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年检报告书
( 年度)
公 司 名 称: (盖章)
注 册 号:
机 构 代 码:
联 系 电 话:
邮 政 编 码:
登 记 机 关:
填写说明
一、本年检报告书适用于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不包括外商投资的公司。
二、年检报告书可以打印填写,也可以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正楷
填写,字迹应清晰工整。标明“□”的选项,选填时应将“□”涂黑。
三、封面填写说明
1、年度:填写申报年检时的上一年度。如,20##年申报年检,则填写“2012”年度。
2、名称:按营业执照登记的名称填写(不得填写简称),并加盖公司印章。
3、联系电话:填写公司住所的电话,或法定代表人的电话。
4、注册号:按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号填写。
5、机构代码: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机构代码证确定的代码填写;未领取代码证的不填写。
6、登记机关:填写营业执照颁发机关的名称。
四、其他页面填写时,按相应页面填写说明的要求填写。
公司年检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
联系电话: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委托事项:1、提交年检报告书及其它年检材料。
2、领取加盖年检戳记后的营业执照副本。
委托权限:是否同意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修改年检报告书的填写错误:
□ 同意
□ 不同意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一、登 记 事 项 情 况
说明:“登记事项现状“,是指公司实际运行中涉及登记事项的内容,与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对比是否相同。与营业执照登记事项相同的选择“与登记一致”;否则,选择“与登记不一致”,并要填写此项的实际现状。
一、登 记 事 项 情 况(续)
说明:1、“许可经营项目”,是指公司办理登记前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应当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如危险化学品经营),以年检时提交的专项许可证件、批准文件记载的项目为准。
2、“一般经营项目”,是指公司办理登记时不需要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包括登记后才需要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
二、备 案 事 项 情 况
说明: “备案事项现状”,与已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的内容对比,与备案内容相同的,选择“与备案一致”;与备案事项不同的,选择“与备案不一致”,并填写实际情况;不涉及相关备案事项的,选择相应的栏目。
三、对外投资情况
说明:“认缴出资额总计”应大于或等于《资产负债表》中“长期股权投资”数值。
四、信息采集
(一)法定代表人
说明:政治面貌填写共产党员、其他民主党派或无党派。
(二)用工
说明:本栏目应填写包括各分公司在内的全公司用工情况。
(三)非公有制企业共产党组织建设(本栏目为私营公司填写)
五、经 营 情 况
说明:1、本表内容应根据《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以及公司财务账册填写,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2、“全年业务收入”为“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不包括“业务外收入”。
3、“纳税总额”为公司全年所缴各项营业性税收之和,包括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等。
本人确认提交的年检报告书所填内容属实,提供年检材料真实。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营业执照领取记录
第二篇:工商局对公司年检报告书全面版(20xx)
公司年检报告书
( 年度)
公 司 名 称:(盖章) 联 系 电 话:
注 册 号:
登 记 机 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
可从HTTP://WWW.SAIC.GOV.CN下载本报告书
一、登 记 事 项 情 况
注:1、本年检报告书适用于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注册的有限
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不包括外商投资的公司。
2、年检报告书可以打印填写,也可以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正楷填写,字迹应清晰工整。
3、标明“□”的选项,选填时应将“□”涂黑。
一、登 记 事 项 情 况(续)
— 1 —
— 2 —
二、备 案 事 项 情 况
注:“分公司”一栏填写上次年检至本次年检期间分公司的设立与备案情况。 — 3 —
三、对外投资情况
— 4 —
四、经 营 情 况
注:本表内容应根据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填写,并附在资产负债表之前。
本人确认公司提交的年检报告书所填内容属实。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 5 —
企业年检审查表
执照领取记录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