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转科、转院流程
转科流程:
主管医生提出申请会诊单
相应科室医生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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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诊记录中应明确记录同意转科)
转入科室做好接受准备
转入科室医生、护士对病人进行评估并与转出科室进行逐项
交接且有交接记录,交接者双签名
转院流程:
主管医生提出转院申请
(或患者家属提出)
必要时医务科(或总值班)向主管院长(或值班院长汇报)
履行知情同意告知,
须由医护全程护送,并准备必须抢救器材及药品
第二篇:医院病员转科转院流程
医院病员住院病人转科、转院流程
转科流程:
1、患者住院后因为病情诊断或治疗方案需要转入其他科室,须经转入科室会诊同意。
2、转科前,由经治医师开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由护士通知住院处并按联系的时间转科、转出科须派人陪送病员到转入科,向当班护士交班,当班护士应及时通知接受科医师,重危病人转科必须有医师陪送,并向转入科负责床位医师或值班医师交待病员情况及有关事项。通知住院部办理转科手续,按联系的时间转科。
3、转出科需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向值班医护人员交代有关情况。
4、转入科室按照新入院患者进行检诊、处置、并书写转入记录。
转院流程:
1、由于本院专业、技术水平限制,设备条件或特殊疾病诊治困难或不宜在本院治疗的患者。
2、对不能诊治需转院的病员,要经科内讨论或科主任同意,由医务部预先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晚上、节假日,应向总值班汇报,由总值班负责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对方同意后转院。转院须由所在科室科主任提出,医务部组织专家讨论后批准,由医务部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
3、对病情较重的病人,医院要派人护送并带上急救物品,并随带病史摘要。转院之前,经治医师要与患者或代理人谈话,说明途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及意外,在取得患者或代理人同意及理解后,请他们在转院病程录下面签字,并将谈话内容详细记载病程录,由病员或代理人在该病程录下面写明:自动出院,并签字后,院方可准予病家将病人带走。
4、转院时应办理相关出院手续,携带病历摘要、出院小结及相关医疗资料(复印件)。
医院医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