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依据和解读 .......................................................................................... 2 一、
二、
三、 加计扣除定义 .......................................................................................................................... 2 法律规定 .................................................................................................................................. 2 研发支出加计扣除的意义 ...................................................................................................... 2
针对高新技术企业 ....................................................................................................................... 2
针对非高新技术企业 ................................................................................................................... 3
四、 研发支出加计扣除基本条件 .................................................................................................. 3
适用范围 ......................................................................................................................................... 3
从事研究开发活动 ....................................................................................................................... 3
研发领域要求 ................................................................................................................................ 3 五、
六、
七、
八、 可以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 4 不得加计扣除的研发支出 ...................................................................................................... 5 申报流程 .................................................................................................................................. 5 报送资料 .................................................................................................................................. 5
办理技术鉴定需填报的材料(报送科技部门等单位) ........................................................... 5
向企业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的资料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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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依据和解读
一、
加计扣除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在实际发生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
例如,假定税法规定研发费用可实行50%加计扣除政策,那么如果企业当年开发新产品研发费用实际支出为10000元,就可按15000元(10000×150%)数额在税前进行扣除,以体现鼓励研发政策。
二、 法律规定 加计扣除定义
1. 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规定: 企业用于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2.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规定: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了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之产计入当期损益的, 再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 形成无形资产的, 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进行摊销。
3. 国税发【2008】116号《企业研究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对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主体要件、申请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资料进行了详细规定,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实务操作提供了直接有效的指导。
三、
针对高新技术企业
1. 因为研发支出加计扣除新规定涉及到的标准和条件与高新认定中研发费用的归集有着极大的相似性,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具有天然的优势。
2. 利于高新技术企业进一步节税;利于企业持续归集研发费用。 研发支出加计扣除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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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利于高新技术企业顺利通过复审。
针对非高新技术企业
若企业本身不符合高新企业的有关条件,但研发支出比例较高,通过加计扣除进行税务筹划非常必要。
四、
适用范围
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I、包括:内外资企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
Ⅱ、要求:研发费用与生产费用的分离。
从事研究开发活动
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活动 。
研发领域要求
Ⅰ.《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八大领域:
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Ⅱ.《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xx年度)》
九大领域:
信息、生物、航空航天、新材料、先进能源、现代农业、先进制造、先进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海洋
研发支出加计扣除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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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可以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一、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本企业在职人员费用
三、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有关折旧费
四、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有关租赁费
五、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有关无形资产摊销费
六、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
七、研发成果论证、鉴定、评审、验收费用
八、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它费用
其他情况分析
合作开发: 对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凡符合上述条件的,由合作各方就自身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
委托开发: 对企业委托给外单位进行开发的研发费用,凡符合上述条件的,由委托方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
对委托开发的项目,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该研发项目的费用支出明细情况。
企业集团研发费用的分摊制度:
集团公司集中进行的研发项目,其实际发和的研发费用,按合理的方法在受益成员企业间进行分摊。
签订集中研发项目的协议或合同,明确各参与方的责、权、利及费用分摊方法。 分摊原则:权利和义务、费用支出和收益分享一致原则
集团母公司负责编制:
①集中研发项目的立项书
②研发费用预算表
③决算表
④决算分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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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不得加计扣除的研发支出
1、企业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凡由国家财政拨款并纳入不征税收入部分,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企业依法取得知识产权后,在境内外发生的知识产权维护费、诉讼费、代理费、“打假”及其他相关费用支出,从管理费用据实列支,不应纳入研发费用。
七、
申报流程
备注: 此流程为参考的加计扣除申报流程, 各地政府部门要求有所不同。
八、 报送资料
办理技术鉴定需填报的材料(报送科技部门等单位)
1.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项目审查表;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内容包括研究开发内容、目标、方法、计划进度将扫描件上传);
3.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
4.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将扫描件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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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将扫描件上传);
6.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将扫描件上传)。
向企业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的资料
1. 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
3. 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 4. 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
5. 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6. 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
7.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研究成果报告等相关情况及核算情况说明;
8. 无形资产成本核算说明(仅适用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情形)。
附研发费用归集表如下:
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 (已计入无形资产成本的费用除外)
纳税人名称 (公章): 纳税人识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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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各省市申请加计扣除的报送资料大体相同,但流程不同, 技术鉴定的部门有可能是当地科技部门,也可能是经贸部门或其他部门。 欢迎大家留言提供信息。
同行交流电话: 020-37619056
加计扣除申报操作方案 020-37619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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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操作具体规范
扬州市科学技术局
(通知) 扬州市国家税务局
扬州市地方税务局
扬科发[2010]29号
★
关于下发《扬州市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
加计扣除操作规程》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按照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科技厅等部门《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苏科政
[2010]172号)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市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工作,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科技局会商后,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扬州市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操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现下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扬州市科学技术局 扬州市国家税务局 扬州市地方税务局
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下发 研究开发 加计扣除 规程 通知 抄报:省科技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
《扬州市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操作规程》
一、项目确认
(一)项目确认的依据和基本条件
1、依据:
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科技厅等部门《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苏科政
[2010]172号)。
2、基本条件:
符合国家及江苏省的技术政策和产业政策,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科发火[2008]172号)或《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xx年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20xx年度第6号公告)范围内研究开发活动,技术水平至少要处于国内先进或省内领先。
(二)项目确认的主管部门
研究开发项目确认实行属地化管理。市科技局及各县(市、区)科技局为研究开发项目确认的主管部门。
县(市)范围(包括邗江区)内企业的研究开发项目,由县(市)科技局进行确认;广陵、维扬、开发区范围内企业的研究开发项目,由广陵、维扬、开发区科技局负责汇总并报扬州市科技局进行确认。
(三)项目确认的材料提交及审核要求
1、所有申报项目均应填写并提交《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详见附件1)。申报企业提交的所有材料均应由法人盖章,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具体经办人签名。
2、对列入省级以上各类科技计划的研究开发项目,申报企业提供项目下达部门的批准文件、合同书、产品认定证书的复印件,各级科技局要对照下达计划的正式文件认真核对,包括:文号、合同编号、合同内容、证书编号等。
3、对国家重点新产品、省级以上火炬计划和省高新技术产品,申报企业除提供认定证书的复印件外,还要报送加盖企业公章的《研究开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详见附件
2)。以高新技术产品备案确认项目,其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只能抵扣当年所得税。各级科技部门对其进行审核。
4、对未列入省级以上政府科技计划支持、但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或《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的项目,申报企业应提交《企业研究开发项目设计书》(详见附件3)和查新报告。
5、科技部门受税务机关委托组织有关专家对未列入省级以上政府科技计划的研究开发项目进行评估,鉴定其是否符合有关技术政策和产业政策、是否属于规定的技术领域、是否在行业内或省内具有创新性。
(四)项目确认的办理
研究开发项目的确认工作实行即报即审制度,确认时间截止于当年的11月20日。各县(市)科技局及邗江区科技局在十个工作日内,对企业提出的研究开发项目备案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项目确认,向申报企业出具《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并抄送同级税务机关。广陵、维扬、开发区科技局对辖区内的研究开发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条件的,在五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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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申报材料报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在五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项目确认,向申报企业出具《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并抄送市税务机关。
二、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办理程序
(一)项目登记
1、项目登记是指企业取得《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后,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主管税务机关对项目进行登记并出具《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登记信息告知书》(详见附件4)。
2、企业当年存在多个研究开发项目的,按项目进行确认和登记。企业当年存在自行开发、委托开发、合作开发、集中开发项目的,按开发项目类别逐项进行确认和登记。
项目登记采取编号的办法,每个项目一个编号。企业跨年度的研发项目,采取一次登记编号的办法。
3、企业在接到《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后一个月内,持《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企业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到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办理登记。办税服务厅审核《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原件并收取其复印件后,应及时进行项目登记,向企业出具《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登记信息告知书》。
(二)加计扣除
1、已取得税务部门发放的《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登记信息告知书》的企业,享受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时,应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前按《江苏省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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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应按照研究开发项目类别,分别将实际发生的符合税收规定的研究开发费用,填报《研究开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计算税前加计扣除额。
委托开发项目,同时报送受托方提供的《研究开发费用支出明细表(委托开发项目填报)》。
集中开发项目,同时报送研究开发费决算表、费用分摊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
三、后续管理
(一)效用评估
1、量化项目成功率。每年科技、税务部门应对立项项目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对完成的,评估成功率;对未完成的,帮助分析原因,提出改进建议。
2、量化项目技术含量。科技部门定期对完成项目技术含量、生产工艺等进行评估,通过同地区、同行业间比对,审视项目的先进性,以及在地区、省区、国内、国外的领先程度,对项目的技术水平进行分类汇总。
3、量化项目效益。每年科技、税务部门应采取走访调研等形式,了解各项目生产能力、降低成本、经济效益、税收增幅等指数,对同类产品、同规模企业进行比对分析,找出经济“亮点”与税收增长点。
4、量化总体效用。通过审批(备案)、量化评估和深入调研,形成对全市技术进步项目的全面评价。以“六个促进”作为衡量标准,即:是否促进自主创新和扶持创新能力提高、是否促进核心竞争力提升、是否促进发展方式转变、是否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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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经营效益增加、是否促进税收扶持增长。
(二)统计分析
1、各县(市)科技局及邗江区科技局要加强对辖区内研究开发项目确认的统计汇总和情况分析,定期或不定期与同级税务机关沟通信息,及时了解和反映工作中的问题,每个季度末将本季度已经确认的《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和项目汇总表(含项目名称、企业名称、技术领域、项目开发形式、经费预算),以公函的形式抄送同级税务机关和市科技局。
2、市科技局根据各县(市)科技局、邗江区科技局及企业反映的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和情况分析,定期与市税务机关进行会商,于每个季度末下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将辖区内本季度已经确认的研究开发项目汇总表上报省科技厅,并抄送市税务机关。
附件1: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
2: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
3:企业研究开发项目设计书
4: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登记信息告知书
扬州市科学技术局 扬州市国家税务局 扬州市地方税务局
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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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
编号:
备注1:企业应按研究开发项目类别逐项报政府科技部门确认。
2:企业取得《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后一个月内,持《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企业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到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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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 )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
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
(已计入无形资产成本的费用除外)
纳税人名称(公章): 所属年度:
主管税务机关,并将受托方归集表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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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企业研究开发项目设计书
项目名称
企业名称
企业法人(签名)
项目负责人 电话
项目起止时间 年 月 至 年 月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扬州市科技局20xx年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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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设计书编写提纲
一、立项依据
1.国内外现状、水平和发展趋势; 2.项目研发的目的、意义;
3.本项目对本市相关行业的技术、工艺领先具有推动作用之处。 4. 项目的市场前景。 二、研发内容和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目标及关键技术; 2.技术创新之处;
3.主要技术指标或经济指标。
三、现有研发条件和工作基础[承担单位开展本项目的优势(人才、设施
等条件)]
四、计划进度(包括总的研究期限、年度计划进度以及已经取得的阶段
成果) 五、经费预算
1. 项目预计总经费 元,其中:符合国税发?2008?116号文件第四条规定的八大经费 元;
2. 本年度预算经费 元,其中:符合国税发?2008?116号文件第四条规定的八大经费 元。 六、研究开发项目组人员名单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10
附件4:
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登记信息告知书
:
你单位报送的经科技局审批的《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收悉,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江苏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操作规程(试行)》、《扬州市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操作规程》等要求,现予以登记。
特此告知
税务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