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各村、乡属各单位;
20xx年是“十二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是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关键之年,为切实做好20xx年全乡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安全发展和经济建设、平安社会建设,结合我乡实际,特提出以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全局,围绕《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扎实推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活动,大力强化“一岗双责”和行政问责,切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全乡安全生产管理上层次、上水平,为全乡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总的目标
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力争安全生产各项目标控制在县政府下达的指标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在当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在重点行业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口把关,各付其责,全面深化整治工作。按照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定期组织对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实行专项督查,着重抓好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三合一”企业、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
场所、非煤矿生产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着重抓好重点时段、重大节假日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在重点行业深入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健全和落实重大隐患告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等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严厉查处,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道路交通专项整治方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打击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和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行为;要进一步强化路面巡查与监控,严肃查处超速行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违章驾车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继续开展危险路段的排查和治理工作交通运输企业、道路客运市场、超限超载等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工作,逐步建立交通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创建交通安全工作新局面。
(二)消防火灾专项整治方面:一是要深刻汲取年初以来我县发生的几起火灾事故教训,认真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二是落实单位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责任人,以及各个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全面加强消防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和消防宣传教育“四个能力”建设。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火灾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等高危单位和区域的监管。三是夯实农村消防工作基础,夯实组织建设、设施建设、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四个基础”。
(三)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方面:完善责任制,健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规范安全管理,严格开采程序,提高开采水平,建立长效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开采、滥挖乱采等违法行为,强化现场安全管
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实行分类分级管理,推动全乡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建设。
(四)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方面:严把市场“准入关”,坚决从源头上制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进入市场;深入清理整顿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特别是加强开展对烟花炮竹批发经营个人以及汽油、剧毒品经营的安全监管。
(五)民爆物品专项整治方面:坚决收缴流散在社会上的非法爆炸物品,严厉打击涉爆违法犯罪、开展涉爆单位安全检查、涉爆从业人员的法制教育和爆破技术再培训,依托民用爆炸物品管理信息体系,规范管理,及时查堵管理漏洞,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使爆炸物品管理秩序进一步好转。
(六)建筑施工专项整治方面:要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贯彻落实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有关技术规范力度。通过规范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达到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目的。
(七)学校及校园周边安全专项整治方面:要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坚持上好师、生安全课;健全消防、游泳、饮食卫生、交通等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学校内外各类活动场所的安全设施;加强学校接送学生用车、师生外出活动用车安全和暑期防学生溺水工作,积极预防预防学生校园侵害。
(八)职业病防治专项整治工作方面:加强对存在职业病危害事故隐
患企业的监管,及时对其中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注的企业和作业工人职业健康检查异常人数较多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督检查,预防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
(九)重点时段、重大节假日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治理各行业领域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加大安全生产治理、安全生产执法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力度,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坚决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活动,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三违”行为的发生,确保重点时段、重大节假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四、责任制落实工作
(一)是抓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20xx年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活动进入分类整改阶段,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加强企业级别评定后的分类知道工作。要督促其对存在问题多、整改难度大的,应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会诊,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危险的企业要挂牌督办,责令其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业整顿,限期完成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逾期不能完成整改或整改无望的企业,乡政府将依法予以取缔。
(二)是抓好政府部门的一岗双责。
按照我乡“一岗双责”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细化村、单位属地管理对象,进一步确立安全发展理念,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好政府的安全生产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方法,落实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制度,促进政府及其部门安全
生产监管责任的有效落实。通过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来推进“一岗双责”落实。以“一岗双责”为核心来推进“三项行动”、“三项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活动”等工作,同时通过这些工作开展成效来检验“一岗双责”落实的程度,通过不断互动,寻找问题和薄弱环节,来进一步推进“一岗双责”的落实。在责任明确的基础上,不论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都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从严追究,严肃处理。
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一)加强“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充分利用每年6月份全国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一系列创新宣传手段和方式,突出“以人为本、安全生产”理念,做好以《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一岗双责”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普及安全生产知识。
(二)加强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各村、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企业主体责任不够落实,职工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和部分行业监管还不够到位问题,继续加大对部门领导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力度,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培训,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要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的监督检查,做到主要负责人全部持证上岗。
(三)强化全民安全意识。安全生产是一项系统工作,要延伸安全宣传教育触角,将原来面向企业、面向职工的宣传,逐步发展为面向社会、面向全体群众的更广泛的宣传;要将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学校教育
的重要内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教育“五进”(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活动,要进一步扩大安全宣传培训覆盖面,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渗透到群众日常学习、生活、工作的各个环节,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
六、加强安监机构队伍建设
要在安监机构队伍基本配备到位的基础上,乡安监机构建设有新进展,要着力健全完善村安监队伍机构,为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创造条件积极推进村安监机构队伍建设,完善乡、村二级安全监管网络。
七、规范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各村、单位部门要根据实际制定安全生产执法计划,明确本行业安全生产执法重点,积极推进专项监督检查、综合监督检查、联合执法检查以及举报案件查处等监督检查制度化,科学性量化安全生产检查,将执法重点从事后查处、事故处理向日常监管、现场监察转变。同时,要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加强政治和业务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打造专业型、学习型执法人才队伍。
第二篇:20xx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个人工作计划
XX年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打算
XX年年上半年,我区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建设部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 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紧紧围绕着年初确定的“重基层,抓源头管理;强监 管,抓过程控制;落实责任,抓完善机制”的安全生产工作思路,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 决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为重点,强化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通过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力度, 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等工作,全区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较稳定。现将我区建设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作一简要汇报:
一、建筑施工事故基本情况
今年1-6月,全区共发生四级重大建筑施工伤亡事故7起,死亡8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2起,死亡2人;乌鲁木齐市1起,死亡2人;克拉玛依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塔城地区和喀什地区各1起,各死亡1人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上升最快的是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与XX年同期持平。
事故类别主要是高处坠落(2起,死亡2人,占事故总数的28.6%,占死亡总人数的25%)、起重伤害(1起,死亡 2人,占事故总数的14.3%,占死亡总人数的25%)、坍塌(2起,死亡 2人,占事故总数的 28.6%,占死亡总人数的25.0%)、触电(1起,死亡1人,占事故总数的14.3%,占死亡人数的12.5%)、物体打击(1起,死亡1人,占事故总数的14.3%,占死亡人数的12.5%)
二、上半年做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1、认真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新政发[XX年]12号)中一把手“一岗双责”的有关规定。从二○○六年起,自治区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地、州、市委员,一律换成各地、州、市建设局局长(主任)。并进一步明确了各地、州、市建设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切实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理清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思路,明确职责, 落实
责任,找准突破口,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突出问题,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本地区安全生产稳定,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2、组织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督机构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观念转变为先导,实现管理 方式的创新。由经验型管理向技术型、专业化管理转变。从事后查处的被动型管理向事前预防的主动型管理转变。安全 生产监督工作的重点应放在重特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的预防控制、治理和整改上,防患于未然。
3、按照每季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的要求,于今年x月初和7月初,组织召开了由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委 员会主任(厅长)主持的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会上,分析通报了XX年建筑施工和市政公用事业安全生产情况;讨论 了二○○六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思路;传达了建设部召开的“各地区建设部门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会议”和“全国建筑安全生产联络员第四次会议精神”。就我区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提出了一些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通报分析了XX年年上半年建筑施工及市政公用事业安全生产情况;听取了七个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高处坠落等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的汇报;讨论修改了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并要求各地健全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部署了XX年年下半年建筑施工及市政公用事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点工作。
4、根据建设部安全生产工作的思路、三位一体的工作架构和统分结合的管理体制,建设厅又组建了建设厅安全生 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归口和牵头我厅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安全生产、在役工程全寿命质量安全、城市基础设施运营安全、抵御地震等自然灾害四个方面的安全工作,负责落实到有关处室,建立起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的工作机制,强化了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和指导协调职能。
(二)、 强化企业责任主体,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各施工企业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宣传贯彻到每一个施工现场,每个作业班组;每个作业人员,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同时企业要把安全生产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正确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安全与效率、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努力在建设系统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2、紧紧依靠科技进步,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性好转,大力推广脚手架、支模、基坑支护等计算软件从技术装备上保障安全生产,从硬件上做到本质安全,从本质上为遏制或减少重特大事故发生提供技术手段,使企业的安全生产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的轨道上。由安全监督总站牵头,安全协会会同新疆通易神机软件开发公司于6月x日,在建设大厦举办了建筑施工现场设施安全计算技术规范要点专题讲座,参加人员280余名。
3、加强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增强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先后培训建筑电气技术和操作人员751人,建筑起重指挥、操作、安装维修人员508人。同时采取有效措施,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加强新进入施工现场和岗位以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切实实行持证上岗。
4、针对我区部分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知识欠缺的现状,我厅先后开展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安全 监督人员、工程监理人员、操作人员等岗位安全知识培训, 截止6月底,已培训建筑施工企业一、二级项目经理1500人;监理企业的监理工程师364人;安全资料员238人;安全监督员130人。
5、XX年建筑施工有18家建筑施工企业发生了19起伤亡事故,死亡21人;为解决这些企业负责人及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意识薄弱,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了 解掌握不够,不依照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等问题;举办了发生事故的建筑施工企业的法人、管生产的副经理、项目经理、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总监及项目监理工程师90人的警示教育培训班,并对项目经理重新进行了安全知识闭卷考试。通过对发生事故的建筑企业举办安全生产专项培训教育,加大了安全生产管理的震慑作用。实践证明,凡经过安全专项培训教育的法人、项目经理, 在今后的工作中都能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三)、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强
化动态管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第397号)和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第128号)规定,作了以下方面的工作:
1、各地严把建筑市场准入关。在组织招投标时,严格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坚决将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清出建筑市场。
2、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对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生产措施进行审查,安全措施不完善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3、截至XX年年x月x日,全区共有807家建筑施工企业取得了《自治区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但仍有300多家建筑企业未提出申请或没有领取到安全生产许可证;为此,我厅先后3次下发了《关于对我区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的通报》,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及时地转发了建设部有关安全生产许可的规定。十分明确要求未取得安 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从事任何建筑施工活动,建设单位不得将工程发包给该企业,并要求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切实履行安全监管的职责,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进行处罚。
4、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今年上半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5家建筑施工企业,依法暂扣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整改到期后,组织有关专家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了重新复查,达合格后,方返还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进一步完善措施,加强监督管理。
1、修订建设工程招标文件范本,在投标人须知、招标函、技术标、经济标等内容中增加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的内容,如在投标人须知内容中不仅要求具备施工资质等级,而且要求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将安全生产许可证作为合格投标人的必要条件。同时,加强在投标人资格审查备案、招标文件备案、开标环节验证监督的监督管理。
2、建立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公示、跟踪整改制度和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开展本行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