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夜班承包合同
甲方(车主):
乙方(承包人):
甲方于年月 包车时间为 年 月 日起至甲方包车期满止,包车费用为每晚 元整(¥ ),每天早上交给甲方。
一、乙方向甲方交风险抵押金 ),并向甲方提交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等合法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并上交所在出租车公司存档,因证件问题造成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开车期间造成的一切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独自承担(包括对方还有本车),与甲方无关。如因事故造成白班不能营运,乙方每天付甲方 元损失费,到正常营运为止。
三、乙方一切交通违章由乙方自己负责,包括(闯红灯、逆向行驶、走单行道、违章停车等)一切罚款,如扣车每天付给甲方 元损失费,甲方负责因本车证件不全的违章。
四、乙方包车期间不得驾驶本车做一切违法活动,车辆不允许转借及故意损坏车辆,擅自将车交他人驾驶而有损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五、包车期间甲方承担车辆的保险费、各类规费、车辆的正常损
耗修理费,人为损坏机动车及在经营期间车辆晚间使用的大灯灯泡损坏由全部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包车期间一切人身安全、车辆丢失由乙方全部负责。乙方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款除保险公司赔付外的部分按相关法律规定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七、乙方应严格遵守行业主管部门和出租车公司(车队)的各项管理制度,持有效证件上岗,恪守职业道德,维护行业效益,安全行车。
八、未遵守行业规定被乘客投诉(如乱涨价、拒载、服务质量等)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乙方保证车内、车外卫生干净。
九、三个月内如连续发生两次轻微交通事故或有五次交通违章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无需支付违约金。
十、乙方受聘期间如违反以上约定之内容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如保证金不足以支付扣费用,由乙方及时补齐。待双方解除合同后,确认无任何责任纠纷的前提下, 日后退回保证金。
十一、未尽事宜需双方共同协商决定,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出租车承包合同空白
出租车承包合同
甲方: 电话: 身份证号:
乙方: 电话: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黑 号出租车承包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黑 号出租车租赁给乙方,从事出租车营运,租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租赁期内乙方享有经营权、收益权、管理权、乙方每月 号付给甲方承租费人民币 元整(¥ 00.00元整)必须一次性付给。
二、乙方在承租期间因交通违章、刑事案件、各种违法、罚款、交通事故等,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造成车辆不能营运,由乙方负责承担。
三、在承包期间,乙方负责该车的修理费、维护费、保养费等。
四、乙方须交 元整(¥ 00.00元整)风险抵押金。
五、合同期满后,乙方须将性能完好的车辆交付给甲方(证件齐全)。如发生车辆损坏,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风险抵押金。
六、国家发的燃油补贴归甲方所有。
七、甲方从合同生效起三个月以后有权随时解除承包协议合同,从承包之日起三个月以内甲方不得以其它理由卖车或转包他人。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甲方对该车的转卖。特此声明。
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