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年检需要提供审计报告的企业
时间:2009-11-23 16:36来源:未知 作者:佚名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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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资企业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 内资股份有限公司
---------- 内资有限责任公司( 从事金融、证券、期货,保险、创业投资、验资、评估、担保、房地产经纪、出入境中介、外派劳务中介、企业登记代理的公司,注册资本实行分期缴付未全额缴齐的 内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内资股份有限公司
----------内资有限责任公司(从事金融、证券、期货,保险、创业投资、验资、评估、担保、房地产经纪、出入境中介、外派劳务中介、企业登记代理的公司,注册资本实行分期缴付未全额缴齐的公司,以及三年内涉嫌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或因此被立案查处的公司。) 外资企业-------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年度检验
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公司登记机关对公司进行年度检验。 →→
年检应提交的文件
(1)《公司年检报告书》;
(2)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5)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项目的,
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收费标准:年度检验费为50元。
内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年度检验
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登记机关对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进行年度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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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检应提交的文件
(1)年检报告书;
(2)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
(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6)企业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收费标准:年度检验费50元。
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年度检验指南
年度检验
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公司登记机关对公司进行年度检验。
办理程序
企业提交年检材料 → 企业登记机关受理审查企业年检材料 → 企业缴纳年检费 → 企业登记机关在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年检戳记,并发还营业执照副本
年检应提交的文件
(1)《公司年检报告书》;
(2)公司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
(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5)以下企业除提交相关资料外,还需提交年度审计报告:从事金融、证券、期货,保险、创业投资、验资、评估、担保、房地产经纪、出入境中介、外派劳务中介、企业登记代理的公司,注册资本实行分期缴付未全额缴齐的公司,以及三年内涉嫌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或因此被立案查处的公司。
(6)股东为企业法人的,需提交上一年度已年检执照复印件(企业加盖印章);
(7)公司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收费标准
设立登记费按注册资本总额的0.8‰缴纳;注册资本超过一千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缴纳;注册资本超过一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缴纳。设立登记费最低额为50元。
变更登记费每次100元,增加注册资本的按注册资本增加额缴纳增资费(按公司设立收费标准),不另收变更登记费。
需要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缴纳工本费每份10元。
注销登记不收费。
年度检验费为50元。
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年检年度检验
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对外商投资的公司进行年度检验。
→
年检应提交的材料
(1)年检报告书;
(2)公司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
(4)中方股东为企业法人的,须提交企业法人股东上一年度已年检执照复印件;外方股东为香港企业的,须提交有效期内商业登记证复印件;
(5)经营范围中有属于公司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加盖公司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6)验资报告(仅限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出资的企业提交;
(7)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8)公司有分公司的,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
收费标准
年度检验费为人民币50元。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年度检验
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对外商投资的公司进行年度检验。
年度检验应提交的文件
(一)年检报告书;
(二)公司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营业执照副本;
(四)中方股东为企业法人的,须提交企业法人股东上一年度已年检执照复印件;
外方股东为香港企业的,须提交有效期内商业登记证复印件;
(五)经营范围中有属于公司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加盖公司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六)验资报告(仅限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出资的企业提交);
(七)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八)公司有分公司的,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收费标准
年度检验费为人民币50元。
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检验
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登记主管机关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年度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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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检应提交的文件
(1)年检报告书;
(2)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
(4)中方股东为企业法人的,须提交企业法人股东上一年度已年检执照复印件;外方股东为香港企业的,须提交有效期内商业登记证复印件;
(5)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6)验资报告(仅限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出资的企业提交);
(7)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8)企业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收费标准
年度检验费为人民币50元。
(20xx年10月23日星期四下午6时25分)
(责任编辑:小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