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见问答:经常有同志来问资质到期延续要不要业绩,在此统一回答如下:
二、延续所需资料可参考下列文件,后续空了也会整理下方便大家阅读理解
1、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筑智能化等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延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市[2012]33号
2、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建发〔2012〕259号
3、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转发关于建筑智能化等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延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2〕函建字673号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延续审查工作的通知”
5、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延续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
6、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延续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建发〔2013〕243号
第二篇:资质证书到期申请延期
资质证书到期申请延期(暂定资质)或延续(正式等级)
(一)资质申报表(一式四份)
(二)资质(含暂定)证书正、副本原件
(三)申报附件资料(二份,装订成册):
l、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延期(延续)申请报告。
2、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工商局专用复印纸或加盖工商局复印专用章)。
3、审计报告复印件(另送原件1套,校对无误后退还)。
4、近3年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证明材料:①已竣工项目提供项目的开工证明(施工许可证)、竣工证明(竣工验收备案表以及通过备案的证明文件);②在建项目提供施工许可证;③已确立尚在前期准备阶段的项目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立项批复、土地使用权证及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取得土地超过两年未开发的应请土地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5、申请延期同时涉及企业相关登记事项变更的,请参照“四登记事项变更申请”中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四、登记事项变更申请
(一)资质申报表(一式四份)
(二)资质(含暂定)证书正、副本原件
(三)申报附件资料(二份,装订成册):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登记事项变更申请报告。
2、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工商局专用复印纸或加盖工商局复印专用章)。
3、相关登记事项的工商部门变更核准通知书。
4、注册资金变更的,还应提供相应验资报告复印件(另送原件1套,核对无误后退还);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还应提供相应任职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简历;股权变动的,还应提供股权转让协议书。
五、资质申报表填写、申报资料装订及复印要求
1、资质申报表填写
①资质申报表中详细地址一栏除填写注册地址外,有实际办公(联系)地址的请附加填写。
②电话一栏应填写用本企业名称登记的固定电话(有总机、分机的办公大楼应填写总机和分机号码)。
③申报表中项目开发经营情况应填写近三年的数据,同时必须与提供的项目证明文件中的数据相一致。
④申报表中有职称专业人员名单备注栏中填写资格证书编号。
2、申报附件资料的装订
封皮统一采用无光蓝色纸质,不得采用硬质、塑料及活页装订;材料装订应附相关目录,次序与上述申报资料要求次序相同;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复印件装订次序应与资质申报表中专业技术人员填写次序相同。
3、申报资料复印件
申报资料要求的复印件不得缩小复印,印章与文字必须清晰、摆放齐。 (城建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