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HSKJ-WB-2014
报告编号:
电梯定期自行检查报告
(适用:曳引式杂物电梯)
使用单位 使用单位地址 管理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安全管理人员 使用单位代码
维护保养单位 陕西黄山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 于立金
维保电话 4006939128 159xxxxxxxx
(陕西黄山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填 写 说 明
1、本报告适用于曳引驱动杂物电梯的定期自行检查。由检查人员按照《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杂物电梯》要求,正确、真实填写各个项目的检查情况及检查结果。各栏应当填写齐全,不得出现空栏。
2、本报告可由计算机打印输出,也可用黑色或蓝色钢笔、签字笔填写,还可用印章填写。单页内各种填写方式不得混用。字迹应清晰、工整,语言应规范通顺,术语要标准,按法定的计量单位填写有关数据。
3、当报告中出现错误时允许扛改:将正确内容填写在其旁边,并在改动处由改动人签名和日期。不可涂改、刮改,不可使原字迹模糊或者消失。
4
术规范填写,或通过扛改在旁进行修正。计算机打印输出时,应删除未选取项。
5、检查信息、设备参数应严格依照实际情况完整、详细选取、填写。
6、检查项目“检查结果”栏的填写:
a、栏内注明计量单位的项目为要求测试数据项目,应在栏内记录实际测量数据,或在附表记录实际测量数据,并在栏内记录统计数据;数据填写值最少修约至标准要求的最小位数;
b、未要求测试数据但有需要说明的项目,应当以简明扼要的文字说明;未要求测试数据且无需说明的项目,根据检查情况分别填写“符合”、“不符合”、“/”(表示无此项);
c、既有测试数据要求又有定性要求的项目,除按a款要求填写数据外,还要按b款要求填写定性部分检查结果;
d、遇特殊情况,可填写“因??(原因)未检”、“待检”、“见附表”等;有需要说明的项目,用简单文字说明现场检查状况;内容过多时,可填写“见附页XX”,并增加附页填写,附页至少应有一名检查人员签字确认。
7、检查项目“检查结论”栏根据“检查结果”分别填写“合格”、“不合格”、“/”(表示无此项)。
8、“其他”栏根据设备具体情况、按照设计制造单位的要求填写需增加检查的内容要求与检查结果。
9、“备注”栏填写检查人员认为应记载的事项和制造单位特殊要求的需说明的事项。
10、本报告无检查、审核、批准、确认人员的签字和施工、使用单位签章无效。“检查日期”填写检查工作完成日期。
11、本报告的填写还应同时符合我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相关作业指导书有关填写规定。
12、本报告一式三份,由检验机构、使用单位、施工单位分别保存。
附件1:
使用单位技术资料自行检查项目表
单位:mm
附件3:
电梯维修保养表(适用:杂物电梯)
注:此表依据TSG T5001-2009《电梯使用管理与维修保养规则》制定。结论拦符号:“√”:确认合格;“×”:确认不合格,需修理;“/”:该梯无此项。本报告一式三份:维保、使用单位、检验机构分别保存。
第二篇:电梯自检记录
电梯定期检验自检记录
设备注册代码
使用单位名称
设备使用地址
使用单位设备编号
维修保养单位
维修责任人
检验人员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一、填写要求
1、本记录适用于电力驱动的曳引式与强制式电梯(防爆电梯、消防员电梯、杂物电梯除外)的定期检验。
2、自检实施单位对记录中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及其与实物的一致性负责,需要签字的表格中维修保养单位负责人、维修保养人员、检查人员必须由本人签字,不准代签。
3、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如遇记录错误确需更改时,应采用单杠划去原始数据,在旁边写上更改后数据,加盖或签上更改人的印章或姓名。
4、“自检结果”一栏中有数据要求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无数据要求的,可填划合格符号“√”或不合格符号“×”;若无此项目时,划“/”。 “结论”一栏中只能填写“合格”、“不合格”、“无此项”等单项结论。必要时,相关项目应当另列表格或者附图,以便数据的记录和整理。
5、自检记录中的结论是对被检设备是否安全给出的结论,注明“合格”或“不合格”。
6、记录中不应遗留空白表格,无此项或不详情况应填写斜线“/”或“不详”。
7、按照GB7588-1995及以前标准生产的电梯,注明“★”号的项目允许不检验。
二、管理要求
1、本记录须由维修保养单位盖章确认。
2、本记录须由使用单位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3、检验机构在维修保养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实施定期检验,受检单位需提交本记录复印件备存。
三、检验现场条件
1、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的空气温度保持在5-40℃之间;
2、电源输入电压波动在额定电压值±7%的范围内;
3、环境空气中没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
4、检验现场(主要指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井道、轿顶、底坑)清洁,没有与电梯工作无关的物品和设备,基站、相关层站等检验现场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
四、检验依据
1、《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
五、声明
1、本自检记录内容只涉及《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中电梯定期检验基本检验内容与要求,其它情况未考虑。
2、本自检记录仅作为一种推荐性范本,供有关单位参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