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电子表格)
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电子表格)
计算机代码: 扣缴义务人名称: 邮政编码:
有效联系电话: 有效联系地址: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所得期间: 年 月
人民币:元(角分)
《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填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扣缴义务人扣缴申报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必须区分纳税人、所得项目逐人逐项明细录入本表。
二、扣缴义务人不能按规定期限报送或上传本表时,应当在规定的报送期限内提出申请,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期限。
三、填写本表要用中文,也可用中、英两种文字填写。
四、表头项目的填写说明如下:
1、计算机代码:填写税务登记表中的计算机代码。
2、扣缴义务人名称:填写扣缴义务人单位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3、填表日期:是指扣缴义务人填制本表的具体日期。
五、本表各栏的填写如下:
1、纳税人姓名:纳税义务人如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其姓名应当用中文和英文两种文字填写。
2、身份证照类型:填写纳税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护照、军官证等)名称。
3、国家与地区:按国家与地区编码表填写,详见国家与地区编码表(附件3)
4、职业:按照职业编码表填写,详见职业编码表(附件4)
5、所得项目:按照规定项目填写,详见所得项目编码表(附件2)。同一纳税义务人有多项所得时,应分别填写。
6、所得期间:填写扣缴义务人支付所得的时间。
7、收入额:如支付外币的,应折算成人民币。
8、免税收入额:指按照国家规定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和其他经国务院批准免税的补贴、津贴等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免于纳税的所得。
此栏只适用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其他所得项目不得填列。
9、允许扣除的税费:只适用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项目。
(1)劳务报酬所得允许扣除的税费是指劳务发生过程中实际缴纳的税费;
(2)特许权使用费允许扣除的税费是指提供特许权过程中发生的中介费和相关税费;
(3)适用财产租赁所得时,允许扣除的税费是指修缮费和出租财产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
(4)适用财产转让所得时,允许扣除的税费是指财产原值和转让财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税费。
10、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准予扣除的捐赠额不得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30%。
11、已扣税额:是指扣缴义务人当期实际扣缴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当期如有减免税事项,已扣税额=应扣税额-减免税额。
12、如有减免税事项,须在备注栏反映。
13、数字逻辑关系:
(1)收入额(人民币合计)=收入额(人民币)+收入额(外币折合人民币)
(2)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额(人民币合计)-免税收入额-允许扣除的税费-费用扣除标准-准予扣除的捐赠额
(3)应扣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注:全年一次性奖金等特殊政策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除外。
14、声明人:填写扣缴义务人名称。
八、本表为A4横式。
附件2
所得项目编码表
附件3
国家与地区编码表
附件4
职业编码表
第二篇: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电子表格)
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电子表格)
计算机代码:8位地税代码 扣缴义务人名称: 纳税人名称全称 邮政编码:111111
有效联系电话:11111111 有效联系地址:实际经营地址
填表日期: 20xx 年 xx 月 xx 日 所得期间: 20xx 年 xx 月
人民币:元(角分)
《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填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扣缴义务人扣缴申报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必须区分纳税人、所得项目逐人逐项明细录入本表。
二、扣缴义务人不能按规定期限报送或上传本表时,应当在规定的报送期限内提出申请,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期限。
三、填写本表要用中文,也可用中、英两种文字填写。
四、表头项目的填写说明如下:
1、计算机代码:填写税务登记表中的计算机代码。
2、扣缴义务人名称:填写扣缴义务人单位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3、填表日期:是指扣缴义务人填制本表的具体日期。
五、本表各栏的填写如下:
1、纳税人姓名:纳税义务人如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其姓名应当用中文和英文两种文字填写。
2、身份证照类型:填写纳税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护照、军官证等)名称。
3、国家与地区:按国家与地区编码表填写,详见国家与地区编码表(附件3)
4、职业:按照职业编码表填写,详见职业编码表(附件4)
5、所得项目:按照规定项目填写,详见所得项目编码表(附件2)。同一纳税义务人有多项所得时,应分别填写。
6、所得期间:填写扣缴义务人支付所得的时间。
7、收入额:如支付外币的,应折算成人民币。
8、免税收入额:指按照国家规定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和其他经国务院批准免税的补贴、津贴等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免于纳税的所得。
此栏只适用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其他所得项目不得填列。
9、允许扣除的税费:只适用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项目。
(1)劳务报酬所得允许扣除的税费是指劳务发生过程中实际缴纳的税费;
(2)特许权使用费允许扣除的税费是指提供特许权过程中发生的中介费和相关税费;
(3)适用财产租赁所得时,允许扣除的税费是指修缮费和出租财产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
(4)适用财产转让所得时,允许扣除的税费是指财产原值和转让财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税费。
10、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准予扣除的捐赠额不得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30%。
11、已扣税额:是指扣缴义务人当期实际扣缴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当期如有减免税事项,已扣税额=应扣税额-减免税额。
12、如有减免税事项,须在备注栏反映。
13、数字逻辑关系:
(1)收入额(人民币合计)=收入额(人民币)+收入额(外币折合人民币)
(2)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额(人民币合计)-免税收入额-允许扣除的税费-费用扣除标准-准予扣除的捐赠额
(3)应扣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注:全年一次性奖金等特殊政策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除外。
14、声明人:填写扣缴义务人名称。
八、本表为A4横式。
附件2
所得项目编码表
附件3
国家与地区编码表
附件4
职业编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