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20xx年博士研究生
“申请-考核”制试点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法大发[2013]90号)文件精神,为保证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试点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工作实施办法。
一、试点专业
法学理论、法律史、军事法学、法与经济学
二、申请办法
(一)报名条件
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我校20xx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2.取得学士学位;本科阶段学习为全日制,就读学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211工程”高校,拥有所学专业一级学科博士点的非“211工程”高校,海外著名高校;不具备上述院校条件的考生,须提交1篇在CSSCI期刊独立发表7000字以上的专业论文;
3.取得硕士学位(含入学前可获得硕士学位的应届硕士研究生);硕士阶段学习为全日制;就读学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211工程”高校,拥有所学专业一级学科博士点的非“211工程”高校,海外著名高校;不具备上述院校条件的考生,须提交1篇在CSSCI期刊独立发表7000字以上的专业论文;
4.身心健康,达到国家要求的体检标准,能够独立完成学业;
5.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较突出的创新能力;
6.能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关系转至学校,且在校期间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教育部批准设立的高等院校教师【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除外)。军事法学专业的现役军人考生,可根据军队特点及需要,采取半脱产方式学习,进行在职培养。
7.学科背景及要求
凡报考法学院各专业的考生,需具备下列之一的学科背景:
(1)法学(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301)或者法律硕士。
(2)不具备法学背景的各专业要求:
法学理论专业应具备社会学、哲学、经济学、逻辑学、语言学其中之一教育背景。
法律史专业应具备史学教育背景。
法与经济学专业应具经济学、金融学其中之一的专业背景。 军事法学专业应具备军事学教育背景。
(二)报名流程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关于网上报名流程及要求,申请人可登陆研究生院网站查阅《中国政法大学20xx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或相关报名通知。
2.提交材料
请于12月20日前将报名材料通过中国邮政EMS寄至或送至学校,地址附后。
(1)《中国政法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表》、《政审表》(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自行下载打印);
(2)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学习成绩单(应届生须加盖教务或培养部门公章;往届生可从个人档案中复印,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3)学士、硕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
(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5)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研究计划应具备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包括研究主题、已有基础、基本思路、预期目标等);
(6)申请人认为能够代表自身学术能力的代表性中外文专著、论文、调研报告等材料和能够证明自身外语水平的材料。
(7)专家推荐书,申请人须有3名专家做推荐人。3名专家的组成须为: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指导教师1人;外校同行专家1人(中国政法大学之外);中国政法大学同行专家(非报考导师)1人。
如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指导教师与所申请导师为同一人,3名专家的组成须为:外校同行专家1人;中国政法大学同行专家(非报考导师)2人。
3.注意事项
(1)缺少材料或材料不清晰、不完整,报名无效;所有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2)专家推荐书由推荐人填写、密封后,于12月20日之前,可采用以下方式送达:①直接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地址附后。②密封并在骑缝处签字后交给申请人转寄或转交,申请人本人不得查阅。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xx年12月20日—20xx年1月20日
2.导师审核申请人材料,参考专家推荐书,20xx年1月底前公布参加考核考生名单,考核比例不超过5:1。
(四)考核
1.复试考核时间:20xx年3月12日-13日。
2.根据导师建议,各学科组成专家组报领导小组批准后组成复试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3-5人组成),对申请人进行面试考察并给出具体分数。
(五)录取
1.根据材料审核以及面试考核成绩情况,导师正式提交“录取意见书”,提出拟录取意见。材料审核、复试成绩、导师评价按照3:5:2的比例计算。
2.导师提出的拟录取意见,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生院、监察处审核,报校招生委员会批准,并于5月中旬公布结果。
三、其他事项
1.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奖助学金、毕业就业、住宿安排等事宜按我校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2.如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作弊或有其它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四、申请材料提交地址及联系方式
法学院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10-58908381
办公地点(申请材料面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综合科研楼A502
申请纸质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研工办 陈老师收,邮编100088(邮寄封面标明:“申请-考核”提交材料及报考的导师姓名)
专家推荐书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研工办 陈老师收,邮编100088(请注明是专家推荐书,转xxx导师收)
五、信息公开及监督
(一)为保证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公正有序进行,必须严肃纪律,实现阳光招生。考生所报导师及其他导师、研究生管理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考生或关系人宴请,不得接受任何礼金、礼品。
(二)复试考核必须在校内进行公开;须提前公示考核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允许全校师生旁听;对考生的面试考察,应全程录像或录音。
(三)监督及咨询电话
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 咨询、监督电话:010-58908070/71 中国政法大学纪委 专用监督电话(请勿咨询):010-58909069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法学院负责解释。
二〇一五年十月
第二篇: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20xx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
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
为了选拔和培养适应现代科学技术发展需要的创新型人才,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执行“申请考核制”,医学部常设博士生招生选拔工作组及专家组,组长由人才培养处处长担任。
具体的博士生招生选拔办法如下(本办法不适用于同等学力考生,同等学力考生请参考研究生院同等学力博士招生简章):
一、招生规模:
20##年医学部计划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107名(含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其中专业学位招生比例不超过30%。
二、培养年限:
培养年限为三年至六年。
三、申请程序:
1. 申请条件
符合《西安交通大学20##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上规定的报考条件。
2. 报名时间
普通招考报名时间:20##年12月5日至20##年12月24日。
医学部无春季招生,硕博连读的报名时间另见通知。
3. 报名手续
报名分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材料审核(现场确认)三个环节,具体要求如下:
(1)网上报名
在报名时间内,登录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网址为:http://gs.xjtu.edu.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网上报名系统说明,录入本人各项真实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下载确认报名情况登记卡及报名相关表格(网上报名具体情况请留意西安交大研究生院网上的通知)。
(2)缴纳报名费
在报名时间内,考生需缴纳报名费90元,除外地考生外一律采用现场缴费的方式。
现场缴费(本地考生):财务处雁塔核算中心(西安市雁塔西路76号医学办公楼一层124室,除周二、三、五下午外的工作时间)。
银行汇款(外地考生):汇款时须注明,20##年医学部博士生报名费(姓名)
汇款地址:西安交通大学
开户行:西安市工商行小寨支行
银行帐号:3700021609088102817
(3)需递交的申请材料
1)博士生考生报名情况登记卡(双面打印,须经本人签字);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科研成果和能力证明材料,如发表的论文或论文正式录用函、专利、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4)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或其他英语能力证书复印件;
5)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或成绩专用章有效);
6)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须提供论文摘要);
7)硕士学位、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
8)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9)考生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应届生需附学生证复印件;
10)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4)现场材料审核
本地考生网上报名和缴费后,在报名时间内,携带申请材料到医学部人才培养处研究生办现场报名确认(西校区医学部行政楼一层116室)。
外地考生须将申请材料于12月30日之前寄出(以邮戳时间为准),邮寄到医学部人才培养处研究生办。申请材料寄出并汇出报名费一周后,即可来现场确认时间(截止时间20##年1月17日),否则报名无效。通信地址如下: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西路76号
收件人: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人才培养处研究生办公室 卢老师
邮 编:710061
电 话:(029)82655038
备 注: ①若递交的申请材料不全或无缴费证明,将不予受理。
②现场报名时需提供所提交申请材料的原件,以供查验。
③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考核资格和录取资格。
④材料一经提交,均不退还。
四、申请考核办法:
1. 资格审核
学院成立的博士生招生选拔工作组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和提交的基本资料,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核的依据是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两份攻读博士学位专家推荐书和英语应用能力测试成绩。
(1)提交两份攻读博士学位专家推荐书 一份由考生硕士阶段的导师填写,特殊情况可由所在单位相当教授职称的专家填写;一份由报考学院拟报考导师或具有博士生指导资格的正教授填写。
推荐书是学院确定博士生资格的重要依据,推荐人须给予足够的重视。推荐书应由推荐人根据自己对考生的了解,实事求是、客观的亲自填写,并签字密封于20##年2月25日之前直接投寄或交到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人才培养处研究生办公室。如果推荐书的传递过程和撰写真实性受到质疑,医学部不再进行真伪判断,直接取消该生的资格考核机会。
推荐书请从医学部人才培养处研究生办网站下载。
(2)提交一份科研计划书 考生结合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选择某一具体项目,但不要求是将来博士期间必须做的内容,撰写一份科研计划书,计划书内容包括选题的意义、研究背景及国内外现状、研究方案、创新点等,字数不少于5000字,列出必要的参考文献。
科研计划书由考生直接给报考的导师提交,导师根据计划书的内容,进行综合评价,按百分制给出分数。
2. 考试与考核
(1)英语应用能力测试
3月5日-3月7日,考生登陆报名网页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年3月15日 具体考试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综合能力测试(科目代码:2801)
时间:20##年3月15日 笔试,具体考试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科目:见附件
(3)综合能力测试(科目代码:3901)
20##年3月16日-21日,成立考核专家组,重点对考生基本知识、科研创新能力以及硕士期间或报考博士以前的工作进行考核。
五、录取:
根据公示的结果,学院当年有录取资格的指导教师根据考生填报的导师及研究方向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人数按照学校规定的每位导师当年可录取人数。对于没有被所报导师录取的考生,其他导师也可录取,但不能突破学校规定的导师当年录取人数。
六、报考/录取类别:
博士研究生分非定向和定向就业两类。
1.非定向研究生:档案调至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学校派遣;
2.定向就业研究生:医学部20##年不招收定向就业研究生。
七、相关费用:
1.住宿费
博士生住宿实行收费制,按学年收取。
2.培养费
教育部规定,从20##年起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学校根据国家和陕西省的规定,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制定各类研究生学费标准并予以公布。同时修订完善了研究生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助研、助教及助管岗位津贴等),详请请查阅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gs.xjtu.edu.cn)。
八、入学时间: 2014年9月
九、联系方法:
联系人:卢 阳 电子信箱:luyang69@mail.xjtu.edu.cn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西路76号 邮政编码:710061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人才培养处研究生办(西校区医学部行政楼一层116室)
咨询电话:(029)82655038 传 真:(029)82655320
医学部人才培养处研究生办网址:http://medgs.xjtu.edu.cn
十、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按照西安交通大学20##年博士生招生简章执行,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人才培养处研究生办。
医学部人才培养处
2013.1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