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2015届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工作安排
各学院:
就业手续办理工作关系到每一位毕业生的切身利益。为进一步促进我校毕业生(研究生、本专科生)就业工作,方便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现将20xx年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工作安排如下:
各学院的就业库现已经开通,20xx年5月25日之前的2015届毕业生就业数据由各学院自己录入、上报(具体操作手册会相应发放)。5月26日请各学院将与学院就业库中数据一致的各种材料,分别分类,分别按照学号整理好后,交到平原楼104。26日后各学院就业库停止运行。5月26日—30日之间如有学生交就业材料直接交到平原楼104,由我们直接录库。6月1日—6月10日之间不办理2014届毕业生任何就业手续。6月10日之后的就业手续办理参见假期办理安排。
一、毕业生信息统计表格上交安排
(一)已签正式就业协议书。
(二)灵活方式就业证明(请参看就业指导中心网站下载专区)。
(三)升学(包括硕升博、本升硕、专升本)统计表。表格内容包括学号、姓名、专业、考取院校(要填写录取院校全称,不能简写)、考取专业、院校所在地、学生联系方式等。
(四)回生源地就业申请表(请参看就业指导中心网站下载专区)。申请回生源所在地自主择业的毕业生,由本人提出申请。
(五)待就业登记表。文档内容包括院系、学号、姓名、专业、家庭联系方式、本人联系方式等内容。
(六)待就业毕业生统计表(未签订正式就业协议书、未升学、未签订灵活 1
方式业证明、未申请回生源地的毕业生)。
统计表汇总后纸质材料请毕业班辅导员、副书记签字后交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电子文档请拷贝到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平原楼104房间)。
6月10日之后签订正式就业协议书的同学,请直接将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交平原楼104房间。
注:签订正式就业协议书、签合同或签订灵活方式就业证明同时办理人事代理、申请回生源地、农村教育硕士等可打印就业报到证;只签订灵活方式就业证明、保送上研究生未有就业报到证;待就业的毕业生,待签订正式就业协议书后方能办理就业报到证。
二、就业协议书签订说明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就业协议书,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具体就业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签章(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辖市教育局、县、县级市教育局)。
(二)国有企事业单位(包括银行、各类国有企业)。
(三)办理人事代理,包括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
注:签约至各省辖市的毕业生,必须由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教育局签章(如某毕业生签约至郑州市某一中学,上级主管部门金水区就业主管部门签章,未有加盖郑州市就业主管部门公章的,必须加盖章郑州市就业主管部门公章,方能办理就业报到证)。
三、6月3日,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统一到省就业办办理首批就业报到证、
四、以学院为单位领取和发放就业报到证。
(一)报到证办理后,会通知各院系毕业生辅导员到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领取。
(二)认真清点就业报到证份数,按时发放,并由毕业生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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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到证领取结束后,各学院将就业报到证领取签名表、遗留问题一并交至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五、6月1日至8月31日为省就业办集中办理就业报到证时间,不对个人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由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统一办理。在此期间,不办理就业改签手续。
学生离校后至8月31日,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到省就业办统一办理三次就业报到证。具体安排如下:
(一)第一次,毕业生本人于6月27日前将就业协议书交至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由学校统一到省就业办办理就业报到证;7月1日由本人持有效证件到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领取就业报到证。
(二)第二次,毕业生本人于7月27日前将就业协议书交至就业指导服务中心,8月1日由本人持有效证件到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领取就业报到证。
(三)第三次,毕业生本人于8月27日前将就业协议书交至就业指导服务中心,9月1日由本人持有效证件到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领取就业报到证。
暑假期间,每周周二全天为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时间。内容包括:改签就业协议书、补发就业协议书、办理和领取就业报到证、往届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等。
(四)2015届研究生、本专科毕业生择业期为2年,择业期自20xx年6月30日至20xx年6月30日。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期间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同学,就业手续办理程序如下:
1、个人向学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提交符合手续的就业协议书。
2、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开具介绍信,由本人到省就业办办理就业报到证。报到证“蓝联”(本专科生)、粉联(研究生)交用人单位报到,本专科毕业生“白联”交校档案馆办理学籍档案转递手续,研究生白联交研究生学院办理学籍档案转递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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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择业期满仍未办理就业手续的毕业生,由学校于20xx年3-5月(具体时间根据省就业办安排)统一将报到证办回生源地,师范生到省辖市教育局,非师范生到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点扩权县市直接派遣,河南省重点扩权县市为:巩义市、项城市、邓州市、永城市、固始县、鹿邑县、汝州市、兰考县、长垣县、新蔡县、滑县),个人到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领取就业报到证,学籍档案由校档案馆随转。
4、改签、协议书补办、就业报到证补办等手续请按照就业信息网通知办理。
六、未尽事宜,请与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3329382
请各学院做好宣传,将各项工作及时通知每一位毕业生,并按以上时间安排办理有关就业手续。
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xx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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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关于20xx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安排
关于20xx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安排
20xx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已进入就业方案制定和毕业生派遣阶段,为了做好我校20xx年毕业生的下一步工作,方便各学院部署安排,现将有关毕业生就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就业协议及就业方案的编制
凡已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的毕业生须及时将就业协议书交到就业处,以便列入当年的就业方案。未签定就业协议而以其他方式就业的毕业生,应持有相关有效证明,未就业学生所持协议书收回,由学院管理,延长学制到下一年的学生协议书学院收回并销毁。
二、毕业生档案转接工作
1、毕业生的档案根据本人的意愿可选择自带或邮寄,凡自带个人档案的毕业生,档案取走后,如出现遗失、损坏等后果,责任自负。
2、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调档时须持就业工作处开据的《北华大学考取研究生学生提取档案证明》及录取院校的调档函,到所在学院的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取档案。(注: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必须将就业协议书交到就业工作处,如果已经签约的,应同时上交签约单位同意解除协议的书面证明)。
三、关于毕业生人事代理的办理
人事代理是人才服务中心受各类单位和流动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及人事代理个人委托,保管人事档案并提供相应的人事管理和服务。
(1)适用的毕业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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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三资、外资、股份制、民营等各类非公有制企业或其他非公有制单位签约的毕业生;毕业后出国留学的毕业生;准备毕业后继续考研的毕业生;待业但准备把户口、人事关系暂留可办理人事代理的城市的毕业生。
(2)代理对向:本、专科毕业生。
(3)可集中办人事代理的城市有:长春市、吉林市
(4)办理程序:
办以上城市人事代理的同学,由学生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统一到就业处办理。时间截止到6月16日。
(5)收费标准:
A、吉林市人才人事代理费240元(本科、专科均可)。
B、吉林省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档案保管费240元/2年(本科、专科均可)。
注:办理到吉林省就业局人事代理的不统一办理。
四、关于毕业学生已经派遣后改派的问题
学生毕业离校派遣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在原报到单位工作,并又与另外单位达成就业协议,要求改发报到证的行为。该派期限为从毕业生派遣时起限三年内。
(1)注意事项:
办理改派的毕业生由教育厅审批。如存在违约情况还应出示原签约单位同意违约证明。
(2) 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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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派的毕业生应持原单位的同意改派函;拟接收单位的接收证明或签定的就业协议;报到证原件到省教育厅办理(地址:长春市经开区金川街151号教育宾馆2楼,电话0431-84685592)。
五、关于毕业生违约的办理事宜
是指毕业学生在就业过程中违反就业协议的行为。
(1)违约的毕业生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另发就业协议书: a.必须持有原签单位解除协议的书面函或有效证明。 b.必须将就业协议中的违约责任处理完毕。
(2)考取研究生、双学位、专升本、公务员的毕业生,如已签定就业协议应按违约程序办理有关手续。须与原签约单位解除协议。
六、派遣服务费问题
根据省里精神,从今年起免收派遣服务费。 七、就业工作日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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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宜
毕业时未正式签约落实就业单位且没有办理人事代理的毕业生将派遣到生源所在地,户口、档案一并迁回。
教育(部)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如有改动,将以有关部门以后下发的文件为准。
就业指导咨询服务电话:
64608396、64608397 北华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处 二O一O年六月一日 4