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计划再次手术管理制度与流程
1.非计划再次手术是指在同一次住院期间因各种原因导致患者需进行计划外再次手术;原因分为(1)医源性因素:即手术或特殊诊治操作造成严重并发症必须施行再次手术;(2)非医源性因素:即由于患者病情发展或出现严重术后并发症而需要进行再次手术。
2.实施非计划再次手术时,科室必须及时填写《非计划再次手术报告表》并主动上报医务科,择期手术需在术前1天上报;急诊手术需在术前口头上报并在术后24小时内书面上报。上报内容详见《非计划再次手术报告表》。非工作时间包括节假日的急诊手术,须经科主任审核同意后由手术医师术前口头报告总值班,总值班接到报告后做好相应记录,由其组织协调手术事宜,必要时报告值班院领导。手术科室须将《非计划再次手术报告表》于24小时内,逢周末或节假日后的首个工作日报送医务科。手术室、医务科均需实行非计划再次手术的登记管理。
3.非计划再次手术术前必须有完善的术前讨论、手术方案、处理预案。手术科室应及时做好与患者及家属的沟通工作,避免出现因沟通不及时或不充分而出现的纠纷。
4.医务科在接到报告表后责成有关科室在5个工作日内对非计划再次手术进行讨论、分析,将讨论、分析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医务科,同时讨论意见记录在科室“质控本”中。
5. 非计划再次手术由医务科、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协作管理;医务科负责对全院非计划再次手术进行监测;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每3-6个月进行一次评价、总结,针对出现的医疗问题提出持续改进意见,以保证医疗安全,实现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6.医院将把对“非计划再次手术”的管理与控制作为对手术科室质量评价的重要指标,对“非计划再次手术”的评估也将作为手术医师资格评价、授权的重要依据。
7.非计划再次手术要求必须主动上报,并将《非计划再次手术报告表》及科室讨论分析意见上交医务科备案;不得瞒报和漏报,如发生瞒报和漏报,一经查实,将按医院有关规定对科主任和当事人进行处罚;如产生医疗纠纷由当事人负全责。
非计划再次手术报告表
非计划再次手术管理流程
第二篇:非计划再次手术管理制度及流程
××××医院
非计划再次手术管理制度
一、非计划再次手术是指在同一次住院期间,因各种原因导致患者需进行计划外再次手术,包括医源性因素,即手术或特殊诊治操作造成严重并发症必须再次施行手术;以及非医源性因素,即由于患者病情发展或出现严重术后并发症而需要再次进行手术。
二、非计划再次手术由科主任或科副主任组织全科讨论,必要时进行全院会诊,讨论的内容包括病情评估、手术风险评估、手术方案、术后处臵预案,记录内容暂放在疑难病例讨论本中。
三、实施非计划再次手术的科室必须主动书面(填写非计划再次手术上报表)上报医务部。择期手术术前24小时上报医务部,由科室主任或科副主任签字确认;急诊手术术前电话报告医务部或医院总值班,术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上报医务部。
四、实施非计划再次手术的科室应在严格执行《围手术期管理制度》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基础上,尽量做到非计划再次手术由上一级职称医师主刀,第一次主刀医师协助手术。
五、手术科室应及时做好患者及家属的沟通工作,避免因沟通不及时或不充分而出现的纠纷。
六、医务部对非计划再次手术通过《非计划再次手术上报表》进行监测,每季度进行质量点评,针对出现的问题发布医疗风险预警,提醒临床科室,保证医疗安全。
七、对因科室、病区工作人员过错和差错造成“非计划再次手术”的,责令科室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报告上交医务部。
八、对“非计划再次手术”未按规定上报的科室,扣除当月医疗质量分1分/例,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如欠费、补偿费等)由科室及当事医师承担。并在院内通报。
九、“非计划再次手术”指标将作为对手术医师资格评价、再授权的重要依据,对屡次发生医源性“非计划再次手术”者,将医师手术资质授权作降级处理。由科室手术资质评价小组讨论,讨论结果上报医务部,最后由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予降级处理。降级处理时限6个月至1年。
普洱市人民医院
非计划再次手术监测流程
1、非计划再次手术的科室必须主动书面(填写《非计
划再次手术上报表》)上报医务部。择期手术术前24小时上报医务部,由科室主任或科副主任签字确认;急诊手术术前电话报告医务部或医院总值班,术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上报医务部。
2、科室每季度开展一次“非计划再次手术”的讨论分
析,讨论分析结果上报医务部。
3、医务部保存《非计划再次手术上报表》和科室讨论分析结果。并组织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开展一次 “非计划再次手术”的讨论分析,查找原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提出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