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孟塬乡中心学校小学生免费午餐工程学校食堂(操作间、
储藏间)改造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孟塬乡中心学校
乙方:彭阳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孟塬乡中心学校小学生免费午餐工程学校食堂(操作间、储藏间)改造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孟塬乡中心学校小学生免费午餐工程学校食堂(操作间、储藏间)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孟塬乡中心学校院内。
二、工程内容
孟塬乡中心学校小学生免费午餐工程学校食堂(操作间、储藏间)改造工程规划预算表中的所有项目(后附)。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施工需要改造或增加的工程内容及结构,必须经甲方同意或甲方的意图进行施工,工程造价根据实际情况商议决定。
三、工程造价
根据预算,孟塬乡中心学校小学生免费午餐工程学校食堂(操作间、储藏间)改造工程总造价约为11万元。
四、施工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xx年8月14日:
计划竣工日期:20xx年8月26日:
总工期:12天。
五、工程安全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工程施工安全标准施工,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凡在施工期间造成的安全事故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安全责任。
六、工程结算
1、
2、 乙方按照甲方指定改造所需的要求进行施工。 乙方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待甲方验收并经教体局工程领导小组审定合格后按工程预算总造价的97%付给工程款,(第一次付40%,第二次付40%,第三次付17%),其余3%为保修金。一年后所有工程质量无问题者全部付清。
3、 所有工程均据实结算。
七、违约责任
1、 因乙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者,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壹仟元的违约金。
2、 对工程质量达不到施工要求的标准时,乙方除承担工程返工全部费用外,还必须承担工程总预算5%的违约金。
八、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孟塬乡中心学校(盖章)
乙方:彭阳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20xx年8月15日
附:工程项目预算单
第二篇:中心学校食堂管理办法 2
中心学校食堂管理办法
第一条:学校食堂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切实搞好食堂
工作,使广大师生安全用餐,吃饱吃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食堂实行自主经营,工资自负,盈利分成的原则,,面
向师生,优质服务,公平竞争。
第三条:学校向经营者提供的设施和条件:
食堂经营场所、厨房设备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
第四条:权利与义务
1、学校享有对经营者的监督权、管理权、裁决权。
2、学校委托总务处、膳管会负责整个食堂管理工作。学校成立食堂卫生、价格监督管理小组,总务处、膳管会专人具体负责对经营者进行监督、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核算,提出改进要求。校安全领导小组为食堂安全领导和监督机构。
3、经营者有经营管理权、用人权(组织队伍、辞退或补招从业人员必须报学校总务处批准备案后方可实施)
4、经营者享有学校提供的场所和设施的使用权,但必须自觉维护。遗失照价赔偿,损坏负责修理或由学校统一修理,修理费用从押金中扣除,不得以任何借口不赔、不修。水、电及其他未提供的设施均由经营者自理。
5、经营者必须以方便师生生活为宗旨,以微利经营为原则,出售饭菜必须货真价实。经营过程中必须服从校方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改进调整。饭菜价格应严格按照校方商定的价格销售,不得擅自提
价。
6、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必须做到依法经营,公平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行为。
7、 经营者负担自己的电费,不再向学校交纳房屋使用租金和承包款。学校根据经营者的业绩,分别按10%、11%、12%从月销售额中适当提成,将其作为学校教师福利发放经费。
9、禁止使用现金,统一使用一卡通。
10、经营者必须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学校设有学生举报投诉信箱,若发现一例举报投诉,提成将增加0.1个百分点进行经济处罚。
11、卫生要求:
(1)学校设立食堂卫生价格检查情况公布栏,接受师生监督。每次就餐后,经营者要对食堂进行全面清扫,保持食堂经常性的卫生。灶间做到地面干净无积水,桌面、砧板干净无灰尘,水沟畅通,水槽无积物,炉台上无油垢,磁砖面经常保持清洁明亮。餐厅应该做到桌面无残留物、无油垢;地面无污垢积水;洗碗槽无污垢积物。
(2)厨房用具、餐具使用后,乙方必须及时清洗、消毒,生、熟用具要分开;餐具必须每餐消毒。
(3)不能出售劣质、腐烂、有毒食品,由此造成的损失及一切后果均由承包经营者承担;
(4)全体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必须统一着装,注重自身卫生,按要求定期进行体格检查,不合格者学校有权辞退;经营者聘用的外地合同工必须持有四证(身份证、外地务工证明、计划生育证、
健康证),凡聘用人员应签订用工合同,及时支付劳动报酬,做到人员稳定;如发生纠纷,由经营者负责解决,校方概不负责。
(5)炊事员在校内不准抽烟,上岗时不准谈笑风生,不准用手拿熟食,不准戴戒指、手链、手镯等;
(6)食堂应做到无蚊、无蝇、无鼠、无蟑;
(7)经营者必须向大宗货物供应商索取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法人身份证等资料并向学校总务处提供资料备案。
12、安全保卫:
(1) 人离食堂,应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2) 人离灶应随手关好天燃气阀门,人离锅炉房应关好锅炉门;
(3) 安排人员晚上、节假日在食堂值班;
(4) 维护保养好校方提供的设备和设施;
(5) 必须注意安全,规范操作,严防造成触电、煤气中毒、蒸气爆炸等恶性事件,由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经营方负责。
13、就餐师生对食堂满意率不低于75%。
五、考核办法:
发包方对承包方经营管理的监督权、检查、经济处罚权。具体处罚如下:
⑴发生安全事故,如火灾、爆炸、停电、失窃等人身和财产损失由承包方全额赔偿;
⑵ 承包方发生食物中毒一次(以卫生监督部门认定为准),处伍仟元整(5000元)以上的罚款(不含有关部门行政处罚),并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发生重大中毒事故除处罚和承担法律责任外,收回承包权,没收当月销售额。
⑶为防止承包方擅自提价,招标方将派员不定期抽查,发现超过合同约定的利润率,招标方有权没收超过部分并处伍佰元整(500元)罚款;
⑸承包方必须按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售餐,提前或推迟时间售餐,每次罚款100元,并开足开齐售餐窗口,
⑹使用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产地厂名、无食品合格标志或伪劣、变质商品每次罚款贰佰元(200元)并立即销毁;发现后继续使用罚款壹仟元(1000元)并立即销毁;
⑺聘用身体不健康,年龄男性超过60岁,女性超过55岁,每人每次罚伍拾元(50元)并立即辞退。不按《劳动法》规定发放工资,造成食堂工作人员不安定、上访、信访等情况,每次罚款壹仟元整(1000元)。
⑻一学期被工商、卫生部门行政处罚三次以上者,招标方有权收回承包权并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⑼一学期私自停业三天以上或转包他人,招标方有权收回承包权并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⑽就餐师生对食堂期满意率测评低于75%,招标方有权收回承包权并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⑾学校组织的会议或学习无故缺席;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抽烟;工作人员无健康证;工作人员上岗不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上
岗前不洗手、不消毒;冰箱放食品生、熟不分;用手直接抓直接入口的食品;蔬菜先切后洗;砧板不清洁、不消毒;出售隔日剩菜剩饭;厨房、餐厅地面不整洁;学生餐厅使用一次性卫生筷、塑料饭盒等每项每次处罚壹佰元整(100元)。
第六条 承包期限
1、承包食堂期限为一学年,中途不得退包;如一定要退包,学校按承包方违约处理。
2、一年后对经营者的师生满意率、就餐率等指标进行考核,如考核未达标者,将不参加续包,所有自备设施自行处理,学校不负责消化。若续包另行签约。
第七条 本办法自20xx年x月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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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 0九年x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