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报告制度
为了保证我司网站及网络畅通,安全运行,保证网络信息安全,特制定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报告制度。
一、在公司领导下,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贯彻公安部门和省、市相关部门关于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坚持积极防御、综合防范的方针,本着以防为主、注重应急工作原则,预防和控制风险,在发生信息安全事故或事件时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尽快使网络和系统恢复正常,做好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二、信息网络安全事件定义
1、网络突然发生中断,如停电、线路故障、网络通信设备损坏等。
2、网站受到黑客攻击,主页被恶意篡改、交互式栏目里发表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信息及损害国家、公司声誉和稳定的谣言等。
3、单位内网络服务器及其他服务器被非法入侵,服务器上的数据被非法拷贝、修改、删除,发生泄密事件。
三、设置网络应急小组,组长由单位有关领导担任,成员由技术部门人员组成。采取统一管理体制,明确责任人和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和流程,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设置网络运行维护小组,成员由信息中心人员组成,确保网络畅通与信息安全。
四、加强网络信息审查工作,若发现主页被恶意更改,应立即停止主页服务并恢复正确内容,同时检查分析被更改的原因,在被更改的原因找到并排除之前,不得重新开放主页服务。信息发布服务,必须落实责任人,实行先审后发,并具备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如:日志留存、安全认证、实时监控、防黑客、防病毒等)。建立有效的网络防病毒工作机制,及时做好防病毒软件的网上升级,保证病毒库的及时更新。
五、信息部对公司网络实施24小时值班责任制,开通值班电话,保证与上级主管部门、电信部门和当地公安单位的热线联系。若发现异常应立即向应急小组及有关部门、上级领导报告。
六、加强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运行维护小组具体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网
络管理员具体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不允许有任何触犯国家网络管理条例的网络信息,对突发的信息网络安全事件应做到:
(1)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在发现后在第一时间向上一级领导或部门报告。
(2)保护现场,立即与网络隔离,防止影响扩大。
(3)及时取证,分析、查找原因。
(4)消除有害信息,防止进一步传播,将事件的影响降到最低。
(5)在处置有害信息的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保留、贮存、散布、传播所发现的有害信息。
(6)追究相关责任。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止使用网络,情节严重和后果影响较大者,提交公司及国家司法机关处理,追究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七、做好准备,加强防范。应急小组各部门成员对相应工作要有应急准备。针对网络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治方案并具体落实到位,创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八、加强网络用户的法律意识和网络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净化网络环境,严禁用于上网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
九、做好网络机房及户外网络设备的防火、防盗窃、防雷击、防鼠害等工作。若发生事故,应立即组织人员自救,并报警。
十、网络安全事件报告与处置。
事件发生并得到确认后,有关人员应立即将情况报告有关领导,由领导指挥处理网络安全事件。应及时向当地公安单位报案。阻断网络连接,进行现场保护,协助调查取证和系统恢复等工作,有关违法事件移交公安单位处理。
第二篇:机房网络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机房网络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机房是为全校师生教学、科研服务的,主要承担全校计算机基础课程的教学与实习,服务对象仅限于四会中学师生。为确保机房网络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实现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提高设备利用率,现就机房网络事故报告事宜规定如下:
一、机房工作人员和上机实习用户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规、CERNET、四会中学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网络安全与保密制度,并对浏览使用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机房的计算机和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及信息系统的安全。
二、机房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中心网络安全定期自检制度、网络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并熟悉硬盘保护卡的使用、熟悉杀毒软件及防火墙的安装使用细则。
三、机房机器一经发现发表有损国家声誉的行为、发表或传播浏览反动言论等现象,蓄意制造计算机网络病毒或恶意数据等要及时制止。
四、对网络安全事故处理,要遵守国家、地方、学校有关法律、法规或规定,及时通报部门负责人、中心领导、学校公安处做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