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及培训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差旅费管理,提高办事效率,规范出差人员的审批及报销程序,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因公出差人员。
三、出差审批程序
1、外出培训和出差申请程序:
(1)外出培训人员须携带培训的相关通知到行政部填写《员工培训协议》之后方可填写出差申请单,然后到财务借款。
(2)因工作需要出差,无论是否借款,出差前均应填写“出差申请单”,明确出差任务、出行路线、出差时间及随行人员等相关事宜。
(3)出差申请单应由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后,行政部审核签字,报副总和总经理审批,审批通过后将出差申请复印件交行政部留存原件交财务审批借款。若同次出差任务涉及多部门员工的,应按部门分别填制出差申请单。未经过审批的,不予借支和报销差旅费。
(4)需要借款,应根据出差申请上申报的费用填写“借款单”,确定借款金额。借款单凭出差申请单经部门经理、财务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方可执行。同时财务部实行“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2、出差人员的考勤:考勤人员根据出差人员的”出差申请单”及真实的报销单据上显示的日期给出差人员进行考勤计算。
3、 审批权限:
(1)员工出差,经部门经理同意后副总及总经理批准,同时到行政部填写出差申请做考勤登记。
(2)部门主管以上人员出差,直接报副总和总经理审批批准同时到行政部填写出差申请做考勤登记。
四、乘坐交通工具规定及报销标准
1、出差人员往返途中,按规定选择火车方式出行。六小时以内购买硬座,超过六小时以上的可购买卧铺。
2、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超标准的,需事先报部门经理、经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或临时电话请示(之后补办审批手续),否则只限报销规定标准之内的部
分,特殊或紧急情况下需乘坐飞机的,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方可。
3、出差人员的市内交通费,凭票报销,可累计计算,超支自负,部门经理人员以下(含经理)确因需要乘坐出租车的,须经总经理批准,否则不予报销。
4、本市内的外出办事人员凭车票据实报销,注明办事地点、办事事由等。市内办事原则上不报销出租车费,因工作需要经部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可报销。
5、长途交通票据如果遗失,须写出书面报告,且有1人以上同行人员或有关人员签字证明,经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报总经理审批报销。
五、报销标准
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用实行定额内据实报销, 超支部分自理,出差地点及临近城市凡当天能返回的不予报销住宿费。
2、出差人员的交通补贴、伙食补贴天数,按出差自然天数减去一天计算,即算头不算尾,住宿补贴按实际住宿天数计算。
六、餐费补贴标准
1、中层管理者每人每日餐费补贴为: 80元; 分别为早餐:20元,午餐:30元,晚餐:30元.
2、其他员工每人每日餐费补贴为:50元,分别为早餐:10元,午餐:20元,晚餐:20元;
3、出差人员在外确因业务需要招待客人的,须经部门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但要取消当餐的伙食补助. 招待费#5@p日期栏必须填写清楚并说明招待事由,招待费#5@p未注明日期的,一张招待费#5@p视同一天发生招待费并不予计算当天的伙食补贴。
4、 参加会议、学习培训人员凡已交会议费、培训费(含伙食费)或者上述费用由主办方承担,出差人员不在享受会议、培训期间的伙食补贴。发生费用按实报实销,但报销时提供会议及培训相关通知。
5、本市内出差人员中午不能返回公司就餐,不享受午餐补助。
七、住宿费开支标准办法
1、中层管理者(部门经理级)每人每天住宿费标准为200元。
2、一般员工每人每天住宿费标准为150元。
八、差旅费报销程序、制单要求及其他
1、票据的要求:所有票据必须是合法的正式#5@p,除定额票据外,其余票据都必须是经复写纸一次性套写清楚的票据,收据(财政票据除外)及白条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除外);公务中因个人原因违章的罚款单据不予报销;报销的票据必须项目填写齐全,强调公司名称不能用简称。
2、差旅费报销程序:经批准出差办事人员,应如实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列明事由、时间、线路后交部门经理审核签字 → 行政管理部经理(仅指学习、培训之类出差报销)→财务部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核签字→ 财务部予以报销。
3、出差期间因公务而发生的邮寄费、电话费、复印费等,经部门经理审核,财务进行票据审核,报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4、出差报销时间:出差人员回单位七天之内报销。
5、凡参加培训及学习的员工,出差报销时间,必须将相关培训、学习资料及取得的资格证书上交行政管理部后方可报销。
九、有关人员责任
1、考勤人员对出差人员的出勤的真实性负责。
2、对于公出人员弄虚作假骗取补助,及财务人员随意超标准报销的行为,一经查证,除扣除多报销款项外,对当事人要给予相应的处罚。
3、部门经理对出差人员送批的报销单据的真实性负责。凡出差之前有借款的需注明借款金额,出差人员未能规定的期限内办理费用的结算及还款手续,财务部有权在其当月的工资中扣除借款,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二篇:差旅制度(1)
出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实现本公司经营目标,培养公司全体人员廉洁、勤勉、守纪、高效的工作作风,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和非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所有部门和人员。具独立法人资格分支机构人员出差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出差费用的种类包括交通费(铁路、航空、船舶、市内交通)、补助和住宿费。
第四条 出差效期种类分为“近距离出差”(当日返回)和“住宿出差”二类。
第二章出差申请与审批
第五条 公司所有在勤人员的出差都必须在行政部填写“出差申请表”,行政部凭审批以后的“出差申请表”登记考勤、联系票务、作为绩效考评依据。
第六条 驻外地工作人员出差向驻地责任人申请、登记。
第七条 公司各部门、法人资格分支机构一般人员出差,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公司各部门、法人分支机构负责人出差,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三章出差期间规定事项
第八条 应严格遵循“必要出差”及“克已节约”的原则,严格遵循“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按实报销”,不得超标。
第九条 出差人员须采用直接路线往返目的,不得擅自更改出
差路线,所有迂回路程费用由报销人自己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第十条 出差人员必须按照出差计划按时达到目的地,如无特殊原因,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如有变动,必须事先请示并获批准。
第十一条 乘坐飞机、软卧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公司总经理特批后可乘坐。
第十二条 非部门经理以上职务,一律不得报销出租车的费用,除非有急务办理,请示副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报销。报销时必须在票后背页或附贴笺纸上清楚注明使用日期、时间、往返目的地及事由。
第十三条 在一切拜访、商谈、宴请等商务活动中,注重树立和维护企业形象。
第十四条 注意公司和个人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注意保守公司机密。
第十五条 出差结束后,出差人(多人出差时职务最高者指定专人)写出出差报告,一般人员出差报告送交本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出差报告送交公司总经理对出差事项的完成情况进行评审,经评审后的出差报告转交行政部,作为业绩考核依据;
第四章 差旅费的的预支、使用、报销
第十六条 出差人员填写“差旅申批表”注明出差地点,时间,出差人员,事由及费用预算;
第十七条 申批表经本部门负责人签批后,于出差前三天以上递交公司行政部批准,副总经理以上职务人员由总经理批准;审批标准省内按100元/天*预计天数+往返交通费;省外按150元/天*预计天数+往返交通费。
第十八条 完成审批程序后,申请者执已签批的“差旅申批表”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
第十九条 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必须迅速向直接领导作出差汇报,并于出差返回三天内(节假日除外)到财务部核销出差费用。超期末报帐、或报帐帐款不清者,不得申请第二次借款,若当月底仍未按时报清帐款,其所有出差预支费用从当月工资中开始扣还,直到还清为止。
第二十条 出差者须填写“费用报销单”,并按财务要求将票据粘好(#5@p不正规不予报账),交财务部经理审核;财务部对审核出不符合要求报帐的票据坚决不予报销,将审核后的单据由财务部交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审批后,再由财务部通知报销人到出纳处办理报销手续,予以冲账及归还多借差旅费;若有特殊情况超出出差时间及费用预算,须书面说明原因,请示总经理后方可报销。
第二十一条 出差费用报销标准如下有(单位:人民币/元)
说明:Ⅰ级人员: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Ⅱ级人员:公司副总经理
Ⅲ级人员:公司部门经理
Ⅳ级人员:公司部门经理以下人员
日补助费包括通讯、伙食、市内交通补助。
第二十二条 近距离出差据实报销交通费,不报销住宿费和补助费。
第二十三条 由客户提供住宿的,不报销住宿费。
第二十四条 分支机构具备住宿、餐馆条件的,出差人员不得报销住宿费和补助费。
第二十五条 出差期间的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费用均由个人承担。
第二十六条 出差期间确需宴请的,应将宴请单位、人数、标准、内容详细报告公司总经理,经同意后方可安排,否则不予报销。
第二十七条 出差六小时以上者,按一天计算。六小时以下三小时以上按半天计算。三小时以下不予计算。
第二十八条 出差期间确需宴请的,应将宴请单位、人数、标准、内容详细报告给公司,壹仟元以内的由副总经理批准,壹仟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安排,否则不准报销。部门经理以下人员不允许报销任何接待及宴请费用。
出差申请表
部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