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州区教育体育局
关于开展“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及校务公开鉴定
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镇办中心校、区直教育单位:
为了全面掌握教体系统贯彻落实区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细则》及《商州区教体系统深化基层信息公开鉴定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落实情况,进一步巩固八项规定贯彻落实成果,全面推进教体系统信息公开鉴定工作,现就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展“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自查
1、各单位主要对本辖区、本单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廉洁过节等规定的细化完善、安排部署、落实执行情况进行自查。
2、对公务接待情况。重点是“廉政灶”工作运行情况,接待登记、公开情况,一年来接待总人数、费用情况,与去年比较公务接待费增减情况进行自查。
3、有公车的单位对车辆日常使用、管理,加油维修、节假日管理情况进行自查,重点看是否存在公车私用或领导独自驾公车行为,一年来公车运行费情况,与去年比增减情况。
4、公款消费情况。看是否存在“移花接木”的搞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责担的费用等行为;突击花钱和滥发钱物等行为;教职工是否存在收受学生或家长礼品、红包、接受宴请等行为,基层各学校是否存在借过节之名宴请、送礼金、变相送礼金或其它物品给教育管理干部的行为。
5、教职工纪律作风情况。重点是《商州区公职人员行为规范》出台后单位的学习贯彻情况,教职工精神面貌,教育管理干 - 1 -
部服务态度是否存在生、冷、硬,管理干部是否存在“走读”现象,教职工是否存在工作时间随意离岗、酗酒、赌博、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教师是否有在校外从事有偿补课、违反师德师风要求行为不端的情况。
6、执行财经纪律及廉洁自律情况。重点是有无教育乱收费、乱征订或变相征订收受好处行为;是否存在物资采购、校建、修缮工程及教育惠民政策执行中收受好处或钱物;是否存在采购办公用品或耗材与实际不符的行为;是否存在规避政府采购制度和财务支出制度拆分单批采购的行为;是否存在超标准、超财力购买设备设施的行为;是否存在借劳务支出等虚假手段和开据虚假#5@p报销不正当开支行为;是否存在管理干部个人电话费、宽带费与公用电话、宽带绑定行为;其它违反区局各类专项整治活动要求的行为。
二、开展基层信息公开鉴定工作自查
1、校务公开鉴定制度落实情况,组织机构是否健全,会议研究工作次数,组织机构运行是否顺畅。
2、镇办中心校对辖区的管理情况,是否召开过专题会议或培训活动,公开鉴定监督检查情况。
3、各单位公开工作档案建设情况,信息月报制度的落实情况,群众意见或意见处理反馈情况。
4、对公用经费购买教辅用书、试卷、办公耗材情况的公开公示情况进行自查,对其支出情况进行摸底;对大额采购的公开公示情况、是否会议研究、询价、合同签订等财务纪律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对各单位单价超过1万元以上设备设施的公开公示情况、财产管理、使用管理,是否存在超能力购买、公物私用等情况进行自查。
三、几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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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自查工作从20xx年元月5日开始,2月5日结束,各单位要妥善做好自查与年尾各项工作的协调,按期完成自查任务,自查结束后形成完整的自查报告(小学以镇为单位,中学以校为单位),于2月8日前上交区教体局监察室,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短期内无法纠正的要拿出整改方案,报区教体局监察室备案。
2、高度重视,认真细致的做好自查自纠工作,不回避问题,不掩饰问题,上报的各项数据必须真实有效,不得隐瞒事实、填报虚假信息,所有上报材料必须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背书。
3、自查结束后,区局将适时安排专项检查、重点抽查,对报送信息与实际不符合或故意隐瞒问题的单位,一律进行实名通报;对自查不到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负责人,一律按有关规定从严实行责任追究。
附:自查摸底表
20xx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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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收费自查及校务公开总结
佛山市第十三小学
春季教育收费检查工作汇报
根据祖庙街道宣教文体局教育管理组《关于开展20xx年春季教育收费检查工作暨校务公开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xx年春季教育收费和校务公开情况汇报如下:
学校不存在乱收费的行为。我校在校门显眼的地方张贴收费公示栏,向社会公示《广东省收费许可证》(教育收费)。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能够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纠风办《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通知》(粤价【20xx】238号)的规定收费,服务性收费严格遵循学生自愿及从严控制的原则,每一次收费都以书面形式通知家长,家长同意并在通知上签名后收取,做到即时收取,据实结算,及时公布,接受监督。学校按照教育局、物价局等单位下发的收费文件收取午休管理费和课后托管费,收费前发给学生家长通知,告知有关事项,由家长自愿选择是否缴费,不存在强制收取。
我校认真执行省市区关于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收费政策,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免除政策性借读生、广东省户籍人口的书杂费,对非广东省户籍名普通借读生取消借读费,仅收取上级文件规定收取的340元书杂费。学校没有开办任何形式的兴趣班、辅导班、补习班、提高班,没有利用上课时间以外的时间的收费补课行为。根本没有捐资助学费收费的情况。学校不存在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的行
为。
学校能及时更新《广东省收费许可证》(教育收费),做到收费公示规范,做到亮证收费,学校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使用义务教育经费和教育经费。
学校成立有校务公开工作小组,在会议室设有校务公开栏,校务公开工作由工会负责监督落实。做到除国家法律规定需保密的文件档案外,凡直接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均通过会议、教师Q群共享文件、校务公开栏等形式向教师公开,如教育经费收支及使用情况,教师聘任、考核、奖惩、职称评定,教师的住房公积金、医疗报销等。代收费项目如军训费用、社会实践费用、师生捐款等都及时将收支(上缴)单据复印向师生和家长公开。每学期均不定期利用活动宣传栏摆放在校门口,向家长、社会公开招生、转学办理的情况,免费义务教育学生名单等应向家长、社会公开的事项。
佛山市第十三小学
20xx.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