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人民检察院
侦查计划
X检反贪侦计字[2009]第X号
一、案件线索来源及初查情况
1、张某涉嫌受贿一案系群众匿名举报。
2、经初查发现:张某担任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期间,在主审游氏兄弟与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债务纠纷一案过程中,为长城资产管理公司谋取利益,将原游氏兄弟房屋位于天门山中路101、102号房已向农行抵押的房产,执行给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并以明显低于市场价价格4万元向当事人长城资产管理公司购得其中一套面积为290平方米房102号房屋一套,其行为可能涉嫌构成受贿罪。
二、对案情的初步分析与判断
1、从犯罪主体分析,张某身为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其主体符合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2、从犯罪主观分析:张某身为案件主审法官,在明知原游氏兄弟位于天门山路101、102号房屋已用于向农行抵押贷款,却违反规定将该二套房屋判决给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为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谋取利益。
3、从犯罪客体分析,张某的行为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
4、从犯罪的客观方面分析,张某实施了为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谋取利益行为,并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4万元向长城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购买290平方米房屋一套。
综上所述,张某利用担任某案的主审法官的职务之便,违反规定将已抵押房产违法执行给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其谋取利益,同时张某并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4万元向长城资产管理公司购得面积为290平方米房屋一套,其行为触犯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涉嫌构成受贿罪。
三、侦查方向、范围及应查明的基本问题
1、侦查方向:查明张某涉嫌受贿犯罪行为的过程和结果。
2、侦查范围: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农行、游氏兄弟、张某、张某之女、冯某、冯某之女。
3、应查明的基本问题:
⑴、向中级法院调取张某官居任命书、任职时间、等进一步查明张某的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
⑵询问原产权登记所有人游氏兄弟查明天山中路101、102号房屋抵押及转让情况;
⑶到农行查询游氏兄弟用天山中路101、102号房抵押贷款情况; ⑷询问冯某其所知张某购房具体支付金额情况;
⑸询问冯某之女所购房屋时间及价格;
⑹询问张某之女其购房时间、金额,以查明101号房的购房过程及金额;
⑺、委托相关鉴定机构对天门山中路102号房屋价格进行鉴定,以与冯某之女所提供的房屋价格形成受贿金额证据链。
⑻、调取长城管理有限公司相关帐目以查明其与游氏兄弟之间的债务纠纷还款情况,及其对天门山中路101号房屋出售情况;
⑼、调取中级人民法院对长城管理有限公司和游氏兄弟之间债务纠纷的民事判决书及执行情况;
四、侦查方法、步骤、及突破口的选择
1、侦查方法:因张某的职务是法官,其社会阅历和工作经验证明其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为防止窜供或提供虚假证据,应采取以快制胜,速战速决方法,到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迅速调取其位于天门山中路101、102号房屋的取得和出售情况相关帐目。
2、侦查步骤:第一步,先获取外围证据(即对天山中路房屋转让、出售过程的相关书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等)。第二步,讯问犯罪嫌疑人张某,以查明其犯罪事实。
3、突破口的选择:应以审查、核对天门公司相关帐目为突破口,查明天门公司对天门山中路101、102号房屋的来源及出售情况。
五、侦查开始时间及预计完成任务期限
侦查方案经检察长批准立刻展开侦查,力争一个月内天侦查终结。
六、侦查力量的配备、分工及组织领导
由主管检察长和反贪局局长对侦查工作进行全程领导,负责与相关单位和部门协调。侦查员甲某、乙某为案件承办人员,其中甲某具体负责对每天的侦查提出安排建议,确定讯(询)问对象及时间,收集相关证据,保管查证资料;乙某具体负责收集有关书证及鉴定工作;
内勤何某负责提供各类法律文书及后勤保障工作。如遇重要情况需要调整侦查计划的,经请示主管检察长和反贪局局长同意后改变计划。
七、侦查过程中的安全防范预案
1、案件安全工作由案件承办人甲某和乙某负责:干警李某、洪某具体负责在讯问过程中看管犯罪嫌疑人,法警大队干警汪某、吴某具体配合办案的每一个环节,以防止办案过程中涉案人员自杀、自残、脱逃等责任事故发生。
2、保证询问时检察人员不少于二人。保证询(讯)问在检察院一楼以下询(讯)问室进行。对涉案当事人询问结束后,案件主办人请示处(科)长决定,立即责令其离开,如果有必要,应通知单位或家属领回,或派人将其送回。对被查对象的询(讯)问结束后,符合拘留、逮捕条件并有拘留、逮捕必要的,应当依法及时办理拘留、逮捕手续,并立即通知公安机关执行;对于不采取拘留、逮捕强制措施的,应当通知其家属或单位领回,或派人将其送回。
3、了解掌握被询(讯)问人健康状况和精神状况,对患有严重疾病的,应准备必要的救治药品,制定相应的救治预案或请医护人员到场监护,出现安全事故必须妥善处理,及时报告。
4、侦查中配备好办案车辆,24小时开通通讯工具,在出现特殊情况时,能及时汇报,上下连通,迅速出动。
5、办案过程中请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反贪办案执法进行监督。
八、侦查中的纪律及保密措施
1、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开
展侦查工作,每天将案件具体侦查情况向主管检察长和局长汇报,并确定次日的侦查计划。
2、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防泄露案情,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将保密工作贯穿于办案的全过程,严格禁止将案情、证据、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情况向与无关人员泄露。
以上计划当否,请批示。
承办人:XXX XXX 二00九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