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器检测维修合同书
甲方:北京京西酒店
乙方: 北京焱嘉恒盛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建筑物内可移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进行检测维修,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具体如下:
一、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建筑物内灭火器材进行全面的检测维修。
2.甲方对所需检测的建筑物内的相对数量比较多的灭火器材,可分批进行检测,建筑物或灭火器材配置数量比较少的由乙方放置一定数量备用器材一次撤走,所需检测维修的灭火器材均由甲方安排人员收集到各建筑物一层的一个或几个集中点,由乙方安排运输车辆经双方清点后运走,经检测维修合格后送回原处经清点确认,由负责人签收交接完成。
3.经检测维修的灭火器材要达到各不同规格原出厂所设置规定的使用交果。并在确认非零部件和灭火器筒体质量的情况下保证使用一年。
二、甲方的责任:
1.甲方须提供人员配合乙方运送器材人员及时地进行交接清点工作。
三、乙方的责任:
乙方必须按公安消防主管部门相关条例进行检测维修。对每具灭火器材进行严格测试,主要有以下流程:
1.对所需测试的灭火器材进行拆解。
2.检测喷管的畅通状态和有无龟裂现象;
3.检测压力表的密封性能和指针根部有无老化锈死现象;
4.检测灭火器器头和灭火器筒体的密封性能;
5.检测斜口插管的畅通状态和与器头的连接牢固程度;
6.检测磷酸铵盐的水分含量有无超标和有无凝结倾向;
7.用设计标准和的点五倍压力对筒体的进行筒体承压测试;
8.能全部通过以上所有测试的所有部件进行精细组装,加注具有国家标准的相应灭火材料后最后进行水压测试;测试八小时无丝毫自动卸压现象的器材方可张贴消防主管部门认可的检测合格证予以出厂,送交使用单位。
9.在整个检测过程中除筒体以外,任何环节的任何零部件有不合格的,一律更换新部件、新药(粉)剂,而筒体部分,如有氧化现象比较严重或有沙眼,从理论上未超过八年使用年限的,也视为不合格,一律在筒体显眼处注明报废字样,按报废处理,过期报废的器材(因过期器材虽然不能保障使用,却可能还有原有的相应压力)有义务提醒甲方:必须由专业回收机构处理,以免让不明器材结构的人员在拆解时发生意外。
四、维修期限:
自双方签订协议日期起一年。
五、费用及付款方式:
甲方在确认维修合格的规格和数量后,一周内向乙方支付检测费用;检测过程所需更换的零部件、灭火材料另行收费。所收取的费用以实际检测维修的数量为冷。
附:《消防器材、维修、材料价格表》
六、违约:甲方或乙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及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七、其它: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解约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达成共识方解除。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报价单
第二篇:消防 系统 检测 维修 保养 合同书
消防系统检测、维修、保养合同书
甲方:
(地址: ) 乙方:
(地址: )
根据顺德公安局顺公[1995]49号文件和佛山市公安消防局[1995]第004号文件关于对消防系统进行年审的文件精神,为确保 所属消防系统能长期正常运行,经双方协商同意,由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各消防系统进行每月定期检测、试验及维修、保养工作。为明确双方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消防系统名称及内容:
:
1.消火栓给水灭火系统带电控;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消防事故应急照明及出口指示标志;
二、检测、试验、维修的项目、内容:
1.乙方每月派出专业人员对上述消防进行检测、试验,并做好检测记录。
2.本着相互协调配合甲方的精神,甲方对上述消防系统应设专职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如发现故障,应即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电话后24小时内派出专业人员进行检修。
3.乙方须提供每月的保养内容安排表,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双方责任:
甲方:
1、在签定本合同时,甲方应保证上述消防系统运行正常。
2.甲方应指定有列册的义务消防队及消防系统的专职管理人员对上述消防系统的日常运作进行管理并做好系统的日常运行记录表的填写工作,发现 —1—
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
3.乙方进行每月的定期检测,试验、保养工作时,甲方应派出对上述系统管理的专职人员协助,并填写好检测、试验、保养工作的各项资料,以备消防部门检查。
4.乙方检查出损坏材料须更换,而因甲方原因不同意更换造成消防系统不能正常投入使用的,由甲方负责。
5.按合同约定时间及时付款给乙方。
乙方:
1.乙方为了保证甲方消防系统不出现不良影响,应指派具有消防系统检测、维修、保养资格的专业人员进行检测、维修以及保养,并提供保养人员的相关资料送甲方备案。
2.按时、按质、按量做好上述消防系统的每月定期检测、试验、保养工作。
3.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汇报,并做好更换系统的元件、设备清单的报告及造价给甲方,双方确认后即进行更换或改造,以确保消防系统能稳定、正常运行。
4.每月填写定期检测、试验报告表及检修、更换、改造的记录表格,做好存档工作,以备甲、乙双方及消防监督部门检查之用。
5.甲方在日常消防检查中,发现故障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接到甲方的维修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派人员前往维修,如出现突发维修事件,乙方接到通知后须马上前往抢修。
四、消防系统检测、试验、维修的费用和付款方法:
1.甲方委托乙方对上述消防系统进行每月的定期检测、试验、维修工作的费用经双方核定,全年费用为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元)。签订合同后,甲方一次性支付全年费用。乙方在甲方支付全年费用后开具#5@p给甲方。
2.上述消防系统更换维修材料、元件、设备,按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确定后,更换维修材料费用由甲方负责,维修人工费由乙方负责。 —2—
五、其它
1、在签定本合同时,甲方应保证上述消防系统应运行正常。
五、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为20xx年3月 日到20xx年3月 日止,在此期间内,双方完成职责、付清款项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
代表:
日期: 年
日 乙方: 代表: 日期: 年 日 —3— 月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