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作 联 系 函
昆明嘉香食品有限公司:
贵公司于20xx年11月27日在我公司物业小西门绿化广场景观水池进行防水施工,事先未与我公司联系,也未取得我公司相关部门的施工许可。
经我公司相关人员现场确认,贵公司在对我公司物业小西门绿化广场景观水池进行防水施工过程中,随意拆除景观水池边上的景观假山,破坏了我公司的物业小西门绿化广场景观整体性和统一性。 现我公司特此函至贵公司,望贵公司在防水施工结束后对原有景观进行恢复并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以保证我广场景观的整体性和统一性。同时,希贵公司以后在进行涉及我公司物业的施工中,务必先我公司联系,在取得我公司许可后方可施工。
此 函
昆明昆城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第二篇:公司内部工作联系函
公司内部工作联系函
编号:02-001
注:1、工作内容详细陈述发文部门需解决的工作,可建议解决方法和需要解决的时间;
2、发文部门以及接收部门填写处理意见;
3、内容需要附图的可增加附件;
4、此函一式三份,接发部门各一份,另交一份到综合管理部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