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装工程
竣工档案移交书
工程项目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移交文字材料 张,蓝图 张,照片 张。
移交单位(盖章): 接收单位(盖章):
移交人: 接收人:
移交日期: 年 月 日 接收日期: 年 月 日
注:移交清单一式二份,一份交建设单位存档,一份交城建档案馆存档。
城建档案移交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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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GTR72101-01_工程竣工档案移交书
附件2
归档编号:xxx(与移交书上的归档编号相一致) 文件内容:xxxx(与移交书上的文件内容名称相一致) 总 页 数:xxx页 其 中:原 件 xxx 页 复印件 xxx 页 - 1 -
编号:
建筑安装工程
竣工档案移交书
规划许可证号:
施工许可证号:
工程项目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监理单位:(盖章) 接收单位:(盖章)
移交单位:(盖章)
移 交 人: 接 收 人:
移交日期: 接收日期:
------------------------------------------------------------------------------------------------------------------------------------------ 注:填写前,请详细查看《建筑安装(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档案移交书》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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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卷内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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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设计变更依据性文件汇总表
施工技术负责人: 总监:
施工单位(章): 监理单位(章)
编制人: 审核日期:
编制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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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说 明
一、移交书填写说明
1.归档的档案材料,应按照《移交书》中的前后顺序编排,同一个归档编号中有多项内容的,应按栏目中内容的前后顺序排放;
2.同一归档编号中档案材料较多(一般超过100张),且为单项内容的,则该栏目中的材料应按照一定的原则排列,如:按专业、形成单位、阶段等,并用归档编号-N表示,如:专家建议文件的归档编号为“6”,可分为土建专家建议文件,标注为“6-1”,水电专家建议文件,标注为“6-2”等,并相应制作封面,格式同上,归档编号改为:***-N;又如:工程洽商记录,可以以形成单位分,分为建设单位的工程洽商记录,标注为“归档编号-1”,施工单位的工程洽商记录,标注为“归档编号-2”等,若还要细分,则可以在此基础上,再按专业分开,如:建设单位土建工程洽商记录,标注为“归档编号-1-1”,建设单位安装工程洽商记录,标注为“归档编号-1-2”等;
3.设备、产品质量合格证等材料,若是标牌式的,或尺寸较小,需裱糊到A4大小的纸上,单面裱糊,张数计为1张,但需在裱糊纸上注明本张共裱糊了几件;
4.档案材料的张数,要根据实际情况,在《移交书》的相应栏目中填写,未产生的材料,应在《移交书》的相应栏目上用“/”表示,做到档案实际数量与《移交书》一一对应;《移交书》上的数量单位是“页数”,切勿填写“张数”,更不应填写“份数”; - 12 -
5.较大的子分部工程产生的所有资料,填写在相应分部的“单独归档的子分部施工资料”栏内。土建各分部最后一条均为“单独归档的子分部施工资料”,内容为这一分部工程中规模较大、形成档案数量较多且子分部工程资料联系相对较密切的子分部所有施工文字资料。比如:基础分部工程中的打桩子分部工程施工文字材料,主体分部工程中的钢结构子分部材料等均不再拆散归档;可将打桩工程所有资料均归入“归档编号51”,钢结构子分部材料归入“归档编号59”,其他分部若有可单独归档的子分部施工资料依此类推。安装工程如有可以单独归档的子分部均归入“归档编号114”。
6.施工记录是指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技术复核、混凝土施工日记等文字材料,凡某一分部其他条款中未包括的施工记录均可填入本条款,当施工记录种类超过一种时可参照本填写说明第6点用47-1等形式来区别。
7.分项、检验批须存档案,列入117号。
二、资料整理要求
1.归档资料经监理审核符合要求后,应对归档资料进行编页码、目录、封面;
2.目录、封面:采用统一格式,不能随意变更排版、字体等内容;
3.页码:对卷内文件逐一编号,以固定卷内文件的排列顺序和统计卷内文件数量。单面打印纸张页号编在文件右下角,双面打印纸张正面编在文件右下角,反面编在文件左下角;空白页不需编号;图样、照片等编在其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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