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宣传周策划

时间:2024.4.27

*****大学

松江杯·知识产权宣传周

活动策划书

*****大学·****学院

学生****协会编写

知识产权宣传周策划

20xx年4月10日

一、活动名称:

*****知识产权宣传周

二、活动目的及意义:

产权制度作为保护智力劳动成果的一项重要制度,发挥着激励创新、规范竞争、调整利益和传播信息的重要作用。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显得越来越迫切,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也越来越重要。做好知识产权宣传工作,有利于提高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增强企业创新和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推动我国的科技进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提高我国的国际地位和国际形象。

三、参与单位:

主办单位:**************技创新协会;

协办单位:********商标事务所

四、活动时间及地点:

周二中午*****

周五中午****

五、活动对象:

哈工大全体学生

六、活动内容:

活动具体流程:

1、 周二活动

前期准备:

1) 申请批条:一校区、科学园

2) 活动场地的布置:挂条幅、桌子、现场设备的调试

3) 奖品的购买准备

4) 小海报设计印刷以及张贴,共主楼,美食长廊,正心,诚意,1-16

公寓,科学园5处;

5) 有奖竞答所需纸质材料的排版打印

6) 宣传条幅的设计及制作

活动现场:

1) 主持人宣布有奖竞赛开始,分发竞赛题目,选手将在一定时间限制

内,对所抽到题目进行作答;

2) 工作人员收取答卷,同时评委进行审核打分;

3) 根据选手答题情况分别选出优秀中等若干名;

4) 根据评委所给分数以及优秀情况颁发奖励;

5) 主持人宣布竞赛结束。

活动结束:

1) 工作人员打扫卫生清理现场

2) 工作人员将答卷结果进行整理统计,作为对知识产权周的调研

2、周五活动

前期准备:

1) 申请批条:一校区、科学园

2) 活动场地的布置:挂条幅、桌子、现场设备的调试

3) 宣传单设计及印刷

活动现场:

1) 主持人宣布活动主题

2) 分发宣传单和专利事务所的名片

活动结束:

1) 工作人员打扫卫生清理现场

七、工作人员分配

1. 申请批条: 2人 3 小时

2. 贴海报25处海报: 3人 3小时

3. 周二活动: 8人 4小时

4. 周五宣传: 8人 4小时

5. 活动后期数据处理 4人 2小时

6. 海报设计 4人 3小时

7. 问卷设计 4人 3小时

8. 宣传单设计 4人 3小时

八、经费使用计划

知识产权宣传周策划


第二篇:知识产权宣传周ci


《20xx年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印发实施 为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全面加强20xx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安排,联席会议28家成员单位共同制定了《20xx年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日前,该计划正式印发实施。

《行动计划》按照“完善制度、加强执法、突出专项、推进协调、强化宣传、规范管理”的指导方针,结合实际和各相关部门职能,从制定及修订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提高知识产权执法水平、发展知识产权服务、加强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知识产权宣传和文化建设以及扩大知识产权对外交流合作等6个方面提出100项具体措施,并明确了牵头和参与部门。整个计划层次分明,内容充实,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对我国20xx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全面开展具有重大指导作用。

《20xx年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全文)

为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总体部署,有效推动20xx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全面开展,按照“完善制度、加强执法、突出专项、推进协调、强化宣传、规范管理”的指导方针,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制定、修订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专利、商标、版权法律法规和规章

(1)做好修改《专利代理条例》工作。

(2)修改《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

(3)研究制定《职务技术成果条例》和《职务发明人流动中利益共享办法》。

(4)做好《商标法》修改工作,加快立法进程,启动《商标法实施条例》修改的调研工作。

(5)积极推进《著作权法》及其配套法规的修改工作。

(6)加快《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办法》立法进度。

(7)制定《教科书法定许可付酬办法》,推动《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修订。

2.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

(8)继续推进《生物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的立法协调工作。

(9)开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修订工作,研究《植物新品种保护法》的立法可行性。

(10)推进《对外贸易法》中“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相关配套规章制定工作,协调起草《知识产权滥用反垄断指南》。

(11)加快《中医药法》的立法进程,继续做好《中医药法》立法的沟通协调工作,加强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

(12)完成对《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

(13)完善《涉及专利的国家标准制修订管理规定(暂行)》。

(14)研究制定并发布林业植物新品种权审批规则。

(15)做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改工作,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完成后,着手配套实施细则的起草、调研工作。

(16)组织开展《国防专利条例》修订工作,制定国防知识产权相关规章。

3.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

(17)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部分地方人民法院试行由知识产权庭集中审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若干意见》。

(18)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19)制定《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20)完成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司法保护调研,起草关于审理网络著作权案件的司法解释。

(21)适时起草关于专利、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审判标准和商业秘密司法保护的指导性意见。

(22)发布《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积极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若干问题的意见》。

(23)继续修改并适时下发实行《企业职工档案管理规定》及《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若干意见》等劳动法律配套规章,完善有关竞业限制等商业秘密保护政策。

(24)配合《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施行,研究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扶持政策》、《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及传承机制建设政策》、《国家级

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分类保护规范》、《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规范》、《非物质文化遗产珍贵实物管理办法》、《人口较少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等政策或指导性文件。

(25)出台《版权行政执法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版权行政执法体制,支持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开展版权执法工作。

(二)提高知识产权执法水平

1.开展专项行动

(26)全面贯彻落实《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协调专项行动开展,推动我国保护知识产权长效机制建设。

(27)大力推进政府机关和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中央和地方政府机关20xx年按期完成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配合财政和国家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做好经费保障和软件资产管理,构建使用正版软件、抵制盗版软件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大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力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加快推进外资、民营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做好30家企业软件资产管理试点工作。

(28)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的专项行动,加强对互联网站的主动监管,加大对网络侵权案件打击力度,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提供盗版影视作品、软件下载服务以及运营网络游戏私服、外挂等侵权犯罪活动,加强网络知识产权保护,建立网络版权行政保护的常态化机制。

(29)继续推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的“亮剑”专项行动,强化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全国专项行动整体推进。

(30)按照《关于做好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律师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组织引导律师做好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的辩护代理工作。

(31)组织全国农业行政部门实施《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专项行动方案》,曝光一批侵权假冒企业,灭活处理一批假冒伪劣授权品种种子。

(32)组织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继续深入开展整治互联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专项行动。

(33)结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中央企业知识产权自查自纠活动,并指导中央企业制定相应知识产权应急预案。

(34)根据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要求,在全国海关范围内积极推进和部署,继续保持打击进出口侵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对侵权信息的分析和处理,不断完善与知识产权权利人的配合机制,对进出口侵权商品的违法行为实施精准打击。

(35)提高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效,重点查处侵犯涉外商标和驰名商标的违法行为,切实扼制恶意商标抢注行为,严厉查处违法印制商标标识及仿冒知名商品包装装潢的行为。

(36)推进和落实打击生产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专项行动各项工作,集中整治一批重点地区,并积极探索建立打击假冒保护知识产权的长效工作机制,大力推进“12365”举报处置指挥系统建设,继续深入推进“打击假冒,保护名优”工作。

(37)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重点地区查缴盗版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对重点案件进行挂牌督办,限时办结。

(38)组织开展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依法查处无证无签生产经营林木种苗、新品种侵权和假冒等违法行为,依法保护育种者权益。

(39)组织落实《知识产权系统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坚决打击反复、群体、恶意侵权及假冒专利行为,加大接受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力度,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建设,强化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加强部门间区域间执法协作,推动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协调配合,切实做好执法检查与督导工作。

(40)依法积极配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加大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严厉制裁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充分发挥惩罚和震慑犯罪功能。

(41)积极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及时予以批捕和起诉,对重大、有影响的案件加强督办。

2.加强日常执法

(42)组织编写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指导手册,帮助一线执法人员正确理解和适用相关法律,规范受案、办案工作。

(43)加强DNA等执法鉴定技术研究,制定主要作物的DNA指纹图谱鉴定规程,支持建立有资质的品种鉴定机构,完善品种权执法鉴定体系。

(44)积极开展计算机预装盗版软件的市场治理,集中加强对计算机生产企业的源头治理,加大对软件等重点产品的市场监管力度。

(45)推动建立版权争议调解机制,基本形成司法和行政有机衔接的版权争议民事调解机制。

(46)组织制定发布《20xx年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

(47)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建设,深入开展“5?26”执法推进工程和全国专利保护重点联系基地工作。

(48)组织全国法院开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年度主题活动,召开“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公开座谈会”。

(49)做好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加大监督抽检力度,严厉打击地理标志侵权假冒行为。

3.加强知识产权司法工作

(50)继续积极推动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受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试点工作。

(51)有效完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制度,进一步扩大管辖一般知识产权案件的基层法院的范围,完善已指定法院的地域管辖范围。

(52)实施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基层基础建设“三五工程”,选择具有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五个基层法院作为首批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基层示范法院,选择五个中院作为首批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基地,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五所重点高校作为首批中国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基地。

(53)开展“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依法严肃查办行政执法部门有案不移、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徇私舞弊等行为,及时予以监督纠正。

(54)进一步推动“两法衔接”工作,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机关建立“网上衔接,信息共享”机制。

(三)发展知识产权服务

(55)组织制定知识产权司法鉴定分类规范、准入条件、执业规则等知识产权登记管理相关文件。

(56)就律师从事专利、商标代理业务的相关问题加强沟通协调,为律师从事专利代理业务创造条件,推动律师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规范性文件出台。

(57)研究制定《律师从事专利业务指引》、《律师从事商标业务指引》等指导性业务操作指南,帮助全国律师开展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业务。

(58)吸纳更多的知识产权中介组织为实施农业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服务,支持农业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以农业知识产权为纽带开展相关服务活动,指导种业知识产权联盟开展种业知识产权信息共享和维权救助工作。

(59)继续做好植物新品种保护技术支撑体系建设规划的落实工作,完善植物新品种测试机构功能和区域布局,努力建设世界一流的植物新品种测试体系。

(60)继续通过多种方式发布企业知识产权海外预警和指导信息,通过编写知识产权海外维权年度报告、发布行业专利技术分析报告、对企业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培训、继续在境外知名展会上设立“中国参展企业知识产权服务站”等多种

方式健全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机制,指导和协助我国企业处理对外经贸关系中的重点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推动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中心试点。

(61)定期开展中美337调查交流,积极组织对337调查的立法修订进行评议,表达我国内产业、企业关注,加强对重大案件企业的应诉指导,同时对在337调查中取得胜诉的企业,努力协调各部门给予政策支持和帮助。

(62)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信息化建设,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工程建设方案,制定全国统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标准体系,统筹规划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建设,初步建立起提供公众服务的数据库群。

(63)充分发挥集体管理组织、行业协会和版权中介机构的作用,进一步规范其市场行为,支持其依法开展业务活动,为其发展创造条件。

(64)创新版权公共服务形式,增强版权公共服务能力,提高作品登记和著作权合同登记备案的质量和数量。

(65)重点建设和完善林业植物新品种、与林业有关的专利、地理标志等内容的林业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库,进一步完善林业知识产权公共信息平台和重点出口林产品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启动“中国林业知识产权网”,支持组建多种形式的保护联盟,为林业植物新品种的创造、保护与运用提供服务。

(66)稳步落实《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进一步加强两岸在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等领域的合作。

(四)加强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

(67)鼓励地方和学校利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规定的可自主支配的课时,组织开展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教育活动,指导思想品德课教材编写组根据课程标准关于知识产权内容的教育要求,修订教材。

(68)继续推进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知识产权方向班研究生培养工作。

(69)加大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人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力度,开展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进一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70)进一步加强公务员知识产权培训,加大指导和监督力度,继续将知识产权培训纳入各类培训,提高公务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71)加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保护,启动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落实补助经费,制定管理细则、出台扶持政策,研究制定对学艺者、继承者的助学、奖学等激励措施。

(72)加强版权培训工作,开展领导干部、执法人员、著作权人、版权相关企业经营者版权培训,培养版权专业人才。

(73)按照《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xx年)》任务分工方案要求,做好落实“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的组织工作,出台具体措施和办法。

(五)推进知识产权宣传和文化建设

(74)进一步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及时报道各地区各部门采取切实措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推进知识产权保护的进展成效,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报道专项行动查处的一

批典型案例,曝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营造保护知识产权、自觉抵制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良好社会氛围。

(75)结合国际舆论关注点,有针对性地加强知识产权对外宣传,充分报道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日益改善,展示我国政府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坚定决心,使国际社会客观、公正、全面了解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的积极成效。

(76)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开辟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专版、专栏,对公安机关打击涉及民生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工作情况等进行专题宣传,提升公众知识产权意识,为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77)通过《20xx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对知识产权法制宣传教育作出部署,根据“六五”普法的要求,继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推动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

(78)指导种业知识产权联盟成员向全国种业发出诚信守法倡议书,结合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成立50周年,编制植物新品种保护宣传册,举办第五届全国农业知识产权论坛。

(79)继续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海外维权和企业境外参展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充分利用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网等平台,做好知识产权信息发布与宣传工作。

(80)发挥广播影视大众媒体优势,组织协调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积极开展《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宣传工作,大力宣传保护知识产权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中的经验成果。

(81)组织编写发布《20xx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和《20xx年全国及地方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择要》。

(82)组织开展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志愿者相关工作。

(83)评选并发布20xx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10大案件和50件典型案例,发布《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0)》和《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2010)》,开通“中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

(84)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深入普及地理标志保护知识,提高社会对地理标志工作的认知水平。

(六)扩大知识产权对外交流合作

(85)继续配合开展知识产权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利用高层交往、双边和多边场合与重点国家就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进行沟通交流。

(86)组织《生物多样性公约》有关“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国际制度”的国际谈判,对《名古屋议定书》进行深入研究,为做好我国的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做好后备工作。

(87)积极参与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的相关会议和活动,加强中荷、中德、中日植物新品种保护国际双边和多边合作,做好东亚植物新品种保护论坛工作,有效开展东亚地区植物新品种保护技术交流与合作。

(88)完善与美、欧、日、俄、巴西、瑞士等国的对话与知识产权工作组机制,牵头开展中欧、中瑞(士)地理标志双边合作协定的谈判工作,增进双边经贸关系,推进建立中美知识产权合作项目,与欧方探讨建立新一期中欧知识产权合作项目。

(89)推动在美国、欧盟和日本开展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海外宣传周活动。

(90)牵头参加世界贸易组织知识产权理事会会议、亚太经合组织知识产权专家组会议,积极参与各项知识产权议题的谈判,开展知识产权信息交流。

(91)协调参与自贸协定中知识产权议题的谈判,做好已实施自贸协定中知识产权章节或条款的落实工作。

(92)举办药品数据保护制度国际研讨会,深入探讨药品试验数据保护相关制度的实施策略。

(93)继续派员参加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亚太经合组织、世界贸易组织等会议,继续跟踪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和地理标志法律常设委员会(SCT)会议,马德里法律发展工作组会议等的进展情况,积极利用国际规则充分维护我国的商标权益。

(94)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亚广联等国际组织的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广播组织权利公约》的制定。

(95)做好中美商贸联委会有关版权的后续工作,召开中美网络版权会议,进一步落实“中美版权战略合作备忘录”的实施计划,推进和落实中英版权谅解备忘录2010—20xx年工作计划,落实中日和中韩版权合作备忘录框架下相关工作,积极参与中澳、中秘、中哥自由贸易区谈判和中巴、中俄经贸分委会知识产权工作组会议等相关工作。

(96) 牵头参加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发展议程、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保护、专利合作条约改革等议题的国际谈判与磋商,持续推进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平衡发展。

(97)深化与美国、英国、法国、德国、奥地利、俄罗斯、日本、韩国、巴西、澳大利亚、蒙古等国的双边专利合作与交流,落实双边知识产权合作协议。

(98)深入落实中国与东盟知识产权合作谅解备忘录,拓展合作领域,举办“中国—东盟知识产权研讨会”。

(99)进一步加强、拓展与非洲知识产权组织、非洲地区知识产权组织两个区域组织的合作,力争开拓与非洲大国知识产权机构新的双边关系。

(100)继续深化地理标志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争取实现与地理标志主要合作伙伴的信息共享,保护国内外地理标志权利人的合法利益。

20xx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为贯彻中央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部署,按照“巩固基础,分解任务,全面展开,重点推进”的工作思路,推动20xx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深入有效开展,特制定本计划。

一、促进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

★(1)颁布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配套政策,研究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和重点新兴产业行业标准,统筹启动组织实施相关产业重大工程和一批重大产业化示范项目,推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2)继续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加快培育拥有自主创新能力、自有品牌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建设具有国际先进

水平的技术研发中心,支持、推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进一步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

★(3)落实国家科技计划和重大专项知识产权管理措施,完善国家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办法,根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知识产权管理暂行规定》,制定知识产权管理细则,推动制定各专项知识产权工作方案,制定符合各专项科技创新和产业化特点的知识产权战略。

(4)建立国家科技计划和重大专项知识产权组织工作体系,推动各计划吸收知识产权专家参加专家咨询委员会,明确各计划管理(组织)单位和项目承担单位、各专项牵头组织单位和责任单位的知识产权责任主体。

(5)研究建立国家科技计划和重大专项成果向境外的组织或者个人转让的审批制度,建立健全国家科技计划和重大专项知识产权信息登记、统计与评估制度,落实国际合作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完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6)探索建立国家科技计划所形成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技术标准等的发布机制,加强重大科技成果及其知识产权的宣传推广。

(7)完善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标准中的知识产权评价办法,开展知识产权评价标准的研究工作,对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知识产权产出和保护状况进行跟踪评估。

(8)研究制定《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行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意见》,完善行业知识产权工作机制。

(9)依据《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xx年),加强生物遗传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创新研究,研究建立生物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保护、获取和惠益共享的制度和机制。

(10)推广使用植物品种权交易合同规范文本,促进品种权交易规范化。

(11)完善原创动漫产品的评选、奖励和推广机制,加大对原创动漫生产创作和推广传播的支持力度,加强动漫产业内容建设与引导,研究出台加强动漫知识产

权保护的措施。

(12)促进《医药卫生知识产权管理规定》的实施,以“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和“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作为医药创新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重点,规范科技创新项目的知识产权管理,对重大产品和核心技术的专利予以有效保护,促进创新成果的转化、利用、合理分享。

(13)贯彻落实《广播影视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意见》,提高广播影视自主知识产权作品的数量和质量,做好知名和成熟栏目名称、标识的注册和日常检测保护工作,鼓励广播影视数字化、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推广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项目发展,支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建立媒体资产管理系统。

(14)加强版权贸易基础性建设,积极构建综合性的版权要素市场,鼓励民营资本和社会力量参与版权贸易,支持版权代理、版权评估、版权投融资活动,逐步完善版权交易市场机制。

(15)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办法》,批准一批版权示范主体,大力推动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建设。

(16)支持办好20xx年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全国图书交易博览会等重大版权交易展会,充分发挥大型展会推进版权市场运用的重要作用。

(17)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推动林业重点技术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创造水平提高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重大创新成果产业化,将已审批的优良新品种通过多种形式进行示范推广,实施优良新品种推广示范工程。

(18)继续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重点做好试点的组织、评价工作,通过加大政策引导和服务培育力度,形成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中小企业。

(19)开展地方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机制试点工作,为地方经济和科技活动的决策提供支撑。

(20)对试点示范单位开展分类指导与服务,培育一批国家和地方自主知识产权

优势企业。

★(21)切实做好《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与评估管理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的具体落实工作,支持和规范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创新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评估与投融资服务机制。

(22)建立非职务发明评价体系,研究国家引导鼓励个人和中小企业发明创造的办法。

(23)通过信息发布、专利孵化、院地合作等多种平台,促进产学研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经济社会建设。

(24)在军民融合式发展的国防科研生产体系中,探索国防知识产权的创造和应用方式。

二、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一)制定、修订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专利、商标、版权法律法规和规章

(25)做好修改《专利代理条例》工作。

(26)修改《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

(27)研究制定《职务技术成果条例》和《职务发明人流动中利益共享办法》。

(28)做好商标法修改工作,加快立法进程,启动《商标法实施条例》修改的调研工作。

(29)积极推进著作权法及其配套法规的修改工作。

(30)加快《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办法》立法进度。

(31)制定《教科书法定许可付酬办法》,推动《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修订。

2.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

(32)继续推进《生物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的立法协调工作。

(33)开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修订工作,研究《植物新品种保护法》的立法可行性。

(34)推进对外贸易法中“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相关配套规章制定工作,协调起草《知识产权滥用反垄断指南》。

(35)加快中医药法的立法进程,继续做好中医药法立法的沟通协调工作,加强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

(36)完成对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

(37)完善《涉及专利的国家标准制修订管理规定(暂行)》。

(38)研究制定并发布林业植物新品种权审批规则。

(39)做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改工作,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完成后,着手配套实施细则的起草、调研工作。

(40)组织开展国防专利条例修订工作,制定国防知识产权相关规章。

3.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

(41)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部分地方人民法院试行由知识产权庭集中审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若干意见》。

(42)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43)制定《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44)完成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司法保护调研,起草关于审理网络著作权案件的司法解释。

(45)适时起草关于专利、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审判标准和商业秘密司法保护的指导性意见。

(46)发布《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积极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若干问题的意见》。

(47)继续修改并适时下发实行《企业职工档案管理规定》及《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若干意见》等劳动法律配套规章,完善有关竞业限制等商业秘密保护政策。

(48)配合《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施行,研究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

护扶持政策》、《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及传承机制建设政策》、《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分类保护规范》、《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规范》、《非物质文化遗产珍贵实物管理办法》、《人口较少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等政策或指导性文件。

(49)启动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研究制定和推行工作,出台相关文件。

(二)提高知识产权执法水平

1.开展专项行动

★(50)全面贯彻落实《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协调专项行动开展,推动我国保护知识产权长效机制建设。

★(51)大力推进政府部门和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中央和地方政府机关20xx年按期完成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配合财政和国家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做好经费保障和软件资产管理,构建使用正版软件、抵制盗版软件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大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力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加快推进外资、民营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做好30家企业软件资产管理试点工作。

★(52)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的专项行动,加强对互联网站的主动监管,加大对网络侵权案件打击力度,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提供盗版影视作品、软件下载服务以及运营网络游戏私服、外挂等侵权犯罪活动,加强网络知识产权保护,建立网络版权行政保护的常态化机制。

(53)继续推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的“亮剑”专项行动,强化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全国专项行动整体推进。

(54)按照《关于做好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律师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组织引导律师做好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的辩护代理工作。

(55)组织全国农业行政部门实施《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专项行

动方案》,曝光一批侵权假冒企业,灭活处理一批假冒伪劣授权品种种子。

(56)组织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继续深入开展整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信息、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专项行动。

(57)结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中央企业知识产权自查自纠活动,并指导中央企业制定相应知识产权应急预案。

(58)根据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要求,在全国海关范围内积极推进和部署,继续保持打击进出口侵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对侵权信息的分析和处理,不断完善与知识产权权利人的配合机制,对进出口侵权商品的违法行为实施精准打击。

(59)提高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效,重点查处侵犯涉外商标和驰名商标的违法行为,切实扼制恶意商标抢注行为,严厉查处违法印制商标标识及仿冒知名商品包装装潢的行为。

(60)推进和落实打击生产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专项行动各项工作,集中整治一批重点地区,并积极探索建立打击假冒保护知识产权的长效工作机制,大力推进“12365”举报处置指挥系统建设,继续深入推进“打击假冒,保护名优”工作。

(61)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重点地区查缴盗版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对重点案件进行挂牌督办,限时办结。

(62)组织开展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依法查处无证无签生产经营林木种苗、新品种侵权和假冒等违法行为,依法保护育种者权益。

(63)组织落实《知识产权系统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坚决打击反复、群体、恶意侵权及假冒专利行为,加大接受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力度,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建设,强化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加强部门间区域间执法协作,推动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协调配合,切实做好执法检查与督导工作。

(64)依法积极配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加大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严厉制裁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充分发挥惩罚和震慑犯罪功能。

(65)积极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及时予以批捕和起诉,对重大、有影响的案件加强督办。

2.加强日常执法

(66)组织编写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指导手册,帮助一线执法人员正确理解和适用相关法律,规范受案、办案工作。

(67)加强DNA等执法鉴定技术研究,制定主要作物的DNA指纹图谱鉴定规程,支持建立有资质的品种鉴定机构,完善品种权执法鉴定执法体系。

(68)积极开展计算机预装盗版软件的市场治理,集中加强对计算机生产企业的源头治理,加大对软件等重点产品的市场监管力度。

(69)出台《版权行政执法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版权行政执法体制,支持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开展版权执法工作。

(70)推动建立版权争议调解机制,基本形成司法和行政有机衔接的版权争议民事调解机制。

(71)组织制定发布《20xx年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

(72)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建设,深入开展“5·26”执法推进工程和全国专利保护重点联系基地工作。

(73)做好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加大监督抽检力度,严厉打击地理标志侵权假冒行为。

3.加强知识产权司法工作

(74)继续积极推动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受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试点工作。

(75)有效完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制度,进一步扩大管辖一般知识产权案件

的基层法院的范围,完善已指定法院的地域管辖范围。

(76)实施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基层基础建设“三五工程”,选择具有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五个基层法院作为首批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基层示范法院,选择五个中院作为首批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基地,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五所重点高校作为首批中国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基地。

(77)开展“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依法严肃查办行政执法部门有案不移、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徇私舞弊等行为,及时予以监督纠正。

(78)进一步推动“两法衔接”工作,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机关建立“网上衔接,信息共享”机制。

三、发展知识产权服务

(79)在技术市场、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生产力促进中心等中介服务机构中强化知识产权服务内容,提高知识产权服务能力。

(80)支持开展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信息加工和战略分析,整合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信息资源,推动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信息共享,向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开放使用。

(81)组织制定知识产权司法鉴定分类规范、准入条件、执业规则等知识产权登记管理相关文件。

(82)就律师从事专利、商标代理业务的相关问题加强沟通协调,为律师从事专利代理业务创造条件,推动律师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规范性文件出台。

(83)研究制定《律师从事专利业务指引》、《律师从事商标业务指引》等指导性业务操作指南,帮助全国律师开展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业务。

(84)吸纳更多的知识产权中介组织为实施农业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服务,支持农业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以农业知识产权为纽带开展相关服务活动,指导种业知识产权联盟开展种业知识产权信息共享和维权救助工作。

(85)继续做好植物新品种保护技术支撑体系建设规划的落实工作,完善植物新品种测试机构功能和区域布局,努力建设世界一流的植物新品种测试体系。 ★(86)继续通过多种方式发布企业知识产权海外预警和指导信息,通过编写知识产权海外维权年度报告、发布行业专利技术分析报告、对企业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培训、继续在境外知名展会上设立“中国参展企业知识产权服务站”等多种方式健全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机制,指导和协助我国企业处理对外经贸关系中的重点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推动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中心试点。

(87)定期开展中美337调查交流,积极组织对337调查的立法修订进行评议,表达我国内产业、企业关注,加强对重大案件企业的应诉指导,同时对在337调查中取得胜诉的企业,努力协调各部门给予政策支持和帮助。

(88)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信息化建设,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工程建设方案,制定全国统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标准体系,统筹规划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建设,初步建立起提供公众服务的数据库群。

(89)继续支持动漫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制定动漫公共技术平台服务规范标准,建设好动漫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动漫公共素材库。

(90)推动《关于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实施工作,通过组织培训等,提高行业创造、运用、管理知识产权的能力。

(91)在彻底解决商标审查积压的基础上,继续推动实施商标工作五年达到国际水平的工作计划。

(92)切实加强商标基础建设,继续做好商标注册网上申请,并积极扩大范围和提高网上申请率,继续推进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就建设马德里电子通讯系统的合作。

★(93)继续推进广播影视知识产权行业组织建设,指导电影著作权协会、中国广播电视协会电视版权委员会、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广播版权委员会开展工作,继续推进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的筹建工作。

(94)充分利用上海国际电影节、“北京放映”等广播影视节展活动,为广播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相关权利人提供节目交流和版权营销平台,抓好影视剧国际营销网络建设,鼓励企业面向国际市场开展节目版权交流和营销。

(95)充分发挥集体管理组织、行业协会和版权中介机构的作用,进一步规范其市场行为,支持其依法开展业务活动,为其发展创造条件。

(96)创新版权公共服务形式,增强版权公共服务能力,提高作品登记和著作权合同登记备案的质量和数量。

(97)重点建设和完善林业植物新品种、与林业有关的专利、地理标志等内容的林业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库,进一步完善林业知识产权公共信息平台和重点出口林产品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启动“中国林业知识产权网”,支持组建多种形式的保护联盟,为林业植物新品种的创造、保护与运用提供服务。

★(98)印发实施《加强全国专利分析工作的指导意见》,培育全国专利分析工作体系,选择科技重大专项、重点产业和重大技术领域深入开展专利分析工作,开展专利分析普及推广项目。

(99)选择重点行业或重大技术领域开展行业知识产权战略工作,增强行业知识产权意识,提高行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推动建立行业知识产权管理机制。

(100)持续开展专利电子申请推广,完善电子申请系统,加快推进纸件转电子申请系统改造项目,采取一揽子措施推进电子申请。

(101)继续推进专利信息公共服务工作,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完善重点产业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开展专利信息应用优势行业协会培育工程。 (102)建立专利代理援助机制,细化操作规范,实施专利代理机构能力提升计划,全面提高专利代理服务水平。

(103)开展全国专利运用与产业化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建设,提高平台的信息化水平,强化平台的知识产权综合服务能力。

(104)稳步落实《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进一步加强两岸在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等领域的合作。

(105)加强国防专利审批能力建设,稳步扩大审查员队伍,优化审批流程,加强国防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建立和完善行业管理规范,逐步拓展国防知识产权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四、加强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

★(106)将国家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纳入20xx年启动实施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加强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

(107)继续开展短期师资培训工作,举办“全国高校知识产权师资培训班”,进一步加强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

(108)继续鼓励和引导高校设置知识产权相关专业,引导高校面向广大学生开设知识产权相关领域的辅修课程。

(109)针对各类创新主体和科技管理人员分层次开展知识产权知识培训和实务辅导,依托科技信息机构、科研机构、大学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培育一支专利信息分析队伍,为科技创新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支撑。

(110)继续推进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知识产权方向班研究生培养工作。

(111)加大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人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力度,开展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进一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112)大力吸引海外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进一步加大对回国留学人员中知识产权方面高层次人才回国工作、创业的支持力度。

(113)按照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部署,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培训,制定实施专项培训计划,为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培训和辅导,并将培训考核情况列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考核登记内容。

(114)进一步加强公务员知识产权培训,加大指导和监督力度,继续将知识产

权培训纳入各类培训,提高公务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115)加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保护,启动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落实补助经费,制定管理细则、出台扶持政策,研究制定对学艺者、继承者的助学、奖学等激励措施。

(116)继续举办广播影视知识产权骨干培训班,提高广播影视知识产权工作人员理论和业务水平。

(117)加强版权培训工作,开展领导干部、执法人员、著作权人、版权相关企业经营者版权培训,培养版权专业人才。

(118)按照《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xx年)》任务分工方案要求,做好落实“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的组织工作,出台具体措施和办法。 ★(119)研究出台2011—20xx年“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实施方案,加快推进“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工程”建设,深入实施“知识产权人才信息化工程”,建立知识产权专家库和地方知识产权人才库。

(120)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专员制度建设,加大知识产权专员培养力度,壮大知识产权专员队伍,提高其知识产权战略管理和策划能力。

五、推进知识产权宣传和文化建设

(121)将知识产权宣传与回顾“十一五”展望“十二五”、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宣传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充分报道我国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显著成果。

(122)进一步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及时报道各地区各部门采取切实措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推进知识产权保护的进展成效,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报道专项行动查处的一批典型案例,曝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营造保护知识产权、自觉抵制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良好社会氛围。

(123)结合国际舆论关注点,有针对性地加强知识产权对外宣传,充分报道我

国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日益改善,展示我国政府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坚定决心,使国际社会客观、公正、全面了解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的积极成效。 ★(124)在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围绕活动主题,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推动“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建设。

(125)鼓励地方和学校利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规定的可自主支配的课时,组织开展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教育活动,指导思想品德课教材编写组根据课程标准关于知识产权内容的教育要求,修订教材。

(126)利用“十一五国家重大科技成就展”等契机,加强我国科技创新知识产权工作成果的宣传和推广,积极营造科技创新的知识产权文化。

(127)开展重点产业重大技术发明评选活动,激励企业创新。

(128)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开辟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专版、专栏,对公安机关打击涉及民生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工作情况等进行专题宣传,提升公众知识产权意识,为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129)通过《20xx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对知识产权法制宣传教育作出部署,根据“六五”普法的要求,继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推动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

(130)指导种业知识产权联盟成员向全国种业发出诚信守法倡议书,结合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成立50周年,编制植物新品种保护宣传册,举办第五届全国农业知识产权论坛。

(131)继续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海外维权和企业境外参展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网等平台,做好知识产权信息发布与宣传工作。

(132)举办药品数据保护制度国际研讨会,深入探讨药品试验数据保护相关制

度的实施策略。

(133)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颁发“中国商标国际金奖”,做好“商标战略实施省长谈”、“商标战略实施市长谈”工作,针对重点行业,与行业协会联合召开加强自主品牌建设的研讨会,普及商标知识,提高企业商标战略意识。 (134)发挥广播影视大众媒体优势,组织协调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积极开展《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宣传工作,大力宣传保护知识产权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中的经验成果。

(135)以新中国第一部著作权法实施20周年为契机开展重大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版权公益宣传工作。

(136)推动建立完备的版权产业统计制度,开展版权相关产业对国民经济贡献(20xx年度)调研。

(137)联合相关部门,以“知识产权助推经济转型”为主题,开展好“4·26”知识产权宣传周相关工作,继续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工程。

(138)办好第五届专利周、中国专利奖评选活动,加强宣传,继续组织中央媒体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进行典型报道。

(139)组织编写发布《20xx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和《20xx年全国及地方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择要》。

(140)组织开展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志愿者相关工作。

(141)组织全国法院开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年度主题活动,召开“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公开座谈会”。

(142)评选并发布20xx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10大案件和50件典型案例,发布《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0)》和《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2010)》,开通“中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

(143)面向国防科技和装备建设领域,大力开展知识产权知识普及活动,增强国防知识产权意识。

(144)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深入普及地理标志保护知识,提高社会对地理标志工作的认知水平。

六、扩大知识产权对外交流合作

★(145)继续配合开展知识产权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利用高层交往、双边和多边场合与重点国家就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进行沟通交流。

(146)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合作,落实双方合作谅解备忘录,围绕科技创新知识产权工作,就人员培训、专题研讨和课题研究等方面开展合作。 (147)组织《生物多样性公约》有关“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国际制度”的国际谈判,对《名古屋议定书》进行深入研究,为做好我国的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做好后备工作。

(148)积极参与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的相关会议和活动,加强中荷、中德、中日植物新品种保护国际双边和多边合作,做好东亚植物新品种保护论坛工作,有效开展东亚地区植物新品种保护技术交流与合作。

(149)完善与美、欧、日、俄、巴西、瑞士等国的对话与知识产权工作组机制,牵头开展中欧、中瑞(士)地理标志双边合作协定的谈判工作,增进双边经贸关系,推进建立中美知识产权合作项目,与欧方探讨建立新一期中欧知识产权合作项目。

(150)推动在美国、欧盟和日本开展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海外宣传周活动。 (151)牵头参加世界贸易组织知识产权理事会会议、亚太经合组织知识产权专家组会议,积极参与各项知识产权议题的谈判,开展知识产权信息交流。

(152)协调参与自贸协定中知识产权议题的谈判,做好已实施自贸协定中知识产权章节或条款的落实工作。

(153)继续派员参加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亚太经合组织、世界贸易组织等会议,继续跟踪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和地理标志法律常设委员会(SCT)会议,马德里法律发展工作组会议等的进展情况,积极利用国际规则充分维护我国的商标权

益。

(154)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亚广联等国际组织的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广播组织权利公约》的制定。

(155)做好中美商贸联委会有关版权的后续工作,召开中美网络版权会议,进一步落实“中美版权战略合作备忘录”的实施计划,推进和落实中英版权谅解备忘录2010—20xx年工作计划,落实中日和中韩版权合作备忘录框架下相关工作,积极参与中澳、中秘、中哥自由贸易区谈判和中巴、中俄经贸分委会知识产权工作组会议等相关工作。

(156)牵头参加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发展议程、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保护、专利合作条约改革等议题的国际谈判与磋商,持续推进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平衡发展。

(157)深化中美欧日韩在专利领域的合作,稳妥推进涉及专利分类、文献、自动化、审查、培训等十个基础项目的实施。

(158)深化与美国、英国、法国、德国、奥地利、俄罗斯、日本、韩国、巴西、澳大利亚、蒙古等国的双边专利合作与交流,落实双边知识产权合作协议。 (159)深入落实中国与东盟知识产权合作谅解备忘录,拓展合作领域,举办“中国一东盟知识产权研讨会”。

(160)进一步加强、拓展与非洲知识产权组织、非洲地区知识产权组织两个区域组织的合作,力争开拓与非洲大国知识产权机构新的双边关系。

(161)继续深化地理标志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争取实现与地理标志主要合作伙伴的信息共享,保护国内外地理标志权利人的合法利益。

七、加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组织协调

(162)组织召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做好战略计划的督办和评估工作,深入开展调研、培训和战略实施研究基地建设等工作。

(163)加强知识产权战略信息平台建设,办好联席会议《工作简报》、《工作动态》和知识产权战略网,保证知识产权战略信息及时、充分交流。

(164)组织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3周年宣传活动,举办战略实施成果展,编印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政策读本,制作战略宣传片。

(165)加快组织编制“十二五”规划《纲要》、国家专项规划和国家重点区域规划,更加突出对有关知识产权工作重点任务和目标的研究、分析,采取有针对的对策和措施,真正把知识产权战略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

(166)制定发布《科技创新知识产权工作“十二五”专项规划》,对科技管理部门和科技创新主体落实知识产权战略进行全面部署。

(167)制定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20xx年知识产权工作推进计划》,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明确年度知识产权重点工作和任务主体,深入推进行业知识产权工作。

(168)颁布实施《医药卫生知识产权管理规定》,在医药卫生领域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推动医药卫生知识产权保护、开发、利用和管理制度建设。

(169)针对中央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中存在的重点问题,适时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

(170)进一步推进国家商标战略实施,加强商标战略实施的示范和服务工作。 (171)完善《关于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商业秘密保护行政执法战略,充分有效保护市场公平交易秩序的决定》(草案),切实做好商业秘密保护行政执法战略的实施工作。

(172)牵头做好知识产权“十二五”规划和专利工作“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和发布工作。

(173)深入推进地方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和实施。做好创建知识产权战略示范省年度系列活动。启动地方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评估工作,出台指导地方开展战略实施评估的规范性文件,在部分省市率先启动试评估工作。加大地方知识产权战

略实施的培训交流。推动地方知识产权战略由省向地市的深化。

(174)加强重点区域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开展重点区域知识产权工作状况调研,推进知识产权战略与区域规划的衔接,出台《关于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促进西部地区知识产权事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继续做好国家重点区域知识产权相关工作。

(175)加强知识产权发展战略与管理政策的研究工作,研究制订《中国科学院知识产权工作推进计划》,指导“十二五”期间科学院知识产权工作。

(176)开展国防知识产权战略初步实施方案完善工作,完成专项任务实施方案。 标注★的为本计划的重点措施。

四川省“十一五”知识产权(专利)工作总结

“十一五”期间,全省知识产权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两个加快”,认真贯彻《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和《四川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按照“紧贴中心、扩大影响、整合资源、强化服务、分类指导”的工作思路和“53322”工作谋划,坚持一手抓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推进自主创新,一手抓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加强环境建设,克服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和国际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大力实施“1143工程”,全省知识产权工作体系日益健全,工作机制日趋完善,企事业单位、园区、区域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深入推进,宣传培训、执法保护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明显提高,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取得显著成绩。“十一五”期间,全省申请专利129886件,是“十五”期间申请总量的3.6倍,年均增长30.95%;其中申请发明专利25037件,同比增长234.33%,年均增长30.49%.获得专利授权82786件,是“十五”期间授权总量的4.2倍,年均增长47.86%.全省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居中西部第一位。

一、制定实施四川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服务我省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

“十一五”期间,全省认真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在省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从全省实际和产业实际出发,以促进四川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为宗旨,以大力提高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能力为目标,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分工负责,创新为本、突出重点,立足省情、统筹兼顾,把握系统性、衔接配套,科学研究、与时俱进等原则,深入研究全省知识产权的重点、难点和关键性问题,认真做好全省知识产权战略的调研、起草、修改和征求意见等工作。20xx年5月,《四川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经省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明确了全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战略目标、战略重点、专项任务和战略措施,从专利、商标、著作权、植物新品种、商业秘密、特定领域等方面推动全省知识产权工作全面发展。

《纲要》颁布后,全省大力推进纲要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一是编制实施《纲要》年度推进计划。通过编制实施《纲要》年度推进计划,20xx年明确了27个部门的109项重点工作,20xx年明确了25个部门的118项重点工作,各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全面推进《纲要》贯彻实施。二是认真组织学习宣传《纲要》。印发了《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四川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编发了纲要《宣传读本》,举办了全省党政领导干部知识产权战略专题培训班,知识产权、工商、版权、法院、农业等6部门联合召开了全省《纲要》学习宣贯会,开设了专家学者解读《纲要》专栏,组织了知识产权战略巡讲和专题学习研讨。三是开展了专利、商标、著作权、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产品等配套专题战略的制定。四是从政府、行业和企业三个层面全面推动全省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推动成都市、德阳市、攀枝花市、乐山市、成都高新区、双流县等重点区域制定实施本区域知识产权战略;组织开展了《四川省中药行业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四川重大技术装备制造业专利战略研究》、《宜宾市农业领域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南充市丝绸行业专利战略研究与实施》、《甘孜州康定县南派藏药传统知识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等行业(产业)知识产权战略研究。指导长虹、东汽、二重、光明光电、迈普等部分重点企业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东汽的《风电专利战略研究》、攀钢的《钢轨专利技术分析及战略研究》、长虹的《数字电视专利战略》已通过国知局组织的验收。通过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导向和促进作用,有力促进了全省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建设。

二、紧贴中心开展调查研究,加强知识产权法规政策配套,为全省知识产权事业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十一五”期间,紧贴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知识产权工作的热点、难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一是开展了《全省多晶硅产业知识产权状况调查研究》、《四川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调查研究》等专题调查研究。二是开展了《四川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实证研究》、《四川省创新型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调查研究》、《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侵权判定标准研究》、《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标准研究》、《专利行政执法程序及实体研究》、《地方知识产权局接受复审委委托行使部分调查权可性行研究》、《推动专利技术运用与产业化的财政支持政策研究》等软科学研究。“十一五”期间,全省列入国家有关部门软科学课题和专利战略推进工程项目15项,列入省级有关部门软科学项目11项,有4项研究成果在国知局软科学研究课题评选中获奖,其中《四川省中药行业知识产权战略研究》荣获第六届全国知识产权(专利)优秀调查研究报告暨优秀软课题研究成果一等奖。通过调查研究,摸清情况,找准问题,理清思路,为进一步做好工作奠定基础。

“十一五”期间,全省大力加强知识产权(专利)法规政策建设。一是着力加强专利地方法规建设。根据第三次修订的《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相关规定, 积极开展《四川省专利保护条例》的修订立法调研工作,制定实施了《四川省局行政复议办案规程》、《四川省知识产权(专利)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四川省专利行政案件管辖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二是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修订了《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促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四川省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加大对全省“7+3”产业、“1525”产业园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优势培育企业、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和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的扶持力度,加大对全省发明专利申请、企业专利申请和申请国外专利的资助力度。三是针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适时制定《四川省专利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关于做好知识产权抗震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促进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应对金融危机的若干意见》和关于推进全省进出口企业、中小企业、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以及促进全省大企业大集团、建设创新型企业、工业园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的政策措施。知识产权法规政策建设为全省知识产权工作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撑和制度保证。

三、加强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大力推进技术创新成果专利化,努力获取一批关键技术的核心专利

“十一五”期间,全省通过贯彻落实法规政策、强化知识产权政策导向、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大力推动技术创新成果获取一批关键技术的核心专利。

一是加强政策引导,促进技术创新成果专利化。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工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质量兴川战略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意见》、《关于加快我省工业设计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加强科技重大专项、大企业大集团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创新产品认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规划中的知识产权导向,把知识产权融入科技成果鉴定、创新人才评价、科研项目立项、科技奖励评定等方面,推动企事业单位认真落实《专利法》规定的“一奖两酬”,建立全省专利申请年度目标考核制度,促进技术创新成果获取专利权。

二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促进专利申请。“十一五”期间,省局会同省财政厅修订实施了《四川省专利申请资助办法(试行)》,明确资助重点向发明专利申请、企业专利申请和国外专利申请倾斜,进一步规范省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的申请、审批和拨付,加大专利申请资助力度,向全省14842项专利申请提供资助654.85万元,资助比例占同期专利申请总量的11.43%.全省17个市(州)、26个县(市、区)相继建立了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累计投入8000余万元,对专利申请,特别是发明专利申请和PCT国际专利申请给予资助或奖励。

截止20xx年底,全省专利申请量累计202439件,专利授权量累计124358件,有效专利累计66644件,累计专利申请、授权量均居全国第九位、中西部第一位。全省专利申请量由20xx年的13109件,增加到20xx年的40230件,增长206.88%,年均增长30.95%.全省获得授权专利由20xx年的7138件,增加到20xx年的32212件,增长351.27%,年均增长47.87%;荣获中国专利金奖1项、优秀奖20项。

四、深入开展“三进”活动,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努力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

“十一五”期间,全省坚持把宣传培训和人才培养作为基础性、先导性工作,常抓不懈。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进党校、进企业、进社会的“三进”活动,大力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程,努力培养高素质的知识产权人才。

一是推进知识产权“进党校”,大力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知识产权培训,促进领导干部熟悉知识产权。省局和省委组织部先后联合举办了一期地(厅)级领导干部知识产权培训班、三期县(市、区)级领导干部知识产权培训班,对全省181个县(市、区)领导干部进行了知识产权轮训。特别是在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的支持下,省局与省委组织部联合在北京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举办了“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专题培训班”,对全省21个市(州)、59个扩权试点县和7个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人民政府分管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进行专题培训。五年间,全省共举办党政领导干部知识产权培训班111期,培训地(厅)级、县(处)级领导干部9000人(次)。

二是推进知识产权“进企业”,大力开展面向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培训,促进企业精通知识产权。围绕企事业单位和产业园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先后举办了“企业PCT专利申请专题培训班”、“专利信息检索和预警分析研讨班”、“企业知识产权资产评估和质押融资培训班”、“企业知识产权维权保护培训班”、“全省创新型中小型企业知识产权培训班”、“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实务培训班”、“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培训班”等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培训。采取建立培训目标管理制度,实行培训项目计划管理,争取国家局在川举办培训班,抓好省本级重点培训,开展省市联合培训等方式,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培训和人才培养。“十一五”期间,全省共举办企业知识产权培训班1854期,培训企事业单位人员20.7万人(次),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者4985人(次)。

三是推进知识产权“进社会”,大力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普及宣传,促进社会公众了解知识产权。每年在全省组织开展“专利宣传月”、“知识产权宣传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多种形式的集中宣传活动;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全国科普日、大型会展等重大活动;举办“四川专利二十年成就展”,召开“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发展”研讨会,开展“四川当代十大专利发明人”评选活动,组织参加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的远程教育等专项活动,广泛宣传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电台、网络等媒体,结合典型案例、重点事例进行知识产权普及培训,不断掀起面向全社会的知识产权宣传热潮。五年来,全省共开展知识产权集中宣传活动941次,发送宣传资料91.6万份;在各类新闻媒体上发表宣传文章(节目)15677篇次,制作专题节目(专版)346个,其中,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刊登、播放知识产权(专利)新闻962篇(次),制作专题、专版10个,努力营造鼓励创新、保护知识产权产权的良好舆论氛围。

五、构建“三位一体”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发展环境

“十一五”期间,全省认真开展“雷雨”、“天网”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和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积极探索建立行政执法、行业自律、企业维权 “三位一体”的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努力营造知识产权良好环境。

一是加强市场执法检查,查处假冒专利行为。坚持“紧贴热点、主动出击、联合行动、大造声势”,加强部门横向协作和省市纵向联动。积极开展商品集散地、大型商场的执法检查,加大对食品、医药、建材、农药、农产品、高新技术等重点领域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十一五”期间,全省出动专利行政执法人员11329人(次),开展执法检查2631次,开展联合执法384次,检查商业场所7720个,检查商品891689件,查处假冒专利案件134件。

二是加快专利纠纷调处,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坚持“强化责任、规范程序、缩短周期、提高质量”,认真受理调处专利纠纷案件。制定实施了《专利行政执法办案规范》、《专利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加强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专利案件调处厅建设,争取国家局在川设立了“专利复审委第三巡回审理庭”,通过上门受理,现场审理,加大调解力度,不断缩短办案周期,提高案件调处质量。“十一五”期间,全省受理专利纠纷案件177件,结案173件,结案率达97.7%,其中,有13个市(州)调处专利纠纷案件75件,占全省受理案件量的42.3%.

三是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十一五”期间,省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的通知》,大力开展展会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促进展会经济发展。各级知识产权局联合工商、版权、公安等有关部门,加强省市联动,在全国春季糖酒会、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中国西部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全国体育用品博览会、全国药品交易会、成都国际照明博览会、成都国际家具工业展等大型展会,开展驻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十一五”期间,累计开展展会执法保护51次,受理投诉举报78起,处理专利侵权纠纷43起。

四是积极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按照“依申请援助、公正援助、合理援助”的原则,积极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的开展。建立中国(四川)、中国(成

都)、中国(德阳)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开通“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公益服务电话,明确维权援助单位和专家队伍,指导成都市家具商会、成都汽摩协会、软件协会、井研农机协会等行业组织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盟。指导企业应对国外知识产权壁垒和美国337调查,如指导长虹主导建立中国家电行业知识产权保护联盟,构建专利池,积极参与美国市场碱性电池知识产权“337条款调查”,并赢得了相关诉讼,增强了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和信心。指导企业开展省内外专利维权,如指导丝丽雅依托跨省专利行政执法协作机制,积极开展“一锭双丝”系列专利行业维权行动,累计从同行业的10家侵权企业获得1591万元的侵权赔偿或专利许可费。指导企业在专利无效、侵权纠纷、公司上市等活动中通过确权分析、技术对比、应对无效审理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指导解决四川升达林产公司在美国与荷兰尤尼林公司的“地板锁扣”专利纠纷、四川金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美国新气体公司的“压缩天然气分配系统”专利纠纷,康弘药业公司与多家外国制药公司的“抑制血管新生的融合蛋白质及其用途”专利纠纷和遂宁天齐锂业上市过程中的专利纠纷等,有效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五是加强行政执法协作,整合执法资源。积极开展跨省市知识产权执法协作,认真履行十六省市专利行政执法协作协议,与泛珠三角区域各省市建立了专利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加强川渝执法协作,做好专利案件移送,提高办案效率,维护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合法权益。“十一五”期间,全省共向兄弟省市移送专利案件13件,接收专利案件11件。加强省内跨市(州)执法协作,全省川南7市、川北8市先后建立专利行政执法协作机制,通过案件移送,联合办案,信息交流,促进全省专利行政执法办案能力的提高。通过加强维权保护,努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为全省扩大对外开放、承接产业转移,吸引世界500强企业在川落地,促进招商引资,发挥了重要作用。

六、大力推进专利实施与产业化,促进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十一五”期间,全省通过政策资金引导、搭建供需平台、推进信息运用、组织参展办展、推进质押融资等措施,大力推动专利实施与产业化。

一是加强政策和资金引导,促进专利实施与产业化。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自主创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关于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财税政策的通知》和《关于鼓励职务发明创造推动专利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实施意见》,修订《四川省省级专利实施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大对专利实施与产业化的支持力度。“十一五”期

间,省级专利实施专项资金累计投入2560万元,支持385个专利项目产业化;部分市(州)和县(区、市)每年共投入近3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有市场前景的专利技术实施转化。据不完全统计,全省累计新实施专利项目14387项,同比增长212.96%,年均增长16.51%;新增产值2315.99亿元,同比增长241.41%,年均增长26.52%;创利税303.74亿元,同比增长212.68%,年均增长19.23%. 二是积极组织展示交易活动,促进专利项目与企业对接。自20xx年以来,全省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一部署,每年举办中国专利周四川地区活动,组织开展技术展示交易活动,召开专利项目与中小企业对接洽谈,编发《四川省专利项目集》,举办专利评估、质押、融资和许可、转让等操作实务讲座,以及专利质押融资现场签约仪式等特色服务活动,促进专利供需对接和许可转让。“十一五”期间,先后组织了2800余项专利技术和专利产品,600余家企事业单位,参加中国专利周四川分会场专利展示交易和对接洽谈活动,现场推荐优秀项目151项,直接成交专利项目4个,交易额580多万,签订意向协议73项,意向金额7500余万元。

三是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大型展会,推动全省专利技术和产品展示交易。组织全省优秀专利技术和产品积极参加中国专利高新技术产品博览会、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中国西部国际专利技术及产品博览会、中国国际工业设计创意博览会、中国国际专利与名牌博览会、中国无锡国际工业设计博览会、中国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等大型新技术和新产品展示交易活动,促进专利实施转化。“十一五”期间,全省共组织313家企业企事业单位和100多位非职务发明人的2626个专利项目参加39场全国性专利展会,签订意向性协议109份,涉及标的17300万元。

四是搭建专利技术展示交易平台,促进专利技术供需对接。依托国家专利技术(四川)展示交易中心,建立网络专利技术展示交易平台,建设专利产品展示厅,及时发布专利项目信息和投资需求信息,制作发放专利项目资料,推介抗震救灾和民生技术重点专利项目,开展专利实施许可咨询服务,推动专利技术项目的转化实施。“十一五”期间,促成全省节能环保、新能源等领域183件专利转让,涉及金额3000多万元;累计备案专利技术许可合同485份,涉及专利978件,金额8428万元。

五是推动知识产权资产评估工作,促进专利权质押融资。积极承担国家局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促进工程,开展知识产权项目与金融机构的对接活动,积极探索

推进全省知识产权资产评估和质押融资的有效办法。省局联合相关部门制定了《四川省专利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与兴业银行成都分行签署了《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合作协议》。成都、绵阳、内江、宜宾、成都高新区、双流县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十一五”期间,成都市60个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获得贷款1.62亿,带动风险投资4.76亿,实际到位资金1.13亿元;绵阳市6户企业签订专利权质质押融资贷款合同,发放专利权质押贷款1490万元;全省累计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145项,为93家中小企业融资1.77亿元。

七、开展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三推三促”行动,促进灾后重建,积极应对金融危机

“十一五”期间,省局把推进企业、高等学校、科研单位知识产权工作作为重中之重,通过实施知识产权“三推三促”行动,不断提高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能力和水平,推动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加快灾后重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全省企业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保持快速增长。

一是深入开展企业知识产权“三推三促”行动(进出口企业、中小企业、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知识产权推进行动和大企业大集团、建设创新型企业、工业园区知识产权促进行动)。从试点、优势培育和示范“三个层面”推动企业、高等学校、科研单位知识产权工作,形成了50家国家级、384家省级、298家市(州)级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通过建立一本工作指南、一套工作规范、一份工作动态、一张统计报表、一个工作例会的“五个一”工作机制,开发应用“四川省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管理软件”,大力推进试点企业实现知识产权工作“五有五会”(有领导、有机构、有制度、有人员、有经费和会检索、会申请、会管理、会保护、会运用),优势培育企业实现“六有五会”(在“五有五会”基础上建立运用专利文献信息数据库),示范企业实现“七有五会”(在“六有五会”基础上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不断提高全省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能力和水平。“十一五”期间,全省15家一至三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全部通过考核验收,试点示范期间专利申请年均增长超过30%;全省172家第一批省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优势培育企业中,12家示范企业有11家实现知识产权工作“七有五会”,60户优势培育企业87%实现“六有五会”,100家试点企业90%实现“五有五会”,发挥了很好的引领示范作用,带动全省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快速发展。“十一五”期间,全省企业专利申请量为41944件,是“十五”期间的4.98倍,年均增长46.41%,比全省专利申请

年均增幅高出15.45个百分点;我省企业专利授权量为24831件,是“十五”期间的5.06倍,年均增长60.49%,比全省专利授权年均增幅高出12.62个百分点。 二是运用知识产权,帮助企业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5.12”汶川特大震灾发生后,省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制发了《关于做好抗震救灾期间专利申请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知识产权抗震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开展了食品药品领域知识产权执法检查工作,严防假冒和冒充专利的不合格产品流向灾区;制作了包含国内外涉及抗震防震、地震监测、卫生防疫、水质净化、医疗救护等五个领域总计388825项专利技术的《抗震救灾专利数据库》,支持有关部门和企业运用专利技术,开展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积极联系协调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有关省市知识产权局开展对口援助。在灾后重建工作中,印发了《关于做好灾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恢复重建的通知》,把运用知识产权促进产业重建作为一项紧迫任务,加强对灾区企业、特别是处在重灾区的86家省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的指导和服务,加大对企业知识产权获权、用权和维权工作的支持力度,促进恢复重建。省局开通灾区企业专利申请“绿色通道”,加快办理灾区企业的专利申请,协助办理专利申请费用减免手续;指导企业建立适合灾后实际情况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注重恢复重建过程中的建设项目、新产品开发、技术引进、承接产业转移等工作中的知识产权跟踪管理,促进重建项目技术水平和质量的提高;省级专利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重灾企业核心、关键技术申请专利和重大专利项目实施与产业化;帮助灾区企业、园区新建和更新专利专题数据库,推动灾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恢复和发展,助力灾后重建特别是产业重建。据不完全统计,2008-20xx年,全省成都、德阳、绵阳、雅安、广元和阿坝六个重灾市(州)企业新实施专利7590项,新增产值876.9亿元,创利税102.5亿元,年均分别增长28.5%、43.2%、33.0%,知识产权工作为灾后重建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是运用知识产权,帮助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及时转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促进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应对金融危机的若干意见》,开展应对金融危机专项调研,采取深入开展国家、省、市(州)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三级联动”,全面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能力;支持企业开展专利文献利用工作,提升研发水平,降低研发成本,切实提高自主创新的能力和水平;组织企业参加金融危机下知识产权预警与诉讼培训班,指导企业开展知识产权预警应急工作,提高有效应对知识产权壁垒的能力;支持企业,特别是有国际市场份额的进出口企业申请国内外发明专利和PCT国际专利申请;进一步做好专利实施与产业化工作,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加大对产业振兴具有

较大拉动作用的重点产业、节能减排、重大技术装备等专利技术项目实施转化和产业化的支持力度;灵通信息,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进展,总结推广企业在应对金融危机过程中积累的知识产权工作经验等六项具体措施,指导和帮助企业提高知识产权工作能力和水平,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占有力,积极应对金融危机。据不完全推荐,2008-20xx年全省第一批172家省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优势培育企业,新实施专利技术4032件,实现专利产品销售收入661.7亿元,占同期172家企业销售总收入的33.6%,专利产品助推全省企业市场盈利能力明显增强,为克服“5.12”汶川特大地震和国际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作出了积极贡献。

八、开展园区知识产权促进行动,提高产业园区知识产权工作水平,促进产业园区加快发展

一是开展园区知识产权促进行动。认真贯彻《四川省加快工业园区发展指导意见》(川府发〔2007〕37号),省局联合省经信委出台了《四川省工业园区知识产权促进行动方案》(川知发〔2007〕83号),制定了推动园区建立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帮助园区内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支持园区内企业专利申请与实施转化、推动园区内企业加强专利文献信息的运用、支持园区内优势产业和龙头企业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动园区成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盟、推动园区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和推动中介服务机构面向园区企业开展服务等八项工作措施。通过促进行动的开展,探索知识产权工作与园区的技术创新、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有机结合的新途径和新方法,形成知识产权服务于工业园区的新机制,构建园区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和政策体系。

二是开展园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20xx年,省局推动成都高新区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创建工作,于20xx年成功通过试点验收后开展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创建工作。试点示范期间,成都高新区通过制定实施《成都高新区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成都高新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建立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专利信息中心和保护知识产权投诉举报工作站,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园区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大幅提升。截止20xx年,成都高新区专利申请量累计19264件,开展试点示范4年间专利申请增长10倍,发明专利申请和企业专利申请占比也逐年提高。知识产权已成为成都高新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和产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20xx年,成都高新区综合实力跃居全国56个国家级高新区第4位,形成了数字媒体、信息安全、新能源装备等17个国家级科技产业基地。

2008-20xx年,省局联合省经信委在全省“1525”重点产业园区中遴选了两批共22个园区开展省级知识产权园区试点工作。通过建立和完善园区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服务工作机制,着力推动园区自主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商品化和产业化,促进园区成为本地自主创新活跃、知识产权产出能力强、品牌企业和名牌产品汇聚、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优良的产业园区,促进产业园区快速发展。德阳经开区以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新能源、新材料、服装及轻工业等优势产业为重点,把入驻企业的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作为必要条件,有效提高园区的招商引资质量,截止20xx年底,该园区已进驻各类企业1000余家,其中销售过亿的企业22家,专利实施效益占园区经济指标的30%以上。攀枝花钒钛产业园区通过制发《关于提高钒钛园区创新能力开展知识产权促进行动的意见》和《专利促进资金管理办法》,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园区管委会日常工作议程,做到年初有计划、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建立对园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入园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的支持奖励等政策,促进园区知识产权的获取和产业化。自贡国家新材料基地、泸州酒业集中区、宜宾罗龙工业集中区、武侯工业园、新津工业园、广汉经开区、资阳机车产业园区、青神县工业集中区、阆中市工业集中区等产业园区相继出台了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政策,推动园区专利申请、实施和产业化。目前,22个省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累计投入2170万元专项资金,对园区内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实施和产业化给予扶持。20xx年,22个省级试点园区申请专利6911件,同比增长39.18%;新实施专利1087项,新增产值233.05亿元,创利税29.1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6.32%、31.67%、32.71%.

九、开展城市和强县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推动重点城市、县(市、区)知识产权工作加快发展,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力

一是推动城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深入发展。实施成德绵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程,从20xx年起,我省依托国家局开展城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在推动市(州)知识产权工作整体快速发展中起到了很好的引领带动作用。20xx年11月,成都市成为全国首个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20xx年9月,绵阳市通过第二轮国家城市知识产权试点工作验收,攀枝花市成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20xx年10月,德阳市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创建验收,宜宾市成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十一五”期间,成德绵攀4市把促进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贯穿于提升城市知识产权综合能力的全过程,建立机制、营造环境、抓点带面,努力完成试点示范工作任务,提高城市知识产权创造、实施、保护和管理能力,推进自主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商品化和产业化,初步建成了创新要素

聚集、创新活力强劲、转化实施顺畅、知识产权保护有力的中国西部知识产权强市,为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促进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20xx年,成都、绵阳、德阳、攀枝花等4城市的专利申请量为35016件,占全省专利申请总量的87.04%,同比增长21.01%;专利授权量为28375件,占全省授权总量的88.09%,同比增长59.43%;新实施专利项目3327项,新增产值433.2亿元,创利税52.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7.6%、71.1%、67.7%,分别占全省的80.5%、58.9%、59.4%.

二是大力推进县域知识产权工作。“十一五”期间,省局制定了《关于推进扩权强县试点县知识产权工作的实施方案》,把扩权县纳入省局直接工作范围,县域知识产权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从20xx年起,我省推荐双流、绵竹、崇州、射洪、富顺、郫县、广汉、宜宾8县(市)成为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推荐青神、康定2县成为创建国家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县,按照“以机制促产出、以转化带发展、以保护谋优势”的方针,不断提高县域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促进县域综合竞争力的提升。省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全省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全省国家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县工作的通知》,采取了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积极获取知识产权、大力推进专利技术实施和产业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六项措施,推动全省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的实施。20xx年,全省8个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共申请专利4831件,同比增长32.26%,增幅比同期全省平均水平21.74%高10.52个百分点。青神竹编、郫县蜀绣、绵竹年画、南派藏药等传统知识保护进一步加强,产业化经营快速发展。实施强县工程为促进全省县域经济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十、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专利代理行业加快发展,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知识产权服务需求

一是着力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通过加快“四川省知识产权信息港”、“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成都代办处”、“四川·中国IT专利信息中心”、“国家专利技术(四川)展示交易中心”、“中国(四川)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举报投诉中心”等服务平台的建设,构建起全省集知识产权政务信息、专利受理、专利文献信息、专利展示交易、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为一体的公共服务平台。“十一五”期间,省局成都专利代办处受理专利申请94945件,比“十五”期间增长69.5%,年均受理专利申请近18000件,受理业务覆盖四川、云南、贵州、重庆、西藏、广西等西部省(市、区)。收缴专利费用267150笔、金额11113

万元,分别比“十五”期间增长76%、36%;受理电子申请13545件,办理专利登记薄副本105件,办理专利审查加快手续300件,出具费用减缓证明40994件。四川知识产权信息港发布政务信息5322条,访问量86万人(次),局长信箱共收到群众来信104件;“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公益服务电话接受知识产权法律咨询414人次、接受举报投诉138人次;专利申请资助服务电话共收到来电咨询3600人次。

二是大力推进专利文献信息的开发和利用。大力推进全省优势产业和重点企业专利文献信息数据库建设,完成了包括全省“7+3”优势特色产业在内的11个行业专利文献信息数据库建设并投入运行。围绕企业经营、技术创新和主打产品,累计为全省57家重点企业建立了专利专题数据库。通过举办专利文献检索培训,深入企业指导在科研立项、新产品开发、技术设备引进和中外合资、合作及技术、产品出口等环节,开展专利文献检索分析,不断提高企业专利信息运用能力和水平。“十一五”期间,加强七国两组织专利文献库建设和利用,收存国内外专利5150万条,接受访问72112人(次),提供专利文献下载49428次,为企事业单位提供专题服务2335次。

三是推动专利代理行业加快发展。省局一直高度重视全省专利代理工作的健康发展,认真执行《专利代理条例》、《设立专利代理机构审批办法(试行)》、《专利代理管理办法》、《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专利代理惩戒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专利代理人执业培训办法(试行)》等一系列规章,成立四川省专利代理机构审批委员会,制定《关于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办事机构和业务联络处的管理办法》,开展四川省专利代理惩戒委员会换届工作,20xx年组织开展四川省先进专利代理机构和优秀专利代理人的评选工作;认真做好每年的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审核和年检工作、专利代理人的执业培训和年检工作、专利代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规范工作。对设立成都惠迪专利事务所、成都虹桥专利事务所攀枝花办事处、成都九鼎天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绵阳办事处、北京律城同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成都办事处和停业撤销绵阳蜀北专利事务所等进行了审批。“十一五”期间,全省专利代理服务机构由19个发展到33个,其中专利代理机构21个,国防专利代理机构3个,代理机构办事处9个(包括引进省外代理机构设立办事处4个)。代理队伍不断壮大,全省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专职从业人员500余人,其中执业专利代理人147人;组建了“四川省知识产权专家人才库”,入库专家103名。代理业务不断拓展,从单一的代理专利申请向办理复审、无效业务,开展法律援助、知识产权战略研究等综合服务发展,

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全省专利申请代理量增长迅速,全省专利申请代理量从20xx年的6779件,增长到20xx年的16239件;“十一五”期间共代理专利申请61005件,是“十五”期间的4倍多,占同期全省专利申请量的46.97%,较好的发挥了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促进了全省专利申请快速增长。

四是推动市(州)加强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建设。“十一五”期间,全省有条件的市(州)着力加强服务平台建设,大力提高城市知识产权综合服务能力。成都市建立了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信息共享平台,在部分产业园区建立了知识产权特派员工作室,探索开展“一站式”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建设了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行业专利数据库和18个专题专利数据库;聚集了100多家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无形资产评估等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德阳市建立了专利信息中心,绵阳市建立了中国专利文献数据库、攀枝花市建立了钒钛产业多国专利文献数据库。市(州)通过引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发挥大型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辐射作用,建设知识产权工作站,努力实现知识产权服务的全覆盖。 十一、积极开展交流与合作,树立四川对外开放、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形象 “十一五”期间,全省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对外宣传、交流与合作。一是从20xx年起,全省每年坚持召开四川省保护知识产权新闻发布会,邀请美国、法国、德国、韩国、新加坡、巴基斯坦等外国驻蓉机构和在蓉新闻媒体参加,发布年度《四川省保护知识产权状况》白皮书和《四川省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展示我省知识产权工作取得的成绩,表明我省保护知识产权的态度和决心。二是承办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外国政府部门及国际组织主办的“中法专利混委会第23次会议”、“中美传统知识、遗传资源和民间文艺保护研讨会”、“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专利合作条约》(成都)巡回研讨会”、“中日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研讨会”等一系列涉外知识产权专题研讨交流活动。三是接待了美、英、法、欧盟知识产权官员等多批来川考察访问团组,交流学习国外知识产权管理经验。四是选派13批、27人(次)赴欧美等国家、香港澳门等地区进行学习考察、培训交流或挂职锻炼,学习借鉴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五是签署“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合作协议、川渝知识产权合作协议,积极开展专利执法、知识产权理论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通过加强对外宣传、交流和合作,树立了四川对外开放、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形象,有力的促进了全省的招商引资和充分开放合作。

十二、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加强自身建设,为全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保障

“十一五”期间,全省不断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一是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工作统筹协调机制,省政府建立了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全省21个市(州)和部分县(市、区)建立了知识产权统筹领导机构,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统筹协调。二是进一步加强省、市(州)、县(区、市)三级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省局和大部分市(州)局人员得到充实加强;59个扩权试点县都明确了专利管理部门;全省181个县市区65%明确了专利管理部门。三是进一步加强专利工作目标管理,把专利申请和专利实施纳入市(州)党委政府“一把手”抓科技、抓人才工作目标管理;省局每年对全省21个市(州)局开展专利申请、专利实施、宣传培训、行政执法、政务信息工作目标考评;市(州)局通过分解和细化,落实工作任务,推动知识产权工作发展。四是进一步加强专利执法和管理队伍建设。坚持把专利执法和管理队伍建设作为专利事业发展的基础工程来抓,加强对知识产权局系统干部的培养,不断提高履职能力。目前,全省各级知识产权局拥有专职从事管理、执法、服务人员近500人,其中,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四川省法制办颁发专利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分别为188人、226人,为全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了人才保障。

“十二五”期间,全省知识产权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省“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总体取向,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为主线,认真贯彻国家和全省“十二五”发展规划,充分发挥政府的推动作用和企业的主体作用,坚持统筹兼顾与分类指导相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巩固成果,开拓进取,着力提高全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大力推进全省自主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商品化、产业化,积极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文化环境,努力在全省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获取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的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形成一批掌握自主知识产权、专精特新的重点产品,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市场竞争力强的企业,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提供有力支撑。

四川省知识产权(专利)事业

“十二五”发展规划

随着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知识产权制度在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日益显现。“十一五”期间,全省知识产权(专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委省政府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建设创新型四川的重大决策,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和《四川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坚持一手抓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推进自主创新,一手抓执法保护、加强环境建设,克服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和国际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按照“紧贴中心、扩大影响、整合资源、强化服务、分类指导”的工作思路和“53322”工作谋划,实施“1143工程”,全省知识产权(专利)工作体系日益健全,工作机制日趋完善,企事业单位、园区、区域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逐步深入,宣传培训、交流合作不断扩展,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显著提高,在“7+3”优势特色产业形成了一批核心技术和关键装备的专利权,培养了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竞争力较强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十一五”期间,全省累计申请专利129886件,其中申请发明专利25037件、企业申请专利41944件,年平均增长分别为30.95%、30.49%、46.40%;获得授权82786件,其中发明专利6387件、企业授权专利24831,年平均增长分别为47.86%、29.80%、60.49%.20xx年全省专利申请总量、发明专利申请量、企业专利申请量分别是20xx年的3.81倍、3.69倍、6.67倍;获得授权专利的总数量、发明专利的数量、企业专利的数量分别是20xx年的6.99倍、3.59倍、10.08倍,专利申请和授权数量继续保持西部第一。全省累计实施专利技术14387项、新增产值2315.99亿元、新增利税303.74亿元、创汇29.07 亿美元,年平均增长分别为16.51%、26.52%、19.23%、17.20%.累计培训专利行政执法人员465人次,受理各类专利行政执法案件311件,结案306件,结案率为98.6%;开展执法检查2631次,检查商品891689件。在各级新闻媒体发表专利文章(节目)15677篇次,制播专题节目(专版)346个;举办培训、讲座、报告会等1965次,参加人员26万人次,其中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近9000人次,企事业单位20.7万多人次。与美、英、法、日等国以及欧盟开展了知识产权交流活动。“十一五”全省知识产权(专利)事业发展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实现了又好又快发展,呈现快速发展的良好局面,全省知识产权(专利)事业为我省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和灾后美好新家园作出了积极贡献,为实施“十二五”发展规划奠定了良好基础。

当前,知识产权作为促进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提升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已经成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掌握发展先机和主动权的关键。“十二五”时期,

知识产权(专利)事业面临全面发展的历史机遇。全省知识产权工作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坚持把促进知识产权制度与经济融合作为主攻方向,把服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全面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作为关键环节,把加强知识产权能力建设作为着力点,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积极应对日趋激烈的国际国内知识产权竞争,科学规划,重点突破,创新发展,加快从西部知识产权大省向西部知识产权强省迈进,为建设创新型四川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省“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总体取向,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为主线,充分发挥政府的推动作用和企业的主体作用,充分运用专利制度和专利资源,着力提高我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大力推进我省自主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商品化、产业化,积极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文化环境,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充分发挥政府的推动作用,坚持依法行政,制定有利于专利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强化政策引导,加强专利管理、保护和服务;立足市场导向,突出企业主体,增强企业的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商品化、产业化,实现专利获权、用权和维权一体化,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2.分类指导,协调发展。坚持分类指导,针对不同地区、不同产业和不同企业发展特点实施分类指导。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坚持高新技术产业与传统产业知识产权工作、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协调发展。注重专利有效运用与依法保护相结合,推动专利技术和信息资源的传播运用。

3.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全面推进我省知识产权(专利)事业发展,着力提升重点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区域知识产权(专利)工作能力。把握未来经济、社会、科技、贸易发展趋势,着力在我省“7+3”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

业中,努力形成一批掌握关键核心技术专利权的重点产品,培育一批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竞争能力强的优势企业。

(三)主要目标

到20xx年,全省知识产权(专利)工作管理、保护和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重点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区域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在优势特色产业掌握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的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形成一批掌握自主知识产权、专精特新的重点产品,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市场竞争力强的优势企业,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和文化环境进一步优化。努力把我省建设成为西部第一、全国前列的知识产权强省。

到20xx年,全省知识产权(专利)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普遍提高。创新知识产权宣传工作的内容、形式、方法和手段,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进一步得到宣传普及,对外宣传、交流与合作得到加强,形成尊重知识、鼓励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建立一批知识产权示范学校。向公众宣传普及知识产权知识超过20万人次。 --专利数量和质量大幅提高。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重点技术领域,掌握一批对经济增长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关键技术的专利权。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15%以上,其中,发明专利申请年均增长18%以上、企业专利申请年均增长20%以上,国防专利申请年均增长20%以上。

--专利执法保护和维权能力明显增强。专利行政执法横向协作和纵向联动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行业自律、企业维权三位一体的知识产权维权保护模式进一步巩固。调处专利纠纷的水平进一步提高,查处假冒专利的能力明显增强。企业在国内外的专利维权、保护和应诉能力明显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环境进一步优化。

--专利实施与产业化水平稳步提升。新实施专利超过10000项,形成一批市场前景好、附加值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专利权、竞争力强的重点专利产品,专利实施与产业化的经济效益显著增长。专利权转让、许可贸易、作价投资、质押融资等专利资产经营日益活跃。

--专利信息运用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搭建起服务功能强、方便快捷的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建立我省“7+3”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信息数据库,形成专利分析、应急与预警能力,专利文献信息利用水平不断提高。专利服务业得到快速发展,专利服务机构发展到30家以上,专利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基本满足我省对专利社会化服务的需求。

--重点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和区域知识产权工作快速发展。围绕“7+3”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300家达到国家或省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和优势培育工作要求的企事业单位,提升产业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推动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建立知识产权工作机制。推动具备条件的中心城市开展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推动具备条件的县(区、市)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

--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稳步发展。建立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基地,建设知识产权理论研究平台,形成人才培养机制,大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较高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人才队伍稳步增长,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人才队伍达到1500人,执业专利代理人员达到300人。

二、工作措施和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

充分发挥各级知识产权工作统筹协调机制的作用,编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年度推进计划,加强督促检查,从专利、商标、著作权、植物新品种、商业秘密和特定领域等方面,从政府、行业和企业三个层面,全面推动我省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指导和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县(市、区)、园区、产业、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单位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二)加强知识产权法规政策建设

1.加强知识产权地方法规的立法工作。结合四川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科技发展的水平,及时修订完善《四川省专利保护条例》等地方法规。加强我省与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专利代理条例、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等法规的配套规章制定。

2.强化知识产权政策导向。加强知识产权政策与我省产业政策、区域政策、科技政策、贸易政策的衔接,充分运用财政、金融、投资、政府采购政策和产业、

能源、环境保护政策,引导和支持企事业单位运用知识产权。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的知识产权审查机制,在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承接产业转移、招商引资、合资合作和项目引进中开展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审查,规避风险。探索建立专利奖励政策措施,争取各级政府建立专利专项资金项目,用于激励重大项目专利创造、运用与产业化。

(三)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

1.加大各级领导干部知识产权培训力度。继续在各级行政学院、党校举办培训班和开设知识产权课程或讲座,组织对省直各部门和市(州)、县(区、市)主管经济或科技工作的领导进行知识产权轮训,使各级领导干部更加熟悉知识产权。

2.强化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培训。面向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人员,开展不同层次、针对性强的知识产权培训;通过省市联办、与行业主管部门联动、企业自办等培训方式扩大知识产权培训规模,特别是加强对创新带头人、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培训,使企事业单位更加精通知识产权。

3.积极促进知识产权知识普及教育。探索在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中开展知识产权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在全省高校理工科专业本科教育开设知识产权课程或讲座,将知识产权课程列为本科生、研究生选修课,提高新生人才的知识产权素质。在有条件的中小学开展鼓励创造发明、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教育,使中小学生树立创新意识、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

4.提高社会公众知识产权意识。建立政府主导、部门推动、新闻媒体支持、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知识产权宣传工作机制,坚持日常宣传与专项宣传相结合、普及宣传与重点宣传相结合,积极培育知识产权文化。将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纳入普法宣传计划,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三进活动”,活跃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推动知识产权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村镇,组织开展好“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专利周”等集中宣传活动,借助各类媒体及时报道知识产权重大事件和典型案例,让全社会更加了解知识产权。

(四)大力提升专利数量和质量

建立和完善发明创造激励机制和配套政策措施,把专利指标纳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和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国有

企业绩效考核等评价体系,加强技术创新活动中的专利政策导向。指导企业、高等学校、科研单位落实授权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奖励政策,提高职务发明创造的数量和质量。优化专利申请资助和授权奖励措施,大力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专利化,提升专利质量,提高国外专利拥有量。加强“7+3”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专利布局,努力获取一批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专利权。鼓励企事业单位通过购买、兼并、许可等方式获取专利权。鼓励群众性发明创造。

(五)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1.加大专利行政执法保护力度。加强专利执法能力建设,巩固行业自律、企业维权、行政执法三位一体的专利行政保护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省、市(州)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执法调处专利纠纷的职能作用,强化责任、规范程序、缩短周期、提高质量,积极受理和调处专利纠纷案件。充分发挥行政执法查处迅速、程序简便的优点,紧贴热点、主动出击、联合行动、大造声势,积极开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造、销售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加强展会和对外贸易知识产权保护。加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平台建设力度,完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受理机制,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发挥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作用,推动有条件的行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开展行业培训、自律与维权工作。加强专利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改善行政执法条件,推动有条件的市州设立专利案件审理厅。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口前移和专利行政执法工作重心下移,营造有利于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的知识产权保护良好环境。

2.建立健全横向协作、纵向联动的专利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全国16省(市)、西部12省(区、市)、泛珠三角区域内地9省(区)专利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和川渝知识产权协作机制的作用,积极开展跨省专利行政执法协作工作;充分发挥省知识产权局与省公安厅共同建立的“一室、两会、四制度”(查处专利违法犯罪工作联络室,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和案例研讨会,落实“信息交流、案件移送、联合办案和重大案件督办”四项制度)协作机制作用,加强知识产权局与公安部门的执法协作;充分发挥川南7市、川北8市州片区专利执法协作机制作用,加强省内片区专利行政执法协作,为企事业单位和发明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执法保护服务。

(六)积极促进专利实施与产业化

1.加大专利实施与产业化的促进力度。进一步扩大各级专利实施与促进专项资金规模,增加扶持内容,加大扶持力度,引导和促进我省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预期经济效益显著的专利项目的产业化。推动企事业单位贯彻落实《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一奖两酬”和关于鼓励专利技术有偿转让或作价入股的政策,引导和支持企事业单位通过自主实施、转让、许可、入股、信托、拍卖等多种形式,促进专利实施和价值实现。积极开展多层次的专利技术对接活动,为专利实施双方搭建沟通交流的桥梁。探索开展重大专利项目产业化示范、专利创业促进试点、专利产业化基地建设等工作。

2.推动知识产权资产评估和质押融资。探索建立由创投机构、评估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共同参与的知识产权产业化服务联盟,为知识产权资产评估和质押融资提供全过程服务。开展知识产权资产评估和质押融资试点工作,选择一批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资产评估,建立知识产权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加强知识产权资产管理;选择具备条件的城市、县(市、区)和园区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机制,举办专利项目与资本的对接活动,支持中小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获得发展资金。

3.发挥产学研联合在促进专利实施中的作用。充分发挥我省产学研联盟的作用,鼓励和支持我省企业与科研单位、高等学校共同开展技术创新,获取一批关键核心技术专利。以专利权为纽带,共同开发实施专利,降低开发风险,共享经济效益,推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专利向企业转移,促进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自主创新成果专利化、商品化、产业化。充分发挥大学科技园、创业服务中心、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等服务能力强的专业孵化器的作用,鼓励建立专利孵化基地等平台,培育一批技术领先、具有较强专利实施转化能力的优势企业。

(七)加快发展知识产权服务

1.大力提升专利信息服务水平。加强专利文献信息利用平台和服务系统建设,开发建设我省“7+3”优势特色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文献数据库,支持产业龙头企业建立主导产品专利文献专题数据库,扩充专利信息分析、专利地图等服务功能,建立“一站式”专利信息利用平台和服务系统,为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提供快速、简捷的服务。为企事业单位重大项目开展专利分析、专利预警、风险评估等提供专业化的服务,提升我省专利信息的利用能力和水平。培育和发展市场化专利文献信息和专利技术交易信息服务,满足社会不同层次对专利信息的多种需求。

2.大力促进专利展示交易服务。加强专利技术和产品展示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建立专利产品展示交易场所、网络专利技术展示交易平台,整理发布专利技术和产品供、求信息,提高专利项目信息的传递效率和可信度。组织优秀专利项目参加展示交易活动,开展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和非职务发明人的专利项目与中小企业的对接活动,提高专利实施政策咨询、专利许可合同备案、专利权质押登记等咨询和服务能力,为促进专利实施转化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3.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加快发展专利中介服务组织,推动专利代理机构向专业化、规范化、规模化方向发展,支持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鼓励专利代理机构发展专利信息、资产评估、质押融资、许可转让、诉讼无效,以及版权、商标、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等服务业务,推动具备条件的代理机构开展专利战略制定、分析预警、涉外纠纷应对等高端增值服务,提高知识产权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支持建立专利服务行业组织,加强职业培训、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加强对代理机构和代理人的日常监管,维护专利代理行业市场竞争秩序,促进专利服务业健康发展。

(八)提高专利行政管理执法能力

1.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建设。加强省、市(州)和县(区、市)三级专利管理执法机构建设,健全知识产权统筹协调机制,充实专利管理执法队伍,加强专利行政执法软硬件条件建设和业务培训,提高专利管理执法工作水平。加强跨地区、跨部门知识产权工作横向协作,强化省、市、县知识产权工作纵向联动,加强市州局之间的联系,指导和支持县(市、区)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工作重心下移。

2.进一步加强专利工作能力建设。逐步建立专利工作绩效考核和统计指标体系,把专利获取数量、转化效益等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加强专利理论、公共政策和实务研究,制定实施区域、产业专利战略。建立重大经济活动专利审议制度,专利重大涉外案件报告制度。建立政府、行业和企业共同参与的专利预警应急机制,对可能发生的涉及面广、影响大的专利纠纷、争端和突发事件,制订预案,妥善应对。

(九)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

1.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机制建设。建立吸引、使用和管理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相关制度,建立知识产权人才培养选拔、评价激励的机制,探索开展知识产权

专业人才职称评定工作,选拔和培养一批中、高级专门人才。对在知识产权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奖励。鼓励企事业单位建立知识产权人才激励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实务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2.加大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力度。制定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专项规划,建立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基地,建设知识产权理论和实务研究平台,充实知识产权人才库,搭建知识产权人才网络。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公务人员在职培训,广泛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知识产权培训,积极发展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大力培养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维权、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专门人才和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加强知识产权师资和理论研究队伍建设。

(十)推动重点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和区域知识产权工作加快发展

1.大力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围绕我省大企业大集团、重点进出口企业、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业产业经营龙头企业,以及在具有区域竞争优势的重点行业集群或特色行业的骨干企业,深入开展国家、省、市州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和优势培育工作,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开展涉农企业知识产权促进工作。加强企业重点和关键环节的知识产权管理,培育一批知识产权工作有领导、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和制度保障,会检索、会申请、会保护、会管理和会运用的企业。支持企业运用专利文献,制定适合自身发展特点的专利战略。鼓励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实施“引进来”、“走出去”战略,提高企业涉外知识产权(专利)的获取、维权和积极应对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竞争力强的企业。

2.加强高等学校和科研单位知识产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科技部和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加强高等学校、科研单位科技管理中的知识产权工作的规定。发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在自主知识产权创造中的重要作用,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建立科技项目的知识产权目标管理制度和科技创新激励机制,把知识产权作为科技综合竞争力评价的重要指标,推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知识产权向企业转移,促进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自主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商品化、产业化。发挥高等学校多学科、师资力量雄厚的优势,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推动知识产权理论研究。

3.提升产业知识产权竞争力。围绕“7+3”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开展专利分析和预警研究,制定实施专利战略,推动行业龙头骨干企业掌握一批

核心技术和关键部件的专利权,在产业重点技术和产品领域构建专利池,通过专利布局积极应对专利壁垒,支持创新联盟和产业联盟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加快“7+3”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文献信息数据库建设,充分运用专利文献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增强传统优势产业竞争力、提高优势资源产业开发利用水平,不断提高我省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4.深化园区知识产权工作。继续围绕我省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1525”成长型特色产业园区,开展园区知识产权促进行动。支持园区健全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建立主导产业专利文献数据库、知识产权工作站,开展知识产权培训,引导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进驻园区,面向园区内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探索知识产权工作与园区的技术创新、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有机结合的新途径和新办法,形成知识产权服务于产业园区的新机制,推动掌握核心、关键知识产权技术的企业、产品向重点园区集中,提升园区的综合竞争能力。

5.加快城市知识产权工作发展。立足区域功能分工,充分发挥大城市的带动作用,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培育区域特色产业,加快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经济。继续深化和巩固成都、德阳、绵阳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工作,指导攀枝花、宜宾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创建工作,推动有条件的市申报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工作。通过加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健全知识产权配套政策,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服务能力,打造一支能满足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企业和产业,运用知识产权促进城市经济加快发展,带动全省发展。

6.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强县试点。推动双流、绵竹、崇州、射洪、富顺、郫县、广汉、宜宾等县(市)深入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工作,指导有条件的县(市、区)积极申报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工作。加强县域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加大知识产权宣传保护力度,打造名优、特新产品和知名品牌,培育龙头骨干企业,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开展知识产权惠农工作,加强传统知识、民间文艺和遗传资源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促进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不断提升县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努力在我省形成一批知识产权优势明显、区域综合竞争力大幅提升的知识产权优势县(市),带动全省县域知识产权工作有效开展。

(十一)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1.加强知识产权对外宣传与交流。积极开展对外宣传活动,发布年度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件宣传,树立四川对外开放、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形象。积极参与国际知识产权领域的交流活动,学习借鉴国外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的先进经验与科学方法,探索我省知识产权工作与国际接轨有效途径,开拓知识产权对外交流新局面。

2.积极参与区域知识产权合作。积极参加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合作,充分发挥执法协作机制的作用,为我省企业跨省市知识产权维权提供支持,加快产业及技术转移,增进地区间投资增长,促进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共同发展。继续加强与西部地区,特别是西南各省(区、市)知识产权方面的沟通协调,推动区域知识产权工作水平的共同提高。

三、保障规划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知识产权局负责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各级知识产权局要高度重视,把规划的制定实施与实施《四川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及其配套专利战略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市州、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围绕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制定实施符合自身特点的规划、年度推进计划或专项工作规划,把知识产权(专利)指标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把知识产权(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内容作为政府绩效考核指标和“一抓一”考核内容,建立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动态调整等机制,采取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措施,共同推动规划的组织实施。

(二)保障经费投入

各市州要进一步加强本地区知识产权工作的基础建设,加大知识产权工作的财政投入,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建立专利专项资金,激励、引导本地企事业单位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提高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促进技术含量高、效益好、市场潜力大的专利项目产业化,加强对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引导,对在知识产权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进一步加大专利申请资助资金和专利实施与促进专项资金的支持力度,促进科技、教育、产业、贸易等方面加大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支持,综合运用财政拨款、基金、贴息、担保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向知识产权投入。

(三)加强调查研究和统筹协调

各级知识产权局要紧贴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加强知识产权工作面临的共性问题、难点和热点问题及战略性问题的调查研究,探索有效的解决办法,科学合理地推进不同区域、不同领域和产业的知识产权工作的协调发展。强化知识产权工作统筹协调职能,加强与经济、科技、贸易、工商、版权、质监、海关、司法、公安、国防科技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研究制定推动知识产权工作的政策和措施,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努力创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制、政策和舆论环境,共同推动我省知识产权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一、 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不断提升。一是知二是创新激励措施不断加大。市财政局

安排专项资金,加大对知识产权创造和品牌建设的支持力度。市发改委、市

经信委按照“调结构、促转型”的工作要求,大力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培育

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鼓励企业跟踪和引

进国际先进技术,组织科研攻关,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

技术和产品。识产权拥有量持续增长。

二、 知识产权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一是起草制定新一轮知识产权规划、战略。 二是重视完善知识产权法规、政策。三是注重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研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积极围绕知识产权工作的热点、重点、难点,开展调查研究、交流研讨等活动,为本市知识产权重大决策提供参考。

四、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扎实推进。一是推进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二是加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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