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承包合同
甲方地址:兴义市机场大道桂香园小区33栋501
姓名: 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地址:
姓名: 身份证号: 电话:
一、甲方提供一辆具备经营资格、营运证照齐全、设备完好的城市出租汽车给乙方承包从事客运经营,乙方在经营服务中须保证安全行驶、文明服务、遵章守法。
二、承包合同期限为 年至本车报废期限为止。
三、乙方一次性交经营资产押金(含信誉安全保证金)人民币 ;待合同期终止后甲方归还乙方。
四、承包金为 元/日,每日交车时间为 至次日 。
五、如乙方中途解除合同,甲方将扣除乙方 车辆相关费用。
六、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要做到有关城市营运管理中的有关规定,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得将本出租车从事违法乱纪之事,如乙方未按城市营运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违规、违法、他人损害等)由乙方全部负责。
七、在承包期间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办理出险、索赔,其保险赔付不足的部分外,其剩余经济索赔由乙方自行负责并且要修复车辆。如乙方在本合同期内乙方有违章事项,乙方自行负责。
八、营运期间如被乘客投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如给甲方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九、本合同期间,如有国家实行燃油补贴,车辆广告费等,甲方安全占有。
十、如在合同期间,甲方有特殊情况下,提前换车或出卖,本合同就提前终止,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生效。
十二、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附身份证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同时报管理部门备案一份。
十三、按每公里 元支付给甲方油费,如气价、油价有大变动,另行协商。
十四、乙方在营运时,需时时注意观察车子的水温、机油及各种不正常时的声响等,如出现有不正常情况时需及时处理,如因驾驶员不小心造成车辆损坏的由该驾驶员自行修复,并承担台班费用。
十五、本车车号为贵 。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出租汽车承包合同
出租汽车承包合同
为促进出租汽车出租行业的健康发展,规范出租汽车承包签约,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本着公平,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同双方
甲方(出租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邮编:
乙方:(承租方)
承租人姓名: 身份证号: 驾驶证号码: 手机号码: 常住地址: 住宅电话: 户口所在地: 现住址:
乙方:(承租方)
承租人姓名: 身份证号: 驾驶证号码: 手机号码: 常住地址: 住宅电话: 户口所在地: 现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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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承包车辆
车牌号码: 颜色: 发动机号码: 车型: 车架号码: 产地: 道路运输证编号:
第三条 车辆承包期限
本协议期限(即车辆承包期限)为 年,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出租汽车经营权及车辆产权
1、出租汽车经营权、管理权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利用出租汽车经营权获取不正当利益,不得私下转让、倒买出租汽车经营权。
2、车辆的产权、经营使用权属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将车辆产权和出租汽车经营使用权出让、抵押、担保、私下转包。
第五条 承包方式
1.乙方在签订协议时,自愿向甲方一次性缴付车辆资产保证金、承包协议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40000元)。
2、承包协议期满时,车辆经甲方指定的有资质的修理单位检验合格,乙方将车辆连同附表所列全部随车工具和牌证交甲方验收后,在乙方未欠甲方任何债务的情况下,甲方暂留乙方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元)用于清理该车未处理的交通违章,时间以3个月为期限,如乙方自行处理完毕,经甲方查实后,此款项不计息立即退还,剩余的人民币叁万肆仟元整(34000元)于7个工作日后无息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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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第二天起,乙方每日向甲方缴纳承包金人民币170元。乙方每月缴纳承包金两次,交款时间为每月1日缴纳1—15日的承包金、15日缴纳16日至本月底的承包金。
4、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和各级政府部门调整税费、出租汽车市场发生较大变化、或甲方按有关规定在车上增加其它机件设备和设施,甲方有权合理调整乙方缴纳的日承包金数额。
5、在合同期内,无论任何原因造成车辆报废,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和车辆牌证及营运牌证,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正式报废手续后,乙方方可停止向甲方缴纳日承包金,在乙方向甲方赔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后,双方终止协议。
6、合同期内,如遇上级部门及甲方紧急和重要任务需要用车时,乙方必须服从调派(车费按市场水平由甲方记费,可抵顶承包金)。
第六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向乙方及时贯彻和传达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通知、要求、规定等,并按规章制度进行教育和管理,使乙方按规定正常营运,守法经营。
2、车辆正式运营时,甲方应将经技术检测、服务设施符合标准,随车工具齐全和各项有效证件均办妥的车辆交付乙方使用,并负责组织乙方的岗前培训,协助乙方办理驾车所需的上岗手续。
3、甲方负责组织对乙方各种业务学习培训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等教育。每月组织乙方及其驾驶员安全学习教育不少于2次,每年组织一次服务质量业务培训。
4、有偿为乙方提供停车场、行车路单、票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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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规范、服务规范、安全工作实行全面的管理,对乙方在安全行车、优质服务、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年终予以表彰或物质奖励;甲方有权对乙方有损甲方形象、行业形象、违章经营、违反甲方管理制度等行为给予批评教育、停业学习和经济处罚。
第七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在合同期内,必须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及上级有关部门的各种规定,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管理。
2、本合同一经签订生效后,乙方有按章承包营运,收取合理报酬的权力。本协议期满后,甲方车辆仍具有营运资格,乙方如无违规、违约行为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包续签权。
3、承担车辆除合同规定由甲方承担的税费以外的费用,如:燃料费、过桥过路费、停车费等及乙方个人工资、从业资格证和驾驶证年审、换发费用等。
4、乙方同为责任主体,共同承担安全经营风险和有关法律责任,如其中1人发生违约,都视同乙方违约。
第八条 营运管理规定
1、乙方必须自觉遵守出租车服务规范、依法经营、车容整洁、确保行车安全、做好优质服务工作。
2、乙方必须参加上级有关部门及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优质服务及各种类型的劳动竞赛活动。
3、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统计报表的内容如实填写,按时上报,不得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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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乙方必须按规定收费,并为乘客提供优质服务。若发生被投诉或媒体曝光事件,一经查实,除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外,视情节轻重,还应交甲方100元至3000元违约金。
5、合同期内,车辆必须由乙方驾驶营运,不能交予乙方以外人员驾驶,违约者第一次交违约金1000元(如造成损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第二次则收回承包车辆,解除合同,所交资产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已交的承包金不退还。
6、乙方无权对里程表及计价器私自拆装,如发现铅封人为破坏,视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一次性向乙方收取2000元经济损失费,第二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承包车辆,所交的交资产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承包金不予退还。
7、乙方将甲方车辆出让、抵押、担保的一律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资产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退还,同时由乙方赔偿给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如触犯刑律,甲方将依法提交公安和司法机关解决。
8、乙方如发生交通事故,在事故处理完毕之前,不得提出终止合同。
9、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车辆的一切构造设备及甲方企业标识擅自进行改装,否则甲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责令乙方恢复构造设备及标识原状。
第九条 安全管理规定
1、乙方必须按时参加甲方及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会议、业务技能培训和其他会议,第一、二次无故不到者,分别交缺席金30元,并到公司进行补课。三次无故不到者,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交资产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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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执行各项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积极参与甲方组织的安全竞赛活动。
3、乙方如发生交通或意外事故,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送往就近医院治疗,并报告甲方、公安交警部门和投保单位,不得隐瞒,一切善后工作(如对伤者的治疗及慰问、事故处理、损坏器物的修理赔偿等)应由乙方和甲方主管人员共同全过程办理。事故直接和间接损失在保险公司赔偿前由乙方垫支,如甲方对此事故承担了连带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有责事故造成的车辆停运修理期间,10天内乙方负责向甲方缴纳承包金,超过10天以上的部分,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承包金的50%。
4、乙方跑长途必须报告公司进行登记、检车,接受安全教育并经公司同意后方准出发,长途营运要保持通讯畅通,到达目的地和返回市后及时向公司汇报。遇暴雨、大雾、冰雪等恶劣天气,严禁长途包车及到山区进行营运。
5、凡长途包车营运未经甲方同意或不向公司报告的,经查实处以500元的经济处罚,发生交通事故的,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收回承包车辆,终止承包合同,乙方所交的资产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6、车辆日行驶里程400公里(高速6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
7、乙方因车辆保管不善致使车辆被盗、被窃,除保险公司赔偿外,不足部分由乙方向甲方赔偿。处理完结后,承包合同解除。
第十条 车辆保养、维修管理规定
1、为确保车况良好,甲方对车辆实行强制维护保养,乙方必须按甲方的保修计划到甲方指定修理厂进行维护保养,并提供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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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厂有效的保养凭证以备甲方检查。如乙方不按照甲方规定进行维护保养和提供有效凭证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经济处罚200元/次。
2、车辆的维护保养费用、正常配件(不含灯泡、雨刮片、保险等易损件)损耗费用及修理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乙方因操作不当或人为造成车辆的早期损坏,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必须在车辆运行达到保养里程时,主动向甲方报告,如逾期不报,保养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事故车辆乙方必须到甲方指定修理厂进行维修,并有甲方相关的管理人员在场签字确认,事故损失费用在300以下的全部由乙方承担,事故损失费用超过300元以上,除自行承担的300元外,超出部分的责任事故乙方承担费用的20%。
5、乙方违章被交警部门扣证扣车以及办班学习的天数一律不减免承包金。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单方终止合同收回车辆,除应将资产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全部退还乙方外,同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肆万元。
2、在乙方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甲方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甲方应承担的义务,乙方有权要求单方终止合同,收回资产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向甲方索赔损失费肆万元。
3、在合同期内,乙方不按时交纳承包金等各种费用,从规定缴费日期当天算起,甲方有权每日向乙方收取滞纳金:10元/天,逾期15日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收回车辆,乙方已交的承包金及资产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若乙方违约时,应遵照协议有关承担经济责任的条款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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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如乙方拒不执行,甲方有权从资产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中抵扣,并要求乙方在15日内补足原资产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否则视乙方违约,赔偿甲方壹万元,同时终止合同。
5、合同期内,乙方如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十五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后,乙方并负违约责任赔偿甲方壹万元的损失费。
6、乙方因违约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给企业带来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所交资产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7、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条款,服从甲方管理,不得参加非法集会、聚众闹事、游行示威、静坐、罢运等危害政府及有损甲方形象的活动,乙方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承包合同,收回车辆。乙方所交资产保证金及承包金不予退还。
8、乙方必须遵纪守法,不允许发生有损国家、党和政府的行为,不允许发生有损企业声誉、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承包合同,收回车辆。乙方所交资产保证金及承包金不予退还。
9、合同期内,乙方如受到司法机关拘审,在审查期间,车辆的承包金照常缴纳。如受到劳教或判刑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车辆,并赔偿甲方损失费壹万元。
第十二条、本合同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对本合同作补充或修改,并订出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的办法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采取下列方式解决:(1)申请仲裁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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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车辆承包合同自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本协议附件:随车工具及证件附表
甲方:(盖章) 乙方姓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手印)(手印)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