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时间:2024.4.13

赛罕区医院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为持续提高我院的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根据卫生部提出的患者安全目标和《医院评价标准和细则》的具体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我院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望各科室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一、医疗不良事件报告的内容

医疗不良事件是指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损害,包括诊疗的失误及相关的设施,设备引起的损害等。

按医疗不良事件发生后对病人或家属的影响程度,从小到大分为6类,分别为:潜在不良事件,无伤害,轻度伤害,中度伤害,重度伤害,极重度伤害。其中潜在不良事件是指由于不经意或实时的介入,使可能发生的事件并未真正发生于病人身上。

二、根据医疗不良事件所属类别不同,本院划分为24类,内容涵盖医疗,护理,医技,行政后勤四大部门。

(1)病人辨识事件:诊疗过程中的病人或身体部位错误(不包括手术病人或部位错误)。

(2)治疗,检查或手术后异物留置体内。

(3)手术事件:麻醉,手术过程中的不良事件。

(4)呼吸机事件:呼吸机使用相关不良事件。

(5)药物事件:医嘱,处方,调剂,给药,药物不良反应等相关的不良事件。

(6)特殊药品管理事件:病人在院内自行服用或注射管制药品。

(7)烧烫伤事件:治疗或手术后发生烧烫伤。

(8)跌倒事件:因意外跌至地面或其它平面。

(9)管路事件:管路滑脱,自拔事件。

(10)院内感染相关事件:可疑特殊感染事件。

(11)医疗沟通事件:因医疗信息沟通过程或沟通信息失真导致的不良事件,包括检验检查结果判读错误或沟通不良。

(12)医疗处置事件: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引起的不良事件。

(13)检查,治疗或手术后神经受损。

(14)输血事件:医嘱开立,备血,传送及输血相关不良事件。

(15)公共设施事件:医院建筑,通道,其它工作物,天灾,有害物质外泄等相关事件。

(16)医疗设备事件:设备故障导致的不良事件。

(17)治安事件:偷窃,骚扰,侵犯,暴力事件。

(18)伤害事件:言语冲突,身体攻击,自伤等事件。

(19)病人不满:病人或家属对工作人员不满。

(20)非预期事件:非预期重返ICU或延长住院。

(21)病人约束事件:不适当约束或执行合理约束导致的不良事件。

(22)针扎事件:包括针刺,锐器刺伤等。

(23)医疗器械事件:内固定断裂,松动。

(24)其它事件:非上列之异常事件。

三、医疗不良事件报告程序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处理流程: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四、奖惩原则:

奖励为主,为报告者保密原则。

(一)奖励

1.每年由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对不良事件报告中的突出个人和集体提出奖励建议并报请院务会通过。

2.定期对收集到的不良报告进行分析,公示有关的好建议和金点子,给予表扬。

3.对积极提供不良报告的科室给予表扬。

4.定期对及时整改和持续改进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扬。

(二)处罚

以我院《考核细则》基础,结合不良事件的级别,对以下情形分别予以不同处理。

1.不良事件发生后,及时报告,最终未形成医患纠纷,不予处罚。

2.不良事件发生后,及时报告,最终形成医患纠纷,处理时,在按我

院《考核细则》基础上,酌情减轻。

3.不良事件发生后,不及时报告,虽然最终未形成医患纠纷,但,被职能科室检查发现,给予处罚。

4.不良事件发生后,不及时报告,最终形成医患纠纷,处理时,在按我院《考核细则》基础上,加重处罚。

五、汇总

1.由医务处、护理部分析不良事件报告,提出并落实整改措施。

2.每年将典型的有建设性的案例汇总后,隐去当事病区和当事人,组织全院医护人员集中学习,促进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


第二篇:不良医疗事件防范与报告制度


医疗事故防范制度

1、健全管理体制,加强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

建立健全分工明确、协作密切的组织体制,自上而下,统一认识,加强管理,是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的关键。本院的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工作,由院领导、院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由院领导、职能部门科长和部分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相关医学专家组成。科室成立科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住院总医师及医疗组长组成。合理实行分级管理负责制。即:院领导、职能部门科长负责全院、各科室主任负责本科室、各医疗组长负责本医疗组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工作,医疗质量监控办公室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全体医护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收集相关资料并分析。院投诉联席会议、学术委员会等定期对发生的医疗纠纷进行讨论、评析,寻找不足,总结经验教训,并通报。

2、学习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医疗行为

国家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是维护医院正常工作秩序、确保医疗安全的有力保障。全体医护人员都必须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认真学习、执行医院及科室的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制度,规范自身的医疗服务行为,坚决做到“时时照章办事、事事有章可循”。相关科室应将医院有关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的相关文件、规章制度等实行专册管理,定期组织学习并登记在安全医疗学习登记本上,参加学习人员需亲自签名。医院将把各项规范、常规、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本科室及医护人员综合考核中来,进行定期的检查和测评,并将结果在全院内部进行通报。

3、加强全体医护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大力推行医学再教育

全体医护人员要继续重视和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深刻理解并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明确自己的使命,树立高尚医德,与病人间建立一种健康、互信、和谐的医患关系。同时,随着医学科学的发展,新技术、新知识、新理论将层出不穷,要大力推行医学再教育,通过岗位培训、“三基培训”、举办先进知识与理论学习班、业务技能竞赛等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地提高全体医护人员的医技水平。坚持医德与医技并举,真正做到“医德高尚、医技高超”,才能在为病人提供更全面、更有效的医疗服务的同时,确保医疗安全。

4、加强全体医护人员的法制教育,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医院要按照国家普法教育的重点内容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普法宣传计划,组织对全院医护人员进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学习,特别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的宣传、学习和教育,提高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在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同时,维护好自身和医院的合法权益。

5、运用激励机制,开展医疗质量与安全竞赛

运用激励机制,开展医疗质量与安全竞赛,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鼓励职工对工作中的安全隐患及医疗不良事件进行举报,医院对医疗质量高、医疗安全学习认真且真正予以落实的科室及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医疗安全工作不重视、有较多医疗缺陷纠纷发生的科室及个人予以通报批评,使全院上下形成“比医疗质量、重医疗安全”的良好风气,从而树立我院的良好形象,有效防范医疗纠纷甚至医疗事故的发生。

6、建立各临床、医技科室间例会和通报制度,加强协作与交流

医疗服务是一项既分工精细又协作密切的工作,各临床、医技科室在认真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要注重加强与其他科室间协作与交流。各科室主任及业务骨干要通过定期的例会,相互通报本科室近期医疗质量与安全工作情况,交流经验,共同分析与探讨医疗服务新动态及临床工作中面临的挑战和尚存的不足,商讨具体的应对方案,群策群力,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确保医疗安全。

7、加强医务人员与病人及其家属的谈话及知情告知制度

尊重病人的权利,强化医患间的理解与交流是和谐医患关系、确保医疗安全的重要手段。每位医务人员要认真做好知情告知,并注意沟通的艺术性。早日康复是患者来医院的期望,而当手术或治疗效果不满意,尤其是术中、术后死亡时,患者及其家属对病情变化往往没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因此,对于病人所患疾病的性质、严重程度、治疗情况及预后,医护人员应以高度的同情心和责任心说得透彻,实事求是,也要注意留有余地,要诚恳解答患方提出的问题,帮助病人树立正确的就医观念,从而实现医患配合,面对任何不测。

8、保持并加强与外界的沟通

外界舆论等的介入有利于监督医院的行风建设,但有些人员对医学科学规则和特点缺乏理解,加上对医疗纠纷的细节不太了解,有的甚至偏听偏信患者的一面之词,发表一些夸大的负面舆论,给医疗纠纷的处理带来错误的导向。针对此类情况我们不应消极回避,而应保持并加强沟通,耐心说明事实,取得理解,避免产生隔阂,进而为医疗纠纷的解决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舆论环境。

9、分析医疗纠纷的发生规律,抓住重点进行防范

医疗纠纷甚至医疗事故的发生有其特定的规律可循,要有目的、有计划地抓住重点进行预防,科室主任要充分重视并抓好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易发环节(诊断、治疗、手术、抢救)、易发人员(新分配人员、新调入人员、实习进修人员)、易发因素(工作不专心、服务态度差、思想压力大、疲劳上岗)等方面的监督和检查,加强平时的管理和防范工作,一旦发现隐患,及时予以妥善解决。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10、对已发纠纷进行讨论并总结,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医学是一门高难度、高风险的科学,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一旦发生纠纷甚至事故,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浙江省人民医院医疗投诉、医疗争议处理预案》的相关精神和规定及时进行妥善处理,维护好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主管领导、当事科室及当事人要认真进行反思与总结,找出工作和管理中的缺陷与不足,及时予以改进,坚决做到“三不放过”,即:事实没有查清不放过,当事人没有接受教训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院投诉联席会议、学术委员会等组织定期对发生的医疗纠纷进行讨论,寻找不足,总结经验教训。

11、切实防止医疗过失行为转变为医疗事故

医护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发现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的,应当立即向科室主任报告;科主任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本科室相关医护人员,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并迅速向医务科报告;凡遇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或危急情况,医务科接到科主任报告后,应立即召集与组织全院相关科室的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调配一切必需的医疗器械、药品等,参与对患者的抢救;所有被召集人员及相关设备必须在10分钟内到位,主管院领导、医务科领导应亲临抢救现场,协调指挥,确保抢救工作及时、

顺利进行。对及时发现医疗过失行为或医疗事故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的有关医护人员,医院将给予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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