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进站申请
作者:李晓东 | 来源:河海大学人事处 | 时间:2009-06-24
博士后进站申请
一、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办法
科研流动站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博士后人员,对申请者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和已取得的科研成果进行严格审核,采用考核、面试等形式择优招收。
目前博士后招收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根据国家发展战略按年度下达向各流动站单位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国家资助计划,各流动站设站单位按计划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万元人民币)。
2、设站单位根据本单位研究工作需要,自筹经费在国家批准设置的流动站一级学科内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3、流动站与工作站联合招收、培养博士后人员,双方按照优势互补、互利互惠、保证质量、共同受益的原则签订协议书,明确双方及相关博士后人员的权力和义务。流动站向工作站提供科研支持和专家指导,帮助工作站做好确定博士后研究项目等工作。以工作站为主做好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并向流动站支付一定费用,费用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申请与审批
1、申请人具有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四十岁以下。
2、委托代培、定向培养博士和在职人员、现役军人,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须征得有关单位同意。在职人员不得申请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3、申请人不得进入授予其博士学位的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三、办理进站手续需要的材料
1、登陆中国博士后网(.cn)设置用户名密码,在网上提交相关材料申请进站。同时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①《河海大学教职工在职进行博士后研究申请表》(河海大学在职教工需填写此表/一份正反打印)
②《河海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表》(一份正反打印)
③《河海大学博士后进站面试考核表》(需要5位以上专家参加并签名/一份正反打印)
④《博士后申请表》(填写内容必须与网上提交相关内容一致/一式四份其中一份原件)
⑤《专家推荐信》(两位专家/各一式四份其中一份原件)
⑥《博士后进站审核表》(一式四份其中一份原件)
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机构名称填写流动站名称,请流动站负责人签字/一式四份其中一份原件)
此外需要一式四份身份证、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
2、有关申请人还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留学博士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意见》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户口注销证明(出国前已注销户口者提供);在国外获长期居留证的博士,需提交该证件的复印件;
委托代培、定向培养博士和在职人员、现役军人,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定向培养单位、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或所在部队师以上干部部门出具的同意做博士后的书面证明材料。对出站后可以自主选择工作的人员,还须由上述部门出具可自主选择工作的书面证明材料;
辞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辞职的证明或原单位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出具的《辞职证明书》(国务院部委、直属机构的京外事业单位,可由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出具);
转业(复员)军人须提供军官转业证(复员证),或是原军队单位师以上干部部门出具的同意转业(复员)的证明,或是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的转业(复员)批函;
企业联合培养博士后须提交《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项目指导小组考核意见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
四、管理机构批复及出具的材料
1、全国博管办或有关省(市)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签批的同意做博士后的批文;
2、博士后研究人员户口调动的介绍信(出站后不能自主择业的申请人不适用);
五、几点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1、进站时未拿到博士学位证书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在其进站半年后交设站单位核查博士学位证书。如此时仍未获得博士学位证书,将由所在单位给予退站处理。
2、以单位外派培训身份出国学习的人员不属于留学人员,在国外学习期间转读学位,若未经派出单位同意,申请回国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按留学人员身份对待。
3、留学人员回国后,若已由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或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留学生处重新安排工作或已回单位报到的,不能以留学人员身份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六、进站后续工作
进站手续办完后,人事处博管办打电话通知博士后本人。签订博士后培养协议书,领取《博士后进站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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