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报 告 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单 位:___________________
报告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审 签 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审签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 明
1. 所有内容均按首次报告填写。
2. 本表由报告人亲笔填写,不得代填,不得打印,并在封面上签名,填写不下时可以另附页。
3. 表格中有“□”栏的为选择栏,请根据实际情况在对应的“□”栏内划“√”。
4. 表格中的货币单位“元”均为人民币,不是人民币的请按照填报时的汇率换算成人民币。
5. 如某事项属于“无此类情况”,请在表格空白处填写“无”。
6. 表格中房产情况:属房改房的在“福利房□”内打“√”,属统建房的应填在“其他□”内打“√”,并注明“统建房”字样。
7. 本人填写字迹要工整,易于辨认。
报告人基本情况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一)
1.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 有变化□ 无变化□
注:新的符合报告条件的领导干部首次报告时应当填写本人的婚姻状况,包括未婚、已婚、离异、丧偶等,以后逐年填报上一年度的婚姻变化情况,包括结婚、再婚、离婚以及丧偶等情况。
2.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 有变化□ 无变化□
3.本人因私出国(境)的情况 有此类情况□ 无此类情况□
4.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通婚的情况 有变化□ 无变化□
5.子女与港澳以及台湾居民通婚的情况 有变化□ 无变化□
6.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 有变化□ 无变化□
7.配偶、子女从业情况 有变化□ 无变化□
注:从业情况应当填写配偶、子女的当前工作单位及职务;未从业人员应当填写就读情况、学龄前或“待业”;退休人员应当填写退休前工作单位及职务,退休后再就业的,再就业情况需一并写明。
8.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有变化□ 无变化□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二)
1.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等
注: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含住房公积金)等应填报扣除所得税后的全年实际所得。住房公积金应按照单位扣除的住房公积金的两倍填报在工资栏内。
2.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
有此类情况□ 无此类情况□
注: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应填报扣除所得税后的全年实际所得。
3.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况 有变化□ 无变化□
注:房产的具体地址、建筑面积,以房屋产权证登记的内容为准;暂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以购房合同或者房管部门的登记内容为准。
4.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有价证券、股票(包括股权激励)、期货、基金、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的情况
有此类情况□ 无此类情况□
5.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的情况有变化□ 无变化□
6.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的情况
有变化□ 无变化□
个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附件2
附件2:
领导干部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