。为此,分局多次召集有关部门和人员开会研究,找出问题的症结,制定了“南岸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和进行廉政风险点排查,并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到重庆监狱接受了专题警示教育,提高工作人员奉公守法的意识。
2、建立了征地工作协调机制
⑴建立征地工作协调会机制。由区国土分局、区征地办组织相关部门、镇(街)等共同研究拟订征地工作方案,定期召开例会,对征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会商解决,重大问题的解决方案,报区政府审定后实施。
⑵建立项目跟踪机制。区征地办领取相关征地资料后(征地批文、征地红线图、勘界报告、区国土分局关于尽快实施征地工作的函)每月向区国土分局上报征地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内容包括被征地范围基本情况、拆迁进度、人员安臵进度、补偿资金使用情况等。
3、强化监督检查
分局加强了对征地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征地补偿安臵方案制定合法、补偿真实、措施有效。并加强与纪检、 6
监察部门的配合,建立事后抽查机制,同时对举报、检查发现的贪污、侵占、截流、挪用、骗取征地补偿安臵费、不按规定拆迁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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