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城镇垃圾处理情况的调查
这个假期通过我自己对所处乡镇的实际见闻,发现乡镇垃圾处理状况十分糟糕,让人十分担忧。
我采用了实际采访的方式调查自己所在村委会和附近乡镇的垃圾处理情况,调查结果令人痛心。大部分乡镇垃圾处于乱推乱放的状况,沟渠河道垃圾阻塞,道路旁堆积“垃圾山”、塑料袋满天飞。过年来到同学家玩耍,他说平时垃圾就倒在屋前沟渠旁,一下雨就冲进河里,水也变得越来越浑,骑着自行车可以很容易地看到以金碧镇为中心的方圆几十公里的其他乡镇垃圾处理情况也十分糟糕,乡镇生态环境已非常严重;由于地势比较低,几乎所有的静止水体都被垃圾填埋或覆盖,甚至部分流动的河流河道旁也堆积着无数的垃圾。河水富营养化严重,大部分水面都被绿色水藻覆盖,甚至水已变成乌黑的水体,很少见到清澈的水体。镇上,呼啸而过的货车只留下一阵阵的灰尘,环卫设施及其落后,临街产生的垃圾直接倒在街边,与垃圾处理相关的公共环卫设施及其滞后。
村里沿路的家里每天都有厚厚的灰尘,每天都要擦厚厚的灰尘,顺着公路找到县里的垃圾处理填埋场,过去的一个山沟里的天然小湖泊现在被垃圾填埋了,虽然是冬天,但这附近已经是臭气熏天,湖水早已变成了黑色水体,大气、土壤等已造成严重的二次污染,还浪费了土地资源,情况让人痛心。
由处理场回到自己家乡的途中透过窗子观察一路上的情况,镇中
间的城市中还有一定的垃圾桶等环卫设施,但随着远离城镇中心之后垃圾桶环卫设施逐渐减少变得无影无踪。路边的垃圾到处飞,排水沟里的水面也漂着不少垃圾,水边的黑黑的,臭气熏天。城市里用各种办法装饰环境,却留给乡村千疮百孔,这不得不让人怀疑发达地区和城市的污染是否正在向农村转移。
在拜年的过程中我还注意到这样一个现象:田间地头不再是绿色,而是各种商品包装袋零星散落、地里的农作物也盖上了厚厚的灰尘失去了生机与活力。进入亲友家的礼品不再是简单的产品,而是商店里买到的包装精美的各种“拜年大礼包”。
值得庆幸的是中国经济的发展成就即使是在民间的最广大农民地区也看得到,商品经济日益深入这个古老国度最偏远的角落。村级公路普遍翻新建成,农村道路状况得到改善,如今过年的走亲访友的路上不再看到一辆自行车,各种各样的摩托车让这个曾经的自行车大国连农村都少了两个轮子的缓慢的身影,甚至就在村级公路上各种各样的小汽车也较往年多了起来。看着虽然狭窄但还算便利的 水泥公路上小汽车也往往复复地行驶着。这说明小汽车也正在深入农村啊。 由以上种种现象我们不难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中国经济发展速度惊人,成果显著,但由于过去的发展方式的不恰当让我们付出很大的环境代价,贯彻执行科学发展观刻不容缓。
综合以上我们可以知道农村生活垃圾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
一、随着工业化进程加快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方式发生变化,我国农村生活垃圾数量增加,成分复杂,危害性增大,但是垃圾处理方
法仍然单一、滞后,这种情况已严重危及农村的生态环境,影响人们的生活。过去农村垃圾主要是一些易腐烂的菜叶瓜皮,数量和种类都少,易分解,采用堆肥、简易填埋或自然腐烂等方式基本上就可以维持平衡。但随着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目前农村垃圾不仅数量猛增而且结构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比如说塑料袋、废电池、农用地膜、农药瓶、婴儿尿不湿、女性卫生用品、一次性杯子、以及各种玻璃瓶等各种难以分解的垃圾越来越多,不但影响了环境更对土地的质量造成了破坏,对水源造成了污染。导致了农村环境日益恶化,处理难度越来越大。
二、规模庞大的农村垃圾随意堆放不仅占用大量的土地,其中一些物质还极易破坏地表植物,影响农作物生长造成土壤、河流环境污染,成为农民健康的“隐形杀手”。随意焚烧垃圾使得空气污染严重,长期暴露的垃圾堆容易滋生蚊蝇、老鼠等成为各种疾病的传播源。
三、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差。在农村群众对垃圾危害性了解不足,加之受传统习惯的影响,村民随意把垃圾倒在河流、桥梁下、田边、路头等以及把家畜的粪便倒在路边堆放,造成垃圾阻塞河道,侵占公路使公路两旁臭气熏天,蚕食农田的现象比较严重。
四、农村领导对农村垃圾处理工作不够重视。对乡村环境卫生及垃圾处理的组织管理、指导监督考核奖励等制度尚未全面建立。同时,村级组织的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作用没有得到真正的发挥。
五、目前许多乡镇没有建设垃圾转运站、填埋场、焚烧炉和垃圾处理厂没有专门的垃圾收集、运输、填埋处理的单位。
对此我提出的建议是:
1、促使乡镇居民、农民提高卫生保洁意识,改善农村环境,减少环境污染,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实际落实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保持村容整洁。
2、建立城乡垃圾清扫和环境保洁制度,重点区域实行垃圾集中处理,逐步推行垃圾分类处理,全力推进城乡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进程。
3、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方面的宣传,调查和治理与此相关的问题。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建设,保障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第二篇:法学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法学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关于商家价格欺诈的调查报告
(1).前言:近几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生活质量越来越好,有些不法商家看中了其中的“商机”,使用一些不正当手段蒙骗消费者,获取利益。为了提高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针对目前的情况进行了一次社会调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调查对象:学生,社会工作人员,老年人等
★调查目的:揭露商家存在的一些价格欺诈行为,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调查方法:口头问卷
★调查地点:安徽省--市某小区
★调查时间:20xx/6/7
(2).事例:调查对象普遍抱怨真棒超市门店或多或少存在虚构原价、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误导性价格标示等欺诈行为。消费者投之以桃,却没有换来超市的报之以李。对于消费者的抱怨,超市表现出的更多是对消费者的冷漠。
调查对象列举的几种价格欺诈情形:
(一)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的商品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
(二)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多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结算的;
(三)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
(四)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标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
(五)虚构原价、降价原因,虚构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的;
(六)销售处理商品时,不标示处理品及其处理原因、处理价格的;
(七)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者馈赠物为假冒伪劣商品的;
(八)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附加条件的;
(九)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的价格承诺,或者将免费服务转为有偿服务的;
(十)谎称销售价格高于或者低于其他经营者的销售价格,诱骗消费者或者经营者与其交易的;
(十一)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商品和服务的数量、质量与价格不符的;
(十二)其他价格欺诈行为。
(3).商家出现价格欺诈行为的原因:
1.商家习惯了没有同等级竞争对手,习惯了享受倾斜的政策照顾,并降低对消费者利益应有的尊重;
2.消费者维权意识较弱,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利益。
(4).相关法律条例: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这种价格违法行为通常称作价格欺诈行为,又称欺骗性价格表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
(5)个人看法:
消费者:作为消费者我们应做到明白消费,有效维权。比如购物时要理性对待经营者的各类促销、优惠活动,在商场、超市消费时,要详细阅读促销活动的具体规则、时限等明示内容,在购买商品时要留意售价是否与标示的优惠幅度相符,谨防降价、打折、赠送等促销活动中的价格欺诈行为。
价格监管部门:价格监管部门应该加强市场价格检查,严肃查处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净化市场消费环境。对有屡查屡犯等情形的,要依法从重处理;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除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外,还要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责令停业整顿,提请有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部分黑心商家以警示。
报告人:--
----学院
20xx.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