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设计(论文)
开题报告
题 目綦江区向家湾至中堆坝段公路设计
学 院土木建筑学院
专 业
学 生
学 号
指导教师
第二篇: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相关管理办法
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部分 实践教学管理制度
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毕业实习管理办法
毕业实习是教学计划规定的重要课程之一,是培养综合型人才的重要阶段,实习为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任何学生均不得免修或选修。为了进一步加强实习管理,使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特制定本办法。
一、毕业实习的组织与管理
1、学院成立“学生毕业实习领导小组”,加强对毕业实习教学环节的组织、管理与指导工作。
2、各系部成立以系(部)主任为组长的毕业实习指导小组,负责本系部毕业生的毕业实习单位联系、实习大纲编写、实习计划指定、毕业实习的指导以及毕业实习成绩评定等工作。
3、学院毕业实习领导小组在实习过程中加强对毕业实习的全过程检查和监督。
4、毕业实习前,由学院统一组织召开有毕业实习学生、指导老师和系(部)主任参加的毕业实习动员大会,宣布实习纪律、注意事项(包括学生作息、请假、安全纪律;奖惩、考核办法等)。
5、各系部制定的实习大纲、具体实习计划以及指导教师的选派必须报学院审批后方可实施。
6、各系部指导教师负责所带学生的具体实习工作安排;对去往实习的路线、集中地点、集中时间,必须要通知到每一个学生,
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部分 实践教学管理制度 并发放实习计划、“重庆交通大学学生实习日记本”、“重庆交通大学学生实习报告本”;实习指导小组应负责指导分散实习的学生在教务处网站中下载《实习鉴定表》。
二、毕业实习的时间和内容
1、毕业实习一般安排在第八学期的第1-4周进行,各系部的毕业实习大纲、实习计划、指导教师人选应在第七学期末报学院审批。
2、毕业实习应依照20xx年5月修订的《重庆交通大学教学大纲》中的各专业毕业实习大纲总体要求和当次实习计划的具体内容执行。实习内容不得少于大纲规定的内容。
3、不能无故缩减毕业实习大纲规定的内容和时间。
三、对指导教师的管理
1、集中实习的指导教师人数按照交大教?2006?39号文要求,每个教师最多可指导20个学生,同时可在实习基地增聘工程技术人员作为指导教师。各系应选派有实践经验、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对实习的学生负全面管理责任。
2、对于分散实习的学生各系部毕业实习指导小组负责安排相应指导教师,按每个教学班配备1~2名指导教师,分散实习的指导教师主要负责收集学生的实习情况、实习资料,并参与学生的答辩工作。
3、凡第一次参加实习指导的青年教师,按青年教师新开课规定执行。
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部分 实践教学管理制度
4、各系毕业实习指导小组要加强对实习指导教师的管理,并对校外实习指导教师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5、实习指导教师的职责
(1)按实习计划安排实习日程。
(2)严格要求并督促检查学生的实习进度。
(3)深入实习现场,组织学生实践、参观。收集资料和现场教学,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切实对学生进行业务指导。
(4)与学生实习所在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协调好关系,如遇重大问题,应及时与学院实习领导小组联系。
(5)做到教书、育人并重,关心学生的学习、思想、身体、生活等个方面的情况,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对学生进行遵纪守法、文明礼貌、团结互助、热爱劳动、安全保密等教育,组织指导学生参加必要的社会活动。
(6)组织指导学生进行实习总结、交流。
(7)实习结束时,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定实习成绩。
四、对学生的管理
1、参加毕业实习的学生必须按照实习大纲的要求,在实习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全面完成实习任务。
2、实习学生必须听从指导教师和带队人员的安排,必须严格遵守接受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和纪律,特别要遵守保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对于违反接受实习单位规章制度和纪律的学生,各系应会
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部分 实践教学管理制度 同该单位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学生因故不能参加毕业实习的,必须事先向所在系请假,经系主管领导批准后方能补实习。
5、学生擅自不参加毕业实习的,除按学校考勤规定处理外,本次实习不计成绩,一般不予补实习。如本人确有悔改表现,经系主管教学工作领导批准,可给予一次补实习。补实习经费一律由学生自理。
6、学生因故在实习期间缺勤累计超过规定时间三分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实习考核,但可在补足所缺天数后再给予考核并计算成绩。
五、毕业实习中的安全管理
1、集中实习期间的管理实行实习组长负责制。每个实习小组由系(部)毕业实习指导小组指定实习组长1人,组长同时担任校内安全责任联系人。实习期间出现的一般问题或事件由实习组长与相关单位协调解决;若发生重大事件或问题,应立即向学院请示报告,以便对事件做出及时妥善处理。
2、对于分散实习,各系(部)毕业实习指导小组应指派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须经常与学生保持联系,随时了解实习情况,帮助学生处理有关事宜。对于分散实习的学生必须与学院签订安全责任书等相关手续,同时每次毕业实习中,学院毕业实习领导小组将安排分散实习的校内安全责任联系人(由院总支副书记和学生工作办公室辅导员担任)。
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部分 实践教学管理制度
六、毕业实习成果
1、学生毕业实习成果包括实习日记、实习报告以及其他能证明实习收获的材料。分散实习还应提交《实习鉴定表》。
2、成果资料应按照统一格式提交(交大教?2006?39号有规定)。
3、学生实习必须参加考核,成绩合格方能获得学分。学生不得申请实习免修。因病不能参加实习者必须提出缓修申请并附医院证明,经院(系)主管负责人批准,教务处备案方可。缓修随下一年级进行,成绩按正考记载。
4、在学生回校后1~2周内,由各系(部)毕业实习指导小组安排指导教师组织学生进行答辩,评定成绩。答辩程序:学生介绍实习收获和老师提问。
七、毕业实习成绩的评定
1、学生毕业实习的综合成绩由平时成绩、学生鉴定成绩和实习报告成绩构成。由各系部毕业实习指导小组根据学生毕业实习的平时表现、实习单位鉴定意见和实习报告(含实习日记),按照《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学生毕业实习成绩评定办法》的规定进行综合评定。
2、学生实习成绩按照“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评定。优秀的比例不得大于实习总人数的20%~25%;优良总比例不得大于实习总人数的70%。
八、毕业实习资料归档与评估
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部分 实践教学管理制度
1、毕业实习结束后3周内,各系部必须完成学生毕业实习成绩评定和资料的归档工作。
2、归档资料包括学生毕业实习日记、实习鉴定表、成绩登记表、各专业毕业实习总结报告。
3、学院组织督导组专家对毕业实习进行专项评估,并召开毕业实习总结大会。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
20xx年10月修订
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部分 实践教学管理制度
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学生毕业实习成绩评定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生毕业实习成绩评定标准,防止学生毕业实习成绩评定中的随意性,保证学生毕业实习成绩评定公平、公正,依据学校毕业实习管理有关规定,特制定我院学生毕业实习成绩评定办法。
一、集中实习的学生(满分100分)
(1)平时表现和实习考勤占30%
(2)毕业实习日记占30%
(3)毕业实习报告占40%
二、自联实习的学生(满分100分)
(1)实习日记占30%
(2)实习单位对学生实习鉴定占30%
(2)实习报告占40%
三、综合成绩评定
实习成绩按百分制记载,分五个等级评定:
(1)优秀:90-100分;
(2)良好:80-89分;
(3)中等:70-79分;
(4)及格:60-69分;
(5)不及格:60分以下。
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部分 实践教学管理制度
按照《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毕业实习管理办法》的规定,优秀的比例不得大于实习总人数的20%~25%;优良总比例不得大于实习总人数的70%。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
20xx年10月修订
附件: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毕业实习报告格式
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部分 实践教学管理制度 附件: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毕业实习报告格式
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毕业实习报告
专 业:
班 级:
实习时间:
学生姓名:
学生学号:
实习单位:
实习单位指导老师:
学校指导老师:
(集中实习的学生不填此项)
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部分 实践教学管理制度
一、实习的目的和任务:
二、实习的内容和要求:
三、实习报告正文(不少于5000字)
包括标题、正文、结论(可选项)
实习学生(签名):
指导教师评定成绩:
指导教师评语:
备注:
1.序号格式采用形式:第一层次:1、 第二层次:1.1 第三层次:1.1.1
2.采用A4纸打印;页边距2.2cm,行距1.5倍;正文小四号宋体;小标题四号黑体;大标题三号黑体;总标题小二号黑体;英文、数字或字母使用Times New Roman,大小与相邻汉字相同。
3.页码使用阿拉伯数字进行编号,位于每页页底中部。
4.所有曲线、图表、线路图、流程图、程序框图、示意图等必须按国家规定标准或工程要求绘制。插图应采用矢量图,不能采用位图。
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部分 实践教学管理制度
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学生自联实习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院毕业生自联毕业实习的规范管理,提高自联毕业实习的质量,确保毕业实践环节的顺利开展,达到毕业实习的既定目标,现特制订本办法。
一、学生本着自愿原则选择自联或返校集中实习。
二、准备自联实习的学生必须于毕业实习学期之前一学期期末向学院提交自联实习申请,申请必须附家长签字及家长联系方式,由学生干部做好登记。
三、提出自联实习的学生必须于开学前3日内将接收单位回函和由学生、学院和接收单位三方共同签订的毕业实习安全责任书寄至河海学院,由学生干部统一登记。
四、学生干部做好自联实习学生申请登记和用人单位回函登记,完善二、三项的学生方可由学院确认自联实习为有效,否则学生必须返校由学院统一安排实习。
五、学生干部在开学后4日内将确认后的自联实习学生名单分专业报各教学系。
六、自联实习学生必须每周与学生干部主动联系一次以上,由学生干部做好联系记录。
七、自联实习学生每周应完成三篇以上实习日记,实习日记应记录学生在实习中遇到的问题、解决问题的方式及相关内容。实习结束后,学生应完成一份5000字以上的实习报告。
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部分 实践教学管理制度
八、自联实习学生实习完毕,根据学校统一要求返校,返校时需持用人单位实习指导教师签字及单位盖章的实习鉴定。
九、实习日记、实习报告、学生与学生干部联系记录、实习单位鉴定是学生实习成绩评定依据,实习完毕后,由学生干部收齐,统一交学生所在教学系(部)。
十、无故逾期不返校者,或不按时提交实习成果者,实习成绩以零分记,只能随下一年级重修。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
20xx年10月修订
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部分 实践教学管理制度 附件1
自联实习申请
本人 ,是河海学院 届 专
业 班学生。由于本届毕业实习临近,结合实际情况,经本
人慎重考虑,本人特申请到 (单位)进行毕业实习,并保证返校报到之前的一切安全责任自负。
实习期间学生联系方式:
地址: 邮编:
电话: 手机:
实习期间学生家长联系方式:
地址: 邮编:
电话: 手机:
申 请 人:
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注:
1.尊敬的学生家长,您若同意您的孩子自己联系实习方式,请您签字。
2.本申请必须于开学前3日内返学生工作办公室。申请未于该时间返学院学生干部办公室者,视为未提交申请,学生必须返校参加统一实习,否则按旷课处理。
(通讯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66号 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 邮编:400074 )
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部分 实践教学管理制度
附件2
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 XXX届毕业生自联实习单位登记表
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部分 实践教学管理制度
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暂行管理办法
毕业设计(论文)是大学生培养过程中最后一个教学环节,是学生在校期间一次较为系统的综合训练。为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达到综合训练和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根据重庆交通大学有关毕业设计(论文)的规定和办理办法,特制定河海学院管理办法。
一、目的与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毕业设计(论文)应从以下几方面培养学生的能力:
1.调查研究、查阅文献资料的能力。
2.方案论证、分析比较的能力。
3.设计、计算、绘图与标准规范的正确选择的能力。
4.本专业常用手段、设备的应用及相关实验数据的获取及分析处理能力。
5.外文阅读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
6.撰写设计说明书或论文报告的能力。
7.语言表达、思辩能力,阐述观点准确、清楚回答问题的能力。 毕业设计(论文)要按照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要求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按培养计划执行。
二、工作程序
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部分 实践教学管理制度
1.确定题目及指导教师
每年11月份,由学院确定下一年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名单,指导教师提出下一年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上报各系,经讨论审定后确定符合条件的题目报学院。题目确定向学生公布后,可采取学生自选与分配相结合方法,使每位学生选定一个题目。12月底,填报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题目、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统计表,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每年11月份,负责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指导教师按要求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经系主任、主管教学院长、院长审查签字后,于毕业设计前一学期期末下达学生。
2.毕业设计(论文)动员
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应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动员,组织师生学习本管理办法,明确职责及要求。安排必要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培训和毕业设计(论文)专题讲座。
3.毕业设计(论文)检查
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过程中,各系按要求进行前、中、后三阶段检查。学校不定期组织抽查。
(1)前期:检查指导教师到岗情况,课题进行的必须条件是否具备,安排是否合理,任务书是否下达到每位学生。
(2)中期:学院组织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着重检查学风、工作进度、教师指导情况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采取必要、有效的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
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部分 实践教学管理制度 各系()应有书面检查纪录,并将检查情况及处理意见向学院(系)主任汇报,各学院(系)向教务处上报中期检查情况。
(3)后期:检查答辩准备工作。答辩前各专业着重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根据任务书及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化要求,检查学生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
5.组织答辩及成绩评定
每年6月中下旬安排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具体日期按教学日历执行。各系(部)应于答辩前两周上报本答辩工作安排及答辩小组名单,学院汇总后公布。
答辩前10天,学生上交毕业设计(论文)全部材料,由指导教师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同时写出评语,交评阅人评阅。评阅人将设计或论文中检查出的问题反馈给学生,学生在最后3天时间进行整理、修改,准备答辩。答辩小组组织学生答辩,答辩结束后,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经答辩委员会审定后上报教务处,经教务处审核后方可公布。
6.总结及资料保存
学生答辩结束后,全部资料上交指导教师,并按学校和学院相关规定格式进行装订,提交学院存档。
答辩结束后两周内,各系(部)上报本届毕业设计(论文)总结报告,总结包括:毕业设计(论文)基本情况统计,本单位执行本管理办法情况及对指导条件的意见及建议,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部分 实践教学管理制度 每年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学校组织专家对本届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进行抽样分析检查,并评选全校本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摘要编辑成册。
因教学改革和培养计划变更而使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提前进行的,按上述程序整体前移。
三、选题及任务书下达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应一人一题。由几名学生共同参加的题目,必须明确每名学生应独立完成的任务,并在题目上加以区别。
2.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选择原则:
(1)符合专业或大类培养目标、满足教学基本要求,使学生得到比较全面的训练。工科学生要尽可能进行有工程背景的毕业设计。
(2)应尽可能结合生产、科研和实验室建设的实际任务,促进教学、科研和生产,鼓励跨学院(系)组织选题。有工程实际背景的题目不少于85%。
(3)应有一定的深度与宽度,工作量饱满,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能按时完成。
(4)多年重复做的课题应做一些改动,使内容与上一年度的有所区别。
(5)应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使学生在原有的水平和能力上有较大提高,并鼓励学生有所创造。
(6)鼓励学生与用人单位联系,直接承担符合上述要求的实际工程和研究课题。
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部分 实践教学管理制度
(7)下列课题不宜安排学生做毕业设计(论文):
① 偏离本专业所学基本知识。
② 范围过专过窄,达不到全面训练目的。
③ 毕业设计(论文)期间难以完成或不能取得阶段结果。
3.下达任务书工作程序
(1)指导教师提出题目,并陈述题目来源、内容、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及所具备的条件等,报教师所在系。
(2)经系讨论审定,确定合适的题目。
(3)指导教师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4)任务书经系(部)主任、主管教学院长审查、签字后下发给学生。
(5)任务书一经审定,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须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变更原因,经系主任同意,主管教学院长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四、指导教师
1.资格
(1)指导教师由讲师、助研或工程师职称及以上、有经验的人员担任,经过培训、考核取得资格认证,方可指导毕业设计(论文)。
(2)首次参加指导工作的指导教师,各系(部)应安排副高职称以上有经验的指导教师对其工作进行指导。
(3)助教、助工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各系(部)可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协助指导教师工作。
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部分 实践教学管理制度
(4)指导教师由各系(部)安排,经主管院长审查,报教务处备案。
(5)在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时,应符合有关规定[参见《重庆交通大学本科生到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2.职责
(1)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每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人数不超过8人。有其它教学任务的教师指导学生数还应相应减少。一名教师指导5至8名学生,须有助教和研究生协助指导。
(2)指导教师应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同时对学生严格要求。应坚持把培养学生放在第一位,避免出现重使用、轻培养的现象。
(3)指导教师应重视和加强学生创新意识和创造性思维能力的培养;重视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
(4)毕业设计期间,严格控制指导教师的出差。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出差时,出差时间在2周以内的需经主管院长批准,超过2周需报教务处审批,并事先向学生布臵好任务,同时委托他人代为指导。
3.具体工作
(1)按规定选择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上报待批。
(2)经学院审查通过后,指导教师按要求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交各系(部)主任和学院分管院长签字后下发给学生。
(3)审定学生拟定的设计方案,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
(4)按时进行答疑与指导。教师对每位学生的指导时间平均每周不少于2次,每次不得少于2小时。
(5)批改学生译文及外文内容摘要。
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部分 实践教学管理制度
(6)指导学生正确撰写毕业设计(论文)。
(7)答辩前,按《重庆交通大学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化要求》检查学生完成任务情况,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同时整理毕业设计(论文)的电子材料。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设计(论文)质量写出不少于100字的指导教师评语。
(8)经评阅人评阅后,由指导教师将全部材料反馈学生,同时提出修改意见,指导学生进行答辩前准备。
(9)学生答辩结束后,收齐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全部资料、成果,并在资料袋上列出清单,交学院统一保存。
五、对学生的要求
1.努力学习、勤于实践、勇于创新,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
2.遵守纪律,保证出勤,因事、因病离岗,应事先向导师请假,否则作为缺席处理。凡随机抽查三次不到,评分降低10分。累计缺席时间达到或超过全过程的1/4者,取消答辩资格,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3.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和拷贝别人的工作内容。否则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4.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符合规范化要求,否则不能取得参加答辩的资格。
5.毕业设计(论文)成果、毕业设计(论文)的电子文档及其它资料应于答辩结束后交指导教师收存,学生不得擅自带离学校。经指导教师推荐可作为论文发表。
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部分 实践教学管理制度
6、不得随意要求更改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内容和要求。
7.实验时,爱护仪器设备,节约材料,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
8.定期打扫卫生,保持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六、答辩要求
1.学生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后,必须进行答辩。通过答辩资格审查后的学生方可参加答辩[参见《重庆交通大学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化要求》]。
2.答辩前,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小组。答辩委员会由主管教学工作院长、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及答辩小组组长组成。答辩小组人数以3~5名为宜。成员可以是本专业或本学院教师,也可以是其他学院教师或校外相当职称的人员。
3.答辩前,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全部材料应由评阅人详细评阅。评阅人应是答辩小组中具有指导资格的教师,学生的指导教师不担任其评阅人。评阅人应写出不少于100字的评阅意见,并根据题目涉及的内容和要求,以有关基本概念、基本理论为主,准备好不同难度的问题,拟在答辩中提问选用。
4.每位学生答辩时间为:学生自述15~20分钟,答辩小组成员提问10~15分钟。自述主要包括:题目的来源、要求、设计(论文)主要特点、分析和计算的主要依据与结论、设计中的体会及改进意见。
5.答辩以公开方式进行,其他有关人员可以参加旁听。
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部分 实践教学管理制度
6.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应为每位参加答辩的学生写出不少于100字的评语,并给出成绩,交答辩委员会审核。
七、成绩评定办法
1.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以学生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业务水平、工作态度、设计报告(论文)和图纸、实物质量、外文翻译以及答辩情况为依据。
2.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评定采用三项评分制,即由指导教师、评阅人和答辩小组分别评定成绩,参照3:3:4的比例确定。
3.成绩评定必须坚持标准[参见《重庆交通大学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从严要求,成绩在90以上的比例不超过总数的20%,80分以上的比例不超过总数的60%。校优良学风标兵班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中80分以上比例可提高5%。
4.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经答辩委员会审定,分管院长批准,报教务处审核后公布。
八、组织管理职责
1、学院工作职责
(1)确定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布臵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任务,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动员。
(2)组织审查全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和任务书。
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部分 实践教学管理制度
(3)定期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处理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中的有关问题。
(4)成立答辩委员会,组织审查、复查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情况。
(5)评选本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并负责向学校推荐。
(6)作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书面总结报告,并报教务处。
(7)安排专人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编号及存档工作。
2.各系(部)工作职责
(1)审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安排指导教师。
(2)审查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并签字。
(3)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前期、中期和后期的工作检查,及时确定和处理毕业设计(论文)中的教学和其它有关问题。
(4)成立答辩小组,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
(5)做好本专业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及推荐工作。
(6)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九、其 他
1.经费
教务处根据学校每年所拨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费用,按学生规模划分毕业设计(论文)经费,纳入教学业务费,由各学院主管教学院长负责管理使用。毕业设计经费使用范围包括:资料购买费,材料消耗费,调研差旅费,外请人员讲课、指导费、学生论文打字复印费、补充上机费等。文具、图纸学生自备。
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部分 实践教学管理制度
2.图书资料
各系(部)要注意收集专用设计资料,妥善保管。
3.上机和实验
学校根据需要和现有条件为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提供一定数量免费上机机时,不足部分学生自费上机。计算机出图由学生自费,学校对出图价格实行限价管理。
凡毕业设计(论文)需要实验的,实验室应无偿提供条件,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实验的实验室人员按正常实验计算工作量,实验消耗应由毕业设计(论文)经费支出,不足时可用实验费适当补充。结合指导教师科研课题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实验应由科研经费适当补贴。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 20xx年2月
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部分 实践教学管理制度
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学生管理规定
毕业设计(论文)是大学生培养过程中最后一个教学环节,是学生在校期间一次较为系统的综合训练。为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达到综合训练和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现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工作,促进毕业生设计(论文)工作的水平和质量,增强学生参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纪律性、自觉性和积极性,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毕业设计时间规定: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夏令时后再作调整)。
二、所有学生均应在指导教师的安排下,到指定地点(教室)作毕业设计。
三、各组学生的考勤原则上按教务处要求由各组指导教师负责、各组组长协助,辅导员将不定时对学生出勤情况进行考核,并把考勤结果反馈给教师。
四、在毕业设计期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缺勤,有特殊情况必须向指导教师和系上请假,并附相关证明;无任何证明而不到者视为无故旷课。
五、毕业设计的缺勤处理与平时旷课的处理一致,处理办法见《学生手册》第56页第十三条第一款:(1)1~4节给予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2)5~10节给予警告处分;(3)11~20节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部分 实践教学管理制度
(4)21~40节给予记过处分;(5)40节以上者留校察看甚至退学处分。除此以外,学籍管理明确规定,因病、因事缺勤毕业设计时间三分之一及其以上者,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零分,毕业时作结业处理。
六、在毕业设计过程中,严禁抄袭。对违反者指导教师将给予批评教育、降低成绩直至以不及格处理。
七、自觉遵守学院的教学秩序和校纪校规,爱护公共设施,保持毕业设计场所的卫生清洁,保证每天有人打扫卫生(由各组长安排)。
八、要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完成毕业设计的相关内容,不得拖延缓交。
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
20xx年3月28日
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部分 实践教学管理制度
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毕业设计学生考勤表
指导教师(签字):
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部分 实践教学管理制度
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格式的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毕业设计,根据《重庆交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各专业实际情况,特对我院毕业设计格式做如下规定,请各专业、指导教师遵照执行。
一、毕业设计(论文)装订格式
(1)毕业设计(论文)和相关材料分开按两本装订
(2)毕业设计(论文)和相关材料的装订顺序,严格按照《重庆交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P8)要求执行。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打印
(1)目录统一列到3级(如3.1.2),四级级四级以下不再列入目录(如
3.1.2.1不再列入)。目录采用双面打印。
(2)毕业设计(论文)的中英摘要采用单面打印。
(3)毕业设计(论文)的正文、致谢、参考文献和附录等均采用双面打印。
三、关于毕业设计(论文)图纸
(1)如果毕业设计中成果图纸较少,图纸可直接放到毕业设计(论文)的正文中。
(2)如果毕业设计中成果图纸较多(原则上设计图纸),图纸必须另行装订成册;原则上设计图纸超过5幅以上均应另行成册。
(3)对于图纸另行成册的,在毕业设计(论文)的目录中应列入“附
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部分 实践教学管理制度 录 XXXXXXXX设计文件(另行成册)”。
(4)另行成册的毕业设计图纸文件统一采用A3图幅制作,内容包括封面、目录、总说明、图纸。
(5)另行成册的毕业设计图纸文件封面、目录、总说明、图纸图签均按统一格式绘制,格式见附件。
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
2009-5-25
附件:
1、 毕业设计图纸文件封面和目录格式.doc
2、 毕业设计图纸文件总说明格式.doc
3、 毕业设计图纸文件图纸图签格式.dwg
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部分 实践教学管理制度 附件1 毕业设计图纸文件封面和目录格式
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部分 实践教学管理制度 附件2 毕业设计图纸文件总说明格式
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部分 实践教学管理制度 附件3 毕业设计图纸文件图纸图签格式
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部分 实践教学管理制度
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办法
一、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必须经过“指导教师审阅”、“交叉评阅”、“答辩”三个环节。指导教师审阅成绩占总成绩的50%,交叉评阅人给出的成绩占总成绩的20%,答辩小组给出的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二、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级。各级对应分数标准为:90-100 优秀;80—89良好;70—79中等;60—69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各级控制比例为:优秀<20%,良好<30%,中等<35%,及格和不及格<10%—15%。
三、各系(部)凡对学生成绩有争议,须将情况及时提交院答辩委员会,由答辩委员会最终决定学生成绩。
四、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应于答辩结束后三天内报学院,由学院向学生公布,并报学校相关部门。
五、毕业设计(论文)不及格者不得毕业,只发结业证书。允许其结业后一年内再回校重做毕业设计(论文)并进行答辩。答辩及格后,可换发毕业证书。逾期不做或重做不及格者,以后不再安排重做。
六、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由各教学系结合专业特点制
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部分 实践教学管理制度 定。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
20xx年10月
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制度 第六部分 教学管理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