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团队规划
IP TEAM ADMINISTRATION PLAN
北京市傲雪律师事务所
20##年1月
目录
第一章 执行概要... 2
第二章 组织机构... 4
一、部门结构... 4
二、部门职责... 5
三、人员设置... 8
四、人员招聘... 8
五、人员考核... 11
第三章 业务流程... 12
一、代理业务整体流程... 12
二、调查 — 合同 — 诉讼业务整体流程... 13
三、诉讼业务整体流程(自主案源型)... 14
四、合同业务整体流程(自主开拓型)... 15
第四章 利润分成... 15
第五章 规范化化管理... 16
一、知识产权团队工作制度... 17
二、保密协议... 23
三、调查部工作守则... 28
四、合同部工作守则... 30
第一章 执行概要
本文件为北京市傲雪律师事务所组建和管理知识产权团队提供参考的整体框架性规划书。本团队隶属于北京市傲雪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本所合伙人的统一领导及团队主任的管理。本团队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系统性的知识产权经济代理服务,主要的业务形式为:
Ø 代理客户进行专利、商标、版权、域名的登记注册、变更、转让、许可备案等事宜
Ø 代理客户进行知识产权谈判、知识产权监测、调查等相关法律事务
Ø 代理客户通过行政方法进行知识产权保护
Ø 代理客户通过诉讼、仲裁方法进行知识产权保护
Ø 代理客户进行与知识产权评估、知识产权鉴定有关的法律事务
Ø 代理客户起草、审查、修改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合同
Ø 接受客户委托,出具知识产权专项法律意见书
Ø 担当客户的项目或常年法律顾问,协助客户策划、设计、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机制
Ø 提供知识产权供需信息,为知识产权的交易提供平台
Ø 接受客户的知识产权全权托管经济代理事务
Ø 代理客户处理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其他管理事务和法律事务
本规划书主要从团队的组织结构、业务流程、利润分成、规范化管理、等四个方面对团队的运作制定出一套整体的发展与管理规划,并对团队的经济模式作出相应成本与效率分析,提出利润分成的参考方案。本规划书供本所合伙人筹建与运作该团队参详,属于本所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第二章 组织机构
一、部门结构
本知识产权团队主要由以下几个部门组成:专利部、商标部、版权部、调查部、诉讼部、合同部。全部门的主要结构关系如下图:
二、部门职责
ü 合伙人:统领整个知识产权部门,把控整个团队的管理、业务方向、重大事件的处理、引导整个团队的发展等;
ü 知识产权部主任:
1、上传下达:向合伙人汇报团队工作、重大或重要事件的请示,向所有团队成员传达合伙人指示;
2、业务管理:负责团队具体的业务模式设置、业务流程管理、各部门工作分工与协调、业务操作培训和指导、业务分工与协调、业务实践跟踪与监测、业务事件处理等;
3、部门衔接:将管辖的六大业务部门分而治之,掌控各部门的情况及信息,进行部门间的业务衔接。例如,将调查部获取的有价值信息,经过审核后,传达给合同部,合同部经过洽谈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后,团队主任负责根据业务属性分别分配给诉讼部或代理业务部门。
4、人员管理:组建团队、人员设置、组织结构的维护、团队成员的职业道德考察、员工的业绩考核、各部门之间关系处理、各部门人员之间及部门内部人员之间人际关系的协调等;
5、规范化管理:部门规章的制定、标准化管理文件的拟定、部门内部文件的保管、业务档案的管理和维护等;
6、营销管理:部门业务营销策划、营销战略的制定、部门网站宣传内容的拟定、修改与日常维护等网络平台信息化管理工作;
7、外联管理:关注知识产权行业新动向和新信息并向团队传递上述信息、负责加入各类相关的行业协会、与行业协会的联络工作、与行业协会的维持工作、参加行业协会组织的会议或其他活动并在活动中做好本所的宣传工作等等;
8、其他工作:完成合伙人交代的其他工作。
ü 专利部:
1、专利业务的案源拓展
2、涉及专利事务的实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a. 专利申请:申请前的专利性检索(专题检索、新颖性检索/立案检索、法律状态检索)与分析、专利说明书及权利要求书的撰写、国内及国际申请程序的代理
b. 专利维持:著录项目变更、年费缴纳
c. 交易中介:代理商标转让方、受让方从事转让、许可等交易事宜
d. 专利复审请求:启动复审程序、修改申请文件
e. 专利无效请求:启动无效宣告程序、修改权利要求
f. 专利许可、质押与转让事务代理
g. 专利海关保护的代理:向中国海关申请专利登记备案、向中国海关申请海关保护、向中国海关申请海关查处
h. 专利法律顾问:为企业提供常年或专项的专利法律顾问服务
i. 托管代理:托管代理专利权人进行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检索、监测、调查、维持、交易中介、转让、许可、复审、无效、行政复议、诉讼代理、质押、海关保护、法律顾问等全方位、系统性的一揽子托管经济代理
j. 专利其他事务咨询:企业专利规划、专利培训及其他
3、遵守部门规章制度,服从团队的管理
商标部:
1、商标业务的案源拓展
2、涉及商标事务的实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a. 商标咨询:商标法律事务咨询、商标法律意见、商标合同起草、审查、修改、 商标保护战略规划
b. 商标手续:商标注册、变更、续展、转让以及商标许可合同备案
c. 特殊程序:商标案复审请求、商标异议、答辩、争议裁定、撤消注册不当、质证
d. 交易中介:代理商标转让方、受让方从事转让、许可等交易事宜
e. 商标法律顾问:为企业提供常年或专项的商标法律顾问服务
f. 托管代理:托管代理商标权利人进行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注册、变更、续展、转让、交易中介、许可、复审、异议、撤销、监测、调查、侵权诉讼、商标法律顾问、协助企业建立商标管理体系等全方位、系统性的一揽子托管经济代理
3、遵守部门规章制度,服从团队的管理
ü 版权部:
1、版权业务的案源拓展
2、涉及版权事务的实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a. 版权归属:版权登记、版权权属调查、代理客户对演绎作品、合作作品、汇编作品、职务作品、委托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版权归属进行设计安排、版权确权
b. 版权移转:代理客户进行版权继受、处理版权许可使用、处理版权转让的法律事务
c. 版权贸易:代理与版权贸易有关的法律事务
d. 与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网络传播有关的事务
e. 影视事务:与表演、录音录像、电影、电视制作有关的事务
f. 图书出版事务:与新闻图书、报刊出版、广播组织权有关的事务
g. 其他事务:其他与版权或邻接权有关的管理事务或法律事务
3、遵守部门规章制度,服从团队的管理
ü 调查部:
1、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侵权事件的调查、证据的收集、相关权利人信息的收集等等
2、知识产权相关事务的案源拓展
3、遵守部门规章制度,服从团队的管理
ü 诉讼部:
1、知识产权诉讼案源的拓展
2、负责涉及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事务的诉讼事宜
3、遵守部门规章制度,服从团队的管理
ü 合同部:
1、负责与客户洽谈委托事宜,与客户签订相关的委托代理合同
2、知识产权相关事务的案源拓展
3、遵守部门规章制度,服从团队的管理
三、人员设置
ü 知识产权部主任:1人
ü 专利部:若干
ü 商标部:2—4人(部门主管1人)
ü 版权部:2—4人(部门主管1人)
ü 调查部:4人(商标调查1人、版权调查2人,专利调查1人,部门主管1人)
ü 诉讼部:(团队组建初期)提成律师2—4人(部门主管1人);
(团队形成规模成熟后)提成律师若干,薪金律师3—10人,视业务情况而定,部门主管1人,助理若干)
ü 合同部:2—4人(部门主管1人)
四、人员招聘
人员招聘主要分为两个阶段:
ü 第一阶段:组建阶段,组建团队的初步规模
ü 第二阶段:储备阶段,在团队形成规模逐渐成熟后,定期进行人才的储备工作
(一)招聘流程
(二)应聘资格
1、专利部人员应聘资格
ü 理工科专业或其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ü 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两年以上专利事务工作经验;
ü 勤勉努力,严谨踏实,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ü 具有开拓精神,能独立开展工作,具备承受较大工作压力的能力;
ü 文字功底扎实,逻辑分析能力强;
ü 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2、商标部人员应聘资格
ü 法学专业或其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ü 两年以上商标事务工作经验;
ü 勤勉努力,严谨踏实,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ü 具有开拓精神,能独立开展工作,具备承受较大工作压力的能力;
ü 文字功底扎实,逻辑分析能力强;
ü 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版权部人员应聘资格
ü 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或其他相关专业;
ü 两年以上版权事务工作经验;
ü 勤勉努力,严谨踏实,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ü 具有开拓精神,能独立开展工作,具备承受较大工作压力的能力;
ü 文字功底扎实,逻辑分析能力强;
ü 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4、调查部人员应聘资格
ü 法学专业或其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ü 具有知识产权侵权调查、知识产权监测、知识产权维权等工作经验者优先;
ü 勤勉努力,严谨踏实,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ü 具有开拓精神,能独立开展工作,具备承受较大工作压力的能力;
ü 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5、诉讼部人员应聘资格
ü 法学专业或理工科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ü 具有律师执业资格;
ü 两年以上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诉讼等相关工作经验;
ü 勤勉努力,严谨踏实,具备良好的律师职业道德;
ü 具有开拓精神,能独立开展工作,具备承受较大工作压力的能力;
ü 文字功底扎实,逻辑分析能力强;
ü 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6、合同部人员应聘资格
ü 法学专业或其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ü 一年以上业务谈判、市场营销等相关工作经验;
ü 形象气质佳,年龄25—32岁,女性身高1.62以上,男性身高1.75米以上;
ü 思维敏捷,口才好,沟通能力强,具有较好的亲和力与应变能力;
ü 具有开拓精神,能独立开展工作,具备承受较大工作压力的能力;
ü 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五、人员考核
(一)调查部人员考核
调查部人员主要考核指标:
ü 调查项目数量
ü 获取有价值信息数量
ü 信息促成业务成功率
ü 信息促成合同标的额
ü 调查所需时间
ü 调查效率
ü 调查信息错误率
ü 信息安全工作严密程度
ü 案源开拓能力
ü 尽职态度
ü 职业道德
ü 参加所内培训情况
ü 学习提高能力
(二)合同部人员考核
合同部人员主要考核指标:
ü 谈判成功率
ü 合同标的额
ü 客户反馈
ü 尽职态度
ü 职业道德
ü 信息安全工作严密程度
ü 案源开拓能力
ü 参加所内培训情况
ü 学习提高能力
(三)薪金律师考核
薪金律师主要考核指标:
ü 业务能力
ü 专业素质
ü 办案效率
ü 合同标的额
ü 业务出错频率
ü 尽职态度
ü 律师职业道德
ü 当事人反馈
ü 信息安全工作严密程度
ü 参加所内培训情况
ü 学习提高能力
第三章 业务流程
一、代理业务整体流程
二、调查 — 合同 — 诉讼业务整体流程
三、诉讼业务整体流程(自主案源型)
此流程参考“代理业务整体流程”执行,其具体的操作流程如下:
ü 诉讼部诉讼律师自主开拓案源
ü 承办律师与委托人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ü 委托人向本所缴纳案件代理费
ü 承办人员与本所利润分成
ü 持《委托代理合同》在团队主任处登记
ü 承办律师办理诉讼案件
ü 承办律师结案
ü 承办律师将案件资料交由团队主任存档
ü 团队主任将整理完的档案在行政主管处存档
四、合同业务整体流程(自主开拓型)
此流程参考“代理业务整体流程”和“调查—合同—诉讼业务整体流程”共同执行,其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ü 合同部自主开拓案源
ü 合同部与委托人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ü 委托人向本所缴纳案件代理费
ü 按照协议获取业务提成费
ü 持《委托代理合同》在团队主任处登记
ü 属于经济代理业务——团队主任按照业务类型归类——交由专利、商标部、版权部分别办理;属于诉讼业务——团队主任交由诉讼部办理
第四章 利润分成
利润分成的模式主要有两种:比例提成制和责任底薪制。
其中专利部、商标部、版权部实行比例提成制,诉讼部在团队组建阶段实行比例提成制,在团队形成规模成熟后,实行比例提成制与责任底薪制结合。
调查部与合同部均实行责任底薪制。
具体如下图示:
单位:人民币元
说明:1、提成律师按照案件标的提成:如案件来源于所内资源按照20%或30%提成,如自主案件来源,按照合同标的的30% 向本所提交管理费;薪酬律师实行责任底薪制,责任合同标的额为每月5W元。未完成责任标的额的情况下,薪资=800元+200×完成单数(不超过标的额的80%);
2、“各部门提供案源”是指,各部门成员提供案源交由团队主任分配给其他部门负责办理的情况;
3、调查部和合同部按照当月业务底量为合同标的为5W元及以上考核进行,薪资结构:基本工资+提成工资。其中,完成任务:薪资=1000+合同标的额×2%+超额合同标的额×5%;未完成任务:薪资=500元+100×完成单数(不超过标的额的80%);
3、调查部和合同部从入职一个月后开始考核。
第五章 规范化化管理
本知识产权团队实行规范化管理,各个团队成员必须接受本所合伙人及团队主任的管理,遵守本团队的规章制度。 现拟定《知识产权团队工作制度》、《保密协议》、《调查部工作守则》、《合同部工作守则》等如下:
一、知识产权团队工作制度
《知识产权团队工作制度》
为将北京市傲雪律师事务所打造成京城专业化知识产权服务的知名品牌,成为行业的领军人物,向客户提供高水平专业化的全面托管的经济代理及相关的法律服务,本所奉行以人为本,科学管理的原则,团队全体员工应当勤勉尽责,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本职工作,共同营造彼此尊重、团结协作、追求卓越的工作氛围。为此,特制定本准则,以便所有团队成员共同遵守。
一、 工作总则
1.1 遵纪守法,有志从事知识产权行业,恪守代理职业及法律职业道德。
1.2 自觉维护本知识产权团队的声誉和利益,遵守与本所签订的《保密协议》,保守团队所有的商业秘密。
1.3 服从本所合伙人的领导、决议,服从团队主任的管理与安排。
1.4 自愿、诚实、勤勉、忠诚地尽职尽责。
1.5 善于学习,注意总结,不断提高自己的水平。
1.6 热爱团队,从有益于团队发展的角度思考问题。
1.7 团队成员间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团结合作。
1.8 爱护团队财产,厉行节约。
二、 工作态度
2.1 热爱本团队,维护本团队的形象和利益。牢固树立“追求卓越、诚信至上”的企业精神,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严于律己,不做任何损害团队利益的事情,不因个人私利或小团体的局部利益,损毁团队或其他团队成员的利益。
2.2 信守客户至上,客户无小事的原则。对团队和客户高度负责,在工作中,防范和消除一切业务风险或不良影响。
2.3 锐意进取,不断更新知识,努力提高个人工作能力和技巧。
2.4 要具有开拓精神,精力饱满,全身心投入工作;要认真、忠实、勤奋、准时、高质量地完成工作,能独当一面,独立完成工作,并能承受较大的工作压力;要准确理解客户的具体要求,不清楚地方要及时询问,以确保业务的顺利完成。
2.5 如有重大事件或急事需处理,须告知合伙人或团队主任,须携带手机并保持联络,以便有事及时取得联系。
三、 信息安全
3.1 本所办公区域内部网络和系统上的任何文档资料和信息,与本职工作或业务无关的,不得随意打印、下载或复制及带离本所。
3.2 团队成员必须妥善保管团队及本人机密文件及客户资料,机密文件和客户资料不得擅自复印;未经特许,不得带出本所或通过电子邮件向所外发送;机密文件和客户资料不应保留时,须用手撕粉碎或其他器械粉碎销毁。
3.3 必须严格遵守与本所签订的《保密协议》,本团队的商业秘密及其他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本团队的经营策略、业务形式、业务流程、业务数据、组织结构、经营状况、案件资源、人际网络、客户资源及信息、盈利模式、利润分成、管理制度等各项等情况均属所内机密,员工未经授权或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未经公开的上述资料、信息。不得从事以下的违规泄露行为:
不得私自窃取团队或团队其他成员的案源或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不得将上述商业秘密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尤其是竞争对手;不得擅自鼓动或怂恿团队其他成员共同窃取团队或团队成员的上述商业秘密,不得鼓动或怂恿团队成员共同携带上述商业秘密擅自加盟同行竞争团队或机构。
3.4 违反上述保密制度的,一律给以处罚;情节严重者,予以解除劳动关系或合作关系;因此给本所造成经济或名誉损害的,本所有权通过诉讼等途径解决。
3.5 团队成员每天应及时查看自己的电子信箱,以确保及时阅读邮件的内容,做到与客户、团队主任及本部门内部其他成员的交流及联络的畅通;重要文件应备份保存。
3.7 需较长时间离开办公区,应清理好自己座位上的文件,并将重要文件妥善保管。
3.11 团队成员在解除合作或劳动关系时,须将涉及团队业务的保密文件统一交还团队主任。
四、 归档制度
4.1 本团队实行案件归档制度,团队所有档案由团队主任负责整理、归类和管理,撰写案卷综述,制作案卷目录和索引,交由本所行政主管处保存;各部门的部门主管负责汇总本部门的档案资料,交由团队主任处归档。团队主任每月月底之前将归整的办理案件档案在本所行政主管处存档。
4.2 调查部、合同部的主管负责本部门内部案件档案的管理,每周周五下班之前将本周办理案件的所有档案在团队主任处归档。
4.3 各部门必须妥善保管所承办事务的所有档案,不得污损、折皱、破损、缺页、遗失等,并按时向团队主任归档,做好移交手续。上述归档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卷宗、行政、司法等部门出具的文件、客户信息、客户来所登记、客户提交的资料、客户反馈信息等所有与承办事务有关的文件或资料。
4.4 归档后如因业务需要查档,必须办理查阅手续。各成员向团队主任提出查阅申请并登记。如属于当月档案,团队主任可直接将所需档案交予查阅人,如属于非当月档案,则由团队主任负责在行政主管处办理查阅手续并登记后转交于查阅人。
4.5 查阅档案后,及时归还,不得借阅他人或转借于任何第三方,不得交予任何他人保管,查阅时一般只限于在本所办公区域内进行,不得带回家或携带至其他任何场所。离开办公区域一小时以上,应将档案资料存放至抽屉或公文包内,不得将其公开展露在办公桌或其他公共办公场所。
五、 工作汇报制度
5.1 各部门成员每日在计算机上记录当日的工作内容,每日各部门主管向团队主任提交当日部门工作情况记录。
5.2 每周周五下班之前,团队成员应当向合伙人及团队主任邮箱提交本周工作总结,其内容为记录本周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周工作安排;各部门主管将本部门本周工作情况汇总,每周一上班之前,将本部门工作总结向合伙人及团队主任邮箱提交本周工作情况总结,其内部为记录本周本部门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周工作安排。 团队每一成员须养成完成每个案件或项目后撰写小结及本人收获的良好职业习惯。
5.3 团队主任每月月底之前,向合伙人提交团队本月工作总结,其内容为本月团队工作总结及下月工作安排、团队发展形势分析、团队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及对策、团队近期培训计划等等。
六、 仪表、言谈、举止
6.1 注重仪表,讲究礼貌。所有团队成员来所上班时、接待客户、以本所名义或以律师身份及其他专业人士与其他单位、机构或个人进行业务或其他往来时须穿戴得体,符合职业要求;会见客户,男士应着西装、衬衫、系领带;女士应着职业套装、可化淡妆、佩戴简单首饰。
6.2 言谈举止要文明得体。与客户谈话应沉着理性,声音清晰,高低适中,条理清楚,耐心亲和;举止应端庄、自然、大方。
七、 办公室制度
7.1 在办公区内及工作时间不得大声谈笑、喧哗或高声电话交谈,以免影响他人;不得在工作场地吃零食;物品要摆放有序,注意保持办公区域的整洁;公共办公区禁止吸烟(封闭办公室除外)。
7.4 在公共办公区域内,所有电脑必须设置为静音,不得将QQ或MSN等聊天工具的消息声音打开、外放音乐、看电影等,如必须听音频或视频资料,必须使用便携式耳机; 来所工作时间不得闲谈、上网闲聊(与业务无关)、玩游戏、炒股等,不得浏览与工作或业务无关的网页,做与工作或业务无关的事情。
7.5 对办公设备擅自拆装、超负荷运转等造成损坏,须按原价值或维修金额赔偿。
7.6 办公区域,未经允许不可接待因私来访的亲友;客户业务来访时,应由有关人员接至会议室,并自始至终有人陪同。
7.7 最后离开办公区的人,有责任关闭灯、门、窗、饮水机、空调及电源等。
7.8 爱护本所的电话、办公桌椅、文件柜、书籍、杂志等及其他公共设施;不私拿或损坏公物,爱惜各种设备和物品。
八、 附则
8.1 本所拥有对本工作制度的修改及最终解释权。
8.2 本守则条款构成业务合作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一部分。
8.3 团队成员工作制度自( )起实施。
北京市傲雪律师事务所
2010年 月 日
二、保密协议
(一)调查部与合同部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一)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北京市傲雪律师事务所
鉴于甲方在乙方工作,并将在一定条件下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经营资料、管理制度、业务模式等相关商业秘密或其他相关信息和资料,签订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章 释义及通则
第一条 本协议涉及的“商业秘密”是指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资料和信息:乙方的经营策略、业务形式、业务流程、业务数据、组织结构、经营状况、案件资源、人际网络、客户资源及信息、盈利模式、利润分成、管理制度等。
第二条 本协议涉及的“其他相关信息”是指除上述“商业秘密”以外,其他与本所业务或客户有关的其他信息和资料,无论是否以成文或不成文形式,无论是否具有商业或其他价值。
第三条 本协议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甲方第一次按照乙方的要求从事相关业务为起始标志,以乙方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关系或甲方离职申请经乙方同意为标志。任职期间包括甲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乙方工作场所内。
第四条 本协议中所称的离职,以乙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或甲方离职申请经乙方同意为准。甲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乙方拒绝发给甲方全部或部分工资的行为,视为将甲方解聘。
第二章 保密义务
第五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保密期间自甲乙双方达成聘用意向时始,在甲方正式在乙方工作之前,甲方亦对在面试及聘用协商洽谈时获得之乙方的所有信息及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第六条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七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八条 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或其他相关信息和资料,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第九条 甲方在离职后不得将其在乙方工作期间知悉的商业秘密或其他相关信息和资料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将上述信息和资料运用于其业务或工作中。
第十条 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第十一条 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三章 竞业禁止
第十二条 (任职期间的竞业禁止)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在与乙方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第十三条 (离职后的竞业禁止)甲方不得在离职后任何时间内将从乙方处获得的上述商业秘密和其他信息和资料运用于同类业务。
第四章 信息安全
第十四条 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乙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第十五条 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第十六条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
第五章 争议解决办法
第十七条 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乙方住所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协议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上述约定不影响乙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六章 协议的生效条件
第十八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第二十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协议的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有以下签字盖章为证:
立约人签字、盖章: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北京市傲雪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二)代理部与诉讼部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二)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企业): 北京市傲雪律师事务所
鉴于甲方与乙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建立业务合作关系, 甲方借助乙方提供的平台进行宣传和开展业务,乙方为甲方进行业务提供相关便利条件,且双方将在一定条件下就所得利益根据协议进行利润分成,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合作期间及合作结束以后保守乙方经营资料、管理制度、业务模式等相关商业秘密或其他相关信息和资料,签订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章 释义及通则
第一条 本协议涉及的“商业秘密”是指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资料和信息:经营策略、业务形式、业务流程、业务数据、组织结构、经营状况、案件资源、人际网络、客户资源及信息、盈利模式、利润分成、管理制度等。
第二条 本协议涉及的“其他相关信息”是指除上述“商业秘密”以外,其他与本所业务或客户有关的其他信息和资料。
第三条 本协议中所称的合作期间,指双方从开始合作到合作结束的整个期间。双方在业务上利用各自的资源开展合作,甲方遵守乙方制定的工作制度,接受乙方的管理开展业务时为启示标志,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合作关系的时间为结束标志。
第四条 本协议中所称的合作结束,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合作关系的时间为准。
第二章 保密义务
第五条 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甲方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保密期间自甲乙双方达成合作意向时始,在甲乙双方开展正式合作之前,甲方亦对合作协商洽谈时获得之乙方的所有信息及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第六条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七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八条 双方同意,甲方合作关系解除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或其他相关信息和资料,承担如同合作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与乙方解除合作关系。
第九条 甲方在合作结束后不得将其在乙方工作期间知悉的商业秘密或其他相关信息和资料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将上述信息和资料运用于其业务或工作中。
第十条 甲方承诺,在以乙方名义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第十一条 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甲方的所得利润分成中扣除。
第三章 竞业禁止
第十二条 (合作期间的竞业禁止)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在与乙方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第十三条 (合作结束后的竞业禁止)甲方不得在合作解除后任何时间内将从乙方处获得的上述商业秘密和其他信息和资料运用于同类业务。
第四章 信息安全
第十四条 甲方因业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乙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第十五条 甲方应当于合作结束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第十六条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
第五章 争议解决办法
第十七条 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乙方住所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协议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上述约定不影响乙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六章 协议的生效条件
第十八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第二十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协议的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有以下签字盖章为证:
立约人签字、盖章: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北京市傲雪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三、调查部工作守则
《调查部工作守则》
本工作制度以《知识产权团队工作制度》为基础,根据调查部的工作性质及业务特点制定,供全体调查部成员共同遵守:
一、 遵守本所《知识产权团队工作制度》,服从本所合伙人及本团队主任的领导。本部门成员直接向部门主管负责,部门主管向团队主任负责。
二、严格履行与本所签订的《保密协议》的义务,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认真接受本所培训,不断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
四、具备积极开拓精神,勇于开拓新的业务。
五、调查工作必须认真、细致,充分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并不得将所获信息运用于其他与本所业务无关的领域或挪作他用。在工作期间,所获的所有信息归本所所有,属于本所的商业秘密,不得据为己有。
六、各部门主管将所有成员将收集的有价值信息汇总,每日中午12点之前以及下午5点半之前将情况在团队主任处汇报。
七、获得相关权利人信息后,不得私自与权利人联系,不得私自以本所名义与权利人洽谈相关的委托代理事项;并不得将获取的相关权利人的信息或资料泄露给除本部主管、团队主任及合伙人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不得将获取的相关权利人的信息或资料私自传递或告知本团队的其他部门的成员,不得私自与其他部门成员联合办理相关的委托代理业务。
八、专心做好本职工作,不过问、不打听其他部门或人员的工作情况或信息,不向本团队其他部门或成员传播或泄漏本部门的业务信息及本部门的工作情况。
四、合同部工作守则
《合同部工作守则》
本工作制度以《知识产权团队工作制度》为基础,根据调查部的工作性质及业务特点制定,供全体调查部成员共同遵守:
一、 遵守本所《知识产权团队工作制度》,服从本所合伙人及本团队主任的领导。本部门成员直接向部门主管负责,部门主管向团队主任负责。
二、严格履行与本所签订的《保密协议》的义务,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认真接受本所培训,不断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
四、具备积极开拓精神,勇于开拓新的业务。
五、合同谈判工作必须认真、细致,在充分了解拟代理业务背景的基础上开展谈判工作。要尊重客户,认真仔细聆听客户说话,洞悉客户的需求和意图,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处事灵活,擅于应变,掌握谈判技巧。
六、客户前往本所谈判时,应及时迎接,必要时应持门卡下楼接应客户;电梯门打开时,应主动礼让客户先请;客户进入所内后,应热情引导客户进入会议室,不得让客户在本所办公区域闲逛或逗留;客户在本所内部场所的所有活动,合同谈判人员必须全程陪同;谈判结束后,应主动热情送客户出门。
七、前往客户住所或其他场所进行洽谈时,必须注意自身安全问题,偏远、僻静或不熟悉的地方尽量做好准备,客户为男性时,不得委派合同部女性成员独自前往其住处或其他私人场所。
八、合同部主管收到团队主任交予的相关业务信息或客户信息或资料时,应及时做好登记工作,妥善保管;根据各成员的工作情况,业务进展情况合理分配洽谈任务,不得因公徇私,按照个人喜好或私人交情,多分或少分任务,不得导致部门内部成员任务分配明显失衡。
九、部门成员之间不得私下互相交换相关业务信息或客户信息,不得未经部门主管同意私自互换洽谈任务。
十、无论在本所或其他场所谈判,都必须做好每次谈判记录,内容包括:客户基本信息、项目内容、谈判时间、谈判地点、谈判要点、谈判成功经验的总结或谈判失败教训总结等等。
十一、各部门主管将所有成员将本部门成员洽谈情况汇总,每日下午5点半之前将情况在团队主任处汇报。
十二、不得将获取的相关权利人的信息或资料泄露给除本部主管、团队主任及合伙人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不得将获取的相关权利人的信息或资料私自传递或告知本团队的其他部门的成员,不得私自与其他部门成员联合办理相关的委托代理业务。
十三、专心做好本职工作,不过问、不打听其他部门或人员的工作情况或信息,不向本团队其他部门或成员传播或泄漏本部门的业务信息及本部门的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