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站监理计划
专业监理工师: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监理工程师:_____________________
20xx年7月
1、专业工程特点
2、旁站监理依据
3、本工程旁站的主要部位
4、旁站监理的工作内容
5、旁站监理纪录的内容与要求
一、工程概况:
1、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60319.23㎡,地下室建筑面积11728.85㎡;综合楼建筑面积7900.4㎡,2-5层,框架结构,高度23.4M;图书馆建筑面积7816.3㎡,1-4层,框架结构,高度20.1M;文体馆建筑面积3721.36㎡,1-2层,框架结构;食堂建筑面积5697.52㎡,三层,框架结构;后勤服务楼建筑面积3151.79㎡,1-4层,框架结构;教研楼建筑面积23303㎡,2-6层,框架结构;基础为桩基础,采用两种桩型,即钻孔灌注桩和预应力管桩。
二、旁站监理依据:
1、监理合同及施工承包合同;
2、监理规划及有关专项监理实施细则;
3、工程建设监理规范;
4、房屋建设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
5、建设部建市(2002)189号通知;
6、省建设厅建发(2002)141号通知;
7、市建委杭建工(2002)158号通知;
三、本工程旁站的主要部位:
1、钻孔灌注桩(支护桩、工程桩)混凝土浇筑;
2、基坑土方开挖;
3、主体结构混凝土浇筑;
4、防水混凝土浇筑;
5、屋面卷材防水;
6、网架结构安装
四、旁站监理的工作内容:
1、检查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按规范规定频率进行见证取样送检,必要时旁站试验全过程情况;
2、对于关键部位,监理人员应参加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对各施工班组的技术交底;
3、检查施工质检人员的到岗情况,注意各专业工种的配合情况;
4、检查现场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情况,并检查施工操作记录、安全纪录;
5、检查测量仪器和有关设备计量、试验标定证书;
6、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情况、随时抽查工程材料计量情况;
7、随机抽查混凝土塌落度、离散率等其它指标,见证制作混凝土试块全过程;
8、有关工序的验收及相关资料的签复;
9、现场发生异常情况的处理和意见反馈、并有详细记录;
五、旁站监理纪录的内容与要求:
1、旁站监理记录内容应真实、及时、准确、全面反映重要部位或关键工序的有关主要施工情况;
2、旁站监理纪录的主要内容包括:天气情况、施工人员到岗情况(尤其是质检人员到岗在岗情况)、施工部位、施工起止时间、完成的工程量等;
(1)天气情况包括:晴、阴、雨、雪和全过程温度变化,风向变化,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天气骤变应做好现场纪录;
(2)施工人员到岗情况应真实记录现场与旁站有关的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到岗情况;
(3)施工部位应写清所在部位的轴线、标高;
(4)施工起止时间应记录施工开始时间和全部完成结束时间。
(5)完成的工程量应有准确的数据纪录;
3、施工情况:
(1)重要部位或关键工序的施工情况:主要记录重要部位、键工序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及施工前施工单位指定的质量保证措施的执行情况;
(2)试验检查情况:主要纪录在旁站过程中相关的试验:如砼试块的制作、塌落度测定等;
(3)机械设备使用情况:主要记录施工使用设备的名称、型号、厂家、使用数量与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中的是否一致,并纪录其有关故障能否正常使用;
(4)施工质保体系的运行情况:主要记录施工过程中质量体系的管理人员是否到位,是否按事先的要求操作,施工人员自检情况,是否对不规范或存有质量安全隐患的施工工序及时予以纠正。
4、监理工作情况:
包括监理指令,施工单位指出的问题及监理答复,各方指标等。
旁站监理人员应认真的履行职责,对需要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应实施全过程、全方位、全环节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实准确做好纪录。若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确认的,一律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旁站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企业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活动,有权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时,应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停工指令或采取其他有关应急措施。
旁站监理计划表
第二篇:旁站监理计划
现场旁站监理计划
1.现场旁站内容与要求
1.1 旁站点的设立原则
对以下施工作业应设立旁站见证点:
(1) 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
(2) 配合质监站质量监督检查项目;
(3) 重要或关键施工作业的安全措施和危险作业、特殊作业的实施过程。
(4) 国家或行业规定旁站监理点。
1.2 旁站点的确认
(1) 旁站点(S)应和其他质量见证点(W、H、R)的计划一并报送建设单位和质量监督站。
(2) 监理应明确旁站监理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人员职责,并通知承包商执行。
1.3 旁站监理人员的工作职责
(1) 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情况、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 检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3) 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中执行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4) 核查进场建筑材料、装置性材料、构配件、商品混凝土、设备的质量检验报告,并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查;
(5) 做好旁站记录和日记,储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1.4 旁站监理的实施
1.4.1 各专业的旁站监理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实施,在有条件的监理部,可派出监理员进行旁站监理,监理员应接受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
1.4.2 对已确认的旁站监理工序,实施前24小时,由承包商通知监理机构。
1.4.3 旁站监理人员在监理作业中做好如下记录,表按照“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64/266-2003”的格式填写《旁站监理记录表》B2-9
(1) 检查并记录承包商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情况和运行情况;
(2) 对承包商的施工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
(3) 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4) 对安全措施的危险作业是否符合要求进行记录;
(5) 对重要作业项目的关键工序是否执行法规进行记录;
(6) 当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时,对其工作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
1.4.4 旁站监理的报告
(1) 旁站监理应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对施工作业质量和安全提出评价意见;
(2) 在旁站监理时,如发现承包商有违章行为或不符合设计图纸和规程、规范时,应口头予以制止,报告总监发出停工令,要求承包商整改;
(3) 旁站监理的报告经专业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报总监批准,对紧急情况可能出现人身安全时,可及时指出并直接报告总监作应急处理。
1.5 旁站监理的工作要求和规定
(1) 旁站监理人员应在专业监理师指导下,认真工作,在旁站期间不得擅自离岗;
(2) 旁站监理人员发现施工企业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改正,危及工程质量时,应向监理工程师和总监报告;
(3) 旁站监理人员应按照监理规定,不得超越权限进行签证,需要签证时,应报告专业监理师进行签证;
(4) 旁站监理人员提出的报告应符合施工作业的实际,描述详尽准确。
2、工程旁站点的设置
各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范围划分及质量控制点的设置(其中S点为旁站监理点、W点为见证点、H点为停工待检点。)
(其中S点为旁站监理点、W点为见证点、H点为停工待检点。)
宁夏老年福利服务中心D型公寓工程工程
旁 站 监 理 计 划
批准:
编制:
宁夏慧源监理有限公司
二OO九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