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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境外软件供应商调查报告
境外软件供应商调查报告
我公司境外期货业务筹备至今,有5家(CQG、TT、RTS、FFastFill、ORC)境外软件供应商到我公司介绍了他们软件系统,同时探讨了与我公司合作的相关细节。有一家(Pats)境外软件供应商通过远程会议的方式向我公司介绍了他们的软件系统。我们通过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提供的境外经纪商的信息,挑选出20个知名经纪商,通过这些经纪商的网站找到他们宣传的主要交易系统进行调查统计,统计见下表:
说明:纵轴为该软件厂商被FCM使用的次数,横轴为境外软件厂商
未知:指的是有5家境外经纪商网站未公开提供其软件使用情况。
其他:指的是一些小的不知名的软件提供商提供的软件。
由于境外软件供应商自身条件的限制(国外软件厂商人员不足、人力成本过高等因素),他们只能向我公司提供两种软件服务模式:全托管模式和规划的半托管模式。
全托管模式指的是:服务器、服务器的维护、软件服务的维护、数据维护全部托管给境外软件供应商在美国、新加坡或者香港建设的数据中心。
规划中的半托管模式:境外软件供应商在国内某地建设一个大型的云计算数据中心,服务器、服务器的维护、软件服务的维护全部由境外软件供应商负责管理,数据维护由我公司自行维护。该模式类似于上期技术CTP的软件系统托管业务。该模式境外软件供应商只是有这个想法,真正开始实施还有一段时间。
我公司提出另一种境外软件服务商模式:境外软件服务商的交易平台对接我公司的易盛境外期货交易系统,见下图:
这种模式不能被境外软件供应商接收,原因如下:
1. 影响交易数据到达交易所的速度,这种模式数据需要先从境外软件商的系统到易盛的系统,再又流回境外软件供应商的系统。违背了期货交易要求下单快速的原则,境外软件供应商出于长远考虑,该模式不予受理。
2. 易盛提供自己系统的api接口非全球公认的数据协议,该协议未得到境外软件供应商的认可。
3. 境外软件供应商的交易平台全部建立在交易、风控、结算独立的模式上,如果按照这个模式调整,境外供应商的软件平台结构需要做较大变动。
境外软件供应商在提供软件服务时,一般都不提供后台结算服务(目前就CQG和FFastFill提到可以提供后台结算服务),所以境外的经纪商都有一套自行研发的系统用于前中后台的管理。
通过调查分析,我们认为境外软件供应商的数据中心半托管模式比较适合国内的境外期货交易系统建设。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创新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