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合同
本加盟合同是吉林省发基农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加盟商之间的合作合同。
合同各方
授权人: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授权人:
被授权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甲乙双方经协商,乙方愿在所指定区域代理甲方所经营(品牌、产品及其他)业务,经双方同意特订立本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期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第二条 合同继续与延长期间
一、 合同届满前三个月,如无任何一方书面通知双方终止合同,本合同期间自动延长一年。
二、所有自动延长期间内双方的权利义务,遵守本合同规定执行。
第三条 合同范围
一、 双方同意由乙方提供资金、工作场地、工作人员,甲方提供商品服务、经营技术专业类辅导培训等,乙方自行提供管理及对外经营服务,以从事本业的经营。
二、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后一个月内提供坐落于 的房屋作为从事经营的工作场地。
三、双方为执行本项合同事宜,乙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依有关法令的规定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第四条 保证金
如乙方在以后的经营中,有其他费用产生或者欠款时(包括货品欠款、其他乙方对甲方所构成的费用、合同的违约惩罚金),甲方可从保证金中直接抵扣。 如乙方对所扣费用有不明之处,可与甲方进行费用清查。
第五条 授权使用
一、 甲方授权乙方经营的(品牌、产品及其他)甲方所经营的业务。
二、乙方经甲方授权取得甲方的商标、品牌、产品的使用权,但如果本合同期满,不再续约或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或被撤消授权,或发生乙方擅自转让本合同规定事宜,乙方使用甲方商标、品牌、产品的权利立即终止。
三、乙方不得就甲方授权使用的商标、品牌、产品作修改、模仿或私自改变本身性能、或拆其部件进行组装到其他不属于甲方授权的品牌、产品上。
四、有关乙方的经营及服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指导和建议,并遵照甲方的相关市场方面的督导和管理规章。
第六条 开店筹备事项
一、 该店开店的一切装潢、材质、水电工程的设计,均由甲方统一规划、验收。
二、乙方提供的店面应具备装修完整的招牌、天花板、墙壁、地板、安全玻璃门、棚、周边设备等,费用由乙方负担。
三、甲方应于营业处所设置招牌予乙方使用,所有权归乙方,合同到期、终止时,乙方即不得继续使用该招牌并自行拆除,若乙方不拆除时甲方可拆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乙方不得有异议。
四、乙方应于该店开业前到甲方所指定的银行开设帐户。
五、甲方需提供给乙方的协助包括:
1. 完整的企业识别系统;
2. 完成的管理经营经验;
3. 人员培训;
4. 店内装潢、设备、商品、陈设等营运技术的协助;
5. 招牌、桌椅、地板、展示柜等其他应用设备统一采购;
6. 促销、广告的规划、执行;商品采购事项的联系;营业管理事项的规划、辅导。
六、乙方需要与甲方配合的事项:
1. 营业卖场的地点;
2. 门店装潢硬件、设备的提供,招牌、天花板、地板(含走廊)、仓库、桌椅、、电脑硬件、电话机、传真机、其他设备等;
3. 促销、广告的执行、费用分摊,遵照本合同相关条例的规定;
4. 商品进货、销售、盘点事项的执行:依本合同第十条及相关条例的规定:
5. 提供销售的商品成本;
6. 商店经营管理事项的执行,含人力资源运作、促销、广告、财务管理,遵照本合同相关条例的规定。
第七条 经营管理
一、 在不违背(第五条三、四)的情况下,有关乙方经营的规划、管理、营销、广告等事项甲方有权监督、指正、建议。
二、乙方运营后,应按甲方所订立的价格作为最高和最低收费市场标准,有太大的价差,应告知甲方。
三、如乙方在其他地区有项目,须提前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做项目的详细介绍和进展。
四、本合同的签订只是甲乙双方的授权和各项注解说明,因此,乙方在以后的经营中应自负营业盈亏的责任。
五、乙方于运营前,应按甲方的规定,参加为期职前培训,由甲方安排课程。运营后,乙方应按甲方规定,进行月度或季度专业的产品知识培训。
六、一方门店作业必须依照甲方所订立作业标准来处理,如有违者每项每次应交付给甲方人民币( ) 元作为惩罚性违约金,于每月结算时一并付清。
七、订货与退货处理
1. 乙方订购货品时,应在订货单上将所需商品、规格、数量与预定出货日等填妥,传真给甲方,甲方营业单位应斟酌实际情形配合出货。
2. 货品寄发后,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拒收或退回。
3. 已由乙方公司盖章或由负责人盖章签字的送货单,作为甲方日后收款的凭据。
4. 退货时必须以传真通知总公司由配送单位统筹安排处理。
第十一条 权利转让
一、 合同期间如因重大事故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无法经营,经甲方书面同意后,由乙方指定或法定继承人继承,继承人除须至总公司接受为期一周的职前训练外,双方必须重新订立合同。
二、乙方不得私下转移经营权给第三者,如擅自转移,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处罚金50000元人民币,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十二条 费用支付
一、 经营该门店所需的房租、门店人员薪资、退休金、年终奖金、税金、水电费、管理费用、门店用品和消耗品、商品成本、运费、商誉月费和其他设备的维修费用、门店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二、单店的开业、个别促销费用由乙方支付。
三、公司连锁整体促销广告费用由甲方负担,但乙方的要求超过甲方的配额时,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十三条 合计结算
一、 乙方应于每月月底结算往来帐,乙方凭往来帐单,于次月5日前将该金额支付甲方。
二、双方如逾期支付前述结算金于对方时,任一方应按该期金额加计月息百分之二十给另一方,作为违约金。
第十四条 危险负担
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包括天灾、地震、人祸及政府法令变更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所产生的事故,其因此所造成的损害由乙方负担。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一、 因任何一方的责任造成合同事项无法执行(包括但不限于不及时结算金额及其他产生的应该付的款项,不执行合同中的规定,不提供收支明细表),经他方定期15日的期限催告仍未改善或补正时,他方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
二、因前项情形而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时,未违约的一方有权请求本合同事项的一切权利归属自己。如仍有损害,可以提出赔偿。
三、乙方如拖欠款项(或违约金),甲方可以自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且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十六条 遵守国家法令、法规
一、 乙方需取得执照并经甲方授权,方可以经营甲方所指定的店,并须遵守国家一切法令、法规;
第十七条 同行竞争的禁止及保密的义务
一、乙方或乙方投资人不得泄露商业机密。否则甲方除可要求乙方赔偿人民币 ( )元整,还可根据所受的损害程度再要求乙方作出赔偿,乙方不得有异议。
二、本条的规定,于本合同关系结束后三年内仍具拘束乙方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非代理关系
一、 除本合同规定外,乙方或乙方受雇人不得以甲方代理人、甲方代表的名义或甲方的授权人、受雇人的身份对外发生任何法律行为,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雇佣职员或对外承担、承诺债务或提供担保等事宜。
二、乙方或乙方的受雇人对外的一切法律行为,除按照合同规定、运作或经甲方另以书面同意或授权外,都属乙方的独立作为,乙方应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就本合同的履行及各项义务的遵守,乙方的受雇人、使用人、履行辅助人如有故意或过失,均视为乙方的行为。
四、如若属于乙方或乙方受雇人的故意或过失,违法或侵害他人权利者,乙方须自行负担其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如因此损害甲方的任何利益,乙方须对甲方负全部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移交及结束处理
一、 本合同期满或经甲方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立即:
1. 无条件将该店所属甲方授权的物品交还甲方,包括属甲方的设备、器具、商品、有关文件及手册、规章极其他企业识别系统等,不得迟延。
2. 乙方须负担停业处理过程中实际所发生费用,并以现金支付甲方。
3. 结算后甲乙双方汇寄付清应付款项。
4. 自解约当月最后一天起30天内,甲方须交付乙方往来明细表。
5. 在交付报表给乙方时,乙方应付甲方的款项须一次以现金付清给甲方。
二、本条约的规定,虽双方合同关系结束,仍具有拘束双方的效力,不因合同终止或解除而受影响。
第二十条 重大违约事由
一、 乙方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重大违约:
1.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经营或擅售甲方未核准的商品或提供服务者。
2.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私自增设分店、店内设备或违法竞业限制者。
3. 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擅自将该店的服务技术、商品、设备移往他处营业或使用者。
4. 乙方有损甲方形象、商誉者。
5.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条的规定或未依规定营业时间营业者。
6. 乙方未依本公司规定使用公司的企业识别系统、制作物等。
7. 乙方的会计记录不实或妨碍甲方的盘点、财务监察、稽核或怠于依约偿还债务、交付文件、财务记录者。
8. 乙方依法进行重整,清算,依破产法和解、宣告破产,受强制执行或其他任何司法上、行政上的处分,停止营业;买方的负责人隐匿、逃逸或买方所签合同书、承兑、保证的票据等发生停止支付者。
9. 乙方擅自以甲方代理人或代表名义与第三人订约,或从事私人行为致甲方权利受损者。
二、乙方如有上述重大违约事由之一,甲方可以不通知乙方,立即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三、乙方有其他违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经甲方认为重大违约经甲方通告限期改正仍不改正者。
四、乙方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效力并不影响解约前及按本合同第十九条及本合同其他规定属乙方所应负义务的履行。
第二十一条 通知条款
一、 一方向他方通知时,依下列规定的地址及负责人通知:
甲方:
乙方:以该店为通知地址。
负责人:
二、如一方向他方送达书面通知,而他方拒收者,视为已送达(以递送收据为凭)。
第二十二条 连带保证人
乙方连带保证人承认上述所有条款的法律效力,并愿意负所有乙方违约时的连带保证责任。
第二十三条 合意管辖
甲乙双方均同意如本合同涉讼时,以甲方公司所在地的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甲方: 法定代表人:
邮编: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邮编: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第二篇:加盟企划书
鉴于淑格健康、良好的发展,特别制定淑格加盟企划书,以规范的形象、产品、销售模式,来与各地区加盟代理商合作。
加盟合作模式:
加盟意向洽谈
对淑格专卖店、专柜建立和发展有兴趣的客商,可详细参阅淑格加盟合约书、企划书及淑格VI文本,并填写加盟意向登记表。由本公司提供全案形象企划、店面管理制度、销售模式。并由专业人员给予资金、行销、宣传、回报率诸方面之意见,供客商考量投资可行性。
加盟签约过程
? 客商提供贵地市区地图,预选店面平面图及所在地址,店面租赁合约书复印件及开设专柜许可证明。 ? A级地区由公司主管加盟之开发部经理,协同考察,B级地区由开发部人员考察,C级客商由客商提供市场分析资料,经本司各董事认证后确定签约时间。
? 加盟地区界定:本司中国市场将从人口、城市规模、经济发展状况,来考量单位地区客商类别,不同类别之加盟店、柜要求有不同之销售指标,形象要求,平方陈设量,店面(专柜)面积,财务状况及履约保证金。但享有同样的批发折扣,追加补充定货、发货优先权利及其他公司服务项目。
中央政府直辖市、省府所在地、沿海经济特区城市(如上海、武汉、深圳、沈阳、郑州、南京、广州、杭州等)。大约有30-40个城市,其一般人口都在200万以上,市场容量较大,较为成熟,服装品牌较多,竞争较为激烈。
在A级城市中,以发展专卖店及商场专柜并举的形式,并要求按商场5-8家,专卖店2-4家比列发展。 中性以上城市、经济发达中小型城市(如无锡、宁波、青岛、烟台、威海、温州、常州)全国约有60-80个,其人口一般都在50-200万左右,市场趋于成熟,消费意识逐渐向休闲发展。
在B类城市中,以发展专卖店及商场专柜并举的形式,要求按商场专柜2-5家,专卖店1-2家的比例发展。 一般城市、经济发达县级城市(如嘉兴、东莞、舟山等)。其一般人口都在35万以上,消费市场的发展潜力较大。
在C级城市中,以发展专卖店为主,辅以商场专柜的形式。并要求按专卖店1-2家,商场专柜1家的比例发展。
? 每月进货额度:
A级城市:每月15万以上
B级城市:每月10万以上
C级城市:每月5万以上
批发折扣
各类加盟店批发折扣下季均按本司核定全国统一零售价之4.5折拿货,打折季以本司核定折扣为标准,认可同步打折之加盟店,批发折扣降低折扣,具体由我司传真通知。所降折扣之货品在零售中查核并未实施相应优惠措施,我司有权返回让利部分。
为优惠具有相当操作能力及经验之客商,批发折扣降为4.2折拿货,无任何换货率,打折季折扣标准同上。
换货率及换货时间
各类客户享受每批新款每款40%换货率,补单无串换,并在20天内串换。
首批到货款
各类客户在签订协议后应7天内将首批货款解入公司帐号,作为首批运作资金的保证,A类客户20万,B类客户10万,C类客户5万,否则公司将不予发货并不能保证合同的成立。
定货方法
客户预先定货须传真补货单,写明货品、编号、颜色、尺码、数量、及提货时间、提货方法,由本司地区专员备好,按要求及时发出,市外托运费客户须预留。
质量保障
所批货品存在做工、面次、色差问题,可在10天内退回我司,但污渍、破损、缺少辅件及人为造次之货品须客户当场验清,否则不予退换。
“淑格SOGO”特许经营加盟守则
加盟商的基本条件:
? 多年经营服装的经验,对休闲女装有一定的市场发展认识。生手兴趣者不予考虑。
? 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资金在10-100万元之间。
? 具有相应的创业精神,认同淑格品牌及文化内涵。
? 有志于发展“淑格”品牌,并提供一定的发展计划
? 对所经营地区品牌女装的销售市场比较熟悉。
资金预算
作为SOGO的特许加盟商,贵司所需的投资额约为:
店铺装修(含灯具):平均800元/平方米。
加盟金(一次性不返还):10000-50000元。
周转资金(专款专用):1.5倍首单进货额。
店面装修设计:公司免费提供。
店铺所需物料及其他:3000-5000元/店
经本公司考核后,同意成为特许经营者,需支付特许经营加盟费,人民币10000-50000元(根据地区不同而定),不予退还。
以本公司特许,确定经营的范围、地点、期限等,店面装修合格后方可经营。期满后,经本公司考核有资格续期者,享有优先续约权。
加盟店硬件规范:
店面、专柜
A类:店面积100平方以上,门面宽度六米以上,专柜面积40平方米以上,所在地在城市商业网或聚会性服装网点或大型高档次的商场。
B类:店面面积60平方以上,门面宽度六米以上,专柜面积30平方以上,所在地在城市商业网或聚会性服装网点或大型高档次的商场。
C类:店面面积40平方以上,门面宽度六米以上,专柜面积25平方以上,所在地在城市主商业网。 设施
? A、B类加盟店必须同步实施我司电脑化管理及收银。
? A、B类加盟店必须有5匹空调,C类备有1.5匹以上空调。
? 各类加盟店必须安装全国直拨电话一门,及传真机一台,蒸汽熨斗一台。
<4>各类加盟店应有懂缝纫技术人员一名,以处理售后服务。
加盟店、专柜形象
形象由我司企划部统一定案,包含店面形象及宣传形象,由我司企划部店面设计师赴实地考察,出具装修方案、装修设计图,由我司统一指定装修施工,并由企划部主管审定。
A、B型加盟店、专柜形象规范统一使用我司企划部VI文本内约定之店面装修材料、照明材料、店面、专柜形象设施及装饰品、店面宣传品并安装1.5平方以上室内灯箱。C型加盟店、专柜:统一使用我司企划部VI文本约定之店面装修材料、照明材料(可替代部分——吊顶材料、灯具材料、门面表面材料及字体材料、外墙材料)、店面形象设施及装饰品,店面宣传品。并安装1平方米以上室内灯箱。
以上替代方案须我司企划部设计师认可。
加盟店、专柜形象投入及配置之费用核算。
我司免费提供部分:
? 店面装修方案,设计图。
? 购物袋(按实际拿货数量发送)
? 宣传印刷品(限8开内)(含吊旗、招巾、折扣图片、活动宣传图片、活动传单、赠送形象卡、橱窗布置及货架布置之图片)。
? 淑格品牌标志牌。
? 特许加盟授权牌
? 每季产品样本。
? 企业形象标志。
? 纸箱及大号批发袋。
需客户支付成本价部分:
? 价格牌。
? 更衣室门牌、及有商标标志的门帘。
? 专用封口胶。
? 专用销售报表、#4@p、明细表、日报表、补货单。
? 装饰品。
? 灯箱片。
? 员工工作牌。
? 优惠卡 (贵宾卡)
? 活动赠品。
? 专用信纸、信封、便签。
? 大型胶片或彩喷类形象图片。
? 专用衣架、货架。
? 装修用形象材料。
加盟店、专柜统一货品管理:
? 每日盘存店内明细,参录盘存表,注明货号、颜色、件数。
? 每日按统一报表制作日结单。
? 当班营业员填清货号、数量、单价、折扣、金额、并在尾档填清昨日存货量、今日进货量、今日销售量、今日存货量、昨日累计销售量、今日销售额、本月累计销售额。
? 由当班店柜长制作当日营业状况报告(人流、天气、购买率、滞销货号、颜色、尺码存在问题、质量问题)
加盟店、专柜货品陈列:
? A、B级加盟店货品陈列需在每平方20件以上,并有设置50%仓储备货,C级加盟店货品陈列在每平方米15件以上,并有陈列设置30%仓储备货。
? 各店、柜陈列规范因每一期产品而定,由我司产品部出陈列案、配新货传真至各地。
? 橱窗出样、装饰须按照我司企划部之方案布置,以各级店面确定橱窗陈列。
加盟店、专柜与我司总部联络:
? 每月各加盟店柜销售报表须在次月1号早上传真至市场部,并须如实制作。
? 日常营业状况和补货定货与我司市场部联络。
? 各加盟店、专柜按地区划分由市场部指定人员负责,各加盟店、专柜各项事务直接找专管市场部人员联络,或与部主管联络。
加盟店、专柜促销活动方案:
? 年度各促销活动,由我司统一企划,出具活动企划书,同意参加者需在企划书传真件上认可后返回。
? 参加全国统一促销活动之加盟店,在活动期间我司视活动内容降低批发折扣。
? 参加活动之加盟店由我司统一成本制作价供给活动赠品。
? 促销活动期间宣传品由我司统一制作,本地区活动媒体运作费用由加盟店、专柜承担。
? 需延长活动期限之加盟店,需提前通知我司,由我司与加盟店、专柜共同制定延长期活动企划。 ? 促销活动参加之加盟店,如未实施其活动企划书或实施不全面者,属严重违规行为。
加盟店,柜核定价格执行:
? 各级加盟商须遵守我司核定全国统一零售价,不能零售高于我司之核定价格。
? 各加盟店、专柜零售价格不能低于我司核定价,(我司统一打折销售期间例外)。
加盟店、柜配货方式:
? 由我司按各类加盟店之平方陈设置测定首批配货量。
? 由我司开发部按我司市场部提供销售资讯配置加盟店、柜货品,之后由客商自行追加货或补货,新款由市场部配置。
加盟店销售指标履约:
由我司与客商签约中注明月度销售指标(按折扣后金额计算)该指标不含首批补货金额。如不能完成80%指标,我司将从履行保证金中追加该月折扣3%,即该月客商以4.8折结算。连续两月不能达到月度销售指标,公司予以书面警告,直至终止合同。
加盟店(专柜)违规状况:
? 更换店面形象、标识、产品注册商标、吊牌及其他形象资料。
? 擅自抬高零售价或更换我司核定产品编号。
? 出售非我司产品。
? 仿制、盗版我司产品。
? 擅自将我司产品进入批发市场销售。
? 将我司赠送物品作营利性销售。
? 进入非签约地区销售我司产品或代非我司代理商、加盟商之客商拿货。
以上行为属严重违规,我司有权向违规店处以加盟金2至10倍罚款,如状况严重,对我司造成恶劣影响,
我司将按实际损失诉之法律。
加盟商享有权利:
? 享有地区特许销售权。为了确保贵司有足够发展空间及避免恶性竞争,在每个城市/地区的授权经营范围内,贵司为SOGO之特许加盟商。
? 零售专卖店的经营最重要的其中一环是选点适中,SOGO在贵司选点设店时,会派员前往贵司所选取之地方无偿提供有关之专业咨询。
? 作为SOGO专卖店的一份子,贵司之内部布置,SOGO会无偿提供一份改建计划及划一形象之店铺装修及施工设计图样;并在用料及采购方面提供完备的资料协助。以确保工程效果能合乎SOGO划一水平。 ? 为了方便贵司更迅速掌握贵店各类SOGO产品销售情况及加速产品流通与补货,SOGO会有偿安装及提供贵店
内使用的必要的电脑设备。所有约为6000元,而在SOGO的特许加盟店期内,SOGO将以成本价提供软件。
? 作为落实SOGO对贵司提供管理支援之承诺,SOGO不定期派员到贵店巡视及提供营运管理,人事培训、电脑操作、橱窗、店铺运作、零售服务等方面的专业顾问服务。
? SOGO每季有专业的宣传推广活动,特设的推广物料,与及有SOGO独特风格的橱窗设计及摆设,为因应潮流的变化及市场的需要而推出,以达促销目的,为帮助贵司达到同样效果,故需要任何上述的物料,均需由SOGO成本价提供,以达形象一致的效果。
? 享有比其他类别客商优先拿货权利。
? 享有本地区拓展自主权。
? 享有我司货品市内免费托运服务。
? 享有其他地区(未设代理、加盟)优先代理权。
? 享有我司形象设计服务及协同管理服务权。
? 享有质量保障权。
以上为我司加盟店、专柜形象设置及配合企划,有未尽事宜,可与我司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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