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岗实习资料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材料清单(A4纸打印)
按清单列出顺序包装好所有材料
2、顶岗实习工作手册
周志不得少于34篇,一周至少一篇,字数不少于500字,手写,实习周志必须写到20xx年4月24日为止(不然扣分)。
3、顶岗实习报告
详细参考《顶岗实习报告撰写要求》不得少于6000字,报告的封面已经群共享。
4、顶岗实习评价表(必须有实习单位公章)
实习单位为盖章企业,上下必须一致,工作企业在工作手册必须有工作周记,实习时间与工作手册封面的时间一致。联系方式要固话加手机,十项评分必须全部评分+评价总分。
5、顶岗实习联系函回执(必须有实习单位公章)
单位名称必须和评价表的一致,指导老师和单位盖章也必须与评价表的一致。
6、校外指导老师信息表(所有信息尽量填写完整并提供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模板我已经群共享,打印出来给校外指导老师填写就行。
7、顶岗实习报酬证明
工资条或者工资存折复印件或者工资证明,能证明就行。
8、顶岗实习意见反馈表
20xx年4月份填写,必须全部内容填写。
9、茂名职业技术学院顶岗实习安全协议书
一式两份,在学校已经提交了,另外一份自己留着。
10、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用人单位跟踪调查函
企业单位填写,企业单位最好为评价表单位企业。
资料上交时间:20xx年4月30日前必须把所有资料一起寄回校内指导老师处。
第二篇:20xx届毕业设计实习摘要及表格
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校外实习教学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校外实习教学是本科人才培养过程中一个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是本科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是使学生了解社会、认识专业背景、接触生产实际、培养独立工作能力,获得本学科或本专业初步的生产技术和管理知识,对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提高校外实习教学的质量和效益,加强校外实习教学工作管理,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 实习的目的与要求
第二条 校外实习教学的目的是为了使学生接触实际,了解社会,学习生产技术和管理知识,巩固和深化所学理论,获取本专业的实际知识,培养学生初步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为后续课程的学习以及毕业设计(论文)打下基础,具体要求如下:
1.引导学生理论联系实际,使学生拓宽视野,增强学生对社会、国情和专业的了解;使学生对本专业的生产和设计、研究等建立感性认识。
2. 初步了解所学专业在国民经济建设中的地位、作用和发展趋势。
3. 巩固所学理论知识,同时获得实际生产知识和技能,学习先进的生产技术和企业组织管理知识。培养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初步能力。进一步巩固学生的专业理论知识,锻炼和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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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通过向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学习各种相关的实践知识,增强劳动观念,培养学生事业心和责任感。
第三章 实习的类型
第三条 校外实习按实习内容与阶段分为认识实习、专业实习和毕业实习;按实习方式分为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集中实习是指由系部统一安排的在实习基地的实习;分散实习是指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实习。
第四章 实习场所和方式
第七条 各系根据专业培养的目标和要求,可采用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等形式进行,对采用分散实习者,各系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实习要求和督促检查,不能放任自流。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落实后向系里提出申请,经系批准后方可实行。
第五章 实习教学大纲和实习计划
第六章 实习的组织管理与实施
第十六条 对于自行联系单位进行分散实习的学生,必须首先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学生分散实习申请表》(附表6),并提供对方单位的“接收证明”,经所在系审查批准后方可实行。
第十七条 各系要加强对分散实习学生的管理,严格审查、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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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决不能放任自流。除要求校内指导教师全面负责分散实习学生的教学工作、协调有关问题、严把质量关外,应明确接受实习的单位至少配备一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担任实习指导工作。
各系在实习工作开始前,应将分散实习的学生名单汇总,并填写《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学生分散实习情况表》(附表7),同时报教务处备案。
第七章 实习考核和成绩评定
第十八条 实习结束时,指导教师应按照《校外实习教学指导大纲》要求,组织对学生进行考核。考核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多种形式进行。
第十九条 学生实习成绩评定由指导教师(可会同实习单位的教师)根据学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实习作业、实习记录和实习报告的质量以及实习结束时的考核成绩综合评定,按优等、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计分。各系根据不同专业性质和实习类型,制定实习成绩的评定标准,规范成绩评定。
第八章 实习工作总结
第九章 对实习指导教师的要求
第十章 对学生的要求
第二十八条 自行联系单位进行分散实习的学生,按学院规定填写《学生分散实习申请表》,并填写和提供对方单位的“接收证明”,经所在系审查批准后方可实行。
第二十九条 实习期间,对学生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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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从实习队的统一领导,遵守学院及实习所在单位有关安全和保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实习队的作息制度和纪律规定,不得迟到、早退或溜岗,有事须向指导教师请假,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队。
2.虚心接受实习教师的指导。应按实习教学指导大纲、实习计划及任务书的要求和规定,严肃认真地完成实习任务;要重视向实际学习,记好实习笔记,按时完成实习思考题或作业,写好实习报告并参加考核。
3.尊重工人、技术人员的劳动,虚心向他们学习,主动协助实习单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组织开展公益活动等。
4.实习期间不得做与实习任务无关的工作。
5. 实习结束后,完成《校外实习报告》(附表9),并按照规定时间上交到系部。
第三十条 对于自行联系单位进行分散实习的学生,除上述要求外,每天应写校外实习工作日记,每周要与校内指导教师至少联系一次;实习结束时须向校内指导教师提供《实习单位鉴定意见表》(附表8);实习考核及成绩评定工作应回学校完成,并与校内学生同步进行。
第十一章 校外实习经费
第十二章 资料归档
校外实习结束后,要按规定做好归档工作。应将所有校外实习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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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清点整理后由系部统一长期保管。归档资料内容包括校外实习申请表、校外实习协议、学生分散实习申请表、分散实习名单汇总表、校外实习教学指导大纲、校外实习实施计划及任务、校外实习指导书、学生出勤记录表、实习单位鉴定表、校外实习报告、学生实习成绩表、校外实习工作总结。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1.学生校外实习纪律守则
2. 校外实习各类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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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学生校外实习纪律守则
1.按照实习大纲、实习实施计划的要求全面完成规定的实习项目。
2.每天应将实习观察的结果收集整理,逐日写好实习日记,按时完成所布置的实习思考题和作业,写好实习报告。
3.严格服从带队教师和实习单位指导老师的实习调配,遵守学院和实习单位的各项有关规定。
4.实习期间要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缺勤,凡无故缺勤一天者,按旷课四节计算,无故缺勤达总实习天数的1/4以上者,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5.学生因故因病不能参加实习一定要持有关单位或医疗部门的证明向指导老师请假(超过三天应报教务处批准),病事假天数超过实习总天数1/3以上者,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6.实习成绩不及格者,必须跟下一年级同类实习重修,实习所需经费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7.学生实习要确保安全。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注意爱护保养仪器设备,未经许可不准擅自操作仪器。在实习期间,学生因违反实习纪律和安全规程造成自身伤害由学生本人负责;造成他人伤害或国家的经济损失,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8.学生向实习单位所借的书刊、工具、仪器等必须加以爱护,用毕即归还。如有损坏,按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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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在实习过程中,要虚心学习,注意文明礼貌。维护学院集体荣誉,发扬互助友爱的精神,注意搞好实习单位与学院的关系。在完成实习任务的情况下,主动协助实习单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10.凡违反以上守则,在校外败坏校风者,从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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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6
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 学生分散实习申请表
说明:1、申请时,须附上实习单位同意接收证明材料和学生家长证明材料。 2、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校外实习报告。3、本表一式二份,学生本人及学生所在系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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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8
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本科生实习单位鉴定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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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9
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
校 外 实 习 报 告
实习题目
专 业
班 级
学 号
学生姓名
实习成绩
指导教师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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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实习总结的字数为3000以上
11 指导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机械工程系2012届学生校外实习记录
20xx年9月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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