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廉租房的报告 尊敬的经委(社区)领导:
本人周孟英系原县人民职场女职工,现年46岁,自企业破产后,夫妻俩下岗至今,一直无稳定的工作和收入,都靠打零工维持生计,生活十分拮据和困难,现一家四口挤居在不足60㎡的简陋宿舍内,因实在无力购置商品房,迫于无奈,特向政府申请廉租房,切盼能够得到解决。将不胜感激!
申请人:周孟英
20xx年7月16日
第二篇:关于申请拨付廉租住房建设资金的报告
镇房管发(2011)17号
关于申请拨付廉租住房建设资金的
报 告
县财政局:
我县廉租住房建设于20xx年开始,至今已修建廉租住房11幢,40921平方米。总投资达8185万元,现在国家及省市拨付资金为1268万元。县财政局拨付资金为1072万元,缺口资金高达5845万元。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甘政办发(2009)73号文件精神,廉租住房可出售的原则,我县根据实际情况将已建成的1—4号廉租住房报经县政府批准同意以每平方米1300元的价格,出售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最低收入家庭的无房户,预计可收资金1830万元。现已收回资金850.8万元,已于20xx年2
月上解800万元,下余50.8万元,于20xx年4月上解县财政局,现申请拨付50.8万元,用于廉租住房建设。
特此申请,请批准。
镇原县房地产管理局
主题词:申请拨付 廉租房资金 报告 镇原县房地产管理 20xx年5月6日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