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价成本监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本文阐述了成本监审工作的服务经济、服务企业、服务公众的职能作用,分析了当前成本监审工作存在的“四够”的问题,提出了下一步搞好成本监审工作的建议,以期引起各级领导和同行对成本监审工作做进一步的思考和探索。 (中经评论·北京)定价成本监审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价格过程中在调查、测算、审核经营者成本基础上核定定价成本的行为。成本监审是提高政府定价科学性的重要制度。是促进企业建立健全成本约束机制的重要手段,是维护广大消费者价格权益的重要举措。通过近几年工作实践,成本监审在约束垄断行业成本上升,维护国家和消费者利益方面起到了显著作用。但是,成本监审工作由于起步晚、时间短。制度建设、工作规范、理论研究等方面都处于探索阶段,与当前物价工作不相适应。本文结合实际工作,就当前成本监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粗浅看法和建议,以期引起大家对成本监审工作的进一步思考和探索。
一、定价成本监审的地位和作用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毕井泉同志指出,成本监审工作是一项“外树形象,内强根基”的政治性工作。这既是对成本工作人员的要求。也明确了成本监审工作在整个物价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因此,应当充分认识到成本监审工作的重要性。成本监审工作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有利于提高政府定价的科学性。成本是价格的基础。过去价格主管部门在对垄断行业、不完全竞争行业的价格管理中,由于缺乏对垄断行业真实成本和社会平均成本的了解,明知管理对象申报的成本数据有“水分”,却不能有理有据地予以剔除。既妨碍了价格主管部门准确定价,不能有效解决“市场失灵”,又影响了价格管理的效能和地位.造成了“政府失灵”,对全社会公共利益与经济发展都带来了危害。因此,在政府定价时,必须通过成本监审,科学、合理地确定经营者实际成本,在此基础上根据市场供求、国家宏观政策、消费者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价格水平。制定或调整一些资源稀缺的产品和服务价格时,虽然成本并非决定价格的主要因素,但同样要在调查核实经营者成本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经营者所得利润,防止经营者获得超额提价收入。
2.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目前,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大部分是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又具有一定垄断经营特征的行业。一方面.这些行业价格的调整,直接影响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另一方面,由于垄断行业与消费者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确定经营者成本合理性的责任自然落在了代表消费者利益的政府身上。因此,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制定和调整价格时。必须对垄断行业生产经营成本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核。
3.有利于规范政府定价行为。成本监审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要规范价格主管部门自身行为,这也是价格部门规范执法的必然要求。《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规定,对列入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和服务,必须实施成本监审;举行价格听证的商品和服务。必须进行成本监审。对列入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和服务.未
经成本监审的,不得制定或调整价格。因此,成本监审、价格听证和集体决策等构成了政府定价行为规则。从程序上规范了价格主管部门的定价行为。
4.有利于建立健全经营者成本约束机制。由于没有竞争的压力,通常垄断企业自身约束成本的动力不足。通过成本监审,可以使经营者了解政府价格部门成本监管的目标,明确自身成本控制责任,从而促使经营者加强内部管理,减少不合理费用支出,遏制垄断行业成本不断上升的势头。
二、定价成本监审的困难和问题
实施定价成本监审是价格工作领域出现的“新生事物”,在日常工作实践中,难免会遇到新问题,出现新情况,具体表现为“四个不够”:
1.监审制度不够健全。当前成本调查人员在履行成本监审职能时仍存在相关法律、制度的真空地带。具体而言:一是成本监审的法律效力亟待进一步提高。当前对经营者不提供或提供虚假成本资料的行为,无法进行具体处罚。一些垄断企业通过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施加压力,也给成本监审工作带来了较大阻力。二是成本监审的考评、奖惩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目前对在成本监审过程中算“关系成本”、审“人情成本”的罚之无力.对廉洁廉政、责任心强、业务素质过硬的奖之有限。既妨碍了监审过程的公平公正,又影响了监审数据的真实准确。三是成本监审的档案管理和备案制度尚须进一步完善。由于缺乏严格的档案管理和备案制度,既不利于上级领导和机构的检查考评,也不利于成本调查机构总结经验、积累资料,成本监审的质量和效率难以全面提升。
2.审核办法不够完善。虽然国家出台了《成本监审一般技术规范(试行)》和部分行业的成本监审办法,但仍不尽完善:一是部分行业仍未制定审核办法。审核时无依据;二是审核办法中未明确行业定员定额、劳动生产率和损耗率等生产技术性指标和管理费用、营业费用、销售费用等费用标准,审核时缺乏核减依据,有的只能借用相关部门规定作参考:三是审核标准不能区别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规模行业特点;四是受定价机制的限制,审核办法未涵盖资源性成本、污染成本和治理成本等外部性成本,成本监审的标的只是企业的个别成本,而不是社会平均成本。
3.监审经验不够丰富。具体体现在:一是直接经验少。由于成本监审工作涉及行业多,开展时间短,短期内还不能完全掌握当地行业平均成本,对社会平均成本也缺乏理性认识,往往是依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去审核,工作较为被动:二是间接经验少。由于各地成本监审机构缺乏长效配合、交流机制,各地成本网络平台功能参差不齐,工作动态不能互通有无,监审资料不能资源共享;三是缺乏全国统一的审核尺度,主要是各地生产要素配置、价格补偿机制、经济承受能力等各不相同,审核结论具有明显地域性。
4.成本监审人员素质不够全面。不能满足成本工作的需要。一是法律知识较为缺乏,对成本监审一般技术规范和行业成本监审办法的掌握不全面;二是专业知识较为匮乏.对经济管理、成本会计、核算方法不能融会贯通;三是微机操作、文字综合能力较弱,工作效率和质量不高。
三、定价成本监审的对策和建议
(一)统一思想。强化“三个意识”是做好成本监审工作的前提
1.强化依法行政的意识。我们要严格履行成本监审相关法律规范,明确成本监审机构、成本监审人员和被监审对象的法律职责和义务,贯彻落实成本监审责任制和行政过错追究制,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价。
2.强化求真务实的意识。我们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健全成本监审机构,规范成本监审程序。形成受理申请、组织审核、复核复审、档案管理等严密科学的工作体系.做到数据客观真实。结论科学合理。
3.强化和谐发展的意识。从物价部门的职能来讲,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就是稳定市场物价,疏导和解决价费矛盾。实现社会公平,促进经济和社会和谐健康发展。在日常工作中,成本监审要把握苗头性、倾向性和热点性问题,及时掌握第一手成本数据,及时化解社会矛盾。
(二)健全机制。完善“三个制度”是做好成本监审工作的基础
1.完善应审必审制度。建立健全应审必审制度是做好成本监审工作的前提。一是要做好静态监审,即定价前监审;二是做好动态监审,即定期监审;三是做好跟踪监审。即市场异动商品监审。
2.完善成本监审协作制度。一是与内部业务科室协作.以便明确职责,理顺内部关系;二是与被监审单位协作。以便开展工作,摸清真实成本;三是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协作。以便掌握行业政策,了解行业动态;四是与外地成调队协作,以便加强交流,整合监审资源;五是与新闻媒体协作,以便适时公布行业成本,提高价格监管的透明度。
3.完善激励制度。建立严格的考评机制,完善科学的奖惩制度,能够最大限度的调动监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成本监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一是对工作中责任心强、廉洁廉政、业务精湛的成本调查人员要予以奖励;二是对业绩突出、领导满意、群众信任的监审机构要大力表彰:三是对积极配合成本监审,及时、准确上报真实成本的被监审单位要大力宣扬,并将考评结果纳入“诚信企业”评选的硬性指标。
(三)积累经验。建立健全“三库”是做好成本监审工作的保障
1.健全档案库。在成本监审过程中,我们要逐步建立健全成本监审档案制度,完善监审档案的归档制度、保管制度、保密制度和借阅制度,为监审结论提供支持性证据,为今后的监审工作提供参考资料,为成本监审积累宝贵经验。
2.完善数据库。今后,我们要在成本监审过程中,从了解企业个别成本做起,随着成本监审工作的深入开展,逐步积累经验,完善监审数据库。成本监审数据库应包括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企业的人员劳动生产率、材料损耗率、设备漏损率、资产收益及企业盈利情况等数据指标。
3.建立专家库。对垄断行业进行成本监审是社会公众关注的一个敏感性问题。在对重点行业和重大项目进行成本监审时,为保证监审结论的公正和准确,可从专家库抽调专家和具有代表性的社会公众人物参加。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以增强成本监审结论的权威性,提高监审工作的透明度。
(四)大胆创新。做到“三审结合”是做好成本监审工作的核心
1.继续坚持做好定调价成本监审。在开展定调价成本监审过程中,要从规范定价成本构成、完善成本审核方法入手,对已明确规定了审核标准的,要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审核:对暂时未明确审核标准的,要积极加强与各方面的沟通,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审核。
2.研究探索做好定期成本监审。定期成本监审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固定间隔时限对商品和服务成本实施的成本监审。定期成本监审是对定调价监审的有力补充,便于价格主管部门掌握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成本,避免定调价监审时成本数据缺乏,工作陷入被动。
3.做好价格成本异常波动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成本监审。今年猪肉、面食等商品和服务成本短期内异常波动,社会反映强烈,我们及时开展此类商品和服务价格上涨情况的追踪调查,通过核算成本数据,分析涨价原因,撰写调查报告,第一时间向政府建议,向公众公布,及时排除经济不稳定因素,超前化解社会矛盾。
(五)努力探索。深入调研是做好成本监审工作的持续动力
1.加强成本监审工作的理论研究。成本监审是价格主管部门新的价格服务的平台,需要不断探索和完善.探索成本工作新理念、新思路、新方法,尽快建立并完善成本监审的基本理论体系。
2.尽快出台各行业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各行业成本监审办法应统筹考虑地区差异、行业差异、规模差异等各种因素。统一行业成本监审核算口径,明确各行业定价成本构成,合理确定各项成本项目的上限和下限标准,使各行业成本监审工作能够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3.研究探索以成本监审优化社会资源配置的新思路。针对稀缺资源的不可再生性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特点,按照可持续发展的思路,在现有成本构成的基础上,增列资源成本、环境成本、治理成本等外部成本,完善社会完全成本框架。同时,在成本监审过程中,要根据企业特点区别对待,对于“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收益”的粗放型企业,可按社会最低成本严格审核,利用经济和价格手段抑制高能耗企业盲目发展;对于依靠科技进步和劳动者素质,实行现代化管理的高科技集约型企业,监审时可按社会最高成本核定。通过价格成本政策扶持优势产业,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企业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最佳结合,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发展。
(价格理论与实践,湖北省宜昌市物价局,宋秀钿,周代云,崔邦华)
第二篇:公用事业产品定价成本监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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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业产品定价成本监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作者:苏容招
来源:《海峡科学》20xx年第0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