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区养老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时间:2024.4.20

我国社区养老的可行性分析

1.社区养老的内涵社区养老至今并未形成一个普遍认可并广泛使用的定义。我国学者对社区养老的内涵界定有很多,不可避免存在一些分歧。例如,有些学者强调在社区建立养老机构,有些学者则没有明确提出在社区建立养老机构;关于社区养老服务的对象,有部分学者认为有需要的老人都可以得到养老服务,也有部分学者认为限于自理存在困难的老人;关于社区养老服务的收费,有学者坚持无偿性,也有学者认同有偿性??但是,总的来说,对社区养老的内涵还是达成了一个共识,即在社区养老方式下,老人不需要脱离社区这个熟悉的环境,同时可以得到社区提供的养老服务。

2.社区养老的背景

根据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20xx年10月31日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比例达到10.2%,标志着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我国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加上“未富先老”,使得现有的两种主要养老方式——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受到了诸多挑战。

家庭养老功能弱化。一是子女减少。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独生子女越来越多。按照我国人口年龄结构推算,“今后30年老年人抚养比将继续快速升高,到20xx年将会接近40%”。这一状况将给子女赡养老人带来沉重的精神和经济压力。二是空巢家庭增多,不利于老人得到子女的照顾。“20xx年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追踪调查结果显示,城市老年空巢家庭户已达48.6%,比20xx年上升了24%;农村老年空巢家庭户占37.2%,比20xx年增加了11%。”三是“轻老”现象。有些人把有限的精力和财力向幼儿倾斜,相对忽略了对老人的照顾。机构养老能力不足。

机构养老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子女照顾老人的压力,但是就目前而言,我国机构养老能力不足。一方面,在我国当前经济条件下,机构养老床位数难以满足需求。按调查测算,对机构养老床位的潜在需求量从20xx年的1821万张上升到20xx年的2261万张,而我国养老机构拥有的床位数仅为149万张,尚不及需求的1/12。另一方面,传统观念使子女和老人存在较多顾虑,觉得去机构养老有损面子。子女认为送老人去机构是不孝顺的行为,大多数老人也希望在家养老。此外,机构养老自身也存在很多不足:收费较高;服务的专业化水平不高等等。

3.社区养老的可行性分析

社区养老结合了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优势,在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方面有着重要作用,是一种比较值得提倡的养老方式。我国“未富先老”,而且人口老龄化发展势头迅猛,因此现有主要养老方式所面临的挑战也会越来越严重。在这样的背景下,有必要合理推广社区养老,更好满足老人的养老需求。目前,社区养老在我国已初步具备了一定的可行性。

首先,社区养老符合我国的传统家庭观念,得到我国传统文化的大力支持。在我国注重亲情和孝道的文化氛围下,家庭意义重大,是其他任何组织不可替代的。家庭是老人生活的主要场所,更是老人情感的主要寄托。所以,我国多数老人都希望能够留在家中颐养天年。对于老人来说,在和谐美满的家中养老,本身就是一种巨大的精神慰藉;留在家中,还能够更好维持老人的人际网络,便于他们得到各种支持。社区养老既能让老人享受到养老服务,又能让老人留在熟悉的家庭和社区环境中,获得心理满足。

其次,社区养老在我国已具有一定的物质载体,便于社区养老的开展。近年来,我国颁

布了《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使得社区的养老设施不断得到改善。“20xx年起开始在中国连续三年实施的社区老年福利服务设施的星光计划总投资134亿元,建成星光老年之家3.2万个,涵盖老年人入户服务、紧急救助、日间照料、保健康复和文体娱乐等多种功能。”“20xx年,全国平均每个街道有1.32亿元,建成星光老年之家3.2万个,涵盖老年人入户服务、紧急救助、日间照料、保健康复和文体娱乐等多种功能。”“20xx年,全国平均每个街道有1.32个城市老年福利机构,每9.8个社区居委会有1个城市老年福利机构。”随着我国社区养老设施的不断完善,开展社区养老更为可行和便利。

第三,社区养老的资金来源逐渐得到拓宽,资金保障逐渐得到完善。我国的社区养老是依靠政府财政发展起来的。近年来,政府积极拓宽资金来源:福利彩票收入成为有力的资金补充。20xx年5月,民政部出台《“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实施方案》,明确规定民政部及省级民政部门掌握的福利金的绝大部分即80%要集中使用于“星光计划”;社区企业税后利润也是重要的资金来源。根据民政部20xx年发布的《全国社区服务示范城区标准》,对示范城区要求,居委会所办经济年产值的2%以上要用于发展社区服务业,同时,区、街道、居委会所属社区服务单位年产值的6%以上要投入自身社区服务业和再发展。[5]此外,还有社会慈善捐赠等。

第四,应对老年人的大病、慢性病实行高额补贴,对临终老人提供人道主义关怀。20xx年11月,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网公布,自20xx年起,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封顶线统一提高至6万元;20xx年将全面推行新农合普通门诊统筹补偿;再过不久,即使在省内异地看病,参合农民有望在出院日就能在医院报销住院费。这项举措的出台,意味着湖南省将进一步提高全省参合农民的受益水平。

第五,政府应建立与价格水平相符合的生活补贴机制,实实在在提高广大农村老人的生活水平。

4.小结

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需要政府、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它涉及的是一个庞大的弱势群体和脆弱性群

体。他们生活环境恶劣,且自身表达权利能力有限,因此,更加期待其他群体的帮助和扶持。不仅要求政府在政策方面予以倾斜,资金方面逐步加大;还要求政府加快出台专门针对解决农村养老现存问题的法律法规,从法律的角度维护农民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公民的权利,享受有保障的老年生活。社会各界应加大孝敬老人传统美德的宣传力度,让老年人的问题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同时加快发展老年人服务行业。


第二篇:对我国社区养老的可行性分


对我国社区养老的可行性分

20世纪70年代以来,人口老龄化逐渐成为全球范围的普遍趋势。我国人口老龄化具有不同于发达国家的特点,老年人口数量大,老龄化速度快。本文从分析现行养老服务模式存在的局限性入手,分析了社区养老的必要性、可行性和优越性,指出社区养老是我国养老保障的新选择,并阐述了社区养老模式的初步构建框架。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社区养老;养老模式

一、导论

人口老龄化是当今人类社会所面临的一项重大机遇和挑战。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也是全世界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全世界老年人口的1/5,占亚洲老年人口的1/2。20xx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8811 万人,占总人口的696%,这就标志着我国基本进入老年型国家的行列。伴随人口老龄化程度日趋加剧,传统的养老体制和养老模式中的矛盾也日益突出,若不予以重视并妥善解决,就可能给社会进步、经济发展造成障碍。因此,如何养老成为我国老龄化社会不可回避的,且必须慎重面对的课题。

二、我国当前的养老模式及其不足

1.家庭养老保障功能弱化

家庭养老是指以家庭为单位,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由家庭或家族成员对上一辈老年人提供衣、食、住、行等一系列生活安排的养老方式,主要是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籍三个方面。家庭养老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然而这一模式也面临着解体的危险。

近年来,我国的家庭规模、结构和功能都发生了变化。家庭规模趋向于小型化、核心化的“丁克家庭”也越来越多。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实施计划生育政策以来,我国人口出生率大幅度下降,家庭规模日益缩小,家庭结构正趋向核心化和小型化,这已成不争的事实。根据历次人口普查显示,20xx年我国的家庭规模为344人,比19xx年减少了052人,比19xx年减少了097人,“四二一”,“四二二”家庭将逐渐成为主流,家庭养老功能不断受到冲击和削弱。

家庭是老年人生活的大本营、终身的依靠和归宿,但是今天老年人在家庭中受到冷遇、歧视、虐待、甚至被遗弃的现象屡见不鲜。老年人的家庭地位低,生活质量下降。加之这几年,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使一些人拜金主义严重,亲情淡漠。子女只顾自身的享乐,把老年人置之脑后,不闻不问。有些家庭中成年子女还长期依赖父母,靠“剥削”父母来挥霍浪费的“啃老”现象也很严重,这些家庭伦理道德问题的出现,也影响了家庭养老的本质问题。

2.机构养老存在缺陷

与家庭养老相比,入住养老院、敬老院被视为一种现代养老模式。老年人入住养老院,集中供养、集中居住、日常生活有人料理,养老机构提供多方面的养老服务,然而这是一种高成本的养老模式。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就需要政府、社会提供养老设施,就需要有养老机构接纳老年人。为数亿老年人提供养老场所并入住养老,不可能成为普遍的模式。

一些子女把老年人送进养老院后就很少关心和探视他们,虽然老年人生活在养老院,虽然有其他老年人相伴,但是由于思想交流仅限于老年人之间,使老年人更容易产生伤感、恐惧的心理,使得老年人们倍感孤独。老年人们需要亲情交流、更需要精神慰藉,这些都是养老机构无法提供的。

随着经济体制的变革,养老机构面临的养老压力越来越大,大部分养老院是在比较早的时期建立起来的,其服务设施和服务水平很难适应现代化的需求,养老院的设备条件普遍较差,设施简陋,缺乏无障碍设施,服务人员专业化水平不高,老年工作专业人员极其缺乏,管理模式滞后,无法与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接轨。

三、社区养老

1.社区养老的含义

我国大陆对社区养老方式的关注大概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虽然“社区养老”还没形成一个为人们普遍认可并广泛使用的定义,但对其内涵的界定并无太大的出入。

金德田在“加快实现养老社会化的步伐”一文中探讨了国家、社区、家庭、个人“四结合”的老年人供养体系。他认为由社区为老年人提供的服务应当是一种带有保障性质的基层福利事业,是最大限度实现老年社会福利的唯一出路。

王海燕提到社区养老服务可以具体到为老年人提供物质、设施、衣食住行上的方便以及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心理保健、文化教育、体育娱乐、法律咨询等方面的服务,实现老年人的自养与自助。

梁新颖把社区养老定义为,由社区成立养老服务机构,为那些生活不能自理、或不能完全自理的老年人提供有偿又有效的生活服务。这种社区养老服务,可以说,既是家庭养老的一种变形,也是社会养老的一种变通,它能够弥补家庭养老之不足,并充分发挥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二者的长处。

史柏年认为它是介于老年人家庭照顾和老年人社会机构照顾之间的一种运用社区资源开展的老年人照顾方式。社区养老模式即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以及其他机构在老年人所属的社区建立养老中心,采取非营利组织的运作方式,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家政服务和医疗卫生服务。

对社区养老的定义还有很多,不过可以发现他们都达成了一个共识,即社区养老不是家庭养老,而是社区中的在家养老模式。社区养老不是机构养老,而是将社会机构养老中的服务引入社区,实行社区的在家养老。它吸收了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方式的优点和可操作性,是针对中国社会转型期老龄化问题所提出的一种新型养老模式。

2.社区养老的必要性

首先,从家庭方面讲,传统的大家庭不仅给予老年人生活上的照料,主要的是给予精神上的慰籍,老年人在家庭中享受儿孙满堂的天伦之乐。然而,我国生育率的下降,缩小了家庭的规模,其直接后果就是空巢家庭的增加,使得家庭照顾老年父母更加困难。

其次,随着我国老年人的余寿期延长,社会增加了支付退休金的年限,使社会保障财力

的压力加大,在人口老龄化程度高的地区,病、残老年人的比例较高,由此增加了医疗保障的投入。很多老年人的养老观念也在转变,越来越多的老年人愿意走进易于交流沟通的老年群体,把养老期望于社区和养老机构。然而,资金是解决养老的一个重要问题,没有充足的资金,就难以解决老年人的退休金、医疗费和养老设施等问题。

再次,从老年人的居住状况看,随着改革的不断发展,老年夫妇户与独居户的比例相当高,尤其是老年人的单身户,随着年龄的增长,独居户明显增加,丧偶单身老年人独居所得照料减少,质量减退,使其情感慰籍丧失有效来源,而老年夫妇基本是配偶间的相互照料养老。国外的实践也证明,绝大多数老年人都愿意在家里养老,因为他们熟悉并习惯于那里的一切。

3.社区养老的可行性

19xx年召开的联合国第47次大会上提出“把社区作为改善养老环境的目标,要求支持以社区为单位,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照顾,并组织由老年人参加的活动。”我国在法律上也肯定了社区服务在养老保障中的重要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发展社区服务,逐步建立适应老年人需要的生活服务,文化体育活动,疾病护理与康复等服务设施和网点。”

目前,我国的行政体制已形成了一套社区管理的组织基础,各区的街道办事处、地区居委会在管理、服务方面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备的系统、规范的管理方法,如每一家庭户都与明确固定的居委会相关联,在这种条件下,社区养老服务将会很快进入每个老年家庭户中。

社区是具有守望互助、富有人情味的社会共同体,它所特有的感情交流功能、组织服务功能,可保持家庭养老的传统和优点,使老年人所需要的服务都能够在他们所熟悉的环境中获得,满足了老年人的亲缘、地缘心态,社区环境熟悉、街坊邻里都彼此熟悉,无论是从面子上还是心理上,都让老年人比较容易接受,这是其他养老机构所无法替代的。

4.社区养老的优越性

开展社区养老,在社区中开设老年人照顾、老年人日托和老年人活动中心,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社区资源,挖掘社区发展潜力,另一方面也可以提供就业岗位,使下岗待业者能够找到服务的机会。同时,庞大的老年群体也是拥有巨大潜力的、可依靠的力量。对于建立老年人之间的互助网络,有效发挥老年人的余热,也能够起到积极的作用。

我国从20世纪年代80中后期起倡导社区建设和服务,近二十年来,政府一直致力于加强社区建设,发展社区服务。虽然很多的内容和项目在政策和资金上都到位了,但是由于缺乏实用性,就造成了资源的闲置。加强社区老年人照顾,有针对性地开展老年人服务项目,真正使社区资源和设施得到充分利用,在满足老年人需求的同时,也能够影响社区居民,调动居民的积极性,这将有助于社区的进一步建设和发展。

养老机构的收费一般较高,以北京市为例,对生活能完全自理的老年人,城区和乡镇养老机构每月人均入住费分别为817元和600元,而对完全不能自理的老年人,乡镇的收费标准为950元左右,城区则高达1200元,而老年人中绝大多数为中低收入者。据调查,大多数老年人每月能承担的养老费用在300元到500元之间。与机构养老相比,社区养老的服务收费标准要低得多。因此,社区养老的收费标准更适合于普通老年人的经济承受能力,从而

可以使更多的低收入老年人也能享受到养老服务。

5.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框架的初步构想

社区养老必须在国家和社会之间建立起互助合作的良性互动关系,以实现对社会公共事务的有效管理,保证公共利益的最大化。笔者认为社区养老应坚持政府、家庭、企业、社区和志愿者等多方共同参与的原则。

首先,政府对推动社区养老体系的构建负有重要的责任。政府应加强领导,在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业的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立法、政策支持、资金支持和监管等方面。 其次,企业要积极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为职工按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基金,以便能为职工晚年生活提供资金支持和保障。

第三,社区是老年人生活的主要场所,社区居委会是直接与老年人接触的自治性组织,社区及居委会要本着为老年人服务的宗旨,管理好社区养老保障基金,确保将基金都用到老年人的身上。

第四,家庭是个人获得生活照顾的重要场所,家庭承担着照顾家庭成员的主要责任。在推行社区养老的过程中,要加强家庭的功能,使家庭成为社区养老的重要支持力量。

第五,志愿者队伍也是重要的力量。将社区内身体好、有奉献精神、热心助人的社区成员组织起来,开展以照顾身体有病、生活有困难的老年人为内容的公益性志愿者服务活动。政府应该通过各种渠道鼓励志愿者服务,从而在全社会形成一个包含各年龄层的“志愿大军”,形成预备役的服务队伍,这将有助于缓解社区养老服务人员短缺的问题。

第六,老年人也可以自主发展居民间的互助服务。建立老年人之间的互助网络,实现老年人自身的互助,有效发挥老年人余热,做到老年人自身既是养老服务的需求者,又是养老服务潜在的提供者。

第七,社区养老要重视非营利部门的作用,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以及其他社会团体合作,共同满足老年人对养老的需求。社区养老应该加强非营利部门的作用,同时也能够促进非营利组织的发展。

6.资金来源

我国的社区养老服务是依靠政府资助发展起来的,多是由政府投资。但是,这种靠政府投资的单一模式,无法满足社区养老服务日益扩大的需要。有鉴于此,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资金筹集。

首先,财政性拨款与财政性补助是我国社区养老的主要资金来源,目前,大部分地区的社区服务设施及服务组织都是政府出资建立的,根据国务院有关精神的规定,今后社会福利支出不应低于财政支出的10—20%。应在现有投入基数上适当增加一定比例,以不低于国民收入增长的比率,做到逐年有所增长,并将试行中的为困难老年人购买服务的措施,发展成一种制度性安排,并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之中。

其次,福利彩票公益金将是我国社区养老发展过程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资金来源。福利彩

票所筹集的福利金主要用于“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社会福利事业。20xx年5月,民政部制定并出台了《“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实施方案》开始实施“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自实施“星光计划”以来,政府共投入福利彩票公益金147亿元用于资助城市社区的老年人福利服务设施、活动场所及敬老院的建设。

第三,社区企业税后利润。社区企业主要是指社区所办经济实体、社会福利企业、民政经济实体、经营性服务设施等。根据民政部20xx年发布的《全国社区服务示范城区标准》,对示范城区要求,居委会所办经济年产值的2%以上要用于发展社区服务业,同时,区、街道、居委会所属社区服务单位年产值的6%以上要投入自身社区服务业和再发展。

第四,慈善捐赠也是社区养老服务一项重要的资金来源。20xx年3月,民政部出台了关于慈善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政策规定,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向慈善机构、基金会等非营利机构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对境外捐赠人无偿向受赠人捐赠的直接用于扶贫、慈善事业的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这一政策,将进一步推动社会对社区养老事业的捐赠,有利于增加社区养老资金。

第五,服务收费。面对人口老龄化的压力,单纯的政府投入已经不能满足社区服务及老年人的需要,因此,面向服务对象的收费将是社区养老的重要资金来源。实行有偿的社区服务,如上门服务、医疗服务、日托服务等都应该收取一定的费用。就是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社区养老服务事业,改变传统的认为养老主要是义务性服务和福利性服务的观念,逐步建立起政府宏观管理调控、社会中介组织经办运作、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自主经营的管理体制,并使之成为社区养老服务的主体。只有形成以追求社会效益为主、兼顾经济效益、按市场规律运作的新的发展机制,才能使社区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具有生机和活力。

五、结束语

养老问题是目前全社会都关注的一个问题。与传统的养老方式相比,社区养老是一种更适合中国传统和国情、更符合老年人意愿的养老服务方式。它作为养老服务保障的新选择将成为未来养老服务的发展方向。但社区养老虽然在部分地区的部分社区已经逐步实践并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但是在我国广泛推行这种模式仍需要更严谨的探讨和更多的实践检验。同时,对于城市和农村还要区别对待。我们肯定社区养老模式,并不是否定传统的养老方式,更不可能取而代之,推行社区养老服务主要是为了弥补家庭弱化的功能和机构养老的不足,帮助解决传统养老方式所无法解决的问题,从而更好地实现“老有所养”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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