曳引驱动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报告)
No.
曳引驱动电梯
日常维护保养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报告)
使用单位 中纺宝特服装有限公司
设备代码 32010 1310 1120 1203 0002
设备名称 电梯 设备类型 载货电梯 设备型式 曳引驱动有机房 自检日期 2013 年 3 月 16 日
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制
曳引驱动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报告)
填写说明
一、填写要求
1、本记录(报告)适用于电力驱动的曳引式与强制式电梯(防爆电梯、消防员电梯、杂物电梯除外)的年度自检。
2、自检实施单位对记录(报告)中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及其与实物的一致性负责,需要签字的表格中维护保养单位负责人、维护保养人员、检查人员必须由本人签字,不准代签。
3、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不得涂改。确需更正时,应在原错误处划删除线“=”,在其上方书写正确内容,并加盖或签上更改人的印章或姓名、标注更改日期。
4、“检验结果”一栏中有数据要求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无数据要求的,合格的可填“符合”,不合格的用简要文字说明不合格原因;若无此项目时,填“/”。 “结论”一栏中只能填写“合格”、“不合格”、“无此项”等单项结论。必要时,相关项目应当另列表格或者附图,以便数据的记录和整理。
5、自检记录(报告)中的结论是对被检设备安全状况的综合评定,必须注明“合格”或“不合格”。
6、记录(报告)中不应遗留空白表格,无此项或不详情况应填写斜线“/”或“不详”。
7、按照GB7588-1995及以前标准生产的电梯,注明“★”号的项目允许不检验。
8、如果自检中发现曳引轮绳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见第2.8项),应当进行第8.11项试验,对于轿厢面积超过规定的载货电梯时还需进行8.12项试验。在此情况下,应当将这些自检项目列入自检记录。
9、检验项目中1.4“使用资料”所包括的1.1、1.2、1.3,即指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对应的项目。
二、管理要求
1、本记录(报告)须由维护保养单位盖章确认。
2、本记录(报告)须由使用单位盖章、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3、检验机构在维护保养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实施定期检验,受检单位需提交本记录(报告)复印件备存。
三、检验现场条件
1、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的空气温度保持在5-40℃之间;
2、电源输入电压波动在额定电压值±7%的范围内;
3、环境空气中没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
4、检验现场(主要指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井道、轿顶、底坑)清洁,没有与电梯工作无关的物品和设备,基站、相关层站等检验现场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
四、检验依据
1、《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和《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
五、声明
1、本自检记录(报告)是根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和《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中对在用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报告)的要求制作的标准格式范本,检验项目第1~8项为《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中规定的检验内容,第9项为《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中的部分内容,在河北省内进行的维护保养单位,其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报告)的内容应不少于本格式范本的内容,需测量的数据不少于本格式范本内所要求测量的数据。
2、本自检记录(报告)仅作为一种推荐性范本,供有关单位参考使用。
曳引驱动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报告)
曳引驱动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报告)
曳引驱动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报告)
曳引驱动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报告)
曳引驱动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报告)
曳引驱动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报告)
曳引驱动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报告)
曳引驱动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报告)
第 9 页 共 14 页
曳引驱动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报告)
NO.
第 10 页 共 14 页
曳引驱动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报告)
NO.
第 11 页 共 14页
曳引驱动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报告)
NO. 第 12 页 共 14 页
曳引驱动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报告)
表1 第5.1(3)项数据测量记录表
实测值(以相距至少1m的两点进行,在每点相互垂直方向上
公称直径 测量两次,四次测量值的平均值,即为钢丝绳的实测直径)(mm) (mm)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平均值
(mm) 13
磨损后直径与公称直径的百分比 0 %
13 13 13 13
13
表2 第6.2、6.8(2)、6.10项数据测量记录表
NO. 第 13 页 共 14 页
曳引驱动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报告)
表2(续) 第6.2、6.8(2)、6.10项数据测量记录表
曳引驱动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报告)
备注 :标红部分基本为无此项,但特殊形式电梯也有变化。
标粉部分根据电梯实际情况填写。
如遇错误欢迎加QQ79728640 或加QQ群56647512共同探索提高
第二篇:电梯年检自检报告有机房(空白)
有机房电梯定检自检报告
设备注册代码 使用单位名称 设备使用地址 使用单位设备编号 维修保养单位 维修责任人 企业自检人员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1- -
填写说明
一、填写要求
1、 本报告适用于电力驱动的曳引式与强制式电梯(防爆电梯、消防员电梯、杂物电梯除外)的定期自检。
2、 自检实施单位对报告中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及其与实物的一致性负责,需要签字的表格中维修保养单位技术负责人、维修保养人员、质检员员必须由本人签字,不准代签。
3、对照现场检验记录如实填写。现场检验如有整改项目,应如实写入报告。并记入检查记录中。
4、各项“检验结果”一栏中有数据要求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无数据要求的,可填写“符合”或“不符合”;若无此项目时,填写“无此项”。 “结论”一栏中只能填写“合格”、“不合格”、“无此项”等单项结论。必要时,相关项目应当另列表格或者附图,以便数据的记录和整理。
5、 自检报告中的结论是对被检设备安全状况的综合评定,当存在不合格项时,应在“第一次自检结论,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栏内,根据《检规》给出“不合格”或“合格,存在缺陷应整改”的第一次结论,并提出整改意见,用通知书形式通知维修人员及时整改。整改后到现场确认。
5、 确认全部整改完成并合格后,给出最终结论“合格”或“不合格”“复检合格”“复检不合格”。
6、 报告中不应遗留空白表格,无此项或不详情况应填写“无此项”或“不详”。
7、 标注★项,如为20xx年以后,20xx年1月1日之前按GB7588-1995订货的,执行02版《检规》;更早期电梯,可以不检。
8、 如果自检中发现曳引轮绳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见第2.8项),应当进行第8.11项下行制动试验,对于轿厢面积超过规定的载货电梯时还需进行8.12项静态曳引试验。在此情况下,应当将这些自检项目列入报告。不存在此类情况则填“无此项”。
二、管理要求
1、 本报告须由维修保养单位盖章确认。
2、 本报告须由使用单位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3、 根据《检规》,检验机构是在维保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实施定期检验,检验现场需提交本报告一份备存。本报告一式三份,其他两份分别存入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本台电梯技术档案。
三、检验现场条件
1、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的空气温度保持在5-40℃之间;
2、电源输入电压波动在额定电压值±7%的范围内;
3、环境空气中没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
4、检验现场(主要指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井道、轿顶、底坑)清洁,没有与电梯工作无关的物品和设备,基站、相关层站等检验现场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
四、检验依据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
五、声明
1、 本自检报告内容只涉及《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中电梯定期检验基本检验内容与要求,其它情况未考虑;
2、 本自检报告仅作为一种推荐性范本,供有关单位参考使用。
-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