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第五人民医院 临床护理教学质量考核标准
被考核科室: 考核时间: 考核者签名: 总计得分:
第二篇:临床护理学教学管理制度
临床护理学教学管理制度
一、临床护理教学任课教员必须按照教学大纲和教材的基本要求认真备课。
二、坚持试讲制度,对讲课效果差,虽经帮助仍不能提高者,应取消其讲课
资格。
三、临床带教的教师应对临床见习和生产实习的护生岗前进行教育,必须遵
守校方有关临床学习的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学习,检查不足,及时纠正。
四、根据护生的培养目标不同制定教学计划。每月由护理部或科室安排专科
护理讲座一次。
五、护理部和科室有专职人员教学工作,监督教学计划的实施并定期对实习
护生评价。
六、组织安排每轮实习护生的出科考试和考核工作,学员实习期间,患急症
病假一律由保健室开具证明,并报护理部和学校进行登记。
七、建立教学联系制度和教学检查制度,保证临床带教和临床护理的标准,
不断提高带教质量。
八、实习护生应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尊敬老师,如有违犯,按
规定处罚。
九、带教老师必须以身作则,对工作认真负责,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应选聘热爱护理事业,具有一定的基本理论和较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及娴熟的护理
技术、能胜任教学工作的护士担任临床带教老师。
十、由于带教老师不负责任而造成的事故或纠纷应由带教老师负责。 十一、实习护生或进修生因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物品,应按医院的有关规定
执行。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