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理工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单位推荐意见表
1、申请表内容(特别是专利、受奖励情况及近5年以来科研情况)是否属实?如有不实之处,请与说明:
2、推荐单位需承担以下责任及义务:①根据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年度选拔简章及相关项目选派办法,对申请人的资格及综合素质、工作业绩、科研能力、发展潜力、出国留学的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核(评审)后进行推荐,对其出国研修工作提出明确目标要求;②承担被录取人员的国外的管理责任;③留学人员学成归国后,及时对其进行考核,汇总典型成果并及时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如无异议,请填写单位意见推荐,包括被推荐人近五年教学、科研、工作情况;学术、业务水平和发展潜力;综合素质与健康状况;外语水平;出国研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学校对申请人出国研修目标要求;回国后对被推荐人的使用计划(请控制在500字以内)。
3、所在单位对被推荐人出国留学申请的具体意见是:□优先推荐 □一般推荐 □暂不推荐
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一、项目简介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实施方案和有关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为追踪学科发展前沿,提高高校青年骨干教师的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设立了“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鼓励并积极推进高等学校与国外著名大学的强强合作和强项合作,选派一大批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骨干教师到国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从事合作研究或攻读博士学位。
二、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1.访问学者:6-12个月
2.博士后研究:6-24个月
3.博士研究生:36个月
4.联合培养博士生:6-24个月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是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2.候选人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年度选拔简章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有关项目要求的条件。
四、选派方式
(一)以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方式派出
1.资助标准
被录取人员的资助标准按照现行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2.申请及选拔录取办法
请有关高校有计划地组织申报相应的20xx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包括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项目、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专项出国留学项目及有关合作项目,并按项目具体要求,提交申请材料。评审、录取办法按项目要求进行。
(二)与派出学校配套资助
1.资助标准
派出人员的资助标准按照现行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所需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与学校资金配套共同负担。
2.申请办法
有关高校在与留学基金委签署《合作开展“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协议书》后,方可进行项目的选拔工作。选拔工作时间一般为每年1-6月份。恕不接受协议以外院校及个人的申请。
申请人应向所在学校提交申请材料一式2份(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由学校留存,原件提交留学基金委。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同“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项目”。
3.选拔录取办法
选拔工作由留学基金委与各有关院校共同负责。各院校负责组织专家进行前期评审,留学基金委审核后予以录取。有关选拔工作的具体事宜请向所在院校国家公派留学主管部门咨询。
(三)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国际旅费资助
1.资助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国际旅费,派出学校提供其他费用或争取国外经费。
2.申请及选拔录取办法同(二)。
五、项目执行机构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事务部
地 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60号 逸夫会议中心三层(100031)
联系人:陶翀 E-MAIL:ctao@
联系电话:010-66413182-805 传真:010-66413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