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沪昆客专贵州段工程指挥部第一项目部
管理制度、管理办法
项 目: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报告
编 制:
复 核:
审 批:
日 期: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沪昆客专贵州段工程指挥部第一项目部 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1、 目的
消除导致产品或体系运行不合格的实际或潜在的原因,防止质量事故的重复发生或可能发生。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为消除实际和潜在质量事故的产品控制措施。
3、 职责
3.1质检部负责向有关部门提出质量事故报告,并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同时提出消除产生质量事故的实际或潜在原因的处理措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3.2技术部在收到质量事故报告后,协助质检部共同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并对质检部提出的消除导致质量事故的实际或潜在原因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要求进行审核。
3.3相关部门负责纠正和预防质量事故措施的处理,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实施工作。
3.4管理者代表(总工程师)或最高管理者(总经理)批准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在实施过程中进行必要的协调和督促。
4、 工作流程
4.1质量事故报告的提出
4.1.1在生产过程中,质检部对发现的质量事故,应立即向有关部门填发《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情况及验证表》,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要求,限期完成实施工作。
- 1 -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沪昆客专贵州段工程指挥部第一项目部 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4.1.2质检部对惯性质量问题、重大质量问题、用户投诉的质量问题,立即向有关部门填发《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情况及验证表》,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要求,限期完成实施工作。
4.2质量事故的调查
由主要责任部门牵头分析,其它相关部门配合。牵头部门分析不了的及时报告工程管理部,由工程管理部报告管理者代表或最高管理者组织分析。原因分析可与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结合在一起进行。
4.3质量事故的处理
由质检部针对质量事故发生的实际或潜在原因,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建议。
4.4质量事故处理措施批准
技术部对主要责任部门提出的建议进行审核,对可行性不高的建议返回主要责任部门重提,审核后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由管理者代表或最高管理者批准,下达主要责任部门实施。
4.5质量事故的实施
由主要责任部门按期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过程中发现问题,责任单位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经管理者代表或最高管理者批准,可对纠正和预防措施及其完成时间进行调整。
4.6质量事故处理实施情况的跟踪
技术部或质检部对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发现问题立即向管理者代表或最高管理者报告,及时进行协调。
4.7纠正和预防措施完成情况的验证
- 2 -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沪昆客专贵州段工程指挥部第一项目部 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4.7.1技术部或质检部在纠正和预防措施完成后或应该完成的截止日期,对其实施情况进行验证。
4.7.2验证的主要内容有:
a)纠正和预防措施是否按期完成;
b)各项纠正和预防措施是否都已完成;
c)实施效果如何;
d)实施情况是否有记录并妥善保存;
e)如果引起质量体系文件的修改,是否按程序进行了。
4.7.3对没有达到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要求的,由验证部门限期主要责任部门继续实施。对实施结果完全达到要求的,由验证人员将验证情况填入《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情况及验证表》并签字确认存档。
4.8技术部或质检部负责将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情况提交管理评审。
5、 执行本程序时所产生的记录,由质检部保存。
编制: 复核: 日期:
- 3 -
第二篇:职业危害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职业危害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为了及时有效地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减轻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的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1、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立即向所在地县级有关部门报告。
2、必须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
3、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
4、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根据情况立即采取以下紧急措施:
(一)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二)疏通应急撤离通道,撤离作业人员,组织泄险;
(三)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
(四)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五)按照规定进行事故报告;
(六)配合相关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照相关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事故发生情况、有关材料和样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